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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第二章書 證 2物 證 1被害人陳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5證 人 證 言 3鑒 定 結 論6視 聽 資 料 8勘驗、檢查筆錄 7 刑事證據有下列七種:(一)物證、書證;(二)證人證言;(三)被害人陳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五)鑒定結論;(六)勘驗、檢查筆錄;(七)視聽資料。各種刑事證據之間有這樣的關系 各種證據既各自獨立,又緊密聯系: 首先,每種不同的證據都有各自不同的特征或表 現形式,在一起刑事案件中也發揮著各自不同的作用。 其次,幾乎沒有任何一起刑事案件是可以僅僅依據單一某種證據就能夠證明全部案件事實的。通常一起刑事案件中會出現多種、甚至全部各類證據。第
2、一 節 物 證 物 證 一物證的概念 二物證的表現形式 三物證的特征 物證的概念 物證,是指以物質材料的存在、外形、 質量、規格、體積等證明案件事實情況的一切物品和痕跡。物證在形式上 表現為具體的物品或痕跡。物證的概念 這些物品或痕 跡能夠證明案件事實情況。這些物品或痕 跡是以其外形、質量、規格、體積等來證明案件事實情況的。 一 二 三 可以從以下三方面來理解什么是物證: 物證的表現形式 主要表現形式 實 例 犯罪工具 殺人所用的菜刀、斧子、匕首、繩索等;盜竊 所用的螺絲刀、撬棍、刀片等;投毒用的毒藥等;爆炸所用的雷管、炸藥等。贓 物 盜竊、搶劫得來的財物;貪污受賄所得財物等。犯罪行為損壞物
3、放火燒毀的房屋、家俱;被毀壞了的鐵軌等。實施犯罪所留 下的痕跡 盜竊現場留下的指紋、腳印、撬壓痕跡等;殺人現場留下的血跡、槍彈痕跡等?,F場遺留物 強奸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被害人扯落的紐扣、衣服破片、頭發等;搶劫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預伏現場抽剩的煙頭、丟棄的方便面包裝袋等。其他可供揭露 犯罪的物品 各種違禁品、假鈔、毒品、槍枝等。物證的表現形式犯罪工具 某爆炸案件現場提取的自制土炸彈 犯罪嫌疑人使用的盜車作案工具 某殺人案件中藏尸用的旅行箱 點此返回物證的表現形式贓 物 某合同詐騙案件中被詐騙的鋼材 某受賄案件中的贓物 點此返回物證的表現形式犯罪行為損壞物 某盜竊案件中被撬開的保險柜 某爆炸案中被炸
4、毀的汽車 點此返回物證的表現形式實施犯罪所留下的痕跡 鄭州12.9銀行搶劫案現場發現的1號指紋 鄭州12.9銀行搶劫案現場 發現的血跡點此返回物證的表現形式其他可供揭露犯罪的物品 某假幣犯罪案件中查獲的假幣 集中銷毀的淫穢物品 點此返回(三)物證的特征 客觀性 原始性 間接性 一 二 三 物證的特征客觀性 某種物證一經產生, 便很難改變。物證的客觀性, 使其可以成為檢驗其他證據真偽的試金石。只要有犯罪行為發生,就不 可避免地產生各種物證。其一 其二 其三 物證的特征原始性 每一個物證都是 由特定的行為人再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使用特定的工具,實施特定的行為而產生的。物證具有不可替 代性,必須是原始
5、物質本身,不能用其他替代物或模型予以代替原始性 物證一旦消失,就無法再生,務必 及時、正確地提取并妥善保全。物證的特征間接性 1某一物證不能直 接說明犯罪行為是由誰實施的,及怎樣實施的。2某一物品或痕跡 是否能夠稱為證據,往往還需要其他配套手段加以印證。物 證 的 分 類 ConceptACB以物證賴以發 揮證明作用為標準以物證體積大小為標準 以物證的形態 為標準宏觀物證 1常態物證 2微量物證 3以物證體積大小為標準 物 證 的 分 類 物 證 的 分 類 特征物證 1屬性物證 2狀態物證 3以物證賴以發揮證明作用為標準 物 證 的 分 類 固體物證 1液體物證 2氣體物證 3以物證的形態為
6、標準 第二節 書 證 書 證 書證的概念 書證的特征 書證的分類 書 證 書 證 的 概 念 書證是指以其內容來證明案件待證事實有關情況的文 字、符號、圖片等書面材料。 綁架勒贖案件中的敲詐勒索信 某犯罪嫌疑人的戶籍檔案 書 證 的 概 念 一 書證是以其記載的內容來證明案情,而 不同于一般的物證是以外部特征、存在狀況和自身屬性來證明案情。二 書證的載體,既可以是紙張,也可以 是布匹、木板等其他物質。三 其制作方法,既可以是用手寫,也可以采用刀刻、印刷、剪貼、拼接、復印等方法。四 書證內容的表達,多數情況下是用文 字,也可以用圖形和符號來表示。書 證 的 特 征 1書證以其記載 或表達的內容來
7、證明案件情況。2書證所記載的 內容或所表達的思想是可供他人認識和了解的。3書證的內容必 須具有關聯性書證分類BECDA按照制作書證的權限不同 按照表達內容 方式的不同 按照書證的制作 過程與用途不同以其內容體現 的性質為標準按照書證制作 目的的不同 書 證 的 分 類 書 證 的 分 類 文字書證 圖形書證 符號書證 123 按照表達內容方式的不同 書 證 的 分 類 公文性書證 非公文 性書證 按照制作書證的權限不同 按照書證的制作過程與用途不同 原 本 影印本 正 本 副 本 節錄本 譯 本 書 證 的 分 類 書 證 的 分 類 按照書證制作目的的不同 偶然書證 A 目的書證 B 報告性
8、書證 處分性書證 書 證 的 分 類 以其內容體現的性質為標準 CB第三節 證 人 證 言 證人證言的概念 1證人證言的特點和意義 2證人的條件 3證人的義務和權利 4證 人 證 言一 證人證言是指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與被害人以外的人,就其耳聞目睹的有關案件事實的具體情況,向收集證據的法定主體所作的陳述。證人證言的概念 某殺人案件中的證人證言 證人證言的特點 通常較為客觀 1.具有利他性 2.具有不可替代性 3.具有不穩定性和多變性 4.證人證言的意義 證人證言有助于查明案情 1 證人證言可能成為指認犯罪的直接證據 2 證人證言可以檢驗其他證據的真偽 3證 人 的 條 件 證人應是自然人 1
9、2 3 4 證人的條件 證人應具有辨別是非 和正確表達的能力證人必須是當事 人以外的第三人證人必須是“知道 案件情況”的人不能作證人的人員 不能作證人員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凡 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不能作證人員 在司法實踐中,承辦本案的偵查、檢 察、審判人員,以及鑒定人、翻譯人員、書記員等,不充當證人。接受委托擔任訴訟代理人的人員和充當辯護人的律師均不能作本案中的證人。證 人 的 義 務 有作證 的義務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48條 如實作 證的義務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98條、第156條
10、遵守法庭 秩序的義務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61條 證 人 的 權 利 證人的權利BECDA使用本民族語 言文字參與訴訟權第9條控告權第14條 獲得安全權第49條 要求保密權第85條 自主陳述權第43 條、第95條、第99條第四節 被害人陳述 被 害 人 陳 述 被害人陳述的概念 被害人陳述的意義 被害人的訴訟權利和義務 被害人陳述 被害人陳述的概念 被害人陳述,是指直接遭受犯罪行為侵害的人,就其 遭受侵害的情況及其他案情事實向公安司法機關所作的敘述和控訴。某盜竊案件被害人陳述 “被害人”具有以下特征 特征 1特征 2特征 3刑事訴訟中的 “被害人”,一般應當是遭受犯罪行為直接侵害的人。遭受犯罪
11、行為 侵害的是公民的生命、健康、財產和其他合法的權益。被害人即可以 是自然人,也可以法人。特征 4特征 5被害人可能是 成年人,也可能是未成年人;既可能是神志正常的人,也可能是精神病人或呆傻。刑事被害人的 身份,是由犯罪行為造成的,因而具有不可替代性。繼續點擊 被害人陳述在刑事訴訟中的意義 有利于偵查人員迅速查明案情,提高效率 2.被害人陳述通常是直接證據 1.有利于審查其他證據促進訴訟活動的開展 3.被害人陳述在刑事訴訟中的意義 需要說明的是: 大多數被害人對于揭露犯罪和懲罰犯罪抱有積極的態度,愿意盡量提供準確的證詞,協助司法機關證實犯罪。但也有相當數量的被害人,由于同案件的處理有某種利害關
12、系,往往容易受復雜的心理因素的支配,所作的陳述可能摻雜某些不完全真實的情況,有意夸大或者隱瞞某些關鍵的情節。因此,對于被害人的陳述,也不可盲目輕信,同樣應當進行認真的審核。被害人的訴訟權利和義務 一公訴案件被害人的訴訟權利和義務二公訴案件被害人的訴訟權利和義務公訴案件被害人的訴訟權利 123被害人對于犯 罪行為和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司法機關報案,提出檢舉和控告。被害人對司法 機關不予立案的決定如果不服,有權申請復議。被害人有申 請回避的權利。6被害人對由于犯 罪行為而蒙受的物質損失,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司法機關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判令其進行適當的賠償。公訴案件被害人的訴訟權利 45
13、被害人對人民 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不服時,有權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被害人有權委 托律師作為其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公訴案件被害人的訴訟權利 78在法庭審理中,被 害人有權參加法庭調查,經審判長許可,可以向被告人發問,并有權參加法庭辯論。在偵查階段,被害 人有權要求公安機關對其提供必要的保護,并可以要求不公開其姓名。9被害人對于已經發生 法律效力的判決與裁定,如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提出申訴公訴案件被害人的訴訟權利10被害人如果有證據證明 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權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公訴案件
14、被害人的訴訟義務 123 被害人遭受犯罪行為的侵害,有義務向公、檢、法機關報案或者提出控告。 被害人應當如實陳述遭受侵害的事實,不得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故意夸大事實,誣陷他人。 在法庭審理中,被害人應當遵守法庭秩序,聽從審判長的指揮自訴案件被害人的訴訟權利 1 對于自訴案件是否起訴,由被害 人自行決定。2 自訴案件起訴后,在人民法院判 決之前,被害人還有權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 。3 如果被害人已經死亡或者喪失行 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訴。自訴案件被害人的訴訟義務 1 被害人對于在自訴狀中提出的指控,應當承 擔舉證責任。如果自訴人不能提出足夠的證據,或者在
15、起訴后不能補充必要的證據,就要承擔被駁回起訴的后果。2 自訴人應當根據人民法院的通知,按期出庭 參加訴訟。如果經過兩次傳喚,無正當理由不能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依法按撤訴處理。3 在法庭審理中,自訴人應當遵守法庭 秩序,聽從審判長的指揮。第五節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 辯解的意義和作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 辯解的概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特點 (一)(二)(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權利 和義務(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的概念 概 念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 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關案件情況,
16、向偵查人員、檢察人員和審判人員所作的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的內容 攀 供 辯 解 承 認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的內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的意義與作用 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對自己所犯罪行的如實供述,有利于司法機關鎖定犯罪行為人,縮小偵查范圍,收集重要證據,迅速查明案件事實。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的辯解,可以使司法人員避免先入為主,及時調整偵查思路,防止無罪的人受到刑事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的供述中,有他人犯罪情況的內容,這有利于司法人員發現新的情況和證據線索,對查破案件,使其他的犯罪行為人受到應有的懲罰。12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的意義與作用 犯罪嫌疑人、
17、被告人的供述 和辯解,有利于審查、核實本案中的其他證據,更好地對其他證據作出正確判斷,有利于發現和排除矛盾點,使本案中的證據相互認證,對案件作出正確處理決定具有重要意義。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 和辯解,有利于司法機關衡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認罪、悔罪以及立功的表現情況,從而有利于區分不同的情況,對案件做出正確的處理。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的特點 查證屬實的供述 證明力極強 具有真實和 虛偽的雙重性具有不可替 代性和辯護性 12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權利和義務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義務 犯罪嫌疑人 權利 義務 權利 被告人 某公安局制作的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和義務告知書
18、犯罪嫌疑人的訴訟權利 訴訟權利 法律依據 使用本民族語言的權利 刑事訴訟法第九條 提出控告的權利 刑事訴訟法第十四條 申請回避的權利 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 為自己辯護的權利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 第九十三條申請取保候審的權利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 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時,有要求解除強制措施的權利。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五條 犯罪嫌疑人的訴訟權利 訴訟權利 法律依據 拒絕回答與本案無關問題的權利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 核對訊問筆錄的權利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 申請回避的權利 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 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 強制措施之日起聘請律師的權利。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 知道用作證據的鑒定
19、結論的內容、申請補充鑒定或重新鑒定的 權利。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犯罪嫌疑人的訴訟義務 義 務 犯罪嫌疑人在偵查階段是調查、 偵查的對象,按我國現行法律,必須履行一定的義務,如刑事訴訟法第93條規定“犯罪嫌疑人對偵查人員的提問,應當如實回答”。 被告人的訴訟權利 訴訟權利 法律依據 有權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 刑事訴訟法第9條 有權辯護 刑事訴訟法第32條 有權拒絕辯護人繼續為他辯護,也可以另行 委托辯護人辯護。刑事訴訟法第39條 有權在法庭上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進行陳述,經審判長許可,可以對證人、鑒定人發 問。刑事訴訟法第155條、 第156條有權對法庭出示的物證進行辨認,對未到庭 的
20、證人的證言筆錄、鑒定人的鑒定結論,勘驗筆錄和其他用作證據的文書發表意見。刑事訴訟法第157條 第六節 鑒 定 結 論 鑒 定 結 論 鑒定結論的概念和特點 鑒定結論的意義 鑒定結論的形式 鑒定人的條件訴訟權利及義務 一 二 三 四 鑒定結論的概念 概 念 所謂鑒定結論,是指公安機 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指派或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對刑事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進行科學鑒定后所作出的結論 。某殺人案件的法醫鑒定結論 加濕502膠熏現的指紋 尸體上的咬痕 某盜竊案件現場 提取的鞋印某盜竊案件中的涉案物品價格鑒定結論書 鑒定結論的特點 一鑒定結論是鑒定人依據自己的專業知識 所提出的具有科學根據的意見。
21、二鑒定結論僅限于解決案件中所涉及的科 學技術問題,而非法律問題。三鑒定結論必須提出書面結論。 鑒定結論的意義 一鑒定結論能夠為確定偵查方向和劃定偵 查范圍提供依據。二鑒定結論可以用來對其他證據進行審查 判斷。三鑒定結論對查明案件事實、確定案件性 質、明確刑事責任能夠起到關鍵的作用。鑒定結論的形式 鑒定結論 首 部 正 文 尾 部 首部主要是 制作單位和文書名稱 緒論檢驗 論證結論是鑒定人和檢驗人、復核 人的簽名,以及加蓋的刑事技術鑒定專用章或其他鑒定單位的鑒定專用印章 某殺人案件鑒定結論的正文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 :(一)具有與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鑒 定業務相關的高級專業技術
22、職稱;(二)具有與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鑒定 業務相關的專業執業資格或者高等院校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從事相關工作五年以上;(三)具有與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鑒定 業務相關工作十年以上經歷,具有較強的專業技能。 第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之 一的人員,可以申請登記從事司法鑒定業務 因故意犯罪或者職務過失犯 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受過開除公職處分的,以及被撤銷鑒定人登記的人員,不得從事司法鑒定業務。公安機關鑒定人登記管理辦法 (一)在職或者離退休的具有專門技術 知識和技能的人民警察;(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人民 警察職業道德;(三)具有與所申請從事鑒定業務相關的高級專業技術職 務資格;或者具有與所申請從事鑒定業
23、務相關的法醫官、鑒定官專業技術職務執業資格或者高等院校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從事相關工作五年以上;或者具有與所申請從事鑒定業務相關工作十年以上經歷和較強的專業技能。第九條 申請鑒定人資格, 應當具備下列條件第 七 節 勘驗、檢查筆錄 勘驗、檢查筆錄 一勘驗、檢查筆錄的概念 二勘驗、檢查筆錄的意義和特點 三勘驗、檢查筆錄的內容 勘驗、檢查筆錄的概念 勘驗、檢查筆錄,是案件偵辦人員制作的記錄勘驗、檢查與案件有關 的場所、物品、人身、尸體的過程及發現、提取各種證據等情況的文書。筆錄應以文字記載為主,但并不限于文字記錄,還包括繪圖、照片、 錄音、錄像、模型等,是各種案件實況記錄的總稱??彬?、檢查筆錄的
24、意義 1客觀全面記 載原始狀況 2真實再現 犯罪現場 3及時準確的固 定證據 4驗證其他證據 的真偽 勘驗、檢查筆錄的特點 1具有客觀性 2具有合法性 3具有直觀性 4具有綜合 證明力 勘驗、檢查筆錄 依據公安部犯罪現場工作細則: 一 現場勘驗檢查工作記錄 二 檢查筆錄 勘驗檢查工作記錄的主要內容 組 成 主 要 內 容 現場勘驗檢 查筆錄勘驗檢查現場時形成的文字記錄 犯罪現場圖 用手工或計算機利用制圖的基本原理記錄現場狀態 及痕跡物證關系的圖表現場照片 用照相的方法記錄現場痕跡物證狀態、關系及大小、 特征的照片現場錄音 用錄音的方式記錄現場勘查過程而形成的音頻資料 現場錄像 用錄像的方式記錄
25、現場勘查過程而形成的視頻資料 某殺人案件現場勘查筆錄某殺人案件現場圖 某殺人案件現場照片 檢查筆錄的內容 檢查筆錄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組成。首部主要包括筆 錄名稱,檢查時間、地點,偵查人員姓名、單位,檢查人姓名、單位,被檢查人基本情況,見證人基本情況以及檢查目的。正文主要是檢查過程和結果。尾部則是參加檢查活動的偵查員、檢查人、見證人及記錄人的簽名。 第八節 視 聽 資 料 視 聽 資 料 一視聽資料的概念 二視聽資料的特點 三視聽資料的作用 視聽資料的概念 視聽資料,是指采用現代化技術手 段,借助于高科技設備和載體,通過其記錄的聲音、圖像及數據資料等內容來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證據。 點擊觀看視頻鄭
26、州“12.9”銀行搶劫案現場監控錄像 視聽資料的種類 視聽資料的種類 4312錄音資料錄像資料 運用其他技術設備 取得的信息資料計算機貯存資料 視聽資料的特點 具有高度的準確性和逼真性 1.具有便利高效性 2.具有明顯的脆弱性 3.具有連續性 4.視聽資料的作用 提供準確、可靠的案件信息 1具有很大的威懾力 2可以驗證其他證據的真偽 3自 測 練 習 1什么是物證?什么是宏觀物證?什么是屬性物證? 2書證具有哪些表現形式?3證人證言具有哪些特點?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哪些權利?5什么是視聽資料?視聽資料在刑事案件中具有什么作用? 案例分析: 犯罪嫌疑人李某與被害人周某因債務問題發生多次糾紛,
27、李某遂對周某產生怨恨。與同案人劉某、陳某商定殺死周某,并各自準備 作案工具。 2004年7月25日,劉某攜帶手槍一支,陳某攜帶鐵水管一根,先在某堤壩上埋伏;李某也攜帶一支手槍,以還錢為名將周某騙至該地點,陳某持鐵水管毆打周某,李某與劉某各持手搶向周某的頭、腹、胸部射擊。隨后,李某等三人劫取周某的財物逃離現場,在離開堤壩時被三名附近的村民看見。周某經醫治無效死亡。分析思考: 請詳細列舉說明本案應收集證據的種類。 自 測 練 習 習 題 答 案 1什么是物證?什么是宏觀物證?什么是屬性物證? 物證,是指以物質材料的存在、外形、質量、規 格、體積等證明案件事實情況的一切物品和痕跡。不能提取、不能隨案
28、移交的體積較大的物證,稱為宏觀物證。凡以其自身的品質和內部屬性發揮證明作用的物證,稱為屬性物證。習 題 答 案 2書證具有哪些表現形式?書證的表現形式是多種多樣的。實踐中,書證內容 的表達大體上通過三種方式, 即文字、圖形、符號。其制作的工具、承載的客體和制作方法是多種多樣的。筆、刀、棍、手指等,只要能用以書寫或制作出文字、圖案或符號來表達一定的內容就可以成為書證的制作工具;記載的材料或物質,可以是紙張,也可以是布匹;可以是金屬板塊, 也可以是竹、木或地面上,只要是能在上面表達一定的思想內容, 并以此證明案件真實情況就可以;制作的方法也是多種多樣的, 可以是書寫、繪制、雕刻、印刷、剪拼、涂抹等??傊彩且云溆涊d的內容來證明案情的證據,無論其形式如何,都屬于書證。 習 題 答 案 3證人證言具有哪些特點?(1)證人證言通常較為客觀。(2)證人證言具有利他性。(3)證人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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