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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汽車及用計數儀表制造項目工程建設方案xxx集團有限公司目錄第一章 項目背景分析4第二章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6一、 施工評標6第三章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14一、 工程勘察設計招標14第四章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管理21一、 工程勘察合同管理21二、 工程設計合同管理29第五章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37一、 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管理37二、 工程施工合同訂立52第六章 建設工程監理工作內容及主要方式55一、 工程監理工作內容55二、 工程監理工作主要方式68第七章 建設工程監理組織與規劃73一、 工程監理規劃73二、 工程監理組織74第八章 建設工程風險管理81一、 工程風險管理內容和方法81

2、第九章 裝配式建筑技術體系99一、 木結構體系99二、 裝配化裝修體系104第十章 裝配式建筑評價113一、 評價時點與方法113第一章 項目背景分析當前時期,國內外環境仍然錯綜復雜,我國發展仍處于大有作為的戰略機遇期,也面臨諸多矛盾疊加、風險隱患增多的嚴峻挑戰。抓好支持和改革開放新機遇,適應引領新常態,加快發展推進轉型升級,是當前的重要任務。(一)發展機遇政策支持凸顯新優勢。國家支持進一步加快經濟社會發展,設立自貿試驗區,發展迎來了難得的發展機遇。“四化”同步激發新產業。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孕育著巨大發展潛能,國家深入實施“中國制造2025”,不斷推進創新驅動、質量為先、綠

3、色發展、結構優化和人才為本的戰略,有利于產業轉型升級,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有利于培育新業態和新商業模式,構建現代產業發展新體系。全面深化改革釋放新紅利。推進改革創新,構建具有地方特色的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有利于培育和釋放市場主體活力,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強大的動力支撐。(二)面臨挑戰世界經濟在深度調整中曲折復蘇,以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等技術創新應用為核心的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突飛猛進,發達國家紛紛再工業化,比我國勞動力成本更低的發展中國家加大力度承接產業轉移;國際金融危機深層次影響還在持續,全球經濟增長乏力,地緣政治經濟博弈錯綜復雜。國內經濟發展進

4、入新常態,傳統要素優勢正在減弱,結構調整矛盾依然突出,經濟運行潛在風險加大,資源環境和氣候變化約束趨緊。進入新常態后,經濟增長和財政收入增長放緩;與先進城市相比,經濟規模偏小,科技創新能力不強,產業結構不優,城鄉發展不夠均衡;社會不穩定因素增多,“三個轉型”的任務依然十分艱巨,未來五年是的產業結構轉型關鍵期、城市發展轉型加速期和社會治理轉型深化期。產業規模偏小、龍頭企業偏少,土地資源與環境約束進一步趨緊;勞動力成本上升,現有產業面臨競爭力下降的壓力;科技創新迅速發展,搶占新興產業發展先機和制高點的競爭日益激烈,產業結構轉型進入關鍵期。 社會利益格局和需求日益多元化;公共服務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矛盾

5、日益突出;傳統社會治理體系和水平與市民群眾的期望仍有較大差距,社會治理轉型進入深化期。第二章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一、 施工評標(一)初步評審1、初步評審內容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委頒布的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初步評審屬于對投標文件的合格性審查,評審內容包括以下四個方面。(1)投標文件形式審查。具體包括以下內容。1)提交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否與投標單位的名稱一致。2)投標函是否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3)投標文件的格式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要求。4)聯合體投標人是否提交了聯合體協議書,聯合體的成員組成與資格預審的成員組成有無變化,聯合體協議書的內容是否與招標文件要

6、求一致。5)報價的唯一性。不允許投標單位以優惠的方式,提出如果中標可將合同價降低多少的承諾。這種優惠屬于一個投標兩個報價。(2)投標人資格審查。對于未進行資格預審的,需要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內容和方法與資格預審相同,包括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資格證明文件的有效性,企業財務狀況,類似項目業績,信譽,項目經理,正在施工和承接的項目情況,近年發生的訴訟及負債情況,聯合體投標人提交聯合體協議書的情況等。(3)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的響應性審查。具體包括以下內容。1)投標內容是否與投標人須知中的工程或標段一致,不允許只投招標范圍內的部分專業工程或單位工程的施工。2)投標工期應滿足投標人須知

7、中的要求,承諾的工期可比招標工期短,但不得超過要求3)工程質量的承諾和質量管理體系應滿足要求。4)提交的投標保證金形式和金額是否符合投標人須知的規定。5)投標人是否完全接受招標文件中的合同條款,如果有修改建議的話,不得對雙方的權利、義務有實質性背離且需為招標單位所接受。6)核查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如果有計算錯誤,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總價金額與依據單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時,以單價金額為準修正總價;若是書寫錯誤,當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金額為準。評標委員會對投標報價的錯誤予以修正后,請投標單位書面確認,作為投標報價的金額;投標單位不接受修正價格的,其投標作廢標處

8、理。7)投標文件是否對招標文件中的技術標準和要求提出不同意見。(4)施工組織設計和項目管理機構設置的合理性審查。具體包括以下內容。1)施工組織的合理性。具體包括施工方案與技術措施、質量管理體系與措施、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與措施、環境管理體系與措施等的合理性和有效性。2)施工進度計劃的合理性。具體包括總體工程進度計劃和關鍵部位里程碑工期的合理性及施工措施的可靠性、機械和人力資源配備計劃的有效性及均衡施工程度。3)項目組織機構的合理性。具體包括技術負責人的經驗和組織管理能力、其他主要人員的配置及技術和管理能力是否滿足實施招標工程的需要。4)擬投入施工的機械和設備。具體包括施工設備的數量、型號能否滿足施

9、工的需要,試驗、檢測儀器設備是否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等。初步評審內容中,投標文件有一項不符合規定的評審標準時,即作廢標處理。2、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說明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方式要求投標單位對投標文件中含意不明確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補正,但是澄清、說明或補正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投標人資格條件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招標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對投標文件進行澄清、說明或者補正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其投標。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單位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或者在設有標底時明顯低于標底,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單位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0、。投標單位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單位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其投標應作廢標處理3、投標偏差及其處理評標委員會應當根據招標文件,審查并逐項列出投標文件的全部投標偏差。投標偏差分為重大偏差和細微偏差。(1)重大偏差。下列情況屬于重大偏差1)沒有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投標擔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標擔保有瑕疵。2)投標文件沒有投標單位授權代表簽字和加蓋公章。3)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期限。4)明顯不符合技術規格、技術標準的要求。5)投標文件載明的貨物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6)投標文件附有招標單位不能接受的條件。7)不符合招

11、標文件中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投標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未能對招標文件作出實質性響應,除招標文件對重大偏差另有規定外,應作廢標處理。(2)細微偏差。細微偏差是指投標文件在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但在個別地方存在漏項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術信息和數據等情況,并且補正這些遺漏或者不完整不會對其他投標單位造成不公平的結果。細微偏差不影響投標文件的有效性。評標委員會應當書面要求存在細微偏差的投標單位在評標結束前予以補正。拒不補正的,在詳細評審時可以對細微偏差作不利于該投標單位的量化,量化標準應在招標文件中規定。(二)詳細評審經初步評審合格的投標文件,評標委員會應根據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其技術

12、部分和商務部分作進一步評審、比較。通常情況下,評標方法有兩種,即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和綜合評估法1、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一般適用于采用通用技術施工,項目的性能標準為規范中的一般水平,或者招標單位對施工沒有特殊要求的招標項目。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并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的投標,應當推薦為中標候選人。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時,評標委員會應根據招標文件中規定的量化因素和標準進行價格折算,對所有投標單位的投標報價以及投標文件的商務部分作必要的價格調整。根據標準施工招標文件,主要的量化因素包括單價遺漏和付款條件等,招標單位可根據工程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進一步刪減、補充或

13、細化量化因素和標準。根據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完成詳細評審后,評標委員會應當擬定一份“價格比較一覽表”,連同書面評標報告提交招標單位。“價格比較一覽表”應當載明投標單位的投標報價、對商務偏差的價格調整和說明以及已評審的最終投標價。評標委員會按照經評審的投標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根據招標單位授權直接確定中標單位。經評審的投標價相等時,投標報價低的優先;投標報價也相等的,由招標單位自行確定。2綜合評估法不宜來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招標項目,一般應當采用綜合評估法進行評審。綜合評估法適用于比較復雜工程項目的評標,由于工程投資額大、工期長、技術復雜、涉及專業面廣,施工過程中存在較多的不確定

14、因素,因此,對投標文件評審比較的主導思想是選擇性能格比最好的投標單位,而不是過分糾結投標價格的高低。綜合評估法是指將各個評審因素(包括技術部分和商務部分)以折算為貨幣或打分的方法進行量化,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定需量化的因素及其權重,然后由評標委員會計算出每一投標單位的綜合評估價或綜合評估分,并將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的投標單位推薦為中標候選人。采用打分法時,評標委員會按規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并按由高到低的得分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根據招標單位授權直接確定中標單位。綜合評分相等時,以投標報價最低者優先;投標報價也相等時,由招標單位自行確定。根據綜合評估法完成評標后,評標

15、委員會應當擬定一份“綜合評估比較表”,連同書面評標報告提交招標單位。“綜合評估比較表”應當載明投標單位的投標報價、所作的任何修正、對商務偏差的調整、對技術偏差的調整、對各評審因素的評估以及對每一投標的最終評審結果。(三)評標報告除招標單位授權直接確定中標單位外,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單位提交書面評標報告,并抄送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評標報告應如實記載以下內容。(1)基本情況和數據表。(2)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3)開標記錄。(4)符合要求的投標一覽表。(5)廢標情況說明。(6)評標標準、評標方法或者評標因素一覽表。(7)經評審的價格或者評分比較一覽表。(8)經評審的投標單位排序。(9)推

16、薦的中標候選人名單與簽訂合同前要處理的事宜。(10)澄清、說明、補正事項紀要。第三章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一、 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工程勘察設計招標的主要環節有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書,投標單位資格預審,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組織踏勘現場等。(一)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書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可采用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方式。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需要發布招標公告;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需要發出投標邀請書。1、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公告招標公告主要內容包括:招標條件;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勘察/設計服務期限、招標范圍等);投標人資格要求;招標文件獲取;投標文件遞交;招標公告發

17、布媒介;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聯系方式。對于工程設計招標,還需包括技術成果經濟補償。2、工程勘察設計投標邀請書投標邀請書主要內容包括:招標條件。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勘察/設計服務期限、招標范圍、標段劃分等)。投標人資格要求。招標文件獲取。投標文件遞交。是否參加投標的確認,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聯系方式。對于工程設計招標,還需包括技術成果經濟補償。(二)投標單位資格預審1、資格預審內容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招標人在發售招標文件前需從資質、財務、業績和信譽要求等方面審查投標人資格。(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備與招標項目相適應的資質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聯合體投標的,

18、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財務要求。投標人“近年財務狀況表”應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復印件,具體年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2)業績要求。投標人“近年完成的類似勘察/設計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或)合同協議書、發包人出具的證明文件,具體時間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正在勘察設計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或)合同協議書復印件。(3)信譽要求。投標人“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應說明投標人敗訴的勘察/設計合同的相關情況,并附法院或仲裁機構作出的判決、裁決等有關法律文書復印件,具體時間要求見投標

19、人須知前附表。(4)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工程勘察/設計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工程勘察/設計類注冊執業資格(如有)。“擬委任的主要人員匯總表”中應填報滿足要求的項目負責人相關信息。“主要人員簡歷表”中項目負責人應附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執業資格證書和社保繳費證明復印件,管理過的項目業績應附合同協議書復印件。(5)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擬委任的主要人員匯總表”中應填報滿足要求的其他主要人員相關信息。“主要人員簡歷表”中其他主要人員應附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有關證書和社保繳費證明復印件。(6)勘察設備要求。“擬投入本項目的主要勘察設備表”應填報滿足要求的勘察設備。(7)其他要求。需要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

20、予以明確。2、投標人違規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投標人違規(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3)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4)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或管理關系。(5)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6)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7)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8)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9)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10)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11)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21、12)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勘察/設計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13)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5)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以檢察機關職務犯罪預防部門出具的查詢結果為準)。(16)法律、法規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情形。(三)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1、招標文件組成招標文件包括: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合同

22、條款及格式;發包人要求;投標文件格式;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資料。根據規定對招標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也構成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2、招標文件的澄清與修改(1)招標文件的澄清。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疑問的,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和形式將提出的問題送達招標人,要求招標人對招標文件予以澄清。招標文件的澄清以投標。投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形式發給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但不指明澄清問題的來源。澄清發出的時間距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日,且澄清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應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2)招標文件的修改。招標人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形式修改招標文件的,應通知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

23、人。修改招標文件的時間距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日,且修改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應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3、招標文件的發售凡有意參加投標者,可在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中明確的時間和地點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也可由招標人在接到申請后及時郵寄給有意參加投標者。采用電子招標投標方式的有意參加投標者可通過指定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下載電子招標文件。4、招標文件的異議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以書面形式提出。招標人應在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暫停招標投標活動。(四)組織踏勘現場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組織踏勘現場的,招標人按投標人須知前附

24、表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部分投標人未能按時參加,不影響踏勘現場的正常進行。投標人踏勘現場發生的費用自理。除招標人原因外,投標人自行負責在踏勘現場中所發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招標人在踏勘現場中介紹的工程場地和相關的周邊環境情況,供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參考,招標人不對投標人據此作出的判斷和決策負責。第四章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管理一、 工程勘察合同管理工程勘察合同是指建設單位與工程勘察單位為完成工程勘察任務,明確雙方義務和違約責任的協議。根據工程勘察合同,勘察人應完成建設單位委托的工程勘察任務;建設單位作為發包人,應為勘察人提供相關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并支付報酬。(一)工程

25、勘察合同訂立建設單位通過招標等方式確定勘察單位后,需要通過談判明確勘察合同相關內容,就合同各項條款進行協商并取得一致意見。工程勘察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約定雙方的義務和違約責任,且通常會參照國家推薦使用的示范文本。除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外,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聯合發布的標準勘察招標文件(2017年版)中也明確了勘察合同條款及格式。勘察合同條款由通用合同條款和專用合同條款兩部分組成,同時以合同附件格式規定了合同協議書、履約保證金格式。1、通用合同條款通用合同條款包括15個方面:一般約定、發包人義務、發包人管理、勘察人義務、勘察要求、開始勘察和完成勘察、暫停勘察、

26、勘察文件、勘察責任與保險、設計和施工期間配合、合同變更、合同價格與支付、不可抗力、違約和爭議解決2、專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的條款。合同當事人可根據不同工程特點及具體情況,通過談判、協商對相應通用合同條款進行修改、補充。3、合同文件解釋順序合同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中標通知書。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專用合同條款。通用合同條款。發包人要求。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果合同文件之間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處,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順序在先者為準。(二)工程勘察合同履行1、發包人主要義務(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在合同簽訂后14日內,將

27、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書面通知勘察人,由發包人代表在其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內,代表發包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和處理合同履行中的具體事宜。發包人更換發包人代表的,應提前14日將更換人員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書面通知勘察人。(2)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數量和期限將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由發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基礎資料、勘察任務書等)交給勘察人。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在開始勘察前7日內,向勘察人提供測量基準點、水準點和書面資料等。(3)發包人應在收到定金或預付款支付申請后28日內,將定金或預付款支付給勘察人。(4)符合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開始勘察條件的,發

28、包人應提前7日向勘察人發出開始勘察通知。勘察服務期限自開始勘察通知中載明的開始勘察日期起計算。(5)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勘察人發出指示,發包人的指示應蓋有發包人單位章,并由發包人代表簽字確認。在緊急情況下,發包人代表或其授權人員可以當場簽發臨時書面指示。發包人代表應在臨時書面指示發出后24小時內發出書面確認函,逾期未發出書面確認函的,該臨時書面指示應被視為發包人的正式指示。(6)發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對勘察人書面提出的事項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沒有作出答復的,視為已獲得發包人批準。(7)發包人應當及時接收勘察人提交的勘察文件,如無正當理由拒收的,視為發包人已接收勘察文件。發包人接收勘

29、察文件時,應向勘察人出具文件簽收憑證,憑證內容包括文件名稱、文件內容、文件形式、份數、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與接收人的親筆簽名等。(8)發包人接收勘察文件之后,可以自行或者組織專家會進行審查。審查標準應當符合法律、規范標準、合同約定和發包人要求等;審查的具體范圍、明細內容和費用分擔,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9)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對于勘察文件的審查期限,自文件接收之日起不應超過14日。發包人逾期未作出審查結論且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勘察人的勘察文件已通過發包人審查。(10)發包人應在收到中期支付或費用結算申請后的28日內,將應付款項支付給勘察人。發包人未能在前述時間內完成審批或不予答復

30、的,視為發包人同意中期支付或費用結算申請。發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11)發包人應當組織勘察技術交底會,由勘察人向發包人、監理人和施工承包人等進行勘察交底,對工程勘察意圖、勘察文件和施工要求等進行系統的說明和解釋。2、勘察人主要義務(1)勘察人應按合同協議書的約定指派項目負責人,并在約定的期限內到職。勘察人更換項目負責人應事先征得發包人同意,并應提前14日將擬更換的項目負責人的姓名和詳細資料提交發包人。項目負責人2日內不能履行職責的,應事先征得發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職責。(2)勘察人應在接到開始勘察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發包人提交勘察項目機構以及人員安排的

31、報告,其內容應包括項目機構設置、主要勘察人員和作業人員的名單及資格條件。主要勘察人員應相對穩定,更換主要勘察人員的,應取得發包人的同意,并向發包人提交繼任人員的資格、管理經驗等資料。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主要勘察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勘探負責人、試驗負責人等,作業人員包括勘探描述(記錄)員、機長、觀測員、試驗員等(3)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勘察人應具有發包人認可的、履行合同所需要的工程勘察責任險,于合同簽訂后28日內向發包人提交工程勘察責任險的保險單副本或者其他有效證明,并在合同履行期間保持足額、有效。建房地嚴經濟專業知識和實務(中級)(4)勘察人應做好勘察服務的質量與技術管理工作,建立

32、健全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責任制度,加強勘察服務全過程的質量控制,建立完整的勘察文件的設計、復核、審核、會簽和批準制度,明確各階段的責任人。(5)勘察人應當強化現場作業質量和試驗工作管理,保證原始記錄和試驗數據的可靠性、真實性和完整性,嚴禁離開現場進行追記、補記和修改記錄。(6)勘察人應按合同約定對勘察服務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和檢驗,并作詳細記錄,編制勘察工作質量報表,報送發包人審查。(7)勘察人應按照法律規定,以及國家、行業和地方的規范和標準完成勘察工作,并應符合發包人要求。各項規范、標準和發包人要求之間如對同一內容的描述不一致時,應以描述更為嚴格的內容為準。(8)勘察人應根據國家測繪基準、

33、測繪系統和工程測量技術規范,按發包人要求的基準點及合同中對工程精度的要求進行測繪。(9)勘察人應當根據勘察目的和巖土特性,合理選擇鉆探、井探、槽探、洞探和地球物理勘探等勘探方法,為完成合同約定的勘察任務創造條件。勘察人對于勘察方法的正確性、適用性和可靠性完全負責。(10)勘察人應當針對不同的巖土地質,按照勘探取樣規范規程中的相關規定,根據地層特征、取樣深度、設備條件和試驗項目的不同,合理選用取樣方法和取樣工具進行取樣,包括并不限于土樣、水樣、巖芯等。(11)勘察人應當根據巖土條件、設計要求、勘察經驗和測試方法的特點,選用合適的原位測試方法和勘察設備進行原位測試。原位測試成果應與室內試驗數據進行

34、對比分析,檢驗其可靠性。(12)勘察人應按合同進度計劃的要求,及時配置勘察設備進行作業。勘察人更換合同約定的勘察設備的,應報發包人批準。(13)勘察人應按合同約定履行安全職責,執行發包人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并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按合同約定的安全工作內容編制安全措施計劃,報送發包人批準(14)勘察人應按合同約定的環保工作內容編制環保措施計劃報送發包人批準。(15)勘察人完成勘察服務之后,應當根據法律、規范標準、合同約定和發包人的要求編制勘察文件。勘察文件的內容和深度應當滿足對應階段的設計需求。(16)勘察人應當根據設計工作需要,對勘察報告和資料文件中的不完善或者錯誤之處進行驗證、補充或者

35、修改。如遇不利的工程地質條件,勘察人應與設計人研討并提出解決建議。(17)勘察人應在工程施工期間,積極提供勘察配合服務,進行勘察技術交底,委派專業員配合施工承包人及時解決與勘察有關的問題,參與基坑基底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等工作。3、違約責任(1)發包人違約。在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屬發包人違約;1)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勘察費用。2)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停止;3)發包人無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發生發包人違約情況時,勘察人可向發包人發出暫停勘察的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內糾正;逾期仍不糾正的,勘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向發包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發包人應當承擔由

36、于違約所造成的費用增加、周期延誤和勘察人損失等(2)勘察人違約。在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況芝的,屬勘察人違約:1)勘察文件不符合法律及合同約定。2)勘察人轉包、違法分包或者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分包勘察任務;3)勘察人未按合同計劃完成勘察,從而造成工程損失。4)勘察人無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5)勘察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發生勘察人違約情況時,發包人可向勘察人發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內糾正;逾期仍不糾正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向勘察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勘察人應當承擔由于違約所造成的費用增加、周期延誤和發包人損失等。二、 工程設計合同管理工程設計合同是指建設單位與工程設計單位為完成工程設計任

37、務,明確雙方義務和違約責任的協議。根據工程設計合同,工程設計單位應完成建設單位委托的工程設計任務;建設單位作為發包人,應為工程設計單位提供相關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并支付報酬。(一)工程設計合同訂立建設單位通過招標等方式確定工程設計單位后,需要通過談判明確設計合同相關內容,就合同各項條款進行協商并取得一致意見。工程設計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約定雙方的義務和違約責任,且通常會參照國家推薦使用的示范文本。除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專業建設工程)(GF-2015-0210)外,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聯合發布的標準設計招標文件(201

38、7年版)中也明確了設計合同條款及格式。設計合同條款由通用合同條款和專用合同條款兩部分組成,同時以合同附件格式規定了合同協議書、履約保證金格式。1、通用合同條款通用合同條款包括15個方面:一般約定、發包人義務、發包人管理、設計人義務、設計要求、開始設計和完成設計、暫停設計、設計文件、設計責任與保險、施工期間配合、合同變更、合同價格與支付、不可抗力、違約和爭議解決。2、專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的條款。合同當事人可根據不同工程特點及具體情況,通過談判、協商對相應通用合同條款進行修改、補充。3、發包人主要義務(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在合

39、同簽訂后14日內,將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書面通知設計人,由發包人代表在其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內,代表發包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和處理合同履行中的具體事宜。發包人更換發包人代表的,應提前14日將更換人員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書面通知設計人。(2)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數量和期限將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由發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基礎資料、勘察報告、設計任務書等)交給設計人。(3)發包人應在收到定金或預付款支付申請后28日內,將定金或預付款支付給設計人。(4)符合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開始設計條件的,發包人應提前7日向設計人發出開始設計通知。設計服務期限自開始設計通知

40、中載明的開始設計日期起計算。(5)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設計人發出指示,發包人的指示應蓋有發包人單位章,并由發包人代表簽字確認。在緊急情況下,發包人代表或其授權人員可以當場簽發臨時書面指示。發包人代表應在臨時書面指示發出后24小時內發出書面確認函,逾期未發出書面確認函的,該臨時書面指示應被視為發包人的正式指示。(6)發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對設計人書面提出的事項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未作出答復的,視為已獲得發包人批準。(7)發包人應當及時接收設計人提交的設計文件,如無正當理由拒收的,視為發包人已接收設計文件。發包人接收設計文件時,應向設計人出具文件簽收憑證,憑證內容包括圖紙名稱、圖紙內容

41、、圖紙形式、份數、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與接收人的親筆簽名等。(8)發包人接收設計文件之后,可以自行或者組織專家會進行審查。審查標準應當符合法律、規范標準、合同約定和發包人要求等;審查的具體范圍、明細內容和費用分擔,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9)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對于設計文件的審查期限,自文件接收之日起不應超過14日。發包人逾期未作出審查結論且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設計人的設計文件已通過發包人審查。(10)發包人應在收到中期支付或費用結算申請后的28日內,將應付款項支付給設計人。發包人未能在前述時間內完成審批或不予答復的,視為發包人同意中期支付或費用結算申請。發包人未按期支付的,按專用

42、合同條款的約定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11)發包人應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會,由設計人向發包人、監理人和施工承包人等進行設計交底,對工程設計意圖、設計文件和施工要求等進行系統說明和解釋。4、設計人主要義務(1)設計人應按合同協議書的約定指派項目負責人,并在約定的期限內到職。設計人更換項目負責人應事先征得發包人同意,并應提前14日將擬更換的項目負責人的姓名和詳細資料提交發包人。項目負責人2日內不能履行職責的,應事先征得發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職責。(2)設計人應在接到開始設計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發包人提交設計項目機構以及人員安排的報告,其內容應包括項目機構設置、主要設計人員和作業人員的名單及資格條

43、件。主要設計人員應相對穩定,更換主要設計人員的,應取得發包人的同意,并向發包人提交繼任人員的資格、管理經驗等資料。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主要設計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專業負責人、審核人、審定人等,其他人員包括各專業的設計人員、管理人員等。(3)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設計人應具有發包人認可的、履行合同所需要的工程設計責任險,于合同簽訂后28日內向發包人提交工程設計責任險的保險單副本或者其他有效證明,并在合同履行期間保持足額、有效。(4)設計人應做好設計服務的質量與技術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責任制度,加強設計服務全過程的質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設計文件的設計、復核、審核、會簽和

44、批準制度,明確各階段的責任人。(5)設計人應按合同約定對設計服務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和檢驗,并作詳細記錄,編制設計工作質量報表,報送發包人審查。(6)設計人應按照法律規定,以及國家、行業和地方的規范和標準完成設計工作,并應符合發包人要求。各項規范、標準和發包人要求之間如對同一內容的描述不一致時,應以描述更為嚴格的內容為準。(7)設計服務應當根據法律、規范標準和發包人要求,保證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并在設計文件中予以注明。(8)設計人完成設計服務之后,應當根據法律、規范標準、合同約定和發包人要求編制設計文件。設計文件的內容和深度應當滿足對應階段的規范要求。(9)設計文件必須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

45、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設計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10)設計人應在工程施工期間,積極提供設計配合服務,包括并不限于設計技術交底、施工現場服務、參與施工過程驗收、參與投產試車(試運行)、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等工作。5、違約責任(1)發包人違約。在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屬發包人違約。1)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設計費用。2)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設計停止。3)發包人無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發生發包人違約情況時,設計人可向發包人發出暫停設計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內糾正;逾期仍不糾正的,設計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向發包人

46、發出解除合同通知。發包人應當承擔由于違約所造成的費用增加、周期延誤和設計人損失等。(2)設計人違約。在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屬設計人違約:1)設計文件不符合法律及合同約定。2)設計人轉包、違法分包或者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設計任務。3)設計人未按合同計劃完成設計,從而造成工程損失。4)設計人無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5)設計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發生設計人違約情況時,發包人可向設計人發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內糾正;逾期仍不糾正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向設計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設計人應當承擔由于違約所造成的費用增加、周期延誤和發包人損失等。第五章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一、 工程

47、施工合同履行管理(一)施工準備階段合同管理1、發包人主要義務(1)發包人應及時完成施工場地的征用、移民、拆遷工作,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范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2)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范圍內地下管線和地下設施等有關資料。地下管線資料包括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的埋設位置,以及地下水文、地質等資料。發包人應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3)發包人應根據工程施工需要,負責辦理取得出入施工場地的專用和臨時道路的通行權。(4)發包人應根據合同進度計劃,組織設計單位向承包人和監理人對提供的施工圖紙和設計文件進行交底。2、承包人主要義務(1)承包人應

48、對施工場地和周圍環境進行查勘,核對發包人提供的有關資料,并進一步收集相關的地質、水文、氣象條件、交通條件、風俗習慣等資料。(2)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和施工進度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進度計劃,并報送監理人審批。(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設置專門的質量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4)承包人應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施工所需的臨時道路,以及為開始施工準備所需的臨時工程和必要的設施,滿足開工要求。(5)承包人依據監理人提供的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根據國家測繪基準、測繪系統和工程測量技術規范以及合同中對工程精度的要求,測設施工控制

49、網,并將施工控制網點的資料報送監理人審批。(6)承包人施工準備工作滿足開工條件后,應向監理人提交工程開工報審表申請開工。(二)施工階段合同管理1、施工質量管理(1)承包人應加強對施工人員的質量教育和技術培訓,定期考核施工人員的勞動技能,嚴格執行質量規范和操作規程。(2)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進行材料、工程設備和工程的試驗和檢驗,并為監理人對材料、工程設備和工程的質量檢查提供必要的試驗資料和原始記錄。按合同約定由監理人與承包人共同進行試驗和檢驗的,承包人負責提供必要的試驗資料和原始記錄。(3)對于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承包人應根據合同進度計劃的安排,向監理人報送要求發包人交貨的日期計劃。發包人

50、應按照監理人與合同雙方當事人商定的交貨日期,向承包人提交材料和工程設備,并在到貨7日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會同監理人在約定的時間內,在交貨地點共同進行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驗收后,由承包人負責接收、保管和施工現場內的二次搬運所發生的費用(4)經承包人自檢確認的工程隱蔽部位具備覆蓋條件后,承包人應通知監理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檢查。承包人的通知應附有自檢記錄和必要的檢查資料。監理人檢查確認質量不合格的,承包人應在監理人指示的時間內修正返工后,由監理人重新檢查。經監理人檢查質量合格或監理人未按約定的時間進行檢查的,承包人覆蓋工程隱蔽部位后,監理人對質量有疑問的,可要求承包人對已覆蓋的部位進行鉆孔

51、探測或揭開重新檢驗。經檢驗證明工程質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潤;經檢驗證明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未通知監理人到場檢查,私自將工程隱蔽部位覆蓋的,監理人有權指示承包人鉆孔探測或揭開檢查,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驗收標準,監理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為止,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驗收標準,發包人應承擔由于承包人返工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

52、付承包人合理利潤。2、施工安全管理(1)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履行安全管理職責,授權監理人按合同約定的安全工作內容監督、檢查承包人安全工作的實施,組織承包人和有關單位進行安全檢查。(2)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安全工作內容,編制施工安全措施計劃報送監理人審批;按監理人的指示制定應對災害的緊急預案,報送監理人審批。應按預案做好安全檢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資和器材,切實保護有關人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3)承包人應嚴格按照國家安全標準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設施,加強對承包人人員的安全教育,并發放安全工作手冊和勞動保護用具。(4)合同約定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已包含在相

53、關工作的合同價格中,承包人因采取合同未約定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增加的費用,由監理人按商定或確定方式予以補償。(5)工程事故發生后,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立即組織人員和設備進行緊急搶救和搶修,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作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據。(6)承包人對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員,包括分包人人員的工傷事故承擔責任,但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人員的工傷事故,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場地內及其毗鄰地帶造成的第三者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7)發包人應負責賠償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對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

54、財產損失.以及由于發包人原因在施工場地及其毗鄰地帶造成的第三者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3、施工進度管理(1)合同進度計劃需要修訂的,承包人應將修訂的合同進度計劃報監理人審批,并附有關措施和相關資料;監理人也可向承包人發出修訂合同進度計劃的指示,承包人應按該指示修訂合同進度計劃后報監理人審批(2)由于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延誤,承包人有權獲得工期順延和(或)費用加利潤補償。具體包括增加合同工作內容。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質量要求或其他特性。發包人遲延提供材料、工程設備或變更交貨地點。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暫停施工。提供圖紙延誤。(3)出現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異常惡劣氣候情況導致工期延誤的,承包人有權要求發包人

55、延長工期。(4)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進度計劃完成工作時,承包人應采取措施加快進度,并承擔加快進度所增加的費用。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承包人應支付逾期竣工違約金。(5)因承包人責任引起的暫停施工,增加的費用和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因發包人責任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有權要求發包人延長工期和(或)增加費用,并支付合理利潤。4、工程款支付管理(1)合同價格和費用。簽約合同價是指簽訂合同時合同協議書中寫明的,包括暫列金額、暫估價的合同總金額,也即中標價。暫估價是指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中給定的用于支付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工程設備及專業工程的金額。2)合同價格。合同價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約

56、定完成包括缺陷責任期內的全部承包工作后,發包人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包括合同履行過程中按合同約定進行的變更、價款調整、通過索賠應予補償的金額。合同價格也是承包人完成全部承包工作后的工程結算價格。3)費用。費用是指為履行合同所發生的或將要發生的所有合理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利潤。合同條款中的費用涉及兩個方面:一是施工階段處理變更或索賠時,確定應支付承包人補償的款額;二是按照合同責任應由承包人承擔的開支。(2)監理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報表后的7日內進行復核,監理人未在約定時間內復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報表中的工程量視為承包人實際完成的工程量,據此計算工程價款。監理人對數

57、量有異議或監理人認為有必要時,可要求承包人進行共同復核和抽樣復測。承包人應協助監理人進行復核,并按監理人要求提供補充計量資料。承包人未按監理人要求參加復核,監理人單方復核或修正的工程量作為承包人實際完成的工程量。(3)承包人應在每個付款周期末,按監理人批準的格式和專用條款約定的份數,向監理人提交進度付款申請單,并附相應的支持性證明文件。進度付款申請單內容包括截至本次周期末已實施工程的價款。變更金額;索賠金額。本次應支付的預付款和扣減的返還預付款。本次扣減的質量保證金。根據合同應增加和扣減的其他金額。(4)監理人在收到承包人進度付款申請單及相應的支持性證明文件后的14日內完成核查,提出發包人到期應支付給承包人的金額及相應的支持性材料。經發包人審查同意后,由監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包人簽認的進度付款證書。(5)發包人應在監理人收到進度付款申請單后的28日內,將應付進度款支付給承包人。發包人不按期支付,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5、變更管理(1)變更范圍。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但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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