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GB 9137-1988 保護農作物的大氣污染物最高允許濃度》這一標準,是中國為了保護農作物免受大氣污染損害而制定的。它具體規定了大氣中各種污染物對農作物生長影響的最大安全濃度限值,旨在指導環境保護工作,確保農業生產環境的質量,預防和控制空氣污染物對農作物造成的不利影響。

該標準內容涵蓋了多項關鍵指標,包括但不限于二氧化硫(SO2)、氟化物、氮氧化物(NOx)等常見大氣污染物。針對每種污染物,標準都設定了詳細的最大允許濃度值,這些數值是基于科學研究和實踐監測數據得出的,旨在保障農作物正常生長發育,避免減產或品質下降。

實施此標準,要求各地區、特別是工業密集區和農業生產區域,必須定期監測大氣中污染物的濃度,確保不超過規定的最高限值。一旦發現超標的狀況,應立即采取措施減少污染排放,比如改進生產工藝、增加空氣凈化設備或是調整農業種植結構和布局,以減輕對農作物的潛在危害。

此外,標準還可能提供了監測方法和技術要求,確保檢測數據的準確性和可比性,為環境保護部門和農業生產者提供了科學依據和行動指南,促進環境與農業的可持續發展。通過遵守這些規定,可以有效控制大氣污染對農作物安全及整個生態系統的影響,維護國家的食物安全和農業生態平衡。


如需獲取更多詳盡信息,請直接參考下方經官方授權發布的權威標準文檔。

....

查看全部

  • 被代替
  • 已被新標準代替
  • 1988-05-25 頒布
  • 1988-10-01 實施
?正版授權
GB9137-88保護農作物的大氣污染物最高允許濃度_第1頁
GB9137-88保護農作物的大氣污染物最高允許濃度_第2頁
免費預覽已結束,剩余6頁可下載查看

下載本文檔

GB9137-88保護農作物的大氣污染物最高允許濃度-免費下載試讀頁

文檔簡介

保護農作物的大氣污染物最高允許濃度---GB9137-88

(GB9137-881988-04-30實施)

本標準規定了二氧化硫、氟化物在保護蔬菜、果樹、桑茶、牧草以及具有重要經濟價值的作物時的最高允許濃度值,作物據

敏感程度分為敏感作物、中等敏感作物、抗性作物并列出了各農作物種類分別加以敘述。

(1988年4月30日國家環境保護局批準1988年10月1日實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為維護農業生態系統良性循

環,保護農作物的正常生長和農畜產品優質高產,特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保護的主要對象是具有重要經濟價值的作物、蔬菜、果樹、桑茶和牧草。

本標準是GB3095-82《大氣環境質量標準》的補充。

1根據各種作物、蔬菜、果樹、桑茶和牧草對二氧化硫、化物的耐受能力,將農作物分為敏感、中等敏

感和抗性三種不同類型,分別指定濃度限值。農作物敏感性的分類是以各項大氣污染物對農作物生產力、經濟狀況和葉片傷害

的綜合考慮為依據。各項大氣污染物的濃度限值列于表1。

表1保護農作物的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

污染物

作物敏感程度

生長李平均

濃度

日平均濃

任何一次農作物種類

二氧

化硫

敏感作物0.050.150.50

冬小麥、春小麥、大麥、養麥、大豆、甜菜、芝麻菠菜、青菜、

白菜、窩苣、黃瓜、南瓜、西葫蘆、馬鈴薯

蘋果、梨、葡萄

白蓿、二葉草、鴨茅、黑麥草

中等敏感作物0.080.250.70

水稻、玉米、燕麥、高粱、棉花、煙草

番茄、加子、胡蘿卜

桃、杏、李、柑橘、櫻桃

抗性作物0.120.300.80

蠶豆、油菜、向日葵

甘藍、芋頭

草售

氟化物

敏感作物1.05.0--

冬小麥、花生

甘藍、菜豆

蘋果、梨、桃、杏、李、葡萄、草莓、櫻桃、桑紫芥菜蓿、黑麥

草、鴨茅

中等敏感作物2.010.0--

大麥、水稻、玉米、高粱、大豆

白菜芥菜、花椰菜

柑橘

三葉菜

抗性作物4.515.0--

向日葵、棉花、茶

茴香、番茄、茄子、辣椒、馬鈴薯

1)“生長季平均濃度”為任何一個生長季的日平均濃度值不超過的限值。

2)“日平均濃度”為任何一日的平均濃度不許超過的限值。

3)“任何一次”為任何一次采樣測定不許超過的濃度限值。

4)二氧化硫濃度單位為mg/nio

5)氟化物濃度單位為g/(dm3?d)。

2、各類不同敏感性農作物的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是在長期和短期接觸的情況下,保證各類農作物正常

生長,不發生急、慢性傷害的空氣質量要求。

3、氟化物敏感農作物的濃度限值,除保護作物、蔬菜、果樹、桑葉和牧草的正常生長,不發生急、慢性

傷害外,還保證桑葉和牧草一年內月平均的含量分別不超過30MG/KG和40MG/KG的濃度閾值,

保護桑蠶和牲畜免遭危害。

4標準的實施與管理:本標準由各級環境保護部門會同各級農業環境保護部門負責監督實施。

5監測方法

5.1大氣監測中的布點、采樣、分析、數據處理等分析方法工作程序,暫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環保局頒布的《環境監測分析

方法》(1983年)的有關規定進行。

5.2標準中各項污染物白監測方法見表2。

表2

污染物名稱監測方法

二氧化硫

GB8970-88鹽酸副玫瑰苯胺比色法

氟化物堿性濾紙采樣、氟離子電極法

附加說明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提供的標準文本僅供個人學習、研究之用,未經授權,嚴禁復制、發行、匯編、翻譯或網絡傳播等,侵權必究。
  • 2. 本站所提供的標準均為PDF格式電子版文本(可閱讀打印),因數字商品的特殊性,一經售出,不提供退換貨服務。
  • 3. 標準文檔要求電子版與印刷版保持一致,所以下載的文檔中可能包含空白頁,非文檔質量問題。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