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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PAGE67監理實施細則目錄編制依據…………………02監理項目的工程總體概況………………03三、排水管道工程監理細則…………………04四、施工現場安全監理細則…………………07五、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監理細則…………56五、冬季雨季施工監理細則…………………58一、編制依據本實施細則依照xx快速路(五環~四環)市政工程施工設計圖及相關技術規范和標準:1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8-2008)2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02)3北京市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技術規范(DBJ01-47-2000)4排水管(渠)工程施工質量檢驗標準(DBJ01-13-2004)5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107-87)6砌體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03-2002)7綠色施工管理規程(DB11/513-2008)8.北京市給水與排水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DBJ01-88-2005)9北京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DBJ01-56-2001)10標準圖集xx市頒布的監理法規《建設工程監理規程》DBJ01-41-2002;本細則與黃榆快速路(五環~四環)市政工程監理規劃配套使用。二、監理項目的工程總體概況1.1工程名稱:xx快速路(五環~四環)市政工程污水工程1.2建設地點:xx市xx區南五環、南四環之間1.3資金來源:政府1.4工程性質:市政項目1.5工程開工日期及工期要求:計劃開工日期:2009年3月21日要求工期:640日歷天1.6建設單位:xx城市排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1.7設計單位:xx市市政工程研究總院1.8施工單位:市政四公司、市政工程二處、xx城鄉建設公司三、排水管道工程監理細則專業工程的特點排水管道工程的管材、管道附件材料,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并應出具出廠合格證;施工前應由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交底,當發現施工圖有誤時,應及時向設計單位提出更正;溝槽開挖時應及時挖排水溝降水,確保槽底不受水浸泡和擾動土基。排水溝的深度不宜小于30厘米;溝槽開挖至設計高程后宜采用盲溝排水,并挖集水井利于抽排;排水管,盲溝及排水井情況的結構布置,應做好施工記錄;開挖土方時槽底高程的允許偏差為±2厘米,開挖石方時允許偏差為+2厘米,-20厘米;管道安裝前,宜將管、管件按施工設計的規定擺設,便于起吊及運送;管節下入溝槽時,不得與支撐及已入槽內的管道相互碰撞,不得擾動基礎;承插口或企口多種接口應平直,環形間隙應均勻、密實、飽滿,不得有裂紋等;排水管道施工完畢并經檢驗合格后,溝槽應及時回填,回填土時應符合下列規定:槽底至管頂50厘米范圍內,不得含有有機物、大于5厘米的磚石等硬塊,在抹帶接口處周圍應用細粒土回填;回填土的每層虛鋪厚度以壓實工具和壓實度確定,并且應由溝槽兩側對稱運入槽內,高差不得超過30厘米;管道溝槽位于路基范圍內時,管頂以上25厘米范圍內回填土表層的壓實度不得小于87%,其他部位回填土的壓實度為93%(重型壓實)。排水管道的驗評標準:溝槽允許偏差序號項目允許偏差(mm)檢驗頻率檢驗方法范圍點數1槽底高程0-30兩井之間3用水準儀測量2槽底中線每側寬度不小于規定兩井之間6掛中心線,每側計3點3溝槽邊坡不陡于規定兩井之間6用坡度尺檢驗,每側計3點平基、管座允許偏差序號項目允許偏差(mm)檢驗頻率檢驗方法范圍點數1混凝土抗壓強度必須符合附錄三的規定100m1組必須符合附錄三的規定2墊層中線每側寬度不小于設計規定10m2掛中心線,每側計1點高程0-1510m1用水準儀測量3平基中線每側寬度+10010m2掛中心線,每側計1點高程0-1510m1用水準儀測量厚度不小于設計規定10m1用尺量4管座肩寬+10-510m2掛邊線用尺量,每側計1點肩高±2010m2用水準儀測量,每側計1點5蜂窩面積1%兩井之間(每側面)1用尺量蜂窩總面積安管允許偏差序號項目允許偏差(mm)檢驗頻率檢驗方法范圍點數1中線位移15兩井之間2掛中心線用尺量2管內底高程D≤1000mm±10兩井之間2用水準儀測量D>1000mm±15兩井之間2用水準儀測量倒虹吸管±30每道直管4用水準儀測量3相鄰管內底錯口D≤1000mm3兩井之間3用尺量D>1000mm5兩井之間3用尺量閉水試驗1井室澆筑完成后,檢查管道及檢查井的外觀質量,并且“量測”檢驗均已合格后進行閉水試驗。實驗前檢查現場水源是否滿足要求,實驗完畢后選擇好排放水的位置。試驗從上游向下游分段進行。2閉水試驗的水位,為試驗段上游管內頂以上2m。串水過程中同時檢查管堵、管道、井身,無漏水和滲水,再浸泡1~2d后進行閉水試驗。3.本標段管徑為小于1500mm的管道,每一井段均應作閉水試驗。4滲水量試驗時間30分鐘,每管道管道每晝夜允許滲水量如下表序號管徑(mm)允許滲水量m3/d.km1D1000325.管道閉水時,進行外觀檢查,不得有漏水現象,且實測滲水量小于或等于試驗水頭允許滲水量,認為管道嚴密性試驗合格。6滲水量的計算實測滲水量按下式計算:q=W/(T×L)式中:q——實測滲水量(L/(min×m))W——補水量(L)T——實測滲水量觀測時間(min)L——試驗管段長度(m)四、施工現場安全監理細則本工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安全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xx市地方標準《xx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和xx市建委《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結合該工程的施工環境與工程特點,在公司安全監理管理辦法的指導下,加強安全施工的過程監理,確保施工安全和人員安全。要求施工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證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應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主抓安全工作,設專人負責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同時針對分項、分部工程中有安全隱患的工序,落實具體防范措施。對深基坑、高空作業、起重作業等危險工序,施工時必須設置專職安全員。對工人加強安全教育,使之加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業主。安裝拆卸、登高操作、深槽作業、吊裝機械操作、焊接、鋼筋綁扎等危險作業的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特種作業操作人員須持證上崗。現場出入口處、起重和吊裝機械下、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交通導行通道、溝槽邊沿、危險品存放處等部位,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有關部門規定。高空作業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系好安全帶。作業要有護欄、圍檔,防止人員跌落或墜物傷人。開槽深度超過2米,且土質不好時,應考慮支護措施,防止塌方。材料要堆放整齊,廢棄材料及時清理,防止廢棄模板、鋼筋、鐵釘等傷人。施工現場內、外均需注意交通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吊裝砼構件時,要注意周圍人員和吊具的牢固性,防止意外傷人。行人通過的地方施工,應當對溝、坑、井等進行覆蓋,并設置施工標志和防護設施。通行危險的地段應當設置警戒標志,夜間設置紅燈示警。(十三)用電安全監理控制要點現場監理現場監理臨時用電管理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監理措施交底現場監理臨時用電管理檢查工作外電防護接地與防雷配電室配電線路電動機械照明管理現場維護檢查考核1.施工單位應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2.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應安全可靠,并符合用電安全保護和消防的有關規定,電工應持證上崗。3.注意改善民工的居住條件,加強對冬季取暖設施的管理,防止煤氣中毒或火災的發4.電系統必須實行分級配電。各級配電箱、開關箱安裝和內部設置必須符合有關規定,開關應標明用途,并在電箱正面內繪有接線圖。5.采用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的同時,必須逐級設置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漏電保護裝置的選擇應符合規定。6.持電動工具的使用,依據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采用二類,三類絕緣型的手持電動工具。工具的絕緣狀態、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無損,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或掉換,維修和檢查應由專人負責。7.般場所采用220伏電源照明的必須按規定布線和裝設燈具,并在電源一側加裝漏電保護器。8.用行燈和低壓燈具,其電源電壓不應超過36伏,行燈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電源線應使用橡套電纜線,不得使用塑膠線。9.場使用移動式碘鎢燈照明,必須采用密閉式防雨燈具。碘鎢燈的金屬燈具和金屬支架應做好接零保護。金屬架桿手持部位采取絕緣措施。電源線使用護套電纜線,電源側裝設漏電保護器。(十四)機械施工安全監理控制要點1安全規定施工中,必須使用有資質的企業生產的施工機械,具有合格證和完整的安裝、使用、維修說明書。施工機械進場前,應經驗收,確認合格。施工機械操作工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或公安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機動車駕駛證后,方可上崗。實習操作工必須在持證人員指導下操作。小型施工機具操作工應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機械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和監測、指示、儀表、報警、信號等自動裝置必須完好齊全,有缺損時應及時修復。安全防護裝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機械嚴禁使用。電動機械的電氣接線必須由電工操作,并符合本規程第4章的有關規定。在露天和潮濕地區使用,應采取防潮保護措施。施工機械使用前,操作工應進行全面檢查,確認機械各部完好,防護裝置齊全有效,并經試運轉,確認正常,方可作業。機械必須按照生產企業的使用說明書規定的技術性能、承載能力和使用條件,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嚴禁超載作業或任意擴大使用范圍。不得隨意更換原機零部件,需要更換時,應由專業技術人員設計并試驗、鑒定,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實施。機械不得帶病運轉。運轉中發現不正常時,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輪式機械和機動車在社會道路、公路上行駛應遵守有關安全規定。嚴禁超速、超載行駛。大型移動式機械的作業場地應平整、堅實,固定式機械應有可靠的基礎,并安裝穩固,機身應保持水平。大型移動式機械運轉和作業時,現場應設專人指揮,指揮人員應站在安全處,確認周圍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向機械操作工發出指令。輪式、履帶式機械起步前,必須觀察周圍環境確認安全,并鳴笛示警。電動機械必須在機械附近配備開關箱,且一機一閘。啟動前,應檢查電氣接線,確認完好、無漏電;檢查漏電保護裝置,確認靈敏、可靠。使用中遇停電,必須關機斷電并制動。機械運行中,嚴禁操作工和現場人員觸摸運轉的部件,并保持安全距離。機械運轉中,操作工或駕駛人員嚴禁離開崗位,需離開崗位時,必須斷電或熄火、制動,必要時應鎖閉操作室或駕駛室。機械運轉中嚴禁維修、保養。維修、保養機械必須在斷電或熄火、制動和楔緊行走輪后進行。在機械懸空部位下作業時,必須將懸空部位支撐或支墊穩固。作業后必須斷電或熄火、制動、操縱柄置于零位,移動式機械應停置于平坦、堅實、安全的地方,并鎖閉駕駛室、操作室。機械集中停放場所應設專人值守,并應按規定設置消防器材;大型內燃機械應配備滅火器;機房、操作室和機械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在機械產生對人體有害的氣體、液體、塵埃、渣滓、放射性射線、振動、噪聲等場所,必須配置相應的安全防護設備和有毒有害物質處理裝置;在管道、構筑物、沉井施工中,應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規定的限度內。運輸車輛使用載重汽車應遵守下列規定:啟動前應檢查信號和指示裝置、制動系統、輪胎氣壓等,確認正常。行駛中遇有上坡、下坡、凹坑、明溝或通過鐵路道口時,應提前減速,緩慢通過,不得中途換擋,不得靠近路邊、溝旁行駛,禁下坡空擋滑行。在泥濘、冰雪道路上行駛應降低車速,必要時應采取防滑措施。通過危險地區、河道和狹窄道路、便橋、通道時,應先停車檢查,確認可以通過后,由有經驗的人員指揮通過。裝卸車時應聽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令。停放時應熄火、制動,并鎖閉車門。下坡停放應掛倒擋,上坡停放應掛一擋,并將車輪擋掩牢固。車輛臨近基坑(溝槽)時,輪胎與其邊距離應由坑深、土質和支護情況確定,且不得小于1.5m,并設牢固擋掩。運載物品應捆綁穩固牢靠,運載輪式機具等時,應采取防止滾動的措施。運載松散材料或砌塊的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頂部。運載松散材料應采取遮蓋措施。運載易燃、有毒、強腐蝕等危險品時,必須符合有關的安全規定。載重汽車不得人貨混裝。(21)自卸汽車應遵守下列規定:挖掘機裝料時,車輛就位后應拉緊手制動器;鏟斗需越過駕駛室時,駕駛室內嚴禁有人。自卸汽車不宜在架空線路下方卸料,需在其下方卸料時,卸料前必須確認車廂頂升后其與上方架空線路的距離符合安全規定。卸料時應將車停穩,確認四周無人員來往,不得邊卸料邊行駛,嚴禁在斜坡側向傾卸。卸料后應及時使車廂復位,方可起步,不得在車廂傾斜狀態下行駛。嚴禁在車廂內乘人。運載松散材料應采取遮蓋措施。運載混凝土等粘結性物料后應將車廂內外清洗干凈。(22)使用機動翻斗車尚應遵守下列規定:行駛前必須將料斗鎖牢,嚴禁在行駛中掉斗。行駛時應從一擋起步,不得用離合器處于半結合狀態來控制車速。轉彎時應提前減速。接近坑(槽)邊時應減速,不得劇烈沖撞擋掩。制動時,應逐漸踩下制動踏板,避免緊急制動。嚴禁翻斗車乘人。重車下坡必須倒車行駛。嚴禁在料斗卸料工況下行駛。停車應選擇安全地點,不得在坡道上停車。多輛翻斗車縱隊行駛時,前后車之間應保持8m以上的安全距離,在下雨或冰雪路面上,應再加大間距。運轉中或料斗內載荷時,嚴禁在車底下進行任何作業。作業后應對車輛進行清洗,清除泥土和混凝土等粘結物。(23)使用平板拖車尚應遵守下列規定:運輸超限物件時,應嚴格執行交通管理部門批準的方案,在規定時間內按規定路線行駛。超限部分,白天應掛邊界標志,夜間應掛邊界警示燈。裝卸車時,應停放在平坦堅實的路面上,機車、拖車均應制動,并將拖車輪胎楔緊。裝卸機械搭設跳板應堅實,與地面夾角:在裝卸履帶式起重機、挖掘機、壓路機時,不得大于15°.裝卸履帶式推土機、拖拉機時,不得大于25°。雨、雪、霜凍天氣應采取防滑措施。裝卸能自行上下拖車的機械,應由機長或熟練的駕駛人員操作,并由熟悉機械性能的人統一指揮。上下車動作應平穩,不得在板上調整方向。機械裝車后應制動所有制動器,鎖定各保險裝置,履帶或車輪應楔緊,并打摞牢固。(24)使用輪胎式拖拉機應遵守下列規定:拖拉機使用的拖斗必須裝有制動裝置,拖掛結構應有防脫落的保險裝置。嚴禁拖拉機在陡坡上橫向行駛、轉彎、倒車或停車。通行道路的縱坡不得大于20°,橫坡不得大于6°。拖拉機在行駛時,人員不得上下車。拖拉機和拖斗之間嚴禁有人。使用鋼絲繩牽引物件時,必須待人員遠離危險區域后,方可進行。作業時嚴禁從機械外向駕駛員傳遞物品。駕駛室內嚴禁超員。在斜坡橫向卸土時,嚴禁倒退。坡度較大,車身偏斜過甚時,不得卸土。無駕駛室的拖拉機司機座兩側不得乘人。牽引無人操作的機械時,嚴禁被牽引機械的機架上有人。操作人員離機時,必須將內燃機熄火,并掛擋、制動。(25)使用灑水車應遵守下列規定:作業前應對灑水車進行檢查,確認水泵、水管、閥門、連接件和罐體、罐蓋等部件、部位完好、無泄漏、氣水管路暢通,工作正常。采用自然水源取水時,吸水點應選擇在堅實平整的地方,確保車輛滿載時停放平穩,人員站位安全;采用固定水源取水時,周圍不得有障礙物,且車輛停放、人員站位應安全。抽水作業應符合水泵操作規程要求。發動機轉速達規定要求后,方可抽水作業,作業中嚴禁猛開油門。噴灑作業時,應控制水量、車速,保持水量適度、勻速行駛,周圍不得有人。灑水車盛水后不得高速行駛,應避免緊急制動,防止水罐中水體過量沖擊,影響行車安全。作業完成后和環境氣溫低于0℃時,應及時放凈水罐和管路系統中的積水。(26)土石方機械A使用單斗式挖掘機應遵守下列規定:機械作業和行走場地應平整、堅實。不得在超過本機允許的坡度上作業和行駛。上、下坡應慢速行駛,不得中途換擋,嚴禁下坡空擋滑行。在電桿附近取土等作業時,對不能取消的拉線、地壟和桿身,應留出土臺。土臺半徑應為:電桿1.0~1.5m;拉線1.5~2.0m。作業中尚須根據土質情況確定坡度。施工中遇下列任一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①土體不穩定,有坍塌征兆時;②發生暴雨、水位暴漲和山洪暴發;③在爆破警戒區內發生爆破信號;④地面涌水冒泥,出現陷車;⑤在坡道上作業,發生滑移;⑥工作面凈空不足以保證安全作業;⑦安全標志、防護設施損毀、失效。在松軟地面上作業,地面上應墊以枕木或墊板。現場及其附近有電力架空線時,挖掘機作業應符合本規程第2.O.42條的規定。輪胎式挖掘機使用前應支牢支腿并保持機身水平,支腿應置于開挖面方向,轉向驅動橋應置于開挖面后方。履帶式挖掘機驅動輪應置于開挖面的后方。正鏟作業時,除松散土壤外,其最大挖掘深度(高度)不得超過機械規定。在拉鏟或反鏟作業時,輪胎距開挖面的邊緣距離應大于lm,履帶距開挖面邊緣距離應大于1.5m。作業時挖掘機應保持水平位置,將行走機構制動,并將輪胎或履帶楔緊。遇較大堅硬石塊或障礙物時,應待清除后方可開挖,不得用鏟斗破碎石塊、凍土等。作業時應待機身停穩后方可挖土,鏟斗未離開開挖面時,不得回轉和行走。作業時,各操縱過程應平穩,不宜緊急制動;需制動時,應先變低速后制動。鏟斗升降不得過猛,斗臂抬高和回轉時,不得碰撞基坑側壁和其他物體。反鏟作業時,斗臂停穩后方可挖土,挖土時斗柄伸出不宜過長,提斗不得過猛。作業中挖掘力突然變化,應停機檢查,嚴禁在不明原因情況下擅自調整分配閥壓力。向運土車輛中裝車時,應降低鏟斗,減小卸落高度。在車輛未停穩時不得裝車。裝車時鏟斗不宜從駕駛室頂上通過,需通過時,駕駛室中不得有人。履帶式挖掘機短距離行走時,主動輪應在后面;輪胎式挖掘機行駛前應收回支腿并固定。挖掘機行走時,斗臂應在正前方,制動回轉機構,鏟斗離地lm以上。保養或檢修時,鏟斗應落地。進入底盤下檢修時,必須用墊木將抬起的輪胎墊穩,用木楔將落地輪胎楔緊后方可進行。作業后,應將鏟斗收回平放在地面上。B使用輪胎式裝載機尚應遵守下列規定:裝載機作業距離不宜過大。行駛時,宜將鏟斗提升離地50cm,機上除規定的操作人員外不得乘其他人員,嚴禁鏟斗乘人。行駛中應避免突然轉向。斗載荷行駛時,不得急轉彎或緊急制動。裝料時,鏟斗應從正面鏟料,鏟斗不得單邊受力。卸料時,應低速緩慢舉臂翻轉鏟斗,鏟臂不得快速下降。鏟斗運載物料時,宜保持鏟臂下鉸點離地50cm,平穩行駛,不得將鏟斗提升到最高位置運載物料。裝料中,遇鏟斗阻力大、輪胎打滑現象時,應立即停止鏟裝,排除過載后再鏟裝,并應避免鏟斗偏載。在基坑邊卸料,輪胎距基坑邊緣距離不得小于2m,鏟斗不宜過于伸出;在大于3°的坡面上,不得前傾卸料。作業后鏟斗應平放在地面。裝載機進行檢修保養前,必須鎖定轉向架;需升臂潤滑、調整作業時,應鎖定安全銷或將鏟臂支撐牢固。C使用推土機尚應遵守下列規定:推土機行駛前,必須確認機械四周無人員和障礙物,且起步不得過猛。行駛時,嚴禁有人站在履帶或鏟刀的支架上。橫向行駛的坡度不得超過10°。需在陡坡上推土時應先平整作業面,使機身保持平衡方可作業。上坡時熄火應立即放下鏟刀并制動,分離主離合器后,方可重新啟動內燃機。下坡時,當推土機下行速度大于內燃機傳動速度的情況下,轉向動作的操縱應與平地行走時操縱的方向相反,此時不得使用制動器。向基坑內推土時,應聽從指揮人員的指令,機身和鏟刀應與基坑邊緣保持安全距離;后退時應先換擋,方可提升鏟刀倒車。兩臺以上推土機在同一地區作業時,前后距離不得小于8m,左右距離不得小于1.5m。用推土機牽引其他設備時,應有專人指揮;鋼絲繩的連接應牢固可靠,或采用牽引桿連接。作業后應落下鏟刀和松土器。短途轉移宜將鏟刀離地40㎝,不得高速行駛和急轉彎,不得長距離倒退行駛,且轉移距離不宜超過10km。D使用拖式鏟運機尚應遵守下列規定:鏟運機在堅硬重質粘土、板狀黃土和粘土等土壤作業時,應先用松土器翻松。鏟運機作業區內不得有樹根、樹樁、大石塊和過多的雜草等。鏟運機行駛道路應比機身寬出2m及以上;超車和會車時應慢速行駛,兩車凈距不得小于1m。啟動前,鏟斗應離開地面,確認機械四周無人員和障礙物。鏟土時,機身應保持直線行駛。用其他機械助鏟時,兩機動作應協調配合。作業中,嚴禁任何人上下機械,傳遞物件以及在鏟斗內、拖把或機架上坐立。鏟運機行駛的橫向坡度不得超過6°。沿溝邊和填方邊坡作業時,輪胎離邊緣不得小于1m,并應放低鏟斗,降速緩行。下坡鏟土時,鏟斗裝滿后,后輪未達緩坡地段前,不得將鏟斗提離地面。多臺鏟運機作業時,各機之間前后距離不得小于10m(鏟土時5m);左右距離不得小于2m。行駛中,應遵守下坡讓上坡、空載讓重載、支線讓干線的原則。行駛中,嚴禁把鏟斗提升到最高位置。在坡道上不得進行檢修作業。在陡坡上嚴禁轉彎、倒車或停車。在坡道上熄火時,應立即制動,并將鏟斗觸地。非作業行駛時,鏟斗必須用鎖緊鏈條掛牢在運輸行駛位置上,機上任何部位不得乘人。夜間作業時,前后照明應按規定設置,保持完好、充足。遇對面來車時應低速靠邊行駛。E使用自行式鏟運機尚應遵守下列規定:鏟運機行駛的單行道寬度不得小于5.5m;超車和會車時,兩車凈距不得小于1m。鏟土或利用推土機助鏟時,應隨時微調轉向盤,鏟運機始終保持直線前進,不得在轉彎情況下鏟土。沿溝邊和填方邊坡作業時,輪胎離邊緣不得小于70㎝,并應放低鏟斗,降速緩行。不得在大于15°的橫坡上行駛,也不得在橫坡上鏟土。轉彎時,應采用較大回轉半徑低速轉向,操縱轉向盤不得過猛。當重載行駛或在彎道上、下坡時,應緩慢轉向。在坡道上不得進行檢修作業。在坡道上熄火時,應立即制動,并將鏟斗下降,待變速桿放在空擋位置后,方可重新啟動內燃機。多臺鏟運機作業時,前后距離不得小于20m(鏟土時10m),左右距離不得小于2m。非作業行駛時,鏟斗必須鎖緊鏈條掛牢在運輸行駛位置上,機上任何部位不得乘人。F使用平地機尚應遵守下列規定:1)區應無樹根、石塊等障礙物。刮刀的回轉和鏟土角的調整以及向機外傾斜,均必須在停機時進行。作業中刮刀升降量差不得過大。作業時應低速行駛,換擋必須在停機時進行。用齒耙翻松堅硬土質時,應緩慢下齒,不得使用齒耙翻松堅硬舊路面。雪天需使用平地機清除積雪時,應在輪胎上安裝防滑鏈,并應逐段探明路面的溝槽、深坑情況,確認安全。運行中轉彎或調頭時,應用低速擋;正常行駛時,應用前輪轉向,場地特別狹小時,方可使用前、后輪同時轉向。行駛時,應將刮刀和齒耙升到最高位置,刮刀不得伸出機側,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0km/h。作業后應將刮刀落在地面上。G使用路機尚應遵守下列規定:作業場地應經過適當平整,其縱坡不得超過壓路機最大爬坡能力,橫坡不得大于20°。作業時應低速行駛,宜控制在3~4km/h范圍內。在一個碾壓行程中不得變速,變速時必須停機。作業中變換壓路機前進,后退方向,應待滾輪停止后進行,不得利用換向離合器作制動用。作業中,壓路機操作工應隨時觀察作業環境,確認安全;遇人員或障礙物,必須避開或疏導、撤除。兩臺以上壓路機同時作業時,壓路機前后間距不得小于3m,左右間距不得小于1m。在坡道上不得縱隊行駛。機械不得停置于土路邊緣、斜坡上和妨礙交通的地方。F使用振動壓路機尚應遵守下列規定:起振和停振必須在壓路機行走時進行。在堅硬路面上行走時,嚴禁振動。碾壓松軟路基時,應先在不振動情況下碾壓1—2遍,再振動碾壓。換向離合器、起振離合器和制動器的調整,必須在主離合器脫開后進行。急轉彎時,不得使用快速擋。嚴禁在尚未起振情況下調整振動頻率。壓路機在高速行駛時,不得啟動振動裝置。停機時應先停振。作業中尚應遵守第12.3.7節的有關規定。G使用蛙式夯實機應遵守下列規定:夯機的電機必須是加強絕緣或雙重絕緣電機。夯機必須使用定向開關,進線口必須加膠圈。電源線和零(地)線與定向開關、電機、接線柱連接處必須用接線端子固定。夯機必須使用四芯橡套電纜線,纜線不得長于50m。電纜線在接入開關之前,應用卡子與夯機固定。夯機上開關至電機段的纜線應穿管固定。夯機的操作手柄必須外裝絕緣材料。每班作業前必須對夯機進行檢查,確認各電氣部件的絕緣可靠、零線完好,偏心塊連接牢固、大皮帶輪和固定套無軸向竄動,電纜線無扭結、破損等,整體結構無開焊、嚴重變形。每臺夯機必須由兩人操作,一人扶夯,一人理線。操作工必須帶絕緣手套。夯機操作工應根據現場情況和工作要求確定行夯路線,操作時應按行夯路線直線行走。嚴禁強行推拉、按壓手柄猛拐、撒把任夯機自由行走。理線人員必須跟隨夯機后或兩側,隨時將電纜線理順,盤圈送行,并應與夯機保持3~4m余量;發現電纜線扭結、纏繞、破裂和漏電征兆,必須立即斷電停止作業。夯機前進方向2m和兩側lm范圍以內不得有人。多臺夯機同時作業時,其并列間距不得小于5m,縱距不得小于10m。作業時應防止電纜線被夯擊。移位時,應將電纜線移至夯機后方,不得隔機扔電纜線,倒線困難時應停機調整。夯機不得夯打凍土、堅石、混有磚石碎塊的雜土以及一邊偏硬的回填土。夯機連續作業時間不得過長,當電動機超過額定溫升時,應停機降溫。作業中應經常保持機身整潔。清除托盤內落入石塊、積土、雜物和盤底粘土時,必須停機斷電,嚴禁運轉中清除。搬動夯機時,必須切斷電源,盤收電纜,綁牢夯頭。向坑槽下運送夯機時,應用堅固的繩索系放,嚴禁推扔。嚴禁冒雨作業。雨、雪后使用夯機,必須由電工檢查,確認無漏電方可使用。夯機的電氣設備發生故障必須先切斷電源,由電工檢修排障。作業后必須切斷電源,鎖閉閘箱,盤收電纜,清除夯機上的泥土,并將夯機遮蓋,底部墊高,妥善保管。長期擱置不用的夯機,使用前必須測量絕緣電阻,絕緣電阻應符合現行《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GB3787)的規定。未經檢測合格的夯機嚴禁使用。H使用振動沖擊夯應遵守下列規定:作業時夯機不得傾斜,手把不宜握得過緊,以能控制夯機前進速度為宜。作業中夯機有異響,應立即停機檢查。作業后應清除夯板上的泥沙和附著物,保持夯機清潔,并妥善保管。使用內燃沖擊夯尚應符合下列要求:①油門控制器應有足夠的潤滑油,保持其轉動靈活。②啟動后,應怠速運轉3~5min,然后逐漸加大油門,待夯機起跳穩定后方可作業。③夯機不宜在高速下連續作業,在內燃機高速運轉時不得突然停止,使用電動沖擊夯尚應符合下列要求:啟動后應檢查電機旋轉方向,確認正確。有錯誤時應倒換相線。作業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作業時電纜線不得拉得過緊,應隨時檢查纜線接頭,發現松動和漏電征兆,必須切斷電源,由電工處理。嚴禁冒雨作業。I使用電動鑿巖機應遵守下列規定:電纜不得在水中或金屬管道上通過。電纜敷設處應設標志并加保護,嚴禁機械、車輛碾壓電纜。作業時,機身應水平,不得在傾斜狀態下作業。作業時鉆機的前進與后退、正轉與反轉換向,必須待電機完全停止后進行。鉆孔時突然卡鉆或釬桿彎曲應立即退回鉆機,如遇局部硬巖層時應緩慢推動或變更轉速和推進量。作業中發生異響,應立即停機檢查。現場移動鉆機應將鉆具提高到一定高度并固定。J使用風動鑿巖機應遵守下列規定:作業前,應檢查風、水管,確認無漏氣、漏水現象,風管內無水分和雜物。作業時風、水管不得纏繞、打結,不得被機械、車輛碾壓。不得用彎折風管的方法停止供氣。開孔時應慢速運轉,不得用手腳去擋釬頭。孔深達l~1.5cm后,方可逐漸全速運轉。退釬時應徐徐拔出。鉆孔時遇卡鉆或轉速減慢時,應減小推力,必要時應停機排除故障。使用手持式鑿巖機垂直向下鉆孔時,身體不得全部壓在鑿巖機上,防止釬桿斷裂傷人。鉆2m以上深孔時,應先用短釬桿鉆孔,待鉆至1.0~1.3m后再換長釬。作業后應關閉水、風管閥門,并將水、風管放置在安全地帶。K使用空氣壓縮機應遵守下列規定:空壓機停置后應保持水平,輪胎應楔緊。空壓機作業環境應保持清潔和干燥。貯氣罐必須放在通風良好處,罐體周圍15m以內不得進行焊接和熱加工作業。空壓機的進排氣管較長時,應加以固定,管路不得有急彎。啟動空壓機必須在無載荷狀態下進行,待運轉正常后方可逐步進入載荷運轉。作業中貯氣罐內最大壓力不得超過銘牌規定,安全閥應靈敏有效。進、排氣閥、軸承和各部件應無異響或過熱現象。開啟送氣閥前應檢查輸氣管道及其接口,確認暢通、無漏氣,并通知有關人員后方可送氣。出氣口前不得有人。作業中,發現漏水、漏氣、漏電或冷卻水突然中斷;壓力表、溫度表、電流表指示值超過規定;排氣壓力突然升高,排氣閥、安全閥失效;機械有異響或電動機電刷發生強烈火花任一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機檢查,找出原因、排除故障、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作業。停機時應先卸載,后停機,不得載荷停機。電動空壓機運轉中,遇停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來電后應重新在無載荷狀態下啟動。在潮濕環境中應做好防潮工作。(27)起重機械A起重機應遵守下列規定:起重吊裝指揮人員必須經專業技術培訓,持證上崗。起重機操縱機構必須完好,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等防護裝置必須齊全、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或拆除。嚴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作業前應檢查,確認符合要求。作業前應檢查吊索具,確認符合要求。現場及其附近有電力架空線路時,作業應符合有關安全規定。作業時,指揮人員與操作工必須密切配合,執行規定的指揮信號。操作工應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作業,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工可拒絕執行。起重機必須按規定起重性能作業,不得超載。嚴禁用起重機運載人員。被吊重物必須位于起重機臂正前方,嚴禁斜拉、斜吊。操作工在進行起重機回轉、變幅、行走和升降吊鉤等動作前,必須觀察周圍環境,確認安全,并鳴笛示意。起重機作業時,機臂下方嚴禁有人。起吊重物應綁扎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任何物件。起重機起吊載荷達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20~50cm,待檢查起重機的穩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穩性、綁扎的牢固性,確認無誤后,方可繼續起吊。易晃動的重物應拴控制繩。起重機吊重物,升降速度應均勻,不得突然制動;回轉動作應平穩,回轉未停穩前不得作反向動作。作業中,遇突發故障應采取措施,將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關閉發動機或切斷電源后檢修。在突然停電時,應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撥至零位,切斷電源,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大雨、大雪、大霧、沙塵暴和風力六級(含)以上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吊裝作業。起重機械使用的鋼絲繩應符合下列要求:①使用的鋼絲繩應由具有資質的專業廠生產,具有合格證。②鋼絲繩結構形式、規格和強度應符合起重機使用說明書的規定。③鋼絲繩與卷筒應連接牢固,放出鋼絲繩時,卷筒上應至少保留3圈。④收放鋼絲繩時,應防止鋼絲繩打環、扭結、彎折和亂繩;不得使用扭結、變形的鋼絲繩。⑤使用編結的鋼絲繩,其編結部分在運行中不得通過卷筒和滑輪。⑥鋼絲繩采用編結固接時,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cm,其編結部分應捆扎細鋼絲。⑦鋼絲采用繩卡固接時,與鋼絲繩直徑匹配的繩卡的規格、數量應符合技術規定;最后一個繩卡距繩頭的長度不得小于14cm;繩卡滑鞍(夾板)應在鋼絲繩承載受力的一側,“U”螺栓應在鋼絲繩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錯;繩卡初次固定后,應待鋼絲繩受力后再度緊固,并宜擰緊使兩繩直徑高度壓扁l/3;作業中應經常檢查,確認緊固。⑧每班作業前,應檢查鋼絲繩和鋼絲繩連接部位,確認符合要求。⑨轉動的卷筒上纏繞鋼絲繩時,不得用手拉或腳踩來引導鋼絲繩。為鋼絲繩涂抹潤滑脂,必須停機、斷電后進行。B使用汽車、輪胎式起重機尚應遵守下列規定:作業前應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支腿下墊方木,調整機體使其水平。作業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調整支腿必須在無載荷狀態下,并將起重臂轉至正前或正后方后,方可進行。應根據所吊重物的質量和提升高度,調整起重臂的長度和仰角。伸縮起重臂應按規定程序進行,在伸臂的同時應相應下降吊鉤。當限制器發出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伸臂。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時,載荷不得超過該工況下額定起重量的20%,并應使構件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應逐漸減速,不得緊急制動。起吊重物達到額定起重量的50%(含)以上時,應使用低速擋;起吊重物達額定起重量的90%以上時,嚴禁同時進行兩種以上操作動作。汽車式起重機起吊作業時,汽車駕駛室內不得有人,重物不得從駕駛室上方越過,且不得在車的前方起吊。輪胎式起重機帶載行走時,道路必須平坦堅實,載荷必須符合本機說明書規定,重物應在起重機正前方,離地不得超過50cm,并拴控制繩,緩慢行駛。嚴禁長距離帶載行駛。作業中發現機身傾斜、支腿不穩等異常現象時,應立即將重物下降在安全地方,下降中嚴禁制動。作業后應將起重臂全部縮回放在支架上,吊鉤掛牢,操縱桿置于零位,關機并制動收回支腿,鎖閉操縱室。應檢查并確認各支腿已收起無松動,輪胎氣壓符合規定。行駛時,應保持中速,并不得緊急制動;底盤走臺上嚴禁有人或堆物。過鐵道口或起伏路面應減速。下坡嚴禁空擋滑行。倒車應有人監護。C使用履帶式起重機尚應遵守下列規定:作業時,地面坡度不得大于3°;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過本機規定,無資料可查時不得超過78°。起重變幅應緩慢平穩,嚴禁在起重臂未停穩前變化擋位。起重機載荷達額定起重量的90%(含)以上時,升降動作應緩慢,嚴禁下降起重臂和同時進行兩種以上動作。采用雙機抬吊作業時,應選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機進行,抬吊時應統一指揮,動作協調,荷載分配合理,單機的起吊荷載不得超過允許載荷的80%,兩機的吊鉤滑輪組應保持垂直狀態。需帶載行走時,載荷不得超過允許起重量的70%,道路應平整、堅實,重物應在起重機正前方,離地不得超過50cm,并拴控制繩,緩慢行駛。嚴禁長距離帶載行駛。行走時,轉彎不得過急,轉彎半徑小時應分次轉彎,道路不平處不得轉彎。上下坡道時不得帶載。上坡時應將起重臂仰角適當放小,下坡時適當放大。嚴禁下坡空擋滑行。作業后起重機臂應轉至順風方向,并降至40°~60°之間;吊鉤應升至接近頂端位置;內燃機應關停;操縱桿置于零位;各制動器加保險鎖定,鎖閉操縱室。轉移工地應用平板拖車運送。起重機上車后應將回轉、行走、變幅等機構制動,履帶兩端擋掩牢固,吊鉤掛牢不擺動,后配重墊實。自行轉移,應卸去配重,拆短臂桿,主動輪應在后面,起重臂、吊鉤、機身旋轉機構必須制動,并加保險鎖定。每行駛500m應停車檢查和潤滑行走機構,確認正常方可繼續行駛。通過地面管線、橋梁、電纜等設施,必須采取保護措施,并不得在其上轉彎;通過鐵路時,應遵守鐵路管理單位的規定,并采取鋪木板等保護措施,不得在其上轉彎。D使用塔式起重機尚應遵守下列規定:起重機的軌道基礎應符合下列要求:①基礎承載能力應滿足起重機作業要求。②間隔6m應設軌距拉桿一個,軌距允許偏差為公稱值的1/1000,且不超過±3mm。③縱橫方向上,鋼軌頂面的傾斜度不得大于1/1000。④軌接頭間隙不得大于4mm,并應與另一側軌道接頭錯開,錯開距離不得小于1.5m,接頭處應架在軌枕上,兩軌頂高度差不得大于2mm。⑤軌道終端lm處必須設置緩沖止擋器,其高度不應小于行走輪的半徑。在距軌道終端2m處必須設置限位開關碰塊。⑥尾板連接螺栓應緊固,墊板應固定牢靠。起重機的混凝土基礎應符合下列要求:①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得低于C35。②基礎表面平整度允許偏差1/1000。③架設件的位置、標高和垂直度與施工工藝應符合生產企業產品說明書的要求。起重機的軌道基礎或混凝土基礎應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起重機的金屬結構、軌道及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有可靠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Ω。起重機的拆裝必須由具有資質的專業隊進行,并應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護。起重機拆裝前,應編制拆裝方案,規定作業方法、質量要求和安全技術措施,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后實施,作業前必須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拆裝作業前應檢查軌道基礎或混凝土基礎,并對起重機的各部位、卷揚機、吊索具、電氣設備及其電路、液壓系統等進行檢查,并及時處理隱患,確認合格。起重機的拆裝作業應在白天進行。當遇大雨、大雪、大霧、沙塵暴和風力六級(含)以上等惡劣天氣時,必須停止作業。指揮人員應熟悉拆裝作業方案,遵守拆裝工藝和操作規程,使用明確的指揮信號。拆裝作業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當指揮信號不清或有錯誤時,應停止作業,待聯系清楚后再進行。拆裝人員必須熟悉并認真執行拆裝工藝和操作規程,當發現異常情況或疑難問題時,應及時向技術負責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防止處理不當而造成事故。在拆裝上回轉、小車變幅的起重臂時,應根據出廠說明書的拆裝要求進行,并應保持起重機的平衡。采用高強度螺栓連接的結構,宜使用原廠制造的連接螺栓,自制螺栓應有質量合格的試驗證明,否則不得使用。連接螺栓應采用扭矩扳手或專用扳手,并應按裝配技術要求擰緊。在拆裝作業中,當遇天氣劇變、突然停電、機械故障等意外情況,短時間不能繼續作業時,必須將已安裝的部位達到穩定狀態并固定牢靠,或已拆除件吊至地面放置穩固,未拆部位處于穩定狀態,經檢查確認無隱患后,方可停止作業。安裝起重機時,必須將大車行走緩沖止擋器和限位開關碰塊安裝牢固可靠,并應將各部位的欄桿、平臺、扶桿、護圈等安全防護裝置裝齊。起重機安裝過程中,必須分階段進行技術檢驗。整機安裝完畢后,應進行整機技術檢驗和調整,各機構動作應正確、平穩、無異響,制動可靠,各安全裝置應靈敏有效;在無載荷情況下,塔身和基礎平面的垂直度允許偏差為4/1000。分階段和整機檢驗合格,并應填寫記錄,經技術負責人審查簽證后,方可交付使用。起重機塔身升降時,應符合下列要求:①升降作業過程,必須有專人指揮,專人照看電源,專人操作液壓系統,專人拆裝螺栓。非作業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平臺。操縱室內應只準一人操作,必須從指揮信號。②升降應在白天進行,特殊情況需在夜間作業時,應有充分的照明。③風力在四級及以上時,不得進行升降作業。在作業中風力突然增大達到四級時,必須立即停止,并應緊固上、下塔身各連接螺栓。④升降時,應按規定使起重臂與平衡臂處于平衡狀態,并將回轉機構制動。⑤升降時,頂升撐腳(爬爪)就位后,應插上安全銷,方可繼續下一動作。⑥升降完畢后,各連接螺栓應按規定扭力緊固,液壓操縱桿回到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升降機構電源。起重機的附著錨固應符合下列要求:①起重機附著的建筑物,其錨固點的受力強度應滿足起重機的設計要求。附著桿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間距和附著距離等,應按出廠使用說明書規定執行。有變動時,應另行設計。②裝設附著框架和附著桿件時,塔身在最高錨固點以下垂直度允許偏差為2/1000;附著桿傾斜角度不得超過10°;附著框架宜設在塔身標準節連接處,箍緊塔身;塔架對角無斜撐時應加固。③塔身頂升接高到規定錨固間距時,應及時增設與建筑物的錨固裝置。塔身高出錨固裝置的自由端高度,應符合生產企業機械使用說明書的規定。④起重機作業過程中,應經常檢查錨固裝置,發現松動或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故障未排除,不得繼續作業。⑤拆卸起重機時,應隨著降落塔身的進程拆卸相應的錨固裝置。嚴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錨固裝置。⑥遇有六級及以上大風時,嚴禁安裝或拆卸錨固裝置。⑦錨固裝置的安裝、拆卸、檢查和調整,均應有專人負責,工作時應系安全帶和戴安全帽,并應遵守高處作業有關安全操作的規定。每月或連續大雨后,應及時對軌道及其基礎進行檢查和維修,確認軌距偏差,鋼軌頂面的傾斜度,軌道基礎的彈性沉陷,鋼軌的直順度和軌道的通過性能等符合要求。混凝土基礎不得有不均勻沉降。配電箱應設置在軌道中部,電源電路中應裝設錯相和斷相保護裝置與緊急斷電開關,電纜卷筒應靈活有效,不得拖纜。起重機在無線電臺、電視臺或其他強電磁波發射天線附近施工時,與吊鉤接觸的作業人員,應戴絕緣手套和穿絕緣鞋,并應在吊鉤上掛接臨時放電裝置。當同一施工地點有兩臺以上起重機時,應保持兩機間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離不得小于2m。起重機作業前,應檢查機械各部及其儀表、軌道及其基礎、電氣接線和環境,確認符合安全作業要求。作業前,應進行空載運轉,確認各工作機構運轉正常、無噪音和異響、制動和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后,方可作業。起吊重物時,重物和吊具的總質量不得超過起重機相應幅度下規定的起重量。作業中應根據起吊重物和現場情況,選擇適當的工作速度,并應從零點開始,依次逐級增加速度,嚴禁越擋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手柄扳到零位,待電動機停轉后再轉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變換運轉方向、突然變速或制動。采用渦流制動調速系統的起重機,不得長時間使用低速擋或慢就位速度作業。在吊鉤提升、起重小車或行走大車運行到限位裝置前,均應減速緩行到停止位置,并應與限位裝置保持一定距離(吊鉤不得小于1m,行走輪不得小于2m)。嚴禁采用限位裝置作為停止運行的控制開關。動臂式起重機的起升、回轉、行走可同時進行,變幅應單獨進行。每次變幅后應對變幅部位進行檢查,確認正常。允許帶載變幅的,當載荷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嚴禁變幅。提升重物,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采用慢就位機構或利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重物作水平移動時,應高出障礙物50cm以上。作業中,當停電或電壓下降時,應立即將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斷電源。如吊鉤上掛有重物,應使重物緩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帶。作業中遇風力六級(含)以上時,應立即停止作業,鎖緊夾軌器,將回轉機構的制動器完全松開,起重臂應能隨風轉動。對輕型俯仰變幅起重機,應將起重臂落下并與塔身結構鎖緊。作業中,操作人員臨時離開操縱室時,必須切斷電源,鎖緊夾軌器。起重機載人專用電梯嚴禁超員,其斷繩保護裝置必須可靠。起重機作業時,嚴禁開動電梯。電梯停用時,應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長時間懸在空中。作業后,起重機應停放在軌道中間位置,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松開回轉制動器,小車和平衡重應置于非工作狀態,吊鉤宜升到離起重臂頂端2~3m處。停機時,應將各控制器撥回零位,依次斷開各開關,關閉操縱室門窗。下機后,應鎖緊夾軌器,使起重機與軌道固定,斷開電源總開關,打開高空指示燈。無中央集電環和起升機構不安裝在回轉部分的起重機,作業時,不得順一個方向連續回轉。裝有上、下兩套操縱系統的起重機,不得上、下同時使用。檢修人員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處部位檢查或修理時,必須系好安全帶。動臂式和尚未附著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機,塔身上不得懸掛標語牌。G使用電葫蘆應遵守下列規定:軌道梁材質、型號和安裝與電葫蘆安裝應遵守生產企業說明書的要求。電葫蘆應設緩沖器,軌道兩端應設擋板。作業中開始起吊重物時,應吊離地面10㎝停止,待檢查電葫蘆制動裝置,確認靈敏可靠后,方可正式作業。露天作業,應設遮蓋。電葫蘆嚴禁超載起吊。嚴禁吊物從人和設備上方通過。起吊重物時,鋼絲繩必須保持垂直,嚴禁斜吊。起吊重物應捆扎牢固,重物離地不宜超過1.5m。空載時吊鉤應離地面2m以上。吊物不得長時間懸空停留。起吊重物不得急速升降,行走應平穩。操作臺應設在操作人員能夠直視吊運物的位置上。不能直視吊運物時,應設信號工,操作工必須聽從信號工指揮。作業時,操作人員應集中精力,手不離控制器,眼不離吊運物。電葫蘆作業中發生異味、高溫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使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下放重物。作業中遇停電時,應切斷電源,并用手動方法將重物降下。電葫蘆在額定荷載下制動時,下滑量不得大于8㎝,超過時應清除油污或更換制動環。作業后,必須將吊鉤升至安全位置并切斷電源。嚴禁非作業人員進入吊運作業區,配合吊運作業的人員應站在安全處,不得在吊物下穿行。(28)路用機械A使用軌模式水泥混凝土攤鋪機應遵守下列規定:施工中應按產品說明書的要求操作。鋼模板應具有足夠剛度,能承受軌道傳遞的機組質量。布料機與振平機分體時,兩機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5m。布料機傳動鋼絲的松緊應適度,刮板應置于規定的位置,不得借助整機的慣性沖擊料堆。作業中,嚴禁操作工擅離駕駛臺。非操作人員不得在駕駛臺上停留和上攤鋪機。B使用滑模式水泥混凝土攤鋪機應遵守下列規定:施工中應按產品說明書的要求操作。攤鋪機安裝時,基礎應平坦、堅實。調整機械高度時,工作踏板和扶梯等處不得站人。作業期間,嚴禁碰撞引導線。C使用混凝土抹平機應遵守下列規定:作業前,應檢查并確認各部件連接牢固。作業中,應設專人收放電纜。纜線不得打結、被砸壓。作業時機械前進受阻或發現異常,必須立即停機、斷電。作業中操作工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膠鞋。D使用混凝土切縫機應遵守下列規定:切縫前必須開啟冷卻水。冷卻水中斷,必須停止切縫。作業時,操作人員必須佩戴防護鏡;手腳必須避離刀片。操作中不得戴手套。切縫作業應設5m半徑的工作區域,非作業人員不得入內。切縫時,刀片應緩慢切人;遇有較大切割阻力或出現故障時,應立即升起刀片,停機、斷電,經檢查、處理,并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作業。更換刀片前,必須切斷電源,并設人監護。嚴禁在運轉中檢查、維護各部件。鋸縫中的碎屑應使用專用工具清除,不得用手直接揀或抹拭。停止切縫時,應先將刀片提離板面,方可關機、斷電。作業后應清理機身,擦干鋸片,排除余水,盤順纜線,確認完好后,存放至干燥、通風處。(29)管工機具A使用切管機切管應遵守下列規定:作業中應按使用說明書要求操作。機具設備必須置于穩固的基礎上。加工件兩端應支平、卡牢;工件過長時,應加裝輔助托架,并調定適宜高度。切管時進刀應平穩、勻速,不得過快;手必須避離切口。加工件的管徑或橢圓度較大時,必須分兩次進刀。切斷時,不得在旋轉手柄上加長力臂;切下部位應采取承托措施,不得直落地,嚴防砸人。作業中應用刷子清除切屑,不得直接用手清除;不得敲打振落。B使用坡口機應遵守下列規定:作業前應先空運轉,確認正常。刀排、刀具安裝必須穩固。工件過長時,應加裝輔助托架。作業中,不得俯身近視工件,嚴禁用手觸摸坡口和擦拭鐵屑。檢查坡口質量時必須停機、斷電。C使用手持電動砂輪機應遵守下列規定:現場應劃定作業區并設安全標志,非作業人員不得靠近。砂輪機不得安裝雙向開關,旋轉方向禁止對向人。作業前,應根據工件材質、直徑選定適合的砂輪片;砂輪機應完好,必須安裝護罩。作業前應檢查,并確認砂輪機完好、防護罩安裝牢固、砂輪無破裂、螺絲緊固,并經空運轉,確認正常。作業時,作業人員應站位于機械的側面,嚴禁觸摸運轉中的砂輪,且不得兩人同時使用一臺砂輪機。作業時,作業人員應戴防護眼鏡,不得戴手套,不得沖擊或用力過猛。作業中,發現砂輪不圓、過薄或磨損剩余部分不足2.5㎝時,應予更換。運行中出現左右搖擺或聲響異常時,應立即停機、斷電,方可檢修。作業結束后應關機、切斷電源,并將周圍環境清理干凈。D使用彎管機應遵守下列規定:彎管機必須安裝牢固。彎管使用的管模、導板和壓緊裝置應與所彎管的規格相匹配。被彎鋼管必須夾持牢固。不得在鋼管和管模中加油。作業中,手必須避離鋼管被管模夾持處。E使用除銹機應遵守下列規定:使用移動式除銹機作業前,鋼管、管件等應安裝穩固;使用固定式除銹機應安裝穩固,鋼管、管件等應按機械說明書規定移動,保持穩定。作業中,機械或工件運行前方不得有人。裝卸鋼管、管件等工件和機械出現故障時,必須停機、斷電,方可裝卸或處理。現場應根據工作環境狀況采取相應的降塵、防噪音措施。(30)混凝土與砂漿機械A混凝土和砂漿攪拌機的場地,應具有良好的排水、通風條件;移動式混凝土和砂漿機械作業后,應在設有排水設施的場所清洗,不得隨處清洗,污染環境。B使用混凝土(砂漿)攪拌機應遵守下列規定:作業前應進行料斗提升試驗,觀察并確認離合器、制動器靈敏可靠。上料斗地坑口四周應墊高夯實。上料軌道架底端地面應墊平夯實,軌道架應支撐牢固,防止作業時軌道變形。料斗與地面之間應加緩沖墊木,減小施工噪音。進料時嚴禁將頭或手伸人料斗與機架之間。運轉中嚴禁用手或工具伸人攪拌筒內扒料、出料。料斗升起(降落)時,其下方嚴禁有人。需在料斗下檢修或清理時,必須將料斗提升后用鐵鏈或插人銷鎖牢。作業中發生故障或遇停電,必須立即切斷電源。攪拌筒內混凝土(砂漿)初凝前,應清除干凈。作業后應將料斗降至坑底,并對攪拌機內外進行全面清理。需進入筒內作業時,必須切斷電源,固鎖電源閘箱,并設安全標志和專人監護。電動攪拌機的操縱臺應墊橡膠板或干燥木板。D使用混凝土攪拌運輸車應遵守下列規定:攪拌運輸時,混凝土的裝載量不得超過額定質量。行駛中嚴禁超速,盡量選擇平坦路面,避讓坑洼、高坎、石塊等,穿越明溝、鐵路等處應減速。行駛在不平路面或轉彎處應降低車速至15km/h及以下。并暫停攪拌筒旋轉。通過橋、洞、門等設施時,應確認運輸車符合其限高和限寬規定。運輸前,排料槽應鎖止在“行駛”位置,不得自由擺動。作業中攪拌筒應低速旋轉,不得停轉。攪拌筒由正轉變為反轉時,應先將操縱手柄放在中間位置,待攪拌筒停轉后,再將操縱手柄放至反轉位置。卸料時應聽從現場指揮人員調度。在基坑邊卸料應根據土質、坑深、支護和運輸車載荷等確定與基坑的安全距離,且不得小于1.5m,并擋掩牢固。作業后應先將內燃機熄火,再對料槽、攪拌筒入口和托輪等處進行沖洗,并清除混凝土結塊。當需進入攪拌筒清除結塊時,必須取下內燃機開關鑰匙,并設專人監護。E使用混凝土泵車應遵守下列規定:混凝土泵車應停放在平坦、堅實、周圍無障礙的地面上,不得停放在斜坡上。就位后支腿應全部伸出并用墊木支穩,使機身保持水平和穩定。當用布料桿送料時,機身傾斜度不得大于3。。在槽邊作業,其與槽的安全距離應根據土質、槽深、支護和泵車載荷等確定,且不得小于1.5m。布料桿轉動范圍內不得有人和障礙物。嚴禁泵車在電力架空線路下方作業;在電力架空線路一側作業時,必須符合本規程第2.0.40條的規定。泵送管道的敷設應符合本節第16.6.6條第2款的要求。作業前必須檢查泵車的輪胎氣壓、照明、信號、液壓系統和輸送管路及其接頭的狀況,確認合格。啟動后應空載試運轉,確認一切正常,方可作業。作業中發現車體傾斜或其他異常現象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收回布料桿,排除險情,確認安全后,方可恢復作業。泵車卸料時,宜由兩人以上牽引布料桿。布料桿所用的配管和軟管,應按生產企業說明書的規定選用,接裝的軟管應拴系防脫安全帶。伸展布料桿應按產品說明書規定的順序進行。布料桿升離支架后方可回轉。嚴禁布料桿起吊或拖拉物件。當布料桿處于全伸狀態時,不得移動車身。作業中需移動車身時,應將上段布料桿折疊固定,移動速度不得超過10km/ho不得在地面上拖拉布料桿前端軟管。嚴禁延長布料配管和布料桿。作業時不得取下料斗格柵網等防護裝置,并應及時清除不合格的骨料和雜物。作業時應隨時監視各種儀表、指示燈,發現異常應及時停機,調整和處理。泵車應連續作業,當因供料中斷被迫暫停時,停機時間不得超過30min。暫停時間內應每隔5~10min(冬季3~5min)作2~3個沖程反泵一正泵運動,再一次投料泵送前應先將料攪拌。當停泵時間超限時,應排空管道。管路堵塞時,應采用反向運轉方法。需拆管時,必須先停機、疏散周圍人員,卸壓后,方可拆卸。拆卸時嚴禁管口對人。作業后,必須將料斗和管道內的混凝土全部輸出,并對泵機、料斗、管道進行清洗。用壓縮空氣沖洗管道時,管道出口端前方l0m內不得有人。作業后,不得用壓縮空氣沖洗布料桿配管,布料桿的折疊收縮應按規定順序進行。各操縱裝置均應復位,液壓系統應卸載,并收回支腿,停放在安全地方。大雨、大雪、大霧、沙塵暴和風力六級(含)以上等惡劣天氣時,不得露天使用布料桿輸送混凝土。F使用混凝土泵應遵守下列規定:作業前應檢查并確認各操縱裝置處于正確位置,液壓系統正常、無泄漏,攪拌斗內無雜物,保護隔網完好、蓋嚴。泵送管道的敷設應符合下列要求:①水平泵送管道宜直線敷設。②垂直泵送管道不得直接裝接在泵的輸出口上,應在垂直管前端加裝長度不小于20m的水平管,并在水平管近泵處加裝逆止閥。③敷設向下傾斜的管道時,應在輸出口上加裝一段水平管,其長度不得小于傾斜管高低差的5倍。當傾斜度較大時,應在坡度上端裝設排氣活閥。④泵送管道應有支承固定。在管道和固定物之間應設置木墊作緩沖,不得直接與鋼筋或模板相連。管道與管道間應連接牢靠,管道接頭和卡箍應扣牢密封,不得漏漿。不得將已磨損管道裝在后端高壓區。⑤泵送管道敷設后,應進行耐壓試驗。輸送管道的壁厚應與泵送壓力匹配,管道接頭、密封圈和彎頭等應完好無損。高溫、烈日下應遮蓋、澆水降溫。泵機運轉中,嚴禁將手、鐵鍬伸人料斗或用手抓握分配閥。需在料斗或分配閥處作業時,應先關機、卸壓。泵送時,不得隨意調整液壓系統壓力,不得開啟任何輸送管道和液壓管道,不得調整、修理正在運轉中的部件。作業中應對泵和管路隨時觀察,發現隱患應及時處理。對磨損超過規定的管子、卡箍、密封圈等應及時更換。作業中尚應符合本節第16.6.5條13、14、15、16款的規定。7.4.7.7使用混凝土噴射機應遵守下列規定:作業前,應檢查安全閥、密封件、壓力表和噴水環等,并經試運行,確認合格。作業時,操作人員應按規定佩戴防護用品,禁止裸露身體作業。管道安裝應正確,接頭應緊固、密封。管道通過道路應加以保護,嚴禁機械、車輛碾壓。施工中,應經常檢查出料彎頭、輸料管及其接頭,發現有磨薄、擊穿、松脫現象必須立即停機處理。噴射機應保持內部干燥、清潔,干料配合比和加水程序應符合噴射機的性能要求,不得使用結塊水泥和未經篩選的砂石。噴射手和機械操作工應有聯系信號,送風、加料、停料、停風和發生堵塞時,應及時聯系,密切配合。作業中暫停時間超過1h,必須將倉內和輸料管內的干混合料全部噴出。噴嘴前方嚴禁站人,工作停歇時,噴嘴不得對向人和設備。轉移工作面時,必須關機后,供風、供水系統方可隨之移動。輸料軟管不得隨地拖拉和折彎。發生堵管時,應先停止加料,敲擊堵塞部位,使混合料松散,然后用壓縮空氣吹通。操作時應將輸料管順直、緊按噴頭,嚴禁甩動管道傷人。當管道中有壓力時,不得拆卸管道接頭。停機時,應先停止加料,再停機、停風。噴嘴清理干凈,并將噴射機外粘附的混凝土清除干凈。G使用插入式混凝土振動器應遵守下列規定:電纜線應滿足操作所需的長度。電纜線上不得堆壓物品或被車輛碾壓。嚴禁用電纜線拖拉或吊掛振動器。使用前應檢查各部并確認連接牢固、旋轉方向正確;振動棒軟管不得出現斷裂,當軟管使用過久使長度伸長時,應及時修復或更換。振動器操作人員必須穿絕緣膠鞋、戴絕緣手套。作業時,振動棒軟管的彎曲半徑不得小于50em,并不得多于兩個彎;振動棒應垂直插入混凝土,與模板應保持5。lOem紫距離,不得觸振鋼筋、芯管和預埋件;不得全部插入混凝土甲,插入深度不得超過棒長的3/4。振動器不得在初凝的混凝土、地板、腳手架和干硬的地面上試振。檢修或作業間斷時必須切斷電源。作業中應隨時檢查振動器及其纜線,發現漏電征兆、纜線破損,必須立即停止使用,由電工檢修并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振搗。進入倉內振搗時,應對纜線加強保護,防止磨損漏電。作業停止需移動振動器時,應先關電機,再切斷電源。不得用軟管拖拉電動機。作業后,必須關機、斷電,盤收纜線,將電動機及其纜堡、振動棒及其軟管清理干凈,放置在安全地點,并應對電動機采取防潮措施。施工結束后,應將振動器放回庫房。H使用平板式振動器應遵守下列規定:電動機軸應保持水平狀態,引出纜線不得拉得過緊。作業前應對振動器進行檢查和試振。試振不得在硬質物體上進行。振動器安裝螺孔的位置應正確,螺栓安裝不得扭斜,各螺栓緊固程度應一致,并應設防松墊圈。在振的平板振動器不得擱置在已凝或初凝的混凝土上。I使用混凝土真空吸水泵應遵守下列規定:機具、儀表應完好,各部件應連接嚴密、緊固,真空室守過濾網應完整,回水管上的旋塞應開啟靈活,進、出水管安裝應符合說明書規定。啟動后應檢查并確認電動機旋轉方向正確;檢查泵機空磬真空度,其表值不得小于96kPa,不符合要求時應檢查各工作裝置的密封狀況,有損壞時應及時修理或更換。作業中移動真空泵時,應理順連接管和纜線,嚴禁壓砸損傷。移動真空泵、抬放真空軟墊時,操作人員應協調配合。7.4.7.11使用混凝土切割機應遵守下列規定:啟動后,應空載運轉,并確認鋸片運轉方向正確,升降機構靈活,運轉中無異常、異響,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操作人員應雙手按緊工件均勻進送,推進切割機時,不得用力過猛。操作時不得戴手套。切割厚度應根據機械生產企業銘牌規定進行,不得超厚切割。加工構件送至與鋸片相距30em處或切割小塊料時,應使用專用工具,不得直接用手推進。構件斷開時,應采取承托措施,嚴禁直接落下。作業中,鋸片損壞需換片時必須關機、斷電后,方可進行;被切割構件發生沖擊、跳動和異常音響時,必須立即關機、斷電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作業。機械運轉中,嚴禁檢查、維護、清理各部件。鋸臺上和構件鋸縫中的碎屑塊應使用專用工具及時清除,不得用手直接揀拾或抹拭。J作業后,應清洗機身,擦干鋸片,排放水箱余水,收回電纜線,并存放在干燥、通風處。K使用混凝土切縫機應遵守下列規定:切縫前必須開啟冷卻水,冷卻水中斷必須停止切縫。作業時,操作人員必須佩戴防護鏡、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手腳避離刀片。切縫作業應設5m半徑的工作區域,非作業人員不得入內。切縫時,混凝土強度宜為10MPa。切縫機啟動時,刀片應緩慢切人。作業中,遇有較大切割阻力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升起刀片,停機、斷電,經檢查、處理,并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作業。更換刀片前,必須切斷電源,并設人監護。嚴禁在運轉中檢查、維護各部件。鋸縫中的碎屑應使用專用工具清除,不得用手直接揀或抹拭。停止切縫時,應先將刀片提離板面,方可關機、斷電。作業后應清理機身,擦干鋸片,排除余水,盤順纜線,確認完好后,存放至干燥、通風處。L使用灰漿攪拌機應遵守下列規定:作業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伸進攪拌筒或在筒口清理砂漿。固定式攪拌機的料斗提升時,嚴禁斗下有人。作業中發生故障或遇停電,必須切斷電源。攪拌機停止運轉時間較長時,應將筒內灰漿清除干凈。作業后應及時進行攪拌機內外清洗、保養和場地清潔工作。M使用柱塞式、隔膜式灰漿泵應遵守下列規定:泵機應安裝平穩。輸送管路宜短、直、少彎頭;接頭應嚴密、不滲漏;垂直管道應固定牢固;管道上不得加壓或懸掛重物。作業前應檢查并確認球閥完好,泵內無干硬灰漿等物,各連接件緊固牢靠,安全閥已調到預定安全壓力。作業前應先用水進行泵送試驗,檢查并確認無滲漏。灰漿應攪拌均勻,不得有干砂和硬塊,不得混入石子或其他雜物。泵送時應先開機后加料。泵送過程中應隨時觀察泵送壓力;當壓力超過預調的安全壓力時,應反向泵送,使管道內部分灰漿返回料斗,再緩慢泵送;無效時應停機、卸壓檢查,不得強行泵送。泵送過程中不宜停機。短時間不需泵送時,柱塞式和隔膜式灰漿泵宜打開回漿閥,使灰漿在泵體內循環運行;擠壓式灰漿泵應先停止送漿,后停止送氣。當停泵時間較長時,應每隔3~5min泵送一次,泵送時間宜為0~5min,防止灰漿凝固。故障停機時,應先打開泄漿閥使壓力下降,再排除故障。灰漿泵壓力未達到零時,不得拆卸空氣室、安全閥和管道。作業后應將輸送管道中的灰漿全部泵出,并將泵和輸送管道清洗干凈。N使用擠壓式灰漿泵應遵守下列規定:使用前,應先接好輸送管道,加注清水啟動灰漿泵,檢查、觀察各部位,確認無滲漏現象。泵送過程中應隨時觀察壓力表,確認正常。當壓力迅速上升,有堵管現象時,應反轉泵送2~3轉,使灰漿返回料斗,經攪拌后再次泵送。多次正反轉仍不能暢通時,應停機檢查,排除堵塞。工作間歇時,應先停送灰后停送氣,并應防氣嘴堵塞。作業后應將泵機和管路系統全部清洗干凈。O使用皮帶運輸機應遵守下列規定:皮帶輸送機應安設在堅固的基礎上。移動式皮帶輸送機便用前,尚應將移動輪對稱楔緊。多臺機平行作業時,機間應留出寬1m以上的通道。作業時應先空載運轉正常后,方可均勻裝料,不得先裝科后屆動。多臺機串聯使用時,應從卸料一端開始順序啟動,待全部運轉正常后,方可裝料。加料時應對準輸送帶中心,高度適中,保持均勻。作業中應隨時觀察機械運轉情況,發現輸送帶松弛或走偏時,應停機調整。輸送帶打滑時,嚴禁用手拉動。作業時,嚴禁任何人從輸送帶下面穿過或從上面跨越,嚴禁清理或檢修。停機時,應先停止裝料,待輸送帶上物料卸盡后,方可停機。數臺輸送機串聯作業停機時應從上料端開始按順序停機。作業中遇停電或出現故障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將輸送帶上的物料清除,待來電或排除故障后,方可啟動。作業后應切斷電源,閉鎖閘箱,遮蓋電動機。(十五)模板工程安全監理控制要點1.安全規定模板及其支承體系應根據工程結構形式、荷載、材料供應、現場環境等條件進行施工設計,其強度、剛度、穩定性,應符合施工安全要求,能承受澆注混凝土的自重、側壓力、施工過程中的附加荷載和風荷載等。模板宜采用標準化,系列化的組合模板,并由加工廠集中加工制作。組合模板設計應符合現行《組合鋼模板技術規范》(GBJ214)的規定。模板及其支承體系的材料應符合施工設計要求,并應遵守下列規定:木材應符合現行《木結構設計規范》(GBJ5)中的承重結構選材標準。脆性木材和過分潮濕的易引起變形的木材不得使用。木質的橫梁、立木不得使用拼接材料。鋼材,應符合現行《普通碳素結構鋼》(GB700)中的Q235號鋼的規定。標準模板必須具有出廠合格證,非標準模板應進行荷載試驗,確認符合模板設計要求,并形成文件,方可使用。模板及其支承系統應按施工設計制作,嚴禁擅自改動。連接螺栓、模板拉桿的間距、直徑、根數應通過計算確定。采用附著式振動器振搗混凝土時,模板的連接螺栓應采取防螺母松動的措施。模板加工場應符合安全規定要求。木模板加工場內嚴禁煙火,易燃物必須集中存放在指定位置,下班前應及時清運出場。加工機械設備應完好,安全裝置應齊全有效,機械件應連接牢固,電氣接線應符合本規程第4章的有關要求。加工作業前,應檢查、試運轉,確認正常。模板、支撐和材料碼放應平穩;碼放高度不得大于2m。圓木垛高度不得大于3m,垛距不得小于1.5m;成材垛高不得大于4m,垛距不得小于1m。鋼材垛高應由地基承載力驗算確定,且不宜大于1.2m。嚴禁在機械運行中測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機械上面和作業平臺上的木屑、刨花和雜物。機械運行中嚴禁跨越機械轉動部分傳遞工件、工具等。排除故障、拆裝刀具時,必須切斷電源,待機械停穩后,方可進行。操作人員與輔助人員應密切配合,協調一致。作業后,必須切斷電源,鎖固閘箱,并擦拭、滑潤機械、清除木屑、刨花。木工機械的使用尚應符合《xx市市政工程安全操作規程》(DBJ0l—56—2001)第8.6節的規定。鋼模板加工尚應符合《xx市橋梁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DBJ01—8—2004)第21章的有關規定。模板的運輸運輸前應根據模板、支架的質量和形狀選擇適宜的運輸車輛和吊裝機械。運輸道路應堅實、平整、無障礙物。沿線橋涵、地下管線等構筑物應具有足夠的承載力;穿越橋涵、架空線的凈空應滿足運輸安全要求;遇電力架空線路時,其凈高應符合本規程第4章的有關規定。使用載重汽車運輸模板、支架應捆綁、打揉穩固、牢靠,嚴禁人員攀爬或坐臥在模板、支架上,嚴禁超寬、超高。使用手推車運輸模板等,裝車應均衡,捆綁應牢固,卸車應均衡、有序,嚴禁撒把卸車。在坡道上應緩慢行駛、控制速度,下坡時前方不得有人。使用機動翻斗車和載重汽車運輸應遵守有關安全規定。使用起重機裝卸模板,應符合有關安全規定。嚴禁在組合鋼模板上架設和使用36v以上的電力纜線和電動工具。安裝大模板時,在支承系統安裝未完成前,必須采取臨時支撐措施保持穩定。大模板安裝時,應按施工設計規定的吊點位置起吊。垂直吊運應采取兩個以上的吊點;水平吊運應采取四個吊點。(28)采用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做模板支架,應遵守下列規定:施工前應對模板支架進行施工設計,其強度、剛度、穩定性應滿足施工安全要求。地基應驗算,承載力不足時,應加固。支架立桿應豎直設置,2m高的垂直允許偏差不得大于15mm。設在支架立桿根部的可調底座,當其伸出長度超過30㎝時,應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采用單根立桿做支架時,立桿應設在梁模板中心線處,其偏心距不得大于25mm。(20)支模施工支模澆注施工混凝土應分節進行,分節高度以3m為宜。腳手架支搭與拆除必須由架子工進行,使用前應進行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模板宜采用鋼質材料,內外模應采用鋼制骨架支承,并用環形鋼箍和內撐固定牢固。模板、支承骨架、鋼箍、內撐等模板及其支承系統的結構應據澆注中混凝土的側壓力經計算確定。鋼筋采用焊接時,應遵守本規程第13.3節的有關規定。模板及其支承系統支設完成后,必須進行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應進行檢查,確認穩固。澆注混凝土時,應設模板工和架子工監護模板和腳手架,確認安全;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遇坍塌征兆必須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至安全區域,并及時處理。插入式混凝土振動器應由專人使用。使用前應經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使用中遵守第12.7節有關規定。插入式混凝土振動器的電力纜線必須由電工引接與拆卸。使用前應經檢測,確認不漏電。使用中應維護纜線,發現破損或漏電征兆,必須立即停止作業,由電工處理。澆注的混凝土達到設計規定的強度后,方可拆除模板。拆除模板應設專人指揮,并遵守有關安全規定。混凝土施工尚應遵守有關安全規定。施工中遇預制構件安裝時,應遵守有關安全規定。預應力鋼筋混凝土施工時,預應力鋼筋張拉應遵守第20.6節有關規定。模板及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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