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增值稅改革培訓課件教學文案_第1頁
深化增值稅改革培訓課件教學文案_第2頁
深化增值稅改革培訓課件教學文案_第3頁
深化增值稅改革培訓課件教學文案_第4頁
深化增值稅改革培訓課件教學文案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69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深化增值稅改革培訓課件目錄/Contents01關于降低增值稅稅率及發票開具規定02關于擴大抵扣范圍03關于增值稅納稅申報04關于加計抵減政策05關于試行期末留抵退稅制度06關于出口退稅率的調整07關于離境退稅物品退稅率調整01 關于降低增值稅稅率及發票開具規定政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一條: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增值稅稅率調整之后,如何選擇正確的稅率開具發票?看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

2、九條: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發生應稅銷售行為,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收訖銷售款項,是指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過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是指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服務、無形資產轉讓完成的當天或者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當天。?總體情況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辦理途徑自行申報辦理一般有以下情形之一,可選擇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自行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申報時扣除:不愿意將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報送給任職受雇單位的;沒有工資、薪金所得,但有勞務報酬、稿酬、

3、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 有大病醫療支出項目的; 納稅年度內未足額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02總體情況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辦理途徑有關補扣措施一個納稅年度內,如果沒有及時將扣除信息報送任職受雇單位,以致在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稅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額享受扣除的,大家可以在當年剩余月份內向單位申請補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匯算清繳申報時辦理扣除。不動產轉讓完成不動產轉讓完成 1.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3月31日(含)之前的,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發票; 2.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4月1日(含)之后的,按照調整以后的稅率

4、開具發票。 舉例1 一家商貿企業,2019年3月簽訂貨物銷售合同,合同約定3月20日發貨,3月25日收款。但實際上,納稅人按照合同約定3月20日發貨后,3月25日取得了貨款收款憑證,到4月5日才實際收到貨款。按照規定,該納稅人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是3月25日,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4月1日之前,應適用原稅率。 舉例2 若例1中的納稅人并沒有簽訂合同,實際業務就是3月20日發貨,4月5日收到貨款。應如何開票? 政策規定,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的,不論貨物是否發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則按照規定,該例中,納稅人4月5日收到貨款,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4月1日

5、之后,應適用新的稅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4號)第一條: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已按原16%、10%適用稅率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先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后,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政策政策 舉例舉例 建筑業一般納稅人G企業,于2019年3月18日給H企業開具了稅率為10%的建筑服務增值稅專用發票,H企業于2019年4月25日審核該增值稅專用發票時,發現“購買方識別號”欄出現錯誤,要求G企業重開。 G企業

6、應先開具稅率為10%的紅字發票后,再重新開具稅率為10%的正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交于H企業。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4號)第二條: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未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需要補開增值稅發票的,應當按照原適用稅率補開。通過遠程辦稅端直接向稅務機關提交信息,也直接選擇在稅務機關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稅務機關會在匯算清繳期內,根據已提交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及納稅申報信息,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否已在納稅義務發生當期作“未開具發票”銷售申報繳納增值稅發票開具3月31日之前是按原適用稅率補開發票3月31日之前否將收入確認

7、到以往正確的稅款所屬期,辦理更正申報、補繳稅款后,按原適用稅率補開發票4月1日后-按新稅率開具正確的發票02關于擴大抵扣范圍主要內容01 不動產兩年抵扣政策改為一次性抵扣02 將旅客運輸服務納入抵扣范圍03 人員信息采集03 農產品抵扣率的調整不動產兩年抵扣政策改為一次性抵扣政策依據自2019年4月1日起,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第一條第(四)項第1點、第二條第(一)項第1點停止執行,納稅人取得不動產或者不動產在建工程的進項稅額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規定尚未抵扣完畢的待抵扣進項稅額,可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不動產兩年抵扣政策改為

8、一次性抵扣今年4月1日后購入的不動產,納稅人可在購進當期,一次性予以抵扣。今年4月1日前購入的不動產,還沒有抵扣的進項稅額的40%部分,從2019年4月所屬期開始,允許全部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注意:納稅人將待抵扣的不動產進項稅額轉入抵扣時,需要一次性全部轉入。不動產兩年抵扣政策改為一次性抵扣注意事項一、已抵扣進項稅額的不動產,如果發生非正常損失,或者改變用途,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按照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并從當期進項稅額中扣減;計算方法: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已抵扣進項稅額不動產凈值率不動產凈值率(不動產凈值不動產原值)100

9、%不動產兩年抵扣政策改為一次性抵扣注意事項二、按照規定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不動產,發生用途改變,用于允許抵扣進項稅額項目的,按照公式在改變用途的次月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計算方法:可抵扣進項稅額增值稅扣稅憑證注明或計算的進項稅額不動產凈值率不動產凈值率是不動產凈值與不動產原值的比,不動產凈值、原值與企業會計核算應保持一致。將旅客運輸服務納入抵扣范圍抵扣方法 第一種情況,是憑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據實抵扣。納稅人可以直接憑發票上注明的稅額進行抵扣。將旅客運輸服務納入抵扣范圍抵扣方法第二種情況,航空和鐵路憑客票按9%稅率抵扣。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航空

10、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將旅客運輸服務納入抵扣范圍抵扣方法第三種情況,其他客運按3%計算抵扣。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將旅客運輸服務納入抵扣范圍注意事項第一,只有國內旅客運輸服務才可以抵扣進項稅。第二,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和電子普通發票外,其他的旅客運輸扣稅憑證,都必須是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票證才可以計算抵扣進項稅,納稅人手寫無效。第三,航空運輸的電子客票行

11、程單上的價款是分項列示的,包括票價、燃油附加費和民航發展基金。因民航發展基金屬于政府性基金,不計入航空企業的銷售收入。因此計算抵扣的基礎是票價加燃油附加費。將旅客運輸服務納入抵扣范圍注意事項第四,除扣稅憑證和進項稅計算方法的特殊規定外,對于旅客運輸的進項稅抵扣原則,需要符合現行增值稅進項抵扣的基本規定。比如用于免稅、簡易計稅的不得抵扣;用于集體福利、個人消費、非正常損失等情形的不得抵扣。第五,與本單位建立了合法用工關系的個人發生的旅客運輸費用,屬于可以抵扣的范圍。對于勞務派遣的用工形式,勞務派遣人員發生的旅客運輸費用,應由用工單位抵扣進項稅額,而不是勞務派遣單位抵扣。農產品抵扣率的調整政策依據

12、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9%。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農產品抵扣率的調整 扣除憑證類型一是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且必須是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適用免稅政策開具的普通發票;二是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三是從按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處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說明的是,取得批發零售環節納稅人銷售免稅農產品開具的免稅發票,以及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均不得計算抵扣進項稅額。03關于增值稅納稅申報申報注意事項不動產一次性抵扣填報截至2019年3

13、月稅款所屬期,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五)第6欄“期末待抵扣不動產進項稅額”的期末余額,可以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結轉填入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第8b欄“其他”。自2019年4月1日起,納稅人取得不動產或者不動產在建工程的進項稅額可一次性抵扣,申報時填寫在申報表附列資料(二)中專用發票相應欄次。申報注意事項旅客運輸服務填報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按規定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在申報時填寫在申報表附列資料(二)專用發票相應欄次中。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注明的稅額,或憑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鐵路、公路、水路等票據,按政策

14、規定計算的可抵扣進項稅額,填寫在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第8b欄“其他”中申報抵扣。申報注意事項其他事項為做好深化增值稅改革相關政策效應的統計分析工作,申報表附列資料(二)中第9欄“(三)本期用于購建不動產的扣稅憑證”、第10欄“(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運輸服務扣稅憑證”,分別專用于不動產一次性抵扣、旅客運輸服務兩項政策效應的統計分析。請納稅人務必準確填報第9欄和第10欄。04關于加計抵減政策加計抵減政策39號公告政策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指提供郵政

15、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以下稱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四項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適用對象加計抵扣政策只適用于一般納稅人。加計抵減政策適用時間 四項服務銷售額是指四項服務銷售額的合計數。2019年3月31日前設立的納稅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間的銷售額(經營期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經營期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設立的納稅人,自設立之日起3個月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自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之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16、。 納稅人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后,當年內不再調整,以后年度是否適用,根據上年度銷售額計算確定。(按年適用,動態調整)納稅人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可在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當期一并計提。 確定主營業務時參與計算的銷售額,包括納稅人在小規模納稅人期間的銷售額和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以后的銷售額。舉例說明A企業于2018年1月成立,2018年9月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在計算四項服務銷售額占比時,自2018年4月開始計算。B企業于2019年5月1日成立,其5-7月四項服務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比重超過50%,則從8月開始,使用加計抵減政策,此前未計提加計抵減額的3個月,可按規定補充計提加計抵減額。對于某些新成立

17、的納稅人,可能成立后的前3個月未開展生產經營,如果前3個月的銷售額均為0,則在當年內自納稅人形成銷售額的當月起往后計算3個月來判斷當年是否適用加計抵減政策。01加計抵減政策加計抵減政策電子模板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應在年度首次確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時,通過電子稅務局(或前往辦稅服務廳)提交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同時兼營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的,應按照四項服務中收入占比最高的業務在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中勾選確定所屬行業。舉例說明某納稅人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間的全部銷售額中,銷售貨物占比45%,信息技術服務占比30%,代

18、理服務占比25%。由于信息技術服務和代理服務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為55%,因此,該納稅人可在2019年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同時,由于信息技術服務銷售額占比最高,因此,納稅人在聲明中應勾選“信息技術服務業”相應欄次。02加計抵減政策加計抵減政策電子模板 納稅人在填寫聲明時,需先選擇適用政策年度。納稅人可選年度為2019年、2020年、2021年,且每次只能選擇一個年度。可選年度應滿足以下要求:(1)不晚于當前年度;(2)不早于一般納稅人有效期起的年度;(3)年度內實際經營月份大于2個月;(4)同一年度不重復提交。舉例說明【例1】納稅人2019年2月設立,一般納稅人有效期起為2019年2月1日

19、,選擇適用政策年度為2019年,則適用政策有效期起止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例2】納稅人2019年5月設立,一般納稅人有效期起為2019年6月1日,選擇適用政策年度為2019年,則適用政策有效期起止為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例3】納稅人2019年11月設立,一般納稅人有效期起為2019年11月1日,適用政策年度不能選擇2019年。當選擇適用政策年度為2020年時,適用政策有效期起止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03加計抵減政策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加計抵減政策計算方法納稅人應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的10%計提當期加計抵減額。按照現

20、行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已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按規定作進項稅額轉出的,應在進項稅額轉出當期,相應調減加計抵減額。計算公式如下: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10%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上期末加計抵減額余額+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期調減加計抵減額加計抵減政策加計抵減方法1.抵減前的應納稅額等于零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全部結轉下期抵減;2.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大于零,且大于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全額從抵減前的應納稅額中抵減;3.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以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抵減應納稅額至零。未抵

21、減完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結轉下期繼續抵減。加計抵減政策舉例解析 某服務業一般納稅人,適用加計抵減政策。2019年6月,一般計稅項目銷項稅額為120萬元,進項稅額100萬元,上期留抵稅額10萬元,上期結轉的加計抵減額余額5萬元;簡易計稅項目銷售額100萬元(不含稅價),征收率3%。此外無其他涉稅事項。該納稅人當期應如何計算繳納增值稅呢?一般計稅項目:抵減前的應納稅額=120-100-10=10(萬元)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100*10%+5=15(萬元)抵減后的應納稅額=10-10=0(萬元)加計抵減額余額=15-10=5(萬元)簡易計稅項目:應納稅額=1003%=3(萬元)應納稅額合計:一

22、般計稅項目應納稅額+簡易計稅項目應納稅額=0+3=3(萬元)加計抵減政策其他注意事項僅適用于國內環節如果納稅人既有內銷業務,又有出口業務,則出口業務對應的進項稅額都不能計提加計抵減額。不能抵減簡易計稅應納稅額如果納稅人既有適用一般計稅方法,又有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加計抵減額只能抵減一般計稅方法計算出的應納稅額。進項轉出時同步轉出加計抵減額納稅人抵扣的進項稅額,都相應計提了加計抵減額。同理,如果發生進項稅額轉出,此前相應計提的加計抵減額也要同步調減。加計抵減政策執行期限執行期限為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政策執行到期后,納稅人不再計提加計抵減額,結余的加計抵減額停止抵減。舉例:某

23、一般納稅人2019年適用加計抵減政策,截至2019年底,加計抵減額余額為10萬元。如果2020年不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則2020年該納稅人不得再計提加計抵減額,但是,2019年未抵減完的10萬元,是允許該一般納稅人在2020至2021年度繼續抵減的。加計抵減政策申報方法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當期按照規定可計提、調減、抵減的加計抵減額,在申報時填寫在增值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加計抵減相關欄次。加計抵減政策申報表附列資料(四)加計抵減政策 例:某企業適用加計抵減政策,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合計10萬元,按政策規定當期可加計抵減的稅額為1萬元,應填寫在申報表附列

24、資料(四)第2列“本期發生額”中。 情形一:若當期“期初余額”和“本期調減額”均為0元,且當期申報表主表第19欄原計算的應納稅額(主表第11欄-第18欄)為2萬元,則“本期實際抵減額” 為1萬元,“期末余額”為0元。二、加計抵減情況(情形一)二、加計抵減情況(情形一)序序號號加計抵減項目加計抵減項目期初余期初余額額本期發本期發生額生額本期調本期調減額減額本期可本期可抵減額抵減額本期實本期實際抵減際抵減額額期末余期末余額額1 12 23 34=1+2-4=1+2-3 35 56=4-56=4-56 6一般項目加計一般項目加計抵減額計算抵減額計算0 010000100000 01000010000

25、1000010000 0 07 7即征即退項目即征即退項目加計抵減額計加計抵減額計算算8 8合計合計0 010000100000 010000100001000010000 0 0加計抵減政策 例:某企業適用加計抵減政策,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合計10萬元,按政策規定當期可加計抵減的稅額為1萬元,應填寫在申報表附列資料(四)第2列“本期發生額”中。 情形二:若當期“期初余額”和“本期調減額”均為0元,但當期申報表主表第19欄原計算的應納稅額(主表第11欄-第18欄)為0.8萬元,則“本期實際抵減額” 為0.8萬元,“期末余額”為0.2萬元,申報表主表第19欄填寫0元。二、加計抵

26、減情況(情形二)二、加計抵減情況(情形二)序序號號加計抵減項目加計抵減項目期初余期初余額額本期發本期發生額生額本期調本期調減額減額本期本期可抵可抵減額減額本期實本期實際抵減際抵減額額期末余額期末余額1 12 23 34=1+24=1+2-3-35 56=4-56=4-56 6一般項目加計一般項目加計抵減額計算抵減額計算0 010000100000 0100001000080008000200020007 7即征即退項目即征即退項目加計抵減額計加計抵減額計算算8 8合計合計0 010000100000 010000100008000800020002000加計抵減政策 例:某企業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27、,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合計10萬元,按政策規定當期可加計抵減的稅額為1萬元,應填寫在申報表附列資料(四)第2列“本期發生額”中。 情形三:若2019年5月稅款所屬期,納稅人發生進項稅額轉出2萬元,且未發生可抵扣進項稅額,當期“期初余額”為0元,“本期調減額”為0.2萬元,“本期可抵減額”經計算為-0.2萬元,則當期申報表主表第19欄按照計算公式“19=11-18”填寫,“本期實際抵減額”為0元,“期末余額”為-0.2萬元。二、加計抵減情況序號加計抵減項目期初余額本期發生額本期調減額本期可抵減額本期實際抵減額期末余額1234=1+2-356=4-56一般項目加計抵減額計算002

28、000-20000-20007即征即退項目加計抵減額計算8合計002000-20000-200005關于試行期末留抵退稅制度試行期末留抵退稅制度適用條件(同時滿足)1.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六個月(按季納稅的,連續兩個季度)增量留抵稅額均大于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于50萬元;2.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3.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的;4.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存量留抵稅額:2019年3月底的留抵稅額時點數固定設為存量留抵。 增量

29、留抵稅額:2019年4月后每月的期末留抵稅額對比存量留抵稅額的增加數。試行期末留抵退稅制度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計算方法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60%進項構成比例,為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內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注明的增值稅額占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試行期末留抵退稅制度申請退稅的時間納稅人滿足退稅條件后,應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留抵稅額。留抵退稅和出口退稅的銜接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辦理免抵退稅后,仍符合本公告規定條件

30、的,可以申請退還留抵稅額;適用免退稅辦法的,相關進項稅額不得用于退還留抵稅額。試行期末留抵退稅制度退稅后續操作納稅人取得退還的留抵稅額后,應相應調減當期留抵稅額。按照本條規定再次滿足退稅條件的,可以繼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留抵稅額。連續6個月計算區間,是不能和上一次申請退稅的計算區間重復的。騙取留抵退稅款處理以虛增進項、虛假申報或其他欺騙手段,騙取留抵退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騙取的退稅款,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有關規定處理。試行期末留抵退稅制度舉例說明某企業2019年3月底存量留抵50萬元,4月-9月的留抵稅額分別為60、55、80、70、90和100萬元, 4月-9月全部憑

31、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由于納稅人連續6個月都有增量留抵稅額,且9月增量留抵稅額為50萬元。如果該企業也同時滿足其他四項退稅條件,則在10月份納稅申報期時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留抵稅額30萬元(50*100%*60%)。如果該企業10月收到了30萬元退稅款,則該企業10月的留抵稅額就應從100萬元調減為70萬元(100-30=70)。此后,納稅人可將10月份作為起始月,再往后連續計算6個月來看增量留抵稅額的情況,如再次滿足退稅條件,可繼續按規定申請留抵退稅。06關于出口退稅率的調整目前,我國針對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設定的退稅率有兩種:退稅率與適用稅率一致退稅率小于適用稅率注意:本次

32、改革僅涉及征退稅率一致的情況。關于出口退稅率的調整01 出口退稅率調整的內容02 出口退稅率調整的過渡政策03 執行時間的確定出口退稅率調整的內容自今年4月1日起,原征稅率和退稅率均為16%的出口貨物服務,退稅率調整為13%;原征稅率和退稅率均為10%的出口貨物服務,退稅率調整為9%。0102這里的“4月1日”指的是貨物服務的出口時間,并非出口企業在國內采購貨物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時間。出口退稅率調整的過渡政策適用增值稅免退稅辦法 2019年6月30日前(含4月1日前)出口的,購進時已按調整前的16%(10%)稅率征收增值稅的,繼續按照16%(10%)的退稅率退稅;購進時按調整后的13%

33、(9%)稅率征收增值稅的,執行13%(9%)的退稅率; 自2019年7月1日起,購進時已按16%、13%稅率征收增值稅的,執行13%的退稅率;購進時已按10%、9%稅率征收增值稅的,執行9%的退稅率。01出口退稅率調整的過渡政策適用增值稅免抵退稅辦法 2019年6月30日前(含4月1日前)出口的,繼續執行16%(10%)的退稅率。自2019年7月1日起,出口上述貨物服務,執行調整后的13%(9%)的退稅率。注意:在過渡期內,生產企業可能出現購入13%(9%)稅率的貨物,出口時適用16%(10%)的退稅率,按照有關計算公式計算免抵退稅額時,適用稅率減去退稅率的差為負數的,要視為零來參與計算免抵退稅額。02出口退稅率調整的執行時間確認原則報關出口(不含保稅區出口)的,以海關出口報關單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保稅區及經保稅區出口的,以離境時海關出具的出境貨物備案清單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非報關出口的,以出口發票或普通發票的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