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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頁碼442022年度《法考》試卷(一)第五次綜合測試試卷含答案及解析一、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中國甲公司與德國乙公司簽訂了購買成套設備的進口合同。價格條件為CFR上海,信用證付款。貨物按時裝上了承運人所屬的利比里亞籍“瑪麗”輪,甲公司投保了平安險。“瑪麗”輪航行到上海港區時與日本籍“小治丸”輪因雙方的過失發生碰撞,致使“瑪麗”輪及其貨艙中的部分貨物受損。基于上述情況,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本案碰撞引起的貨損應由甲公司自行承擔B、依《海牙規則》,“瑪麗”輪所有人對過失碰撞引起的貨損可以免責C、因甲公司投保的是平安險,保險公司對本案碰撞引起的部分貨物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D、因已知貨物受損,所以即使單證相符,甲公司仍有權要求銀行拒付貨款【參考答案】:B【解析】: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國際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國際海上貨物運輸規則由于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價格條件為CFR上海,貨物的風險在裝貨港船舷轉移,該設備毀損的風險在受損時已經轉移給了甲公司,因此即使已知貨物受損,但單證相符,甲公司無權要求銀行拒付貨款,D的說法錯誤。依《海牙規則》承運人有最低限度的義務,即適航義務與管貨的義務。承運人的免責中包括船長、船員等人在駕駛或管理船舶中的行為、疏忽或不履行職責造成的貨物的滅失或損壞,因此8的說法正確。甲公司投了平安險,即“單獨海損不賠”,因此C的說法錯誤。由于船舶所有人對船舶的碰撞有過失,因此,應對甲公司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故A的說法錯誤。2、當事人必須履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決、裁定,但在什么情況下可以暫停履行A、檢察機關依法提起抗訴后B、上級法院認為應當暫時停止履行的C、當事人不服提出申訴的D、提起審判監督程序的法院作出中止執行的裁定【參考答案】:D【解析】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77條的規定,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應當裁定中止原判決的執行3、下列哪個選項不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理論淵源?A、中國傳統法律思想B、科學發展觀中的法治思想C、鄧小平理論中的法治思想D、當代中國的基本國情【參考答案】:D【解析】: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理論淵源[答案及解析]D。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有著豐富深厚的理論淵源,馬克思主義法治思想是其重要的理論基礎,中國傳統法律思想是其重要的文化資源,西方資本主義法治思想為其提供了有益的借鑒。D項屬于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實踐基礎。4、在國際法歷史上,最古老的國際法淵源是()。A、國際習慣B、國際條約C、一般法律原則D、國際法院判例【參考答案】:A【解析】:國際習慣是國際法最古老、最原始的淵源。5、北魏首先確立了下列哪些制度或原則?()A、官當B、準五服以制罪C、秋冬行刑制D、重罪十條【參考答案】:A【解析】:考察古代法律儒家化的表現。6、行政復議行為的性質是A、司法行為B、行政裁決行為C、行政仲裁行為D、行政司法行為【參考答案】:D【解析】在行政法學理論中,行政復議被視為具有行政與司法的雙重性質7、甲乙兩國關于在太平洋海底區域的石油開發產生了爭議,后兩國之間達成協議將該爭端提交聯合國國際法院。國際法院就此案作出判決后,甲國拒不履行依該判決所承擔的義務。根據《國際法院規約》,下列做法哪一個是正確的?()A、乙國可以申請由國際法院執行庭對該判決強制執行B、乙國可以申請國際法院指令甲國的國內法院強制執行該判決C、乙國可以向聯合國大會法律委員會提出申訴,由法律委員會決定采取行動,執行該判決D、乙國可以向聯合國安理會提出申訴,請求由安理會作出建議或采取行動,執行該判決【參考答案】:D【解析】:國際法院判決的執行《聯合國憲章》第94條規定:“①聯合國每一會員國為任何案件之當事國者,承諾遵行國際法院之判決。②遇有一方不履行依法院判決應負之義務時,他方得向安全理事會申訴。安全理事會如認為必要時,得作成建議或決定應采辦法,以執行判決。”甲國拒不執行國際法院的判決,乙國可以向聯合國安理會提出申訴,D項正確。8、以為標準,行政程序可分為抽象行政程序和具體行政程序。A、行政程序的適用范圍B、行政行為的對象是否特定C、是否有明確法律規定D、行政效能的差異【參考答案】:B【解析】以行政程序所規范的行政行為是具體的還是抽象的為標準,可分為具體行為程序和抽象行為程序。具體行政行為的對象是特定的,而抽象行政行為的對象則是不特定的。這一區分的意義在于:違反不同性質的程序,將導致不同的法律后果,適用不同的法律救濟程序9、某省銀行業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某城市商業銀行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行有巨額非法票據承兌,可能引發系統性銀行業風險。根據《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規定,應當立即向下列何人報告?A、該省人民政府主管金融工作的負責人B、國務院主管金融工作的負責人C、中國人民銀行負責人D、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人【參考答案】:D10、11.“袁記約法”規定政治體制采用:()。A、總統制B、責任內閣制C、混合制D、總統獨裁制【參考答案】:D【解析】:【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北洋政府的制憲活動與憲法文件。“袁記約法”完全否定和取消了《臨時約法》所規定的責任內閣制,實行總統獨裁的政治體制,并賦予總統形同封建帝王一樣至高無上的地位和巨大的權力。[該題針對“北洋政府時期的憲法性文件”知識點進行考核]11、某化肥廠以其污水處理設施“效率低、費用高”為由,予以停運拆除。在下列哪一情況下。該廠構成違反《環境保護法》的行為?A、未在事前獲得權威性技術論證B、未采用替代性的污水處理措施C、未征得當地環保局的同意D、未征得附近村民的同意【參考答案】:C【解析】: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環境保護法》第26條規定:“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經原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該建設項目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確有必要拆除或者閑置的,必須征得所在地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本條分為兩個層次:一、“三同時”制度,是指建設項目中環境保護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制度,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項目,技術改造項目等;二、主體工程完成、防污設備驗收合格投入使用后,如需拆除或閑置,需經相關環保部門審批同意。據此,該化肥廠拆除污水處理設備之前,必須取得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因此C選項的行為違反了《環境保護法》,故當選。法律并沒有規定防治污染設施的拆除需要履行其他程序,故ABD項的行為并不違反法律規定,故不當選。[陷阱點撥]根據《環境保護法》第26條的規定,排污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施工、投產,并在驗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同時依據該法第36條,如果建設項目的防止污染設施沒有建成或者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批準該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并處罰款。而在防污設施驗收投入生產之后,則其拆除須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依據該法第37條的規定,擅自拆除或者閑置防治污染的設施,污染物排放超過規定的排放標準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熏新安裝使用,并處罰款。有考生根據《環境保護法》第26條第1款的規定,認為公司在拆除舊的防污設施時。須同時采用替代性的污水處理設施,實際上是將排污設施的建設與拆除混為一談。法律對于防污設施的建設和拆除分別有不同的規定,考生在復習時須注重理解,防止混淆。12、杜某在擔任某私營醫院副院長期間,利用其分管該院藥品采購、結賬的職務之便,為藥商謀取利益,先后收受藥商賄賂共計人民幣63800元,杜某的行為構成:A、受賄罪B、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C、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D、貪污罪【參考答案】:C【解析】:關于A選項。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受賄罪與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區別在于主體不同:受賄罪的主體為國家工作人員;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主體為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本題中,私營醫院屬于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主體中的“其他單位”,杜某作為私營醫院副院長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因此,A選項錯誤。關于BC選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第7條的規定,將刑法第163條修改為: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私營醫院屬于“其他單位”,杜某作為私營醫院副院長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刑法第163條規定的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罪名取消。因此,B選項錯誤,C選項正確。關于D選項。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和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行為。因此,D選項錯誤。13、甲賭博成性,先后欠下乙賭債2萬元,并向丙借下高利貸1萬元,乙和丙多次催要未果,遂劫持了甲的妻子,并向甲宣稱,如果甲再不還錢的話就會強奸甲妻。后乙趁丙出門買飯時強奸了甲妻。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乙、丙構成綁架罪共犯,乙單獨成立強奸罪B、乙、丙構成非法拘禁罪共犯,乙單獨成立強奸罪C、乙、丙構成非法拘禁罪、強奸罪共犯D、乙、丙構成敲詐勒索罪、強奸罪【參考答案】:B【考點】敲詐勒索罪的特殊構成及共同犯罪【解析】共同犯罪是兩人以上共同故意犯意,數個行為人必須有共同故罪。因此乙單獨構成強奸罪。《關于對為索取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拘禁他人行為如何定罪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行為人為索取高利貸、賭債等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非法拘禁罪定罪處罰。14、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對于除傳遞原因之外造成的逾期承諾,要約人若及時通知確認該承諾有效,則:()A、合同于要約人確認通知發出的時間成立B、合同于要約人確認通知到達承諾人的時間成立C、合同于承諾人逾期承諾到達要約人的時間成立D、合同于承諾人發出逾期承諾的時間成立【參考答案】:C【解析】:逾期承諾的合同的成立時間《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21條規定了逾期承諾的情形,構成了第l8條規定的“承諾于表示同意的通知送達要約人時生效”這一原則的例外。該條區分了兩種情形,第1款涉及非傳遞原因造成的逾期承諾,第2款涉及傳遞原因造成的逾期承諾。而本題涉及第一種情形,如果要約人及時確認,則盡管逾期,該承諾依然有效.合同成立時間為承諾到達時間。本題選項中,D項明顯不正確。B項將要約人的確認當成了承諾對待,也不正確。逾期承諾從承諾人方面說,合同已經成立,不過因其逾期,要約人需要作出選擇,因而其發出確認通知只是表明自己態度,與承諾時間無關。A項也不正確。C項正確,即承諾到達時間。15、行政訴訟中被告的舉證期限是A、一審庭審結束前B、法庭辯論終結前C、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0日內提交答辯狀時D、一審庭審開始前【參考答案】:C【解析】根據行政訴訟法第43條的規定,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有關材料,并提出答辯狀16、法國資產階級第一部政治經濟施政綱領是下列選項中的哪一個?()A、《權利法案》B、《雅各賓憲法》C、《人權宣言》D、《法蘭西第一共和國憲法》【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法國憲法的發展。法國資產階級革命后,國民會議于l789年8月26日經過激烈的爭論通過了著名的《人權宣言》。它作為法國資產階級第一部政治經濟施政綱領,被視為法國歷史上第一部憲法性文件。因此,本題的正確選項為C項。17、西周時期解除婚姻的制度,稱為“七出”,以下不屬于其中情形的是:A、不順父母去B、無子去C、惡疾去D、與更三年喪,去【參考答案】:D【解析】:“七出”包括“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妒去、惡疾去、多言去、盜竊去”。所以A選項、B選項、C選項說法正確,題干要求選非,應不選。D選項說法錯誤,符合題意,當選。18、下列情形中,屬于可以引起國家繼承的原因是A、在甲國的選舉中,在野黨擊敗現執政黨B、乙國是君主立憲制國家,現國王因病去世C、丙國與丁國合并D、丙國在與丁國的戰爭中戰敗,建立了親丙國的政府【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點是引起國家繼承的原因。國家繼承,是指由于領土變更的事實而引起的國家之間權利和義務的轉移。國家繼承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合法性,即國家繼承必須符合國際法,一切與國際法相抵觸的權利和義務的轉移,均不屬于國家繼承的范圍;二是領土性,即國家繼承的權利和義務必須與所涉領土有關聯,與所涉領土無關的不屬于國家繼承的范圍。因此,引起國家繼承的情況主要是領土變更的事實,主要包括獨立、合并、分離、分立、部分轉移等。上述四個候選答案中,只有C屬于領土變更的事實,故選C。19、下列關于古代與近代“憲法”意義的說法不正確的是:()。A、在中國將“憲法”一詞作為國家根本法始于19世紀80年代,鄭觀應在《盛世危言》中首次使用了該種意義上的憲法一詞B、古代西方“憲法”是指規定城邦組織和權限方面的法律,亞里士多德的《政治學》里即在此種意義上使用憲法一詞C、古羅馬的立法和法學著作中使用的憲法是指皇帝的詔書、諭旨,以區別于市民會議制定的普通法律D、在西方,近代意義上的憲法是在12、13世紀確認教會、城市行會勢力以及它們與國王的相互關系的法律出現后才形成的【參考答案】:D【解析】:「考點」憲法的含義「解析」在西方,17、18世紀資產階級革命以后,近代意義上的憲法才最終形成。確認教會、封建主和城市行會勢力的特權以及它們與國王等的相互關系的法律,如ll64年《克拉倫敦憲法》、1215年《大憲章》等都是這種意義上的憲法,這是古代西方憲法的一種含義,故D項不正確。20、政府采購應采取的主要方式是什么?A、公開招標方式B、邀請招標方式C、競爭性談判方式D、詢價方式【參考答案】:A【解析】:參見《政府采購法》第26條第2款。21、根據《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公約》的規定,下列國家屬于合格東道國的是:A、發展中國家會員國B、發達國家會員國C、實行計劃經濟的會員國D、實行市場經濟的會員國【參考答案】:A【解析】:合格東道國[答案及解析]A。根據《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公約》的規定,合格東道國僅包括發展中國家會員國。故A項屬于,其他均不屬于。因此答案選A。22、鄧某囚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被通緝在案。一日,鄧某秘密到其朋友許某家中,許某向鄧某提供錢物若干,要其逃往邊境許某的親戚家躲避。鄧某遂于次日逃走。對于許某的行為應當如何定性?A、構成包庇罪B、構成窩藏罪C、構成資敵罪D、構成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參考答案】:B【解析】:根據《刑法》310條的規定,窩藏罪是為犯罪的人提供隱藏住所、財物,幫助其逃匿的行為。包庇罪限于向司法機關提供虛假證明掩蓋犯罪人的行為。所以本題許某向鄧某提供住所,并幫助其逃跑,構成窩藏罪,而非包庇罪,因此A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資敵罪的發生時間限于戰時,是指在戰時供給敵人武器裝備、軍用物資,資助敵人的行為,本題許某的行為并不符合,不構成該罪,C選項錯誤。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是指境內外機構、組織或個人資助境內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背叛國家罪(第102條)、分裂國家罪和煽動分裂國家罪(第103條)、武裝叛亂、暴亂罪(第104條)、顛覆國家政權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第105條)的行為。本題中,許某的行為不屬于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因此D選項錯誤。因此正確答案為B選項。23、某甲是間歇性精神病人。某日,某甲喝醉了酒,把某酒店老板打成重傷,在群眾抓捕他時,某甲因驚恐而精神病發作。則某甲A、應當負刑事責任,但可以減輕處罰B、應當負刑事責任,但可以從輕處罰C、不負刑事責任,因其是精神病人D、應當負刑事責任【參考答案】:D【解析】:《刑法》第18條第2款規定,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本題中,某甲喝酒時精神病并未發作,因喝醉酒而傷害他人,實施傷害行為之后才又精神病發作,但這不影響其刑事責任的承擔。行為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實施的犯罪行為法律上并沒有規定可以減輕或從輕處罰。是否屬于精神病應當以實施犯罪行為之時為標準,不能因為犯罪之后精神病發作而減免處罰。本題主要考查的是精神病人的刑事責任的問題。對此《刑法》第18條分別對精神病人、間歇性精神病人的刑事責任能力問題作了明確的規定。24、甲國經營發射衛星業務的“星海公司”為乙國發射了一個人造衛星,由于故障,發射火箭在升入太空后墜毀在丙國境內,造成了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關于這些損失的承擔論述正確的是:()A、由甲國承擔一切損失B、先由衛星發射公司承擔,不足賠償額由甲國補齊C、完全由“星海公司”賠償D、造成的財產損失由“星海公司”賠償,財產、人員傷亡由甲國負責賠償【參考答案】:A【解析】:空間物體的國家責任《空間物體造成損害的國際責任公約》規定.發射國對本國或在本國境內發射的空間物體對他國的損害承擔責任。本案案情屬于國家責任制度的范圍,造成的損失完全由國家承擔,其他三項是不正確的。25、某市人民政府制定一規章,授權市政府市場管理辦公室負責治理亂設攤點問題,并明確市綜合治理委員會直接主管該辦公室工作。高某因私自設照相點被市場管理辦公室罰款500元,高某不服,欲申請行政復議,根據《行政復議法》規定,本案復議機關是誰?A、市人民政府B、市綜合治理委員會C、市政府市場管理辦公室D、省綜合治理委員會【參考答案】:A【解析】:解析;參見《行政復議法》第15條.26、A公司是甲國的公司,B公司是中國廣州的一家公司,主要生產煙花爆竹。B公司在2006年向A公司出口了一批煙花爆竹。后來,甲國公民C在使用B公司生產的煙花時,由于煙花突然改變方向,致使C左眼被炸傷。C在甲國法院以8公司為被告提出侵權之訴,要求8公司賠償其損失若干元。甲國法院受理了該案件,最后判決8公司敗訴,向C賠償損失若干元。因為8公司在甲國既沒有代理機構,也沒有可供扣押的財產,所以C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該項判決,但由于甲國和中國沒有締結或者共同參加國際條約,也沒有互惠關系的存在。那么,法院應該如何處理?A、對甲國法院作出的判決作程序上的審查,決定是否予以執行B、駁回當事人的申請,通知當事人通過外交途徑解決C、駁回當事人的申請,通知當事人可向中國對該案件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由該法院作出判決,予以執行D、不駁回當事人的申請,但重新受理案件,作出判決,并予以執行【參考答案】:C【解析】:司法協助[答案及解析]C。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60—263條的規定,關于司法協助的根據和范圍,我國法院和外國法院可以在我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互惠的基礎上相互請求進行司法協助,包括送達文書、調查取證、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和外國仲裁裁決以及進行其他訴訟行為。由于甲國和中國既沒有締結或共同參加國際條約,也沒有互惠關系的存在。故甲國法院的判決無法在中國得到承認和執行,應予駁回,解決的唯一方法是該當事人向中國該案件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由該法院作出判決,予以執行。27、對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的理解正確的是:A、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是指合議庭獨立審判B、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是指法官獨立審判C、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是指合議庭和法官獨立審判D、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參考答案】:D【解析】: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是指人民法院作為一個有機整體在行使審判權的時候是完全獨立的,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由此可見,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不是合議庭獨立審判,更不是法官獨立審判。故D選項的說法正確,ABC選項說法錯誤。28、“重罪十條”最早規定在。A、魏律B、晉律C、北齊律D、北魏律【參考答案】:C【解析】:正確答案:C評析:本題涉及十惡大罪的沿革。北齊律確立了“重罪十條”,為后世的“十惡”奠定了基礎,后世隋律、唐律都以其為藍本。29、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憲法性文件是:()。A、《欽定憲法大綱》B、《十九信條》C、《中華民國臨時約法》D、《天壇憲草》【參考答案】:A【解析】:憲法性文件的歷史地位《欽定憲法大綱》由清廷憲政編查館編訂,于l908年8月頒布,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憲法性文件。“十九信條”,全稱《憲法重大信條十九條》,是清政府于辛亥革命武昌起義爆發后拋出的又一個憲法性文件。《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于1912年3月ll日公布的一部重要的憲法文件,共7章56條,它是中國歷史上最初的資產階級憲法性文件。“天壇憲草”,即《中華民國憲法(草案)》,1913年10月31日完成,共11章113條。因在北京天壇起草而得名,是北洋政府時期的第一部憲法草案。30、經復議的案件,復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由下列哪個人民法院管轄?A、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B、復議機關所在地C、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復議機關所在地D、C選項中人民法院共同的上一級法院指定的【參考答案】:C【解析】見《行政訴訟法》第17條31、中國籍14歲少年曲某隨父赴甲國讀書。曲父在甲國購買住房后,因生意原因返回中國,行前安排乙國籍好友李某監護曲某在甲國期間學習生活。現有關曲某的監護問題在中國某法院涉訴。關于本案的法律適用,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應適用甲國法律,因曲某在甲國有住所B、應適用中國法律,因曲某為中國籍C、應適用乙國法律,因監護人李某為乙國籍D、應適用與曲某有最密切聯系的法律【參考答案】:B32、張某在某法院擔任助理審判員,2002年2月被免去助理審判員職務,2004年3月開始在某律師事務所擔任律師。下列說法正確的是哪項?A、這時張某可以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B、這時張某還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C、這時張某可以回該法院辦理案件D、這時張某進行自己曾經經辦過的案件申訴代理活動【參考答案】:A【解析】:根據《法官法》第17條的規定:“法官從人民法院離任后二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法官從人民法院離任后,不得擔任原任職法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擔任該法官所任職法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由于張某離任已超過兩年,故可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故A選項正確,B選項錯誤。C選項不符合法律規定,故錯誤。根據《律師執業行為規范(試行)》第83條的規定:“委托人擬聘請律師處理的法律事務,是該律師從事律師職業之前曾以政府官員或司法人員、仲裁人員身份經辦過的事務,律師和其律師事務所應當回避。”故D選項說法錯誤。33、甲國A公司在本國法院起訴乙國中央政府,要求其承擔違反特許協議的責任,乙國中央政府的下列哪些行為不能使得甲國法院獲得管轄權?()A、乙國向甲國法院發出書面通知表示將正式出庭答辯B、乙國與A公司簽訂的特許協議中有一個條款說明乙國放棄主權豁免C、乙國在甲國受案法院提起反訴D、乙國派出代表出庭主張甲國法院未經乙國同意無權受理該案【參考答案】:D【解析】:AB兩項都是明示放棄國家主權豁免的方式,C項屬默示放棄主權豁免的方式,國家主權豁免無論通過明示還是默示都可以使得法院獲得管轄權。34、根據澳門基本法,下列選項中哪個法院是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地法院?()。A、高等法院B、行政法院C、區域法院D、裁判署法院【參考答案】:B【解析】:「考點」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解析」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院包括終審法院、中級法院、初級法院和行政法院。行政法院是管轄行政訴訟和稅務訴訟的法院,不服行政法院裁決者,可向中級法院上訴。ACD均是香港特區設立的法院。35、下列選項中哪一個是行政訴訟所特有的法定證據科類?A、書證與物證B、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C、現場筆錄D、勘驗筆錄【參考答案】:C【解析】同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相比,現場筆錄是行政訴訟中特有的法定證據。它是指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實施行政行為時對現場情況所作的書面記錄36、根據《商業銀行法》的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商業銀行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可以經營結匯、售匯業務B、商業銀行設立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并且注冊資本應當是實繳資本C、商業銀行在我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應按行政區劃設立D、商業銀行調整業務范圍應當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參考答案】:D【解析】:考點:商業銀行經營規則。《商業銀行法》第3條第3款規定,商業銀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可以經營結匯、售匯業務。故A選項錯誤,不當選。第13條第1款規定,設立全國性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十億元人民幣。設立城市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一億元人民幣,設立農村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五千萬元人民幣。注冊資本應當是實繳資本。故B選項錯誤,不當遺。第19條第1款規定,商業銀行根據業務需要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設立分支機構。設立分支機構必須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分支機構,不按行政區劃設立。故C選項錯誤,不當選。第24條第1款第(四)項規定,商業銀行有下列變更事項之一的,應當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四)調整業務范圍;故D選項正確,當選。37、個體老板甲某雇傭乙某,雙方簽訂的勞務用工合同約定:乙某白天銷售,晚上看管倉庫,月工資1000元,但若貨物遭毀損或被盜乙某須負責賠償。某日,甲某乘乙某上廁所之機,用自己掌握的鑰匙(甲某與乙某都有倉庫門鑰匙)打開倉庫門,盜得產品3箱,價值人民幣1萬余元。第二天,甲某以乙某看管不嚴致貨物被盜為由,要求乙某賠償。乙某按價如數支付了賠償金。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甲某的行為成立盜竊罪B、甲某的行為成立詐騙罪C、甲某的行為成立侵占罪D、甲某的行為不成立犯罪【參考答案】:A【解析】:關于A選項。本人的財物在他人經管之下,可以成為盜竊對象,甲某的行為成立盜竊罪。甲某偷取之后索賠的,“索賠”行為不過是盜竊目的實現的延續。因此,A選項正確。關于B選項。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要求被害人基于行為人的欺詐行為對事實真相產生錯誤認識,進而出于真實的內心意思而自愿處分財產。本題中,甲某偷取之后索賠的行為,雖然采取的是欺詐手段,但“索賠”行為不過是盜竊目的實現的延續,不在認定為詐騙罪。因此,B選項錯誤。關于C選項。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本題中,甲的財物是在乙的經管之下,所以甲不能成立侵占罪。因此,C選項錯誤。關于D選項。本人的財物在他人經管之下,可以成為盜竊對象,甲某盜得產品3箱,價值人民幣1萬余元,已經達到了盜竊罪的起刑點,其行為成立盜竊罪。甲某偷取之后索賠的,“索賠”行為不過是盜竊目的實現的延續。因此,D選項錯誤。38、下列說法錯誤的是哪一項A、為了充分發揮法官的作用,法官不得兼任律師,但是可以接受私人當事人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從事非訴訟性的咨詢活動B、法官必須向其家庭成員告知法官行為規則和職業道德的要求,并督促其家庭成員不得違反有關規定C、法官不得就未決案件給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提供咨詢意見D、法官應當妥善處理個人事務【參考答案】:A【解析】:參見《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第三部分39、根據我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下列關于環境污染危害的民事法律責任及環境民事糾紛的解決的敘述,錯誤的是哪項?()A、造成環境污染危害的,有責任排除危害,并對直接受到損害的單位或個人賠償損失B、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依法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處理C、當事人對環保部門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D、未經環保部門處理,當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參考答案】:D【解析】:環境民事法律責任;環境民事糾紛的解決方式《環境保護法》第41條第1、2款規定:“造成環境污染危害的,有責任排除危害,并對直接受到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賠償損失。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處理,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此可見,本題應選D。40、下面對憲法的歷史發展描述錯誤的是:A、最早的資產階級憲法是英國的不成文憲法,由一系列憲法性法律同政治慣例、司法判例一起構成B、美國憲法是資本主義國家第一部成文憲法,它是以1776年美國獨立戰爭勝利后通過的《獨立宣言》和聯邦條例為基礎,于1787年在費城制憲會議上制定的,對資本主義國家制憲產生了很大的影響C、1949年制定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是我國第一部社會主義類型的憲法D、法國1791年憲法是歐洲大陸第一部成文憲法【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是對憲法發展史的考查,這是考生在復習中容易忽視的一個重要考點。對近現代意義憲法的產生、新中國的立憲過程以及這期間出現的重要憲法性文件及憲法典都要有所了解。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金某寫檢舉信而遭到毆打,于案發當日向某區公安分局某派出所報案,但派出所久拖不理。金某向區公安分局申請復議,區公安分局以未成立復議機構為由拒絕受理,并告知金某向上級機關申請復議。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金某可以向某區人民政府申請復議B、金某可以以某派出所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C、金某可以以某區公安分局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D、應當對某區公安分局相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參考答案】:A,B,C,D【解析】:公安派出所不履行法定職責,金某可以依法申請復議,根據《行政復議法》第15條第1款第2項的規定,復議機關可以是設立該派出機構的部門:區公安分局,也可以是該部門的本級地方人民政府:區政府。A正確。根據《行政訴訟法》第11條第1款第(五)項的規定,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派出所作為區公安分局依法設立的派出機構,在法定范圍內獨立承擔責任。若金某對派出所久托不理的行為不服,可以以派出所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區公安分局以未成立復議機構為由拒絕受理金某的復議要求,根據《行政訴訟法解釋》第22條的規定:“復議機關在法定期間內不做復議決定,當事人對原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訴訟的,應當以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為被告;當事人對復議機關不作為不服提起訴訟的,應當以復議機關為被告”。據此,金某可以區公安分局為被告起訴。C正確。根據《行政復議法》第34條的規定:“行政復議機關違反本法規定,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依法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或者不按照規定轉送行政復議申請的,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的行政處分;經責令受理仍不受理或者不按照規定轉送行政復議申請,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選項D正確。3、下列哪些是不正確的()A、為股票發行出具法律意見書的王某在股票承銷期滿后6個月內買賣該種股票B、證券交易所工作人員張某在任職期間內持有甲公司的公司債券C、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的股東金某,不得將其持有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后6個月又賣出D、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的李某,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后5日內持有該種股票【參考答案】:A,C《證券法》第45條規定: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后6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除前款規定外,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后5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答案A的說法錯誤。至于D答案法律是限制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買賣該種股票而非持有該種股票。所以D答案的說法是正確的。《證券法》第43條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注意證券法的禁止性規定是針對股票的,公司債券不在限制之列。答案B的說法正確。《證券法》第47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后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6個月內又買人,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人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6個月時間限制。依證券法該條的規定對短線交易是限制而非禁止。限制體現在,將持有對本公司股票買人后6個月又賣出的所得收益歸公司所有。答案C的說法錯誤。4、下列關于國家賠償數額的論述,正確的是哪一項?A、造成公民身體傷害的,其誤工減少的收入的最高賠償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5倍B、造成公民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最高賠償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5倍C、造成公民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最高賠償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0倍D、造成公民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其數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0倍【參考答案】:A,C【解析】:見《國家賠償法》第27條5、下列哪些行為情節嚴重的構成非法經營罪?A、未經國家煙草專賣局批準,經營香煙的B、未經國家鹽業主管部門許可,經營食用鹽的C、對所經營的商品進行虛假宣傳的D、捏造并散布虛假事實,損害競爭對手商業信譽的【參考答案】:A,B【解析】:非法經營罪與他罪之間的區別《刑法》第225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三)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A、B項香煙、食鹽均屬于國家專營、專賣物品,符合第225條第1款規定,故選項A、B正確。D項的行為根據《刑法》第221條規定,應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C項的行為根據《刑法》第222條規定,應構成虛假告罪。6、下列行為人所謀取的利益,哪些是行賄罪中的不正當利益?A、甲向某國有公司負責人米某送2萬元,希望能承包該公司正在發包的一項建筑工程B、乙向某高校招生人員劉某送2萬元,希望劉某在招生時對其已經進入該高校投檔線的女兒優先錄取C、丙向某法院國家賠償委員會委員高某送2萬元,希望高某按照國家賠償法的規定處理自己的賠償申請D、丁向某醫院藥劑科長程某送2萬元,希望程某在質量、價格相同的條件下優先采購丁所在單位生產的藥品【參考答案】:A,B,D【解析】:答案:ABD【解析】:“主動行賄”要求行為人是為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在刑法理論發展中,對行賄罪中的不正當利益已經有了更深層次的詮釋。陳興良、張明揩教授都認為:不應當對“謀取不正當利益”做限制解釋,行賄人為獲得比別人優先的競爭機會而行賄,盡管是處在同等條件下,依然可以認定為“謀取不正當利益”。7、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A、在財產性犯違法犯罪的情況下,行為雖然已經既遂,但在現場還來得及挽回損失的,應當認為不法侵害尚未結束,可以實行正當防衛B、甲、乙、丙同在飯館喝酒,甲、乙因故爭吵并糾打起來,兩人越打越激烈,最后各操起一把菜刀。丙將兩人勸開,先在一旁勸說甲,乙突然一刀刺向甲,造成其重傷。乙的行為不成立正當防衛C、甲的鄰居乙是精神病人。一日,甲忽見乙持刀追逐其年僅8歲的兒子。為使兒子免遭不測,甲隨手操起一把鐵棍,把乙打倒。經查,乙左腳被打致粉碎性骨折。甲的行為不成立正當防衛D、甲騎車不慎撞著行人乙,乙上前對甲拳打腳踢,致甲鼻口流血,然后揚長而去。甲的行為不屬于正當防衛【參考答案】:A,B,D【解析】:關于A選項。通說認為在財產性犯違法犯罪的情況下,行為雖然已經既遂,但在現場還來得及挽回損失的,應當認為不法侵害尚未結束,可以實行正當防衛。因此,A選項的說法正確。關于B選項。正當防衛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第一只有在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權利受到不法侵害時;第二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第三必須是對不法侵害者本人實施防衛,而不能對無關的第三者實施;第四正當防衛不能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甲、乙因故爭吵并糾打起來,最后各操起一把菜刀。丙將兩人勸開,先在一旁勸說甲,乙突然一刀刺向甲,造成其重傷。乙不具備防衛意圖,不成立正當防衛,成立故意傷害罪。因此,B選項的說法正確。關于C選項。對于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不法侵害也可以適用正當防衛。精神病人乙持刀追逐甲年僅8歲的兒子,為使兒子免遭不測,甲隨手操起一把鐵棍,把乙打倒。甲的行為成立正當防衛,因此,C選項的說法錯誤。關于D選項。甲騎車不慎撞著行人乙,乙上前對甲拳打腳踢,致甲鼻口流血,然后揚長而去。乙的行為屬于故意傷害行為,而非正當防衛。因此,D選項的說法正確。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BD。8、下列關于減刑的各種表述,哪些選項不正確?A、甲犯搶劫罪,被判無期徒刑,已執行12年,因他的及時報告,監管人員有效防止了一場斗毆事件,甲應當減刑B、死緩犯減為無期徒刑的,如果確有悔改或者重大立功表現的,可多次減刑,但實際執行的刑期包括死緩考驗期在內至少為12年C、乙因綁架罪被判處11年有期徒刑,對乙不得適用減刑D、丙犯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1年,并處罰金2萬元,即使丙認真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也不能對其適用減刑【參考答案】:A,B,C【解析】:《刑法》第78條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根據上述規定,A選項中的甲并不屬于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不是應當減刑,因此A選項錯誤。根據《刑法》第78條第2款的規定,被判處死刑宣告緩期2年執行的,如果被減為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也可以根據《刑法》第78條的規定減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這種情況下,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2年(不含死刑緩期執行的2年)。因此B選項錯誤。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只要滿足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而對于累犯以及因殺人、爆炸、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處l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釋。注意不要混淆減刑與假釋的禁止性條件。因此C選項錯誤。只能對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人減刑。注意:這里僅指主刑的減刑,不包括附加刑。附加刑的減輕不是《刑法》第78條規定的減刑。因此D選項正確,不當選。本題應選ABC9、在當前國際社會中,非政府間的國際組織的作用和影響空前增強.以下對非政府國際組織的判斷錯誤的是A、非政府國際組織為社會團體,不屬于政府機構B、非政府國際組織的活動具有政治性C、非政府國際組織的成員來自不同國家,其活動超出一國范圍D、非政府國際組織不需要在國內注冊或登記【參考答案】:B,D【解析】:非政府國際組織具有非政治性,其不屬于政府機構,故A選項正確,B選項錯誤.非政府國際組織具有跨國性,故C選項正確.非政府國際組織首先是在某個國家注冊或登記的該國國內合法團體,故D選項錯誤.因此,本題的應選項為BD.10、楊某,女,28歲,某木材加工廠女工。被告人張某,男,30歲,某個體戶老板。被告人錢某,男,26歲,某醫院藥局工作人員。楊某與張某長期通奸,為達到結合為夫妻之目的,預謀要殺害楊某的丈夫王某。他們共同商定由張設法搞來毒藥,由楊伺機下毒。張找到在醫院工作的錢某要砒霜。錢問張干什么,張講出真情,錢拒絕。張便以揭發錢的隱私相要挾,錢無奈,給張一包硫酸銅(一種會引起嘔吐而不會致命的藥物),張將藥交給了楊。某日,楊在王的飲食中下了藥,王吃后翻胃嘔吐,十分痛苦,楊觀察了一段時間,見王仍在痛苦之中,便后悔,遂急送王到醫院搶救,王很快恢復了健康。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錢某在本案中處于脅從犯的地位B、錢某在本案中處于主犯的地位C、被告人楊某的行為是犯罪中止D、被告人張某的行為是犯罪未遂【參考答案】:C,D【解析】:脅從犯是指被脅迫參加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錢某故意給張一包不會致命的硫酸銅,其主觀上沒有犯罪故意,也不存在過失,所以錢某不構成犯罪,也不屬于脅從犯。因此A選項錯誤。錢某故意給張一包不會致命的硫酸銅,其主觀上沒有犯罪故意,也不存在過失,所以錢某不構成犯罪,更談不上主犯的問題。因此B選項錯誤。根據《刑法》第24條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楊見王痛苦,便后悔,遂急送王到醫院搶救,使得王很快恢復了健康。楊某的行為符合犯罪中止的要求,成立中止。因此C選項正確。|學/法/網|楊某與張某共同商定由張設法搞來毒藥,由楊伺機下毒,二人成立故意殺人罪的共犯。因楊見王痛苦,便后悔,遂急送王到醫院搶救,使得王很快恢復了健康,犯罪行為未能得逞。楊某的行為符合犯罪中止的要求,獨自成立中止。張某因楊某的中止而未能得逞,屬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成立犯罪未遂。因此D選項正確。11、法律與利益有密切關系,下列哪些選項正確說明了這兩者之間的關系?()。A、由于利益的多樣性,因而法律價值之間會發生一定的沖突B、法律確認利益主體,規定利益范圍C、德國學者赫克認為,法是權力行使和利益保護的工具D、法將社會利益轉化為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進行規定、運用,利益是法律的基礎【參考答案】:A,B,D【考點】法律與利益的關系【解析】德國學者耶林認為,法是權力行使和利益保護的工具;德國學者赫克認為,法律是所有法律共同體中相互對峙且為得到承認而互相斗爭的物質、民族、宗教和倫理方面的利益的合力。利益是法律命令的原因。12、下列屬于商業銀行的關系人的是:()A、該商業銀行的監事張某的兒子B、該商業銀行的董事王某任普通職員的公司C、該商業銀行的某信貸業務人員趙某D、該商業銀行的經理李某的配偶投資設立的企業【參考答案】:A,C,D《商業銀行法》第40條規定的商業銀行的關系人包括:(1)商業銀行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業務人員及其近親屬;(2)前項所列人員投資或者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根據該條規定,B選項中的監事僅在該公司任普通職員,不擔任高級管理職務,所以該公司不是商業銀行的關系人。13、國際法院作為聯合國的主要司法機關,下列哪些選項符合國際法院法官的選舉?A、經安理會同意提交聯合國大會表決B、由安理會和大會并行獨立選舉產生C、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不享有否決權D、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享有否決權【參考答案】:B,C【考點】國際法院法官的選舉程序【解析】《國際法院規約》第8條規定:“大會及安全理事會各應獨立舉行法院法官之選舉。”可見,A項不正確,B項正確。根據規約第10條第2款的規定:“安全理事會之投票,或為法官之選舉或為第12條所稱聯席會議人員之指派,應不論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及非常任理事國之區別0”可見,在選舉國際法院的法官時,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不享有否決權,C項正確,D項不正確。14、因突發性事件而影響證券交易的正常進行時,證券交易所的措施哪些不合乎法律?()A、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同意,采取技術性停牌的措施B、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同意,采取臨時停市的措施C、可以采取技術性停牌的措施,并及時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D、可以采取臨時停市的措施,并及時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參考答案】:A,B,D考點】突發性事件影響證券交易的正常進行的處理【解析】《證券法》第114條:因突發性事件而影響證券交易的正常進行時,證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術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發性事件或者為維護證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臨時停市。證券交易所采取技術性停牌或者決定臨時停市,必須及時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因此,只有C項合乎法律,故本題應選ABD15、下列哪些行為屬于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A、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限定或者變相限定單位或者個人經營、購買、使用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商品的行為B、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采取專門針對外地商品的行政許可,限制外地商品進入本地市場,妨礙商品在地區之間的自由流通C、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以設定歧視性資質要求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經營者參加本地的招標投標活動D、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采取與本地經營者不平等待遇待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經營者在本地投資或者設立分支機構【參考答案】:A,B,C,D本題考查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根據《反壟斷法》第32條的規定:“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定或者變相限定單位或者個人經營、購買、使用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可知選項A正確。第33條規定:“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實施下列行為,妨礙商品在地區之間的自由流通:……(三)采取專門針對外地商品的行政許可,限制外地商品進入本地市場……”,可知選取B正確。第34條規定:“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以設定歧視性資質要求、評審標準或者否依法發布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經營者參加本地的招標投標活動”,可知選項C正確。第35條規定:“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采取與本地經營者不平等待遇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經營者在本地投資或者設立分支機構”,可知選項D正確。所以,本題正確答案為ABCD。16、順發房地產公司從某市政府以出讓方式獲得市郊一塊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出讓合同中規定,順發公司應至遲于2007年10月10日破土動工,對該土地進行開發。由于房地產市場行情下跌,公司領導于2007年9月決定暫停該房地產開發項目,對房地產市場采取觀望態度,2009年12月,順發公司以缺乏資金為由,請求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恒順土地綜合開發公司用于修建高爾夫球場.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市政府可以收回該土地使用權,但應給予相應補償B、市人民政府可無償收回該土地使用權C、恒順公司若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用于修建高爾夫球場,必須取得市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D、恒順公司若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用于修建高爾夫球場,必須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參考答案】:B,C,D【考點】建設用地使用權【解析】《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6條規定,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必須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動工開發期限開發土地。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二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本題中,已經期滿超過兩年,市政府可以無償收回該土地使用權,故A選項錯誤,不當選。B選項正確,當選。第18條規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須取得出讓方和市、縣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因此C、D選項正確,當選。17、下列有關犯罪預備的說法哪些是正確的?A、犯罪預備既可以是為了自己實行犯罪而預備,也可以是為了他人實行犯罪而預備B、實施預備行為后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著手實行的,屬于犯罪預備C、犯罪預備階段的行為既可能成立犯罪中止,也可能成立犯罪預備D、對于預備階段的中止犯,除了適用中止犯的規定減免刑罰之外,還應同時適用預備犯的減免規定【參考答案】:A,B,C【解析】:犯罪的預備形態犯罪預備是指行為人為實施犯罪創造條件的行為,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著手犯罪實行行為的犯罪停止形態。對于犯罪預備應注意兩點:(1)犯罪預備只存在于犯罪著手之前,在這個階段存在的停止形態如果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之外的原因造成的,成立犯罪預備,如果是行為人自愿停止的,則成立犯罪中止。(2)在故意犯罪的過程中,只能存在一個犯罪停止形態。即犯罪預備、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這幾者之間是不能并存的。由此我們可以對本題作出判斷。首先,A選項表述的是共同犯罪中的預備情形(如為同案犯實施犯罪而預備),B選項的內容即是犯罪預備概念所表達的內容,因而均是正確的。在犯罪預備階段由于停止的原因不同可能成立犯罪預備和犯罪中止兩種情形,因而C正確。但是,應明確,這兩種情形是不能并存的,成立犯罪中止,就不能成立犯罪預備,因而也就不存在同時適用中止和預備兩種不同的從寬處罰原則的問題。D選項是錯誤的。18、一批貨物由甲公司運往中國天津港,運輸合同適用《海牙規則》。運輸途中因雷擊燒毀部分貨物,其余貨物在目的港被乙公司以副本提單加保函提走。丙公司為該批貨物正本提單持有人。根據《海牙規則》和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甲公司應對雷擊造成的貨損承擔賠償責任,因損失在其責任期間發生B、甲公司可限制因無正本提單交貨的賠償責任C、丙公司可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D、甲公司應以價值加運費和保險費賠償因無正本提單交貨造成的損失【參考答案】:C,D依《海牙規則》第4條規定的承運人的免責,雷擊屬于不可抗力,可以免責,A錯。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承運人因無單放貨不能限制賠償責任,B錯。依該《規定》,在無單放貨的情況下,承運人和提取人應對正本提單持有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C正確。D對,依該《規定》第6條,承運人因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造成正本提單持有人損失的賠償額,按照貨物裝船時的價值加運費和保險費計算。19、關于《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下列哪幾項是正確的?()A、獲準國際注冊的商標效力在5年內不獨立于其本國注冊B、商標國際注冊的有效期為l0年,可以無限期續展,續展期仍為l0年C、商標國際注冊的前提是申請人已在其所屬國或其有住所或營業所的成員國獲得注冊D、申請人不必一定先在本國獲準注冊,還可以直接向國際局提出申請【參考答案】:A,C【考點】商標權的國際保護【解析】本題是關于商標權國際保護的問題,命題目的是考查《馬德里協定》的內容:其關鍵點在于《馬德里協定》與《商標注冊條約》的區別。選擇AC是正確的,BD屬于《商標注冊條約》的規定。20、某市人防辦公室根據省人防辦公室(98)16號文件,決定對東港礦業集團征收防空設施費用2000萬元。東港礦業集團對此不服,向市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同時要求審查省人防辦公室(98)16號文件的合法性。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某市政府作為復議機關無權對省人防辦公室的文件進行審查B、某市政府作為復議機關應當將省人防辦公室的文件轉送省政府審查C、省政府有權對該規定審查D、由于涉及收費問題,市政府作為復議機關應當將省人防辦公室的文件交市人大常委會轉送省人大常委會審查【參考答案】:A,B,C【解析】:因為行政復議法第26條僅規定無權處理在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按照法定程序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處理。有權對省人防辦公室的文件進行審查的是省政府和省人防辦公室自身,轉送省政府審查。雖然涉及收費問題,市政府作為復議機關也不能將省人防辦公室的文件轉送省人大常委會審查。省人大常委會對省人防辦公室的文件無權進行審查。人大常委會原則上只對本級人民政府或下級權力機關的文件進行審查。21、根據我國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我國縣級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政府可以設立哪些機構?A、專門委員會B、特定問題的調查委員會C、審計機關D、區公所【參考答案】:B,C,D22、關于法律的歷史類型的更替,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哪些選項?()。A、法律的歷史類型的更替是法律發展的特殊形式B、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法律的歷史類型由低級類型向高級類型依此更替C、法律的歷史類型的更替是人類選擇的結果D、法律的歷史類型的更替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歷史必然【參考答案】:A,B,D【考點】法律歷史類型【解析】法律的歷史類型的更替有人的主觀能動性的因素,但不能說是人類選擇的結果,人的選擇不能離開客觀規律、客觀條件的制約。23、甲國為沿海國,但從未發表過任何關于大陸架的法律或聲明,也從未在大陸架f:進行過任何活動。現乙國在甲國不知曉的情況下,在甲國毗連區海底進行科研鉆探活動。對此,下列判斷哪些是錯誤的?()A、乙國的行動非法,應立即停止并承擔相應責任B、根據海洋科研自由原則,乙國行為合法C、乙國行為合法,因為甲國從來沒有提出過有關大陸架的主張D、乙國行為合法,因為甲國從未在大陸架上進行任何活動或有效占領【參考答案】:B,C,D【考點】其他國在毗連區的權利【解析】大陸架是沿海國陸地領土的自然延伸。因此是沿海國事實權利的客體,不需要任何聲明就可以享有。毗連區是領海以外毗鄰領海.由沿海國對其行使財政、海關、移民、衛生等管制權利的區域。其他國家未經許可不能在其中進行勘探活動。24、下列關于行政訴訟中證人親身經歷的哪些情形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A、具體事實B、根據個人經歷作出的判斷C、推測D、評論【參考答案】:B,C,D【解析】:詳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46條25、下列情形中,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有:A、甲、乙為鄰居,甲向當地規劃部門申請建房,獲得許可,但乙認為甲建房之后將影響其房屋的采光權,乙欲起訴B、某縣公安局認定張某毆打孫某致輕微傷,決定對張某處以拘留15天的行政處罰。張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請復議,市公安局經過審查,認定孫某辨認錯誤,不是張某而是錢某毆打了孫某,撤銷了縣公安局的處罰決定,錢某欲起訴C、甲把乙打傷,乙向公安機關報案后,縣公安機關作出處罰決定,拘留甲7天,甲認為處罰過重,向市公安局申請復議,市公安局經過復議,撤銷了縣公安局的處罰決定,乙欲起訴D、張的自行車被盜,懷疑是李所為,遂舉報,某縣公安局對李作出治安拘留15無處罰,后來發現錯誤,決定撤銷該處罰決定,張不服,欲起訴【參考答案】:A,B,C,D【解析】:行政訴訟受案范圍。根據《行政訴訟法》第11條規定可以得知,在題中A、B、C、D項中的情形下,相關當事人都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故A、B、C、D項均為正確答案。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一直是司法考試重點,年均必考3分以上,務求準確掌握。(1)熟練識記第11、12條各項所列的行為。(2)重點掌握《行訴解釋》第1條第2款不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六類行為,尤其是第(三)、(四)項所列行為26、李某被公安機關刑訊逼供致殘,則他有權要求公安機關賠償A、殘疾賠償金B、因殘疾而減少的收入C、醫療費D、殘疾人活動的輔助設備費用【參考答案】:A,C【解析】:國家賠償法第27條規定:造成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確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10倍,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為20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27、下列哪些情形應以搶劫罪論處?A、犯盜竊罪、詐騙罪、搶奪罪,為窩藏贓物而當場使用暴力B、攜帶兇器搶奪C、聚眾哄搶公私財物,為抗拒抓捕而以暴力相威脅D、聚眾“打砸搶”因而毀壞公私財物的首要分子【參考答案】:A,B,D【解析】:以搶劫罪論處的幾種特殊情形28、2006年,雅泰公司經許可從美國進口—批國家限制進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廢物時,偷逃應繳稅額23萬。在進口該批可用作原料的廢物時,雅泰公司將在美國取得的5萬張偽造的美元藏匿在該批廢物中,夾帶進境。下列關于雅泰公司的行為的說法哪些是正確的?A、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B、構成走私假幣罪C、應當數罪并罰D、應當按照走私普通貨物罪和走私假幣罪中的—個重罪定罪處罰【參考答案】:A,B,C【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走私刑事案件具體應剛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5條的規定,對在走私的普通貨物、物品或者廢物中藏匿刑法第151條、第152條、第347條、350條規定的貨物、物品。構成犯罪的,以實際走私的貨物、物品定罪處罰;構成數罪的,實行數罪并罰。根據該法第8條的規定,經許可進口國家限制進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廢物時,偷逃應繳稅額,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153條規定,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定罪處罰;既未經許可,又偷逃應繳稅額,同時構成走私廢物罪和走私普通貨物罪的,應當按照刑法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雅泰公司經許可從美國進口—批國家限制進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廢物時,偷逃應繳稅額23萬,其行為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該公司將在美國取得的5萬張偽造的美元藏匿在該批廢物中,夾帶進境,構成走私假幣罪,對其應當數罪并罰。因此,ABC選項正確,D選項錯誤。29、刑法解釋有助于人們正確理解刑法規定的含義與精神,也有利于刑法的正確實施以及刑法的發展和完善。關于刑法解釋的方法的表述,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004年《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刑法第213條規定的“相同的商標”,是指與被假冒的注冊商標完全相同,或者與被假冒的注冊商標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別、足以對公眾產生誤導的商標。此為擴大解釋B、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關于審理偽造貨幣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刑法第151條第1款規定的“貨幣”是指可在國內市場流通或者兌換的人民幣、境外貨幣。此為縮小解釋C、刑法第201條規定,“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構成逃稅罪,由此學者們認為因偷稅被給予三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構成逃稅罪。此為當然解釋D、1979年刑法第59條規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第88條規定:本法所說的以上、以下、以內,包含本數在內。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1990年曾在電話答復中指出:在法定刑以下判處減輕處罰,應是指低于法定刑幅度的最低刑處罰。此為補正解釋【參考答案】:A,B,C,D【解析】:關于A選項。論理解釋,是指參酌刑法產生的緣由、理由、沿革及其他相關事項,按照立法精神,闡明刑法真實含義的解釋方法。論理解釋主要有擴大解釋,即刑法條文的字面通常含義比刑法的真實含義窄,于是擴張字面含義,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實含義。將“相同的商標”解釋為與被假冒的注冊商標完全相同,或者與被假冒的注冊商標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別、足以對公眾產生誤導的商標,此解釋為擴大解釋。因此,A選項正確。關于B選項。縮小解釋即刑法條文的字面通常含義比刑法的真實含義廣,于是限制字面含義,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實含義的解釋方法。將“貨幣”解釋為可在國內市場流通或者兌換的人民幣、境外貨幣,此屬于縮小解釋。因此,B選項正確。關于C選項。當然解釋即刑法規定雖未明示某一事項,但依形式邏輯、規范目的及事物屬性的當然道理,將該事項解釋為包括在該規定的適用范圍之內的解釋方法。學者們的因偷稅被給予三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構成逃稅罪的解釋,屬于當然解釋。因此,C選項正確。關于D選項。補正解釋即在刑法文字發生錯誤時,統觀刑法全文加以補正,以闡明刑法真實含義的解釋方法。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在電話答復中的解釋符合上述規定,屬于補正解釋。因此,D選項正確。30、某漁政管理機關的一名工作人員以無證收購江蚌為由,將許某收購的50公斤沒收,并向許某開了一張“處罰單”,內容為:“許某因無證收購江蚌50公斤予以沒收并罰款200元。”第二天,這名工作人員又找許某作了筆錄。許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問下列哪種說法正確?A、漁政管理機關制作的筆錄不能作為認定漁政管理機關的處罰行為合法的證據B、漁政管理機關的行為不適用當場處罰程序C、漁政管理機關的行為屬濫用職權的行為D、人民法院應判決撤銷漁政管理機關的行為【參考答案】:A,B,D【解析】:《行政訴訟法解釋》第三十條:下列證據不能作為認定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的根據:(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在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后自行收集的證據;(二)被告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收集的其他證據。A項正確。《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履行行政處罰決定。B正確。漁政機關的行為是基于職權但違法法定程序的行為,而非濫用職權行為。C錯誤。《行政訴訟法》五十四條:(二)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1、主要證據不足的;2、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3、違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職權的;5、濫用職權的。D項正確三、不定向選擇題1、下列行為可成立吸收犯的是:A、甲偽造貨幣后又出售偽造的貨幣的B、乙為盜竊某公寓住戶的財物,侵入其住宅C、甲為殺乙,先準備了一把刀,后又準備了3包毒藥,最后還是使用該刀將乙殺死D、甲為了取得保險金而將被保險人殺死【參考答案】:A,B,C【解析】:吸收犯,是指事實上數個不同的行為,其中一行為吸收其他行為,僅成立吸收行為一個罪名的犯罪。關于吸收犯的吸收關系,通常認為有三種情況:即重行為吸收輕行為、實行行為吸收預備行為、主行為吸收從行為。A選項屬于重行為吸收輕行為,因此A選項當選。B、C選項均屬于實行行為吸收預備行為,當選。D選項情形屬于牽連犯,而非吸收犯。因此D選項不選,本題應選ABC。2、對檢察官處分或者處理錯誤的,應當及時糾正。下列哪種方式不屬于檢察官法規定的糾正方式?A、造成精神傷害的,應當做出精神損害賠償B、造成名譽損害的,應當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C、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D、對打擊報復的直接責任人員,應當依法追究其責任【參考答案】:A【解析】:見《檢察官法》第50條。該法對精神損害問題未作規定。3、下列哪種情況下不屬于自首?A、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審訊、未被采取強制措施時,主動、直接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B、經親友規勸,或由親友送至司法機關的C、共同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主動投案后,除如實供述自己的行為外,還要供述同伙的行為D、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后,因懼怕處罰又逃跑的【參考答案】:D【解析】: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4、教唆者與被教唆者之間具有下列哪些情況不構成共同犯罪?A、某甲沒有教唆他人實施犯罪的故意,但因言行不慎而起到了教唆某乙實施犯罪的作用B、某乙未實施某甲所教唆的犯罪,卻實施了其他的犯罪C、某乙實施了某甲所教唆的犯罪而未遂D、被教唆者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或不具備刑事責任能力【參考答案】:A,B,D【解析】:共同犯罪《刑法》第25條、第29條。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由題干可知A項中某甲無教唆的故意,B項中某乙實施的不是被教唆的罪,D項中被教唆者不符合犯罪在主體上的要求,故結合法條可知A、B、D項都不能構成共同犯罪。而C項中某乙的行為雖然是犯罪未遂,但不妨礙某乙和某甲構成共同犯罪。因為共同犯罪并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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