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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總合同條款和分合同條款總合同一般條款甲方:天津市財政局乙方:渤海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甲乙雙方根據2011年12月31日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關于2012年度天津市行政事業單位車輛保險定點供應商資格項目(項目編號:TGPC-2011-D-0235)的招標結果和招標文件的要求,并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投保的天津市行政事業單位機動車輛保險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一、 定義本合同條款中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1、 使用單位:市級或區縣各行政事業單位;2、 參保車輛:市級或區縣各行政事業單位機動車輛;3、 服務:系指乙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甲方和使用單位提供的保險服務。二、保險標的1、甲方將對使用單位參保車輛向

2、乙方投保。2、保險公司最終承保數量以使用單位向乙方實際投保數量為準。3、乙方作為承保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相關文件承保并及時為甲方和使用單位出具車輛保險單;三、保險險種基本險險種:1、機動車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2、車輛損失險;3、第三者責任險。四、保險費用標準(一)基本險保費標準:按照投標承諾執行。(二)市級或區縣各行政事業單位所有的機動車輛跟標險種,享受相同優惠和服務。(三)保險費用優惠條件五、投保方式(一)基本險保險金額確定方式如下:1、機動車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按照機動車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及相關規定確定;2、車輛損失險:按新車購

3、置價足額投保;3、第三者責任險:按照5萬元限額投保。(二)使用單位如需增加其他附加險種,乙方應同時辦理,并享受同等優惠率。(三)乙方承諾天津市現有的所有營業網點及合同有效期內增設的網點均接受本項目相關業務的承保、理賠服務。(全市營業網點詳見附件1)。(四)當國家保險監管部門批準調整機動車輛保險條款、費率及調整系數時,乙方應將調整依據和方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后執行。六、保費支付方式1、參保車輛的保險費用由使用單位自行支付。2、乙方承諾于合同有效期內承擔使用單位投保的全部機動車輛基本險及增加險種的保險責任。3、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內容提供服務。乙方應于合同有效期內根據使用單位投

4、標需求提供保單,并與使用單位簽訂分合同(分合同格式見附件2); 4、結算幣種。保費和各險種的賠款均以人民幣進行結算。七、質量保證1、乙方承諾成立天津市行政事業單位機動車輛保險項目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項目相關管理工作;下設天津市行政事業單位機動車輛保險項目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承保、理賠及日常管理工作。(詳見附件4)。2、乙方承諾除全國統一的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外,為本項目設立專門的服務熱線 27458108 、 27458236 。3、乙方應提供優質服務,保證服務質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規定的范圍和種類。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乙方提供的保險服務實行檢查或抽查。4、乙方在收到使用單位或甲方關于服務質量問

5、題的通知后三個工作日內,應迅速查處并答復。5、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三個工作日后沒有彌補缺陷,使用單位或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6、乙方應保證使用單位獲得優先服務的權利,根據使用單位的通知及時出具機動車輛保險單,簽訂分合同。八、基本服務承諾(一)指定專人服務乙方挑選公司精干力量作為服務專員,與使用單位協商確定具體負責部門、負責人及服務專員,負責使用單位投保車輛的全部承保及理賠服務,并提供上門服務。如上述部門或人員有變動,乙方將于3個工作日前書面通知使用單位,并告知新的部門及人員的聯系方式。(二)不拒絕投保乙方承諾不以任何理由拒絕使用單位的投保需求,指定的服務專員將根據各

6、用車單位的具體情況,設計合理的保險方案以供使用單位選擇。(三)主動服務乙方以更加主動的態度,做好承保及理賠服務,并積極配合使用單位的投保及理賠需求,確保車輛的正常使用。(四)承保服務承諾1、設計最佳方案乙方根據使用單位實際情況和需求為用戶設計最佳投保方案。細化到根據各臺車輛的使用情況不同,按照車輛主管人員的要求,為每個單位的每臺投保車輛量身打造最切合實際的險種搭配,設計出多種投保方案供客戶選擇,以求用最少的保費投入換取最大程度的風險保障。2、承保服務使用單位車輛保險到期20日前,聯系承保事宜,服務專員于保險到期10日前辦妥承保手續。服務小組的服務專員主動上門協助被保險人整理投保信息,填寫機動車

7、輛保險投保單,用車單位只須在審閱投保單后簽章,確保被保險人應得的權利和填入正確的信息,服務小組根據所填寫的機動車輛保險投保單完成出單事宜。3、新購置車輛保險服務乙方會按照使用單位需求,對新購置的車輛,服務專員可提供上門服務,協助辦理車輛上牌、過戶、轉籍等手續,按照車輛使用單位要求的時間辦理保險手續,并及時將相關保險手續送達使用單位。4、保險車輛信息變更在使用單位的車輛發生變更時(如調撥、報廢等),按照使用單位的通知,乙方的服務專員將主動協助使用單位填寫批改申請表,在得到使用單位確認批改后,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出具保險單等工作,并將批單送達使用單位,保費余額退回使用單位。5、退保服務使用單位

8、在其他保險公司已投保、需退保時,由乙方服務專員負責協調各使用單位與原保險公司中止已簽訂的保險合同,并足額收回應退保費。6、安全獎勵當使用單位安全系數較高、出險頻度較低時,乙方將聯合使用單位,通過安全行車競賽、培訓會議、安全獎勵基金等形式,組織安全獎勵活動。7、代繳車船稅服務乙方主動為使用單位提供代繳車船稅服務,服務專員在協助填寫交強險投保單時,將代繳車船稅信息準確寫入投保單,在符合天津地稅局要求的前提下,提供代繳車船稅服務。8、其他特色服務為配合采購人做好安全行駛工作,乙方將每季度為使用單位全體車輛管理干部及駕駛人員提供關于車輛管理風險控制培訓及行車安全、車輛保險、車輛維護知識等方面全方位的培

9、訓。(五)理賠服務承諾1、理賠指導承保初期組織理賠指導服務,組織各有關單位進行詳細的講解和說明。賠案發生后,服務專員協助使用單位辦理索賠手續,及時答復使用單位提出的相關問題。建立項目專門理賠檔案,定期分析理賠案件的特點,總結經驗教訓,作為向車主提供防災防損建議的重要依據。2、快速查勘定損車輛出險后,出險車輛可在第一時間內與服務專員進行聯系,也可撥打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電話號碼400-611-6666,可全年365天隨時接受使用單位的出險報案,同時也可撥打本項目服務專線報案。查勘人員在將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并與使用單位配合制定應急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使用單位因特殊情況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報案

10、,乙方認可使用單位事后出具的書面說明,并視同為及時報案。 3、承修質量保證(1)車輛出險后,若使用單位提出由乙方推薦汽車修理廠,乙方會提供不同車型的合作4S店,保證出險車輛及時、高質量的得到修復。(2)使用單位可自選資質合格的二類以上政府采購定點修理廠及專修廠修理受損車輛。對于使用單位自選的資質合格的修理廠及專修廠,乙方予以認可并簽定合作協議。乙方會與政府采購定點修理廠及專修廠密切合作,一同為使用單位服務,并將其納入項目服務小組的理賠結算體系。 (3)受損車輛在雙方共同認可的資質合格的修理廠或專修廠修理,定損可與修理廠或專修廠共同完成。 (4)受損車輛的維修以修復為原則,但涉及車輛行車安全的關

11、鍵零部件 (如 :剎車系統、轉向系統),乙方同意予以更換。受損車輛更換零部件為主廠件、原配件。 4、理賠服務時限(1)現場查勘時限 A、 接到報案后需要進行現場查勘的,乙方立即指派專門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市內1小時之內,郊區縣2小時之內到達事故現場。外地出險,乙方的400指揮中心會立即與服務專員聯系,并在半小時之內向當地渤海保險分公司查勘員派工,并督促到達事故現場查勘。 l 異地出險,全國通賠服務:車輛在異地出險可以在乙方任何一家機構送交單證辦理索賠手續。l 異地全程協助辦理:如果在異地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乙方將派理賠服務專員,專程前往協助辦理理賠手續 。 B、如無法按照約定時間到達事故現場,可以

12、以使用單位提供的現場照片、損失清單、事故說明、修理發票及其他證明材料作為賠付理算依據。(2)賠付時限 使用單位提供完整的單證后,乙方將按照下列時限及時支付賠款; 5000元以下的賠案,在收到使用單位提交的索賠材料齊全有效后,實行綠色通道,立等可取;50000元以下的賠案,在收到使用單位提交的索賠材料齊全有效后,2個工作日內支付賠款;50000元以上(含50000元)的賠案,在收到使用單位提交的索賠材料齊全有效后,7個工作日內支付賠款。當與使用單位就賠償結果無法達成一致時,根據使用單位的要求,指定具有國內保險公估營業許可的公估公司進行損失理算,并負擔有關公估費用;如果碰到稀缺車型,零配件一時難以

13、查詢,乙方同意事故車輛先行維修,保證車輛正常使用 ,待維修完畢后,乙方與維修廠再行協商賠付金額。 如未按約定時間定損,造成財產損失無法確定,以使用單位提供的財產損毀照片、損失清單和修理發票作為賠付理算依據。5、特色服務(1)理賠綠色通道 對于小額一般事故的處理簡化手續,為本項目設立理賠綠色通道,使賠案在各理賠環節均得到優先處理。對總體損失金額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無人身傷亡且當事人各方對事故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交通事故,無需報交通隊處理。只需通報案后,按照天津市公安局下發的“津公交2004412號”關于快速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通告中所述的辦法處理。保險公司查勘人員將會同事故當事人對事故損

14、失進行協商確認,并簽署定損協議。(2) 單方責任事故處理 涉及單方事故,除提供上述一般性服務外,乙方對該項目提供如下特色服務: 本市出險損失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單方事故,使用單位可至事故現場附近的乙方定損點進行定損、修理,并由合作修理店代為辦理理賠手續。 單方事故5000元以下,如乙方理賠人員無法按照約定時間到達事故現場,可以由使用單位自行拍攝現場照片后駛離現場,可不必報警,免提供事故認定書。(3)非事故道路救援提供非事故道路救援服務,幫助客戶解決車輛在行駛中發生的一些小麻煩、小故障,如免費送油送水、更換輪胎等。服務雖小,但是卻實實在在幫助客戶解決大麻煩,讓客戶省時、省心、省錢。(4)組織實

15、施回訪服務 乙方對客戶的關懷無微不至,當您撥通乙方報案電話后,5分鐘會有現場服務人員和您聯系,30分鐘后會有回訪員和您聯系,索賠手續辦好后,1個工作日后,會有回訪員通知您賠款的情況。如果您在外地出險,1個小時后,回訪員會及時聯系您了解案件進展情況,1個工作日后,會向您了解車輛維修情況等。每月以發放服務調查表的方式,進一步提高乙方的服務質量。 (5) 重大事故處理 涉及重大事故,除提供上述一般性服務外,乙方對該項目提供如下特色服務:A、支付搶救費用 使用單位在保險期限內合法使用保險車輛的過程中,發生保險事故,造成車內人員或第三者人身傷害,需緊急搶救,可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先行支付搶救費用。 B

16、、人傷關懷服務 使用單位如果不幸出險,并且伴有本方人傷事故,乙方的醫療和保險專家將前往慰問傷者,為傷者送上慰問卡和慰問信,在撫慰傷者的同時,為其提供醫療和保險理賠的指導,幫助使用單位盡快獲得賠款。 C、大額損失,預付賠款服務 使用單位參保車輛損失超過5萬元,如果交警處理15日不能結案,可以憑事故責任認定書辦理預付賠款。 (六)分析報告要求乙方須每季度和每年度向甲方報送行政事業單位機動車輛統一保險情況分析報告。主要內容包括:(1)使用單位參保車輛的承保、理賠情況等;(2)機動車輛變更情況,包括新購、調撥、報廢、丟失等;(3)根據統計信息及業務開展情況提出相關工作建議,包括保險公司項目管理和服務方

17、面工作、使用單位車輛管理方面工作及天津市(區縣)財政部門協調方面工作等。(4)報送時間為每季度和每年度終了15日內。(七)召開例會要求根據要求,合同期內每半年組織召開天津市(區縣)財政部門、使用單位和保險公司聯席會議,研討本項目執行情況及存在問題。定期通報保險理賠與服務情況,就有關問題進行溝通與協商,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九、轉讓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將自己應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十、違規處理乙方在履行公務車保險合同期間,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經調查屬實的,按照天津市政府采購辦公室天津市政府采購供應商誠信管理辦法(津財采201111號)等有關規定處理:a)違反法律法規、行業規范要

18、求被有關部門查處的;b)不能提供投標時承諾的各項服務的;c)沒有按照招投標文件要求實施價格優惠,擅自提高保費價格的;d)因服務問題被有效投訴的;e)通過給回扣或變相給回扣的方式招攬業務的;f)不按合同條款履約,擅自終止合同的;g)沒有按時提交行政事業單位機動車輛統一保險情況分析報告的;h)拒絕接受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和提供虛假情況的。十一、違約責任1、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履行相關義務,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2、如果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修訂補充協議條款。如協商未達成一致,乙方不得單方終止協議,否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由此產

19、生的全部風險和費用支出。十二、爭議處理1、在本合同執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合同當事人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加以解決。2、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十三、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合同期限為自2012年2月1日起至2013年1月31日止。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3有關涉及本合同乙方向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所提交的投標文件及有關澄清資料和服務承諾均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附件1:渤海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全市營業網點情況表附件2:分合同格式附件3:渤海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

20、司天津分公司項目管理機構情況表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地址:天津市南開區長江道與南豐路交口清新大廈三層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王革電話: 委托代理人:王璐璐時間: 年 月 日 電話:27458236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和平支行 開戶銀行行號:053501 帳號:1200 1615 3000 5251 3011 時間: 年 月 日附件1: 渤海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全市營業網點情況表附件2:分合同格式分合同一般條款甲方:乙方:渤海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甲乙雙方根據2011年12月31日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關于2012年度天津市行政事業單位車輛保險供應商

21、資格項目(項目編號:TGPC-2011-D-0235)的談判結果和總合同的要求,就甲方投保的機動車輛保險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一、保險標的1、甲方向乙方投保的機動車數量總計為 輛。2、乙方作為承保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相關文件承保并在合同簽訂后3日內為甲方出具車輛保險單。二、保險險種基本險險種:1、機動車輛交通事故責任保險;2、車輛損失險;3、第三者責任險。三、保險費用甲方向乙方交納機動車輛基本險保費總計為 元(大寫: )。詳見附件。四、投保方式詳見總合同。五、保費支付方式1、保費由甲方自行支付給乙方。2、乙方承諾于本年2月1日起承擔甲方投保的全部機動車

22、輛基本險的保險責任。3、結算幣種。保費和各險種的賠款均以人民幣進行結算。六、質量保證詳見總合同。七、保密條款乙方按照保密協議要求,對承保車輛的全部信息負有保密責任。八、轉讓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將自己應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九、違約責任1、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履行相關義務,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2、如果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修訂補充協議條款。如協商未達成一致,乙方不得單方終止協議,否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風險和費用支出。十、爭議處理1、在本合同執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合同當事人雙方應通

23、過友好協商的辦法加以解決。2、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十一、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如果甲方認為乙方提供的服務情況滿足甲方需要,且其他條件適合續約的,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3、乙方與天津市(區縣)財政局簽訂的總合同將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附件: 年度行政事業單位機動車保險情況表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地址: 地址:天津市南開區長江道與南豐路交口清新大廈三層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王革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王璐璐電話: 電話

24、:27458236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和平支行開戶銀行行號: 開戶銀行行號:053501帳號: 帳號:1200 1615 3000 5251 3011 時間: 年 月 附件3: 渤海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項目管理機構情況表1、 項目領導小組2、項目工作小組 年度行政事業單位機動車保險情況表預算單位名稱序號行駛證車主保險單號碼品牌型號號牌號碼車架號新車購置價(萬元)交強險標準保費(元)商業險(元)標準保費合計(元)實際支付保費備注交強險商業險車損險標準保費三責險標準保費(限額5萬元)其他險種標準保費合計注:1、本表反映本年度參保的車輛情況;2、本表為甲、乙雙方所簽訂的

25、分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3、乙方按照上述格式向甲方申報保費;4、乙方須提供原始保險單作為查驗校對本表的依據;5、本表經甲、乙方雙方逐頁簽章后生效。保險公司(公章):投保單位(公章):負責人(簽字或蓋章):負責人(簽字或蓋章):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總合同條款和分合同條款總合同一般條款甲方:天津市財政局 乙方: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2011年12月31日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關于2012年度天津市行政事業單位車輛保險供應商資格項目(項目編號:TGPC-2011-D-0235)的招標結果和招標文件的要求,并經雙方協商一致, 就甲方投保的天津市行政事業單位機動車

26、輛保險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一、定義本合同條款中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1使用單位:市級或區縣各行政事業單位;2參保車輛:市級或區縣各行政事業單位機動車輛;3服務:系指乙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甲方和使用單位提供的保險服務。二、保險標的1甲方將對使用單位參保車輛向乙方投保。2保險公司最終承保數量以使用單位向乙方實際投保數量為準。3乙方作為承保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相關文件承保并及時為甲方和使用單位出具車輛保險單;三、保險險種基本險險種:1機動車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2車輛損失險;3第三者責任險。四、保險費用標準(一)基本險保費標準:按照投標承諾執行。(二)市級或

27、區縣各行政事業單位所有的機動車輛跟標險種,享受相同優惠和服務。(三)保險費用優惠條件 五、投保方式(一)基本險保險金額確定方式如下:1機動車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按照機動車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及相關規定確定;2車輛損失險:按新車購置價足額投保;3第三者責任險:按照5萬元限額投保。(二)使用單位如需增加其他附加險種,乙方應同時辦理,并享受同等優惠率。(三)乙方承諾天津市現有的所有營業網點及合同有效期內增設的網點均接受本項目相關業務的承保、理賠服務。(全市營業網點詳見附件1)。(四)當國家保險監管部門批準調整機動車輛保險條款、費率及調整系數時,乙方應將調整依據和方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經雙方

28、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后執行。六、保費支付方式:(一)參保車輛的保險費用由使用單位自行支付。(二)乙方承諾于合同有效期內承擔使用單位投保的全部機動車輛基本險及增加險種的保險責任。(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內容提供服務。乙方應于合同有效期內根據使用單位投標需求提供保單,并與使用單位簽訂分合同(分合同格式見附件2); (四)結算幣種。保費和各險種的賠款均以人民幣進行結算。七、質量保證(一)乙方承諾成立天津市行政事業單位機動車輛保險項目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項目相關管理工作;下設天津市行政事業單位機動車輛保險項目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承保、理賠及日常管理工作。(詳見附件4)。(二)乙方承諾除全國統一的24小時客戶

29、服務熱線外,為本項目設立專門的服務熱022-58121866。(三)乙方應提供優質服務,保證服務質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規定的范圍和種類。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乙方提供的保險服務實行檢查或抽查。(四)乙方在收到使用單位或甲方關于服務質量問題的通知后三個工作日內,應迅速查處并答復。(五)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三個工作日后沒有彌補缺陷,使用單位或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六)乙方應保證使用單位獲得優先服務的權利,根據使用單位的通知及時出具機動車輛保險單,簽訂分合同。八、基本服務承諾(一)乙方與使用單位協商確定具體負責部門、負責人及服務專員,負責使用單

30、位投保車輛全部承保、理賠服務并提供上門服務。如上述部門或人員有變動,保險公司于1個工作日前通知使用單位。(二)乙方不得拒絕使用單位的投保需求。(三)乙方主動做好承保、理賠服務,并積極配合使用單位,確保車輛正常使用。(四)承保服務承諾1.乙方負責處理使用單位在用及新購置車輛相關保險、代扣代繳車船稅、出險車輛、理賠項目、維修費用等方面的查詢需求。2.乙方根據使用單位實際情況和需求設計最佳投保方案。3.使用單位車輛保險到期30日前,聯系續保事宜,服務專員于保險到期15日前辦妥相關手續。4.乙方負責對投保單位車輛保險到期30日前,聯系承保事宜,客戶經理于保險到期15日前辦妥承保手續,并提供電話、傳真、

31、上門等多種形式的投保、續保、投保條件變更服務,并承諾所需單證1個工作日內送達使用單位。5.新購置的車輛,若使用單位有需求,服務專員主動協助辦理車輛上牌、過戶、轉籍等手續,并及時將相關保險手續送達使用單位。6.按照使用單位車輛變更通知(如調撥、報廢等),服務專員主動協助使用單位填寫批改申請表,在得到使用單位確認批改后,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出單等工作并及時送達使用單位,保費余額退回使用單位。7.負責協調各使用單位與原保險公司中止已簽訂的保險合同,并足額收回應退保費。8.根據使用單位需求,提供代繳車船稅服務。9建立防災防損基金10.乙方以信函、電話等方式對承保、理賠等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回訪,對投保

32、單位至少進行一次登門回訪,征求客戶反饋意見。11.乙方為投保單位免費提供交通事故和機動車輛保險有關的日常法律咨詢服務。12.在本合同簽署后一個月內,乙方向投保單位提供統一的“車輛保險客戶服務手冊”,以便于投保單位在需要時查詢使用。13.乙方為投保單位車輛在系統內設置VIP標志,便于為投保單位開通承保、理賠綠色服務通道,主動迅速地提供優質的服務。(五)理賠服務承諾1理賠指導承保初期組織理賠指導服務,組織各有關單位進行詳細的講解和說明。賠案發生后,服務專員協助使用單位辦理索賠手續,及時答復使用單位提出的相關問題。建立項目專門理賠檔案,定期分析理賠案件的特點,總結經驗教訓,作為向車主提供防災防損建議

33、的重要依據。2快速查勘定損車輛出險后,出險車輛可在第一時間內與服務專員進行聯系,也可撥打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或本項目服務專線報案。查勘人員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并與使用單位配合制定應急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3承修質量保證車輛出險后,乙方提供不同車型的合作4S店,保證出險車輛及時、高質量的得到修復。除此以外,使用單位可自選資質合格的二類以上政府采購定點修理廠及專修廠修理受損車輛。乙方與政府采購定點修理廠及專修廠密切合作并簽定合作協議,并將其納入項目服務小組的理賠結算體系。4理賠服務時限(1)現場查勘時限:接到報案后,如甲方要求或乙方認為需要現場查勘,乙方應立即指派服務專員及專門人員出現場,市

34、內應在半小時之內,郊區縣應在1小時之內到達事故現場,外地出險,乙方查勘調度在半小時之內與當地系統內公司取得聯系,并督促到達事故現場查勘。(2)定責定損時限乙方接到投保單位報案后,對于屬于保險責任的事故,按照以下約定及時定損:對于常見車型的預估車輛損失金額在人民幣15000元以內的,在1個工作日內確定損失金額;預估車輛損失金額在人民幣15000元50000元,在2個工作日內確定損失金額;預估車輛損失金額在人民幣50000元以上的,3個工作日內確定損失金額;對于稀缺或稀有車型,乙方3個工作日內會同投保單位共同確定損失金額;當和投保單位就賠償結果無法達成一致時,根據投保單位的要求,可指定具有國內保險

35、公估營業許可的雙方認可的公估公司進行損失理算,并由乙方負擔有關公估費用;如未按約定時間定損,造成財產損失無法確定,可以投保單位提供的財產損毀照片、損失清單和修理發票作為賠付理算依據。(3)賠付時限: 使用單位提供完整的單證后,乙方按下列時限支付賠款:5000元以下的賠案,在收到使用單位提交的索賠材料齊全有效后,實行綠色通道,立等可取;5000元至30000元(含)的賠案,在收到使用單位提交的索賠材料齊全有效后,1個工作日內支付賠款;30000元至100000元(含)的賠案,在收到使用單位提交的索賠材料齊全有效后,3個工作日內支付賠款;100000元以上的賠案,在收到使用單位提交的索賠材料齊全有

36、效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賠款;5. 簡易案件快速處理對于小額一般事故的處理簡化手續,乙方為本項目設立理賠綠色通道,使賠案在各理賠環節均得到優先處理。對總體損失金額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無人身傷亡且當事人各方對事故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交通事故,無需報交通隊處理。只需通報案后,按照天津市公安局下發的“津公交2004412號”關于快速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通告中所述的辦法處理。乙方查勘人員會同事故當事人對事故損失進行協商確認,并簽署定損協議。對于單方責任事故,本市出險估損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參保車輛,使用單位可至事故現場附近的乙方定損點進行定損、修理,并由合作修理店代為辦理理賠手續。6.預付賠款

37、在以下情況下,根據投保單位的書面申請,乙方可提供預付賠款服務。損失事故明確屬于保險責任,且估計損失金額超過人民幣10萬元,乙方將在接到書面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按照估計損失金額的50%預付賠款,投保單位需繼續配合收集整理完整的索賠單證,在雙方就最終賠償金額達成一致后,對最終賠款金額與預付賠款額的差額部分進行結算。7.人傷案件專業援助乙方將對投保單位車輛造成的人傷案件提供醫療專業援助和法律專業援助。醫療專業援助包括代表投保單位前往醫院探望傷者、協助投保單位在傷者出院前甄別醫保與非醫保用藥范圍,協助投保單位在事故調解前確定保險補償標準及其他醫療咨詢。法律專業援助包括為投保單位處理事故提供法律依據和專業

38、咨詢,協助投保單位參與重大事故調解和訴訟,以最大程度的預防和減少投保單位不合理的費用支出。同時可提供推薦醫師、律師等工作。當事故涉及人員傷害和三者財產損失時,因人員傷愈時間較長,乙方可先行賠付案件中物損部分,減少投保單位資金墊付壓力。8.承修質量保證投保單位車輛出險后,乙方同意出險車輛在4S店維修,保證出險車輛及時、高質量的得到修復。除此以外,投保單位可自選資質合格的二類以上政府采購定點修理廠及專修廠修理受損車輛。乙方將與政府采購定點修理廠及專修廠密切合作并簽定合作協議,并將其納入項目服務小組的理賠結算體系。(六)分析報告要求乙方須每季度和每年度向甲方報送行政事業單位機動車輛統一保險情況分析報

39、告。主要內容包括:1.使用單位參保車輛的承保、理賠情況等;2.機動車輛變更情況,包括新購、調撥、報廢、丟失等;3.根據統計信息及業務開展情況提出相關工作建議,包括保險公司項目管理和服務方面工作、使用單位車輛管理方面工作及天津市(區縣)財政部門協調方面工作等。4.報送時間為每季度和每年度終了15日內。(七)召開例會要求合同期內每半年召開天津市(區縣)財政部門、使用單位和保險公司聯席會議,研討本項目執行情況及存在問題。九、應急服務和特色服務(一)全國通賠特色服務2008年6月,乙方已在全國各級機構實現了全國通賠,乙方客戶無論在何地出險,都可以在承保地、出險地以及第三地選擇任一通賠網點,享受查勘定損

40、、接受索賠單證、支付保險賠款等服務,真正實現“異地出險、優先查勘、就地理賠”的方便、快捷服務。(二)開放式服務保障乙方推出行業唯一的“車險賠案狀態在線查詢服務”,投保單位只要登陸網站,借助網上查詢功能,即可了解賠案處理狀態,跟蹤賠案進程,使得理賠服務更加公開化和透明化。(三)免費提供車輛緊急救援服務投保單位車輛因發生故障而喪失行駛能力,乙方可免費提供接電、送油、加水、更換輪胎、現場搶修、拖車牽引、吊裝救援等具有大地特色的、全國統一高標準道路救援服務,若需更換零配件或加裝燃油,則僅收取材料成本費。(四)提供防災防損培訓為提高投保單位的防災防損意識,乙方將提供防災防損培訓,定期組織安排道路交通安全

41、、車輛維護等專題培訓。(五)代步車服務對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事故的投保車輛,估損金額在2萬元以上并且在雙方共同認可的修理廠維修的,乙方向投保單位免費提供代步車輛,使用期限至受損車輛修復完好,交付使用為止。(六)使用RAS快速定損系統,提供小額案件快速理賠的特色服務(七)“零單證”特色服務滿足如下條件的,投保單位可在保險合同期間享受 “零單證”服務,即投保單位可以免于提供事故證明和維修發票等索賠資料:1.在保險年度內出險3次以內(含3次)的案件;2.單車損失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無人傷事故;3.保險責任明確、案件無疑異、交強險信息及雙證齊全有效;4.能夠提供被保險人同名網銀賬戶。十、轉讓

42、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將自己應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十一、違規處理乙方在履行公務車保險合同期間,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經調查屬實的,按照天津市政府采購辦公室天津市政府采購供應商誠信管理辦法(津財采201111號)等有關規定處理:(一)違反法律法規、行業規范要求被有關部門查處的;(二)不能提供投標時承諾的各項服務的;(三)沒有按照招投標文件要求實施價格優惠,擅自提高保費價格的;(四)因服務問題被有效投訴的;(五)通過給回扣或變相給回扣的方式招攬業務的;(六)不按合同條款履約,擅自終止合同的;(七)沒有按時提交行政事業單位機動車輛統一保險情況分析報告的;(八)拒絕接受有關部門監督檢

43、查和提供虛假情況的。十二、違約責任(一)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履行相關義務,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二)如果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修訂補充協議條款。如協商未達成一致,乙方不得單方終止協議,否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風險和費用支出。十三、爭議處理(一)在本合同執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合同當事人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加以解決。(二)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十四、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合同期限為自2012年2月1日起至2013年1月31日止。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

44、、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三)有關涉及本合同乙方向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所提交的投標文件及有關澄清資料和服務承諾均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附件1: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全市營業網點情況表附件2:分合同格式附件3: 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項目管理機構情況表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地址:天津市河西區解放南路283號創展大廈23、24層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蔣明電話: 委托代理人:杜和平時間: 年 月 日 電話:59810892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天津大沽路

45、支行 開戶銀行行號:102110000357 帳號:0302060129300169285 時間: 年 月 日附件1: 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全市營業網點情況表序號名稱地址電話聯系人1津西支公司河西區越秀路越秀大廈A2耀東2津東支公司河東區七緯路利中大廈2號樓2耀武3津北支公司河北區律緯路31號中匯大廈A4軍宏4濱海支公司開發區南海路泰達新天地A2901022-59810716朱研5南開支公司南開區南門外大街世紀花園A座A區503-504022-58397598尹寶良附件2:分合同格

46、式分合同一般條款甲方:乙方: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2011年12月 日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關于2012年度天津市行政事業單位車輛保險供應商資格項目(項目編號:TGPC-2011-D-0235)的談判結果和總合同的要求,就甲方投保的機動車輛保險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一、保險標的1甲方向乙方投保的機動車數量總計為 輛。2乙方作為承保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保險監督督管理委員會相關文件承保并在合同簽訂后3日內為甲方出具車輛保險單。二、保險險種基本險險種:1機動車輛交通事故責任保險;2車輛損失險;3第三者責任險。三、保險費用甲方向乙方交納機動車輛基本險保

47、費總計為 元(大寫: )。詳見附件。四、投保方式詳見總合同。五、保費支付方式:1保費由甲方自行支付給乙方。2乙方承諾于本年2月1日起承擔甲方投保的全部機動車輛基本險的保險責任。3結算幣種。保費和各險種的賠款均以人民幣進行結算。六、質量保證詳見總合同。七、保密條款乙方按照保密協議要求,對承保車輛的全部信息負有保密責任。八、轉讓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將自己應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九、違約責任1、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履行相關義務,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2、如果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修訂補充協議條款。如協

48、商未達成一致,乙方不得單方終止協議,否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風險和費用支出。十、爭議處理1在本合同執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合同當事人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加以解決。2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十一、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如果甲方認為乙方提供的服務情況滿足甲方需要,且其他條件適合續約的,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3乙方與天津市(區縣)財政局簽訂的總合同將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附件: 年度行政事業單位機動車保險情況表甲方(公章):

49、乙方(公章):地址: 地址:天津市河西區解放南路283號創展大廈23、24層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蔣明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杜和平電話: 電話:59810892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天津大沽路支行開戶銀行行號: 開戶銀行行號:102110000357帳號: 帳號:0302060129300169285 時間: 年 月 日 附件3: 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項目管理機構情況表1、項目領導小組序號姓 名小組職務職 務職 責聯系電話1肖學通組長天津分公司總經理項目總體管理598108682杜和平副組長天津分公司副總經理項目組織落實598108802、項目工作小組序號

50、姓 名小組職務職 務職 責辦公電話手機1賈玉鳳組長市場開發部總經理承保服務58121866130022353062張 靜副組長車輛險部總經理承保服務58121878133880272353孫志昭副組長客戶服務部副總經理理賠服務58825612136020626964張寶民副組長客戶服務部總經理助理理賠服務58794511136021555615朱 軍成員銷售管理部總經理承保服務59810876138020806926張 喆成員重點客戶部總經理承保服務58121811138201017727王耀東成員津西支公司總經理承保服務58794501139020830188馬少華成員津西支公司副總經理承保服務58794502131325502119楊耀武成員津東支公司總經理承保服務589999681392080689610于 霞成員津東支公司副總經理承保服務5899995813820368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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