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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1 、每次招收的新職工在上崗前,必須在醫院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由綜合辦公室建立職工職業衛生健康檔案,對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不得接收,必須嚴把入口關。2 、每次招收的新職工在崗前安全知識培訓時,必須把職業病防治知識及勞動衛生知識列入培訓內容,使其充分掌握。3 、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對在崗接觸粉塵作業的工人,按周期進行拍片檢查。4、接塵人員每季度必須配發防塵口罩、手套及其它勞保,勞資科要建立勞保發放檔案。5、各部門必須按照分管范圍及工作場所,定期清理巷道中的浮煤,確保作業場所工業衛生符合職業衛生標準。6、嚴格按照規程規定,建立健全防塵系統,完善噴霧降塵設施,減少作業場所內的

2、浮塵,濕潤作業場所內的落塵,使其不能飛揚。7、對于噴霧降塵不能到達的地方,每周至少要進行一次灑水,確保巷道濕潤。8、掘進工作面必須采取濕式鉆眼、沖洗井壁巷幫、水炮泥、爆破噴霧、裝巖(煤)灑水和凈化風流等綜合防塵措施。9、采煤工作面應采取煤層注水、濕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沖洗煤壁、爆破時噴霧降塵、出煤時灑水等降塵措施,回風巷應安設風流凈化水幕。10、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對生產性粉塵進行監測,對作業場所內的粉塵濃度每月測定2次,對粉塵的分散度,每6個月測定1次,粉塵中的游離Sio2含量,每6個月測定1次,測定方法按有關規定執行。11、在地面設制專門的曬衣場,升井人員能及時曬干衣物,以防

3、潮濕時間過長,導致風濕病發生。12 、接觸粉塵及有害物質的人員作業時,必須佩戴防塵、防毒口罩等個體勞動防護用品。13 、嚴格落實有下列病癥之一的,不得從事接塵作業:( 1)活動性肺結核病及肺外結核病。( 2)嚴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氣管疾病。( 3)顯著影響肺功能的肺臟或胸膜病變。( 4)心、血管器質性疾病。( 5)經醫療鑒定,不適于從事粉塵作業的其他疾病。14 、嚴格落實有下列病癥之一的,不得從事井下工作:( 1)風濕病(反復活動)。( 2)嚴重的皮膚病。( 3)經醫療鑒定,不適于從事井下工作的其他疾病。15 、癲癇病和精神分裂癥患者嚴禁從事煤礦生產工作。16、綜合辦公室必須加強職業病信息收集和溝

4、通,掌握本單位職業病危害的基本情況。職業危害告知制度為保障職工的安全和職業健康,防治職業危害,依據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職業健康監督檢查職責調整的規定,特制訂本制度。1、在安全生產中凡涉及職業危害的場所和工作地點必須嚴格執行本制度。2、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危害因素檢測,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危害現狀評價。定期檢測、評價結果應當存入職業危害防治檔案,向從業人員公布,并向市煤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備案。3、生產科、安監科協助綜合辦根據危險源辨識方法,應將生產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后果、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從業人員,

5、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4、安監科將上級部門檢測的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報告書一式二份(存檔一份),按時發放到各生產班組。班組安全活動期間,將報告書主要職業危害因素數據記錄在活動記錄本中。5、安監科應對即將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相應的防護措施告知生產員工,所有參實施人員對其所造成的職業危害后果承擔必要的責任。職業危害申報制度1、申報職業危害時,應當提交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表和下列有關資料:(1) 生產經營單位的基本情況;(2) 產生職業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的情況;(3) 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種類、濃度和強度的情況;(4) 作業場所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人數及分布情況;(

6、5) 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及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6) 對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從業人員的管理情況;(7) 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資料。2、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采取電子和紙質文本兩種方式,將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表加蓋公章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后,連同有關資料一并上報所在地市煤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3、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每年申報一次。生產經營單位下列事項發生重大變化的,應當按照本條規定向原申報機關申報變更:(8) 進行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或者技術引進的,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30日內進行申報;(9) 因技術、工藝或者材料發生變化導致原申報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其相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的,在技

7、術、工藝或者材料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10) 生產經營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發生變化的,在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4、生產經營單位終止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生產經營活動終止之日起15日內向原申報機關報告并辦理相關手續。5、職業危害管理檔案應當包括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地點個數、職業危害因素種類、行業及地區分布、接觸人數、防護設施的配備和職業衛生管理狀況等內容。6、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情況進行監督檢查。7、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對職業危害申報材料審查以及監督檢查中,涉及生產經營單位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應當為其保密。違

8、反有關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8、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表、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回執的內容和格式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制定。職業危害防治宣傳培訓教育管理制度1、為規范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宣傳培訓教育工作,促使各級領導和職工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科學知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熟悉安全操作規程,提高職工職業安全健康素質,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以及國家安監總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特制定本辦法。2、安監科負責全礦的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宣傳和從業

9、人員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工作。3、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宣傳、從業人員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工作制度。安全健康培訓教育是職工培訓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職工教育培訓總體規劃,并優先保證其所需人員和經費。4、各級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進行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和省、市組織的安全管理資格培訓考核,并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5、要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法律、法規和安全職業健康專業知識以及本單位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規章制度的宣傳教育工作,使從業人員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6、在安全生產月或必要時開展大型安全生產職業危害

10、防治宣傳及培訓教育活動,綜合辦要根據上級領導的安排做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宣傳及培訓教育工作。7、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接受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和管理能力。8、各部門負責人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3)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4)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5)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11、6)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9、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危害防治技術等知識;( 3)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4)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5)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6)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10、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強制性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崗作業。11、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必須進行職業健康安全

12、培訓教育,培訓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在崗期間培訓時間不得小于2學時。12、綜合辦要對從業人員建立職業安全健康教育檔案,并長期保存。職業病防護設施維護管理制度職業病防護設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為目的,采用通風凈化系統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設施以阻護設施、設備的管理工作,避免和減少職業衛生事故的發生,從而控制或者消除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1、安監科負責企業防護設施維護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指導和實施。2、各部門負責各部門在用防護設施的維護管理。3 、公司對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場所設置、安裝有效的防護設施,保障勞動者工作環境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含量

13、符合國家的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4 、勞資科必須購置使用具有防護設施生產資質單位生產的防護設施。在購置防護設施產品時,應當注意索取:合格證、使用說明書、防護性能、適應對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購置使用沒有生產企業、沒有產品名稱、沒有檢測報告的防護設施產品。5 、安監科檢查時注意對防護設施完好有效性進行查驗,發現異常應立即檢修。6 、安監科應每月進行一次以上針對防護設施的專題檢查,對防護設施的運行和防護效果進行驗證。7 、應明確防護設施的各級管理責任人,建立防護設施管理臺帳,做好使用、檢查和日常維修保養記錄。8、組織對勞動者進行使用防護設施操作規程、防護設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關知識的培訓,

14、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9、未經申報批準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護設施。如因檢修需要拆除的,應當采取臨時防護措施,并向作業人員配發防護用品,檢修后及時恢復原狀。并在職業病防治檔案中做好記錄。職業病防護用品管理制度1、職業病防護用品是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免遭事故傷害或職業危害,保證勞動者安全和健康所必須配備的,帶有防護功能的用品。2、接觸有害因素的所有人員都應按時發放職業病防護用品。3、職業病防護用品的選定應遵循“安全、實用、經濟、美觀”的原則。4、由辦公室負責,根據不同工種對職業病防護用品的需要制定職工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發放標準,根據發放標準給員工配備合理的職業病防護用品。7.1 不得以貨幣或

15、其它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職業病防護用品。7.2 不得擴大發放范圍和提高標準。嚴格控制計劃外發放職業病防護用品。7.3 不得隨意延長或縮短職業病防護用品的使用限期,或逾期不發放新的職業病防護用品。7.4 工種相同且勞動條件相同,應發給相同的職業防護用品。從事多任務種作業,按其經常從事或主要從事的工種發給相應的職業病防護用品。7.5 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視其經常或主要參加勞動的情況,根據工作需要配備相應的職業病防護用品。7.6 新增加工種或個別需變動職業病防護用品及標準時,由辦公室報請分管領導審批,另行發放。7.7 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必須按規定使用職業病防護用品,未按規定使用的,應視為違章作業。5、

16、辦公室負責職業病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與發放工作。5.1 辦公室要建立職業病防護用品采購、驗收制度,確保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的安全性、可靠性。5.2 職業病防護用品保管、發放和使用部門都要建立職業病防護用品保管、發放臺帳,防護用品的去向、數量、時間均應詳細登記。5.3 員工脫離生產(工作)崗位三個月及以上者停發或順延勞動職業病防護用品的使用時間。屬按月發放的小型防護用品,員工脫離工作崗位一個月及以上者停發當月防護用品。5.4 因工作需要改變工種的人員,從調動工作次月起按新工種發放職業病保護用品。新舊工種職業病防護用品相同部分,期限合并計算,新工種沒有的已發放的職業病防護用應予收回。5.5 故意損壞職

17、業病防護用品者,由員工個人按原價購買。5.6 計劃外職業病防護用品由使用部門申請,報主管領導審批后,采購發放。5.7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或調離本公司時,職業病防護用品使用時間尚不到規定期限的要回收或折價處理。6、職業病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發放、使用、維修等記錄要建檔保存。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評價制度1、為了加強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監測與評價,保障生產運行人員的身體健康,特制定煤礦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監測評價制度。2、煤礦安監科是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管理部門,配備專人負責整個礦區、生產作業區和所有從事生產運行的場所的作業環境監測、應急救援及其它監測的聯系工作,并做好以下工作。3 、制訂煤礦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

18、危害因素監測計劃,確保監測正常運行,建立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并妥善保存。包括以下內容:( 1)監測點分布圖;( 2)監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 3)監測的周期;( 4)監測結果的登記與報告。4 、委托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 1)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2)向勞動者公布。5 、監測中發現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時的處理原則:( 1)及時向所在部門告知職業病危害因素超標情況;( 2)在現場設置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 3)進入職業病危害因素超標場所配備必須的個人防護用品;( 4)對超標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制訂治理計

19、劃并加以落實;6 、實施部門及經費保障每年安監科要提出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監測與評價的經費計劃,保證必要的經費來完成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和評價。職業健康監護制度為了進一步規范全礦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強加職業健康監護管理,保護職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特制定我公司上崗前、在崗期間的體檢和作業場所粉塵、噪聲、有害氣體等的健康監護規定。1、凡進入我公司上崗的新員工,綜合辦必須組織到省級衛生部門批準從事職業健康檢查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體檢。不得擅自到未經醫療批準的單位進行職業健康體檢。2、新員工上崗體檢,必須要有專人陪同到體檢單位進行體檢,并在體檢表上貼上體檢者的照片,以確保體

20、檢的真實性。3、綜合辦不得安排未經上崗體檢的人員上崗,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所禁忌的職業。4、公司在崗人員體檢的周期規定為一年,如果員工不按規定參加體檢,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員工本人負責。5、對體檢后需要復查和醫學觀察的員工,應當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和時間,安排其復查及醫學觀察。6、體檢后,發現職業禁忌或者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由人力資源部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如有與職業無關的疾病,負責體檢的部門,也應將檢查結果如實及時告知本人,以便進行治療。7、安監科應當按規定妥善保存好職工的健康監護檔案,不得遺失。8、安監科應根據作業場所的粉塵分布情況,建立衛生工藝流程圖,并

21、準確的確定衛生監測點。9、作業場所粉塵、噪聲、有害氣體等的監測周期為一年,特殊情況隨時監測。10、對粉塵、噪聲、有害氣體超標的工序,由安監部在超標處設立衛生警示牌,警示牌上應標明標準值和超標的情況,預防措施等。11、安監科要加強對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監督使用,并做到準確發放和指導正確使用,以減少職業病的發生。職業危害防治設施“三同時”管理制度一、目的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防護員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訂本制度。二、一般規定1 、對可能產生一般職業危害的建設項目,必須落實建設項目職業危害設施“三同時”制度,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進行職業危害

22、預評價的衛生審核,設計階段應當進行防護設施設計的衛生審查,竣工驗收時進行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及職業防護設施的衛生驗收。2 、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預評價、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應當由依法取得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承擔。3 、應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經常性的職業安全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和培訓。4 、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對從事有害作業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和每年一次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及時將檢查結果告知勞動者本人,對從事有害作業的合同制工人、農民合同工應當在解除合同前進行職業病健康檢查。5 、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與禁忌相關的有害作業。6 、嚴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品,并在

23、醒目位置設置安全標志。7 、必須采取綜合的防治措施,在控制施工噪音、揚塵及建筑垃圾等方面采用先進技術、先進工藝、先進設備和無毒材料,控制、消除職業危害。8、由礦主管領導負責職業病防治措施的實施,對職業病防治設備進行經常檢查、維護和定期檢測,保持正常運轉,并按規定發給員工符合質量要求的個人衛生防護用品。9、勞動者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并享有獲得職業病預防、保健、治療和康復的權利。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為認真貫徹落實礦山安全法、職業病防治法,落實“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礦井一旦發生職業危害事故時,能夠迅速及時、科學有效地指揮、協

24、調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預案。1 組織機構及職責1.1 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李陸軍副組長:姜孝玖謝本亮成員:扶能武扶衛華楊尊國扶榮華譚同官扶瑞華吳初華1.2 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小組組長:楊永輝副組長:王周玉成員:劉玉祥扶繼生段樹雄扶解軍楊錫光趙光鐵扶植槐1.3 職責1.3.1 當發生職業危害事故、事件或災情報告時,及時啟動事故應急預案,負責對事件的指揮、調度和處置。1.3.2 作好對上級的匯報工作,并安排人員作好應急救援內容。1.3.3 在事故搶救過程中,負責協調各專業組的開展工作。1.3.4 落實上級有關指示和批示,對內通報事故搶救進

25、展情況,并做好相關記錄;負責組織應急預案的培訓、演練、修訂和日常管理工作。2 事故救援措施2.1 礦山救護隊是處理礦井火、瓦斯、煤塵、水等災害的專業隊伍,災變事故處理應做到。2.1.1 礦山救護隊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接聽事故電話時應問清和記錄事故地點、時間、類別、遇險遇難人員數量、通知人姓名及單位后,立即發出警報,并向指揮員報告,聽到報警后救護隊立即出動。2.1.2 礦山救護隊到達事故地點,指揮員立即向救護小隊下達任務,說明事故情況、救災重點、行動計劃、行動路線、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2.1.3 進入災區的救護隊員不得少于6人,進入前必須堅持氧氣呼吸器,氧氣壓力不得低于18Mpa,并按

26、規定佩帶和使用,救護小隊必須攜帶1臺面罩氧氣呼吸器和不低于18Mpa壓力的2個備用氧氣瓶,以及氧氣瓶,以及氧氣呼吸器工具和備件袋。如不能確認井筒和井底車場無有害氣體時,救護隊員必須在地面將氧氣呼吸器佩帶好。2.1.4 在窒息區或有中毒危險區工作時,救護小隊長應使隊員保持在彼此能看到或者聽到信號的范圍內,在任何情況下嚴禁指戰員單獨行動,嚴禁通過口具或者摘掉口具講話;救護小隊長應經常觀察隊員呼吸器的氧氣壓力,并根據氧氣壓力最底的1名隊員確定整個小隊的返回時間。2.1.5 進入災區從事救護工作時,任何情況下氧氣呼吸器都必須保留不低于5Mpa的壓力,發現有隊員身體不適或氧氣呼吸器有故障難以排除時,全小

27、隊必須立即撤出。2.1.6 礦山救護隊在災區工作1個班后,應至少休息8小時,才能重佩帶氧氣呼吸器工作。2.1.7 礦山救護隊員應親自組織和參加偵察工作。在布置偵察任務時,必須向左右隊員說明所了解的各種情況,應做到偵察任務清楚、路線明確,小隊的行動方向、時間應標在圖紙上。2.1.8 礦山救護隊偵察時應做到。2.1.8.1 井下基地設待機小隊,并用災區電話與偵察小隊保持不斷聯系。2.1.8.2 進入災區偵察,必須攜帶必要的裝備。視線不清時應用探險棍探測前進,隊員之間要用聯絡繩聯絡。2.1.8.3 偵察小隊進入災區前,應考慮退路被堵應采取的措施,規定返回的時間,并用災區電話與井下基地保持聯系。小隊應

28、按規定時間原路返回,如不能原路返回,應經布置偵察任務的指揮員同意。如果沒有按時返回或通訊中斷,待機小隊應立即進入救援。2.1.8.4 偵察進行中,應在巷道交叉口設明顯的路標,防止返回時走錯路。2.1.8.5 進入災區時,小隊長在隊列之前,副小隊長在隊列之后,返回時與此相反。2.1.8.6 在搜索遇難遇險人員時,偵察小隊人員應有明確分工,分別檢查通風、氣體含量、溫度、頂板等情況,并做好記錄,把偵察結果標記在圖紙上。2.1.8.7 在遠距離和復雜巷道中偵察時,可組織幾個小隊分組偵察,發現遇險人員應積極搶救,并護送到通風巷道或井下基地。在發現遇險人員的地點要檢查氣體,并做好標記。2.1.8.8 偵察

29、工作要認真仔細,做到有巷必到。凡走過的巷道要標注留名,并繪出偵察路線示意圖。2.1.8.9 偵察結束后,小隊長應立即向布置偵察任務的指揮員匯報偵察結果。2.2 處理礦井火災事故時,應遵循下列原則。2.2.1 控制煙霧的蔓延,不致危及井下人員安全。2.2.2 防止火災擴大。2.2.3 防止引起瓦斯、煤塵爆炸,防止火風壓引起風流逆轉而造成危害。2.2.4 保證救災人員的安全,并有利于搶救遇險人員。2.2.5 創造有利的滅火條件。2.3 進風井口、井筒、井底車場、主要進風巷和硐室發生火災時,為搶救井下工作人員,應進行全礦井反風。指揮部下達反風命令前,必須將風側的人員撤出,采取阻止火災蔓延的措施。采取

30、風流短路措施時,必須將受影響區域的人員全部撤出。多臺主要通風機聯合通風的礦井反風時,要保證非事故區域的主要通風機先反風,事故區域的主要通風機后反風。2.4 處理火災事故過程中,必須制定專人檢查瓦斯和煤塵,觀測災區氣體和風流變化。當瓦斯濃度達到2%以上,并繼續增加有爆炸危險時,礦山救護隊必須將人員立即撤到安全地點,然后采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險時,礦山救護隊必須將人員立即撤到安全地點,然后采取搓絲,排除爆炸危險,滅火工作必須從火源進風側進行。用水滅火時,應從火源外圍噴射,逐步逼向火源中心,必須有充足的風量和暢通的回風巷,防止水煤氣爆炸。2.5 撲滅下山巷道火災時,必須采取防止火風壓造成風流逆轉的措施

31、。2.6 撲滅硐室火災時,遵守下列規定。2.6.1 爆炸材料庫著火時,應首先將雷管運出,然后將其他爆炸材料運出,因高溫運不出時,應關閉防火門,退至安全地點。2.6.2 絞車房著火時,應將火源下方的礦車固定,防止燒斷鋼絲繩造成跑車傷人。2.6.3 蓄電池電動車庫著火時,必須切斷電源,采取措施,防治氫氣爆炸。2.7 礦山救護隊處理掘進工作面火災時,應保持原有的通風狀態,進行偵察后再采取措施。2.8 采用隔絕法封閉火區救災時,應遵守下列原則。2.8.1 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盡量縮小封閉范圍。2.8.2 有瓦斯、煤塵爆炸危險時,應設置防爆墻的并建立永久密閉墻。2.8.3 需要封閉多條巷道時,應根據具體

32、情況確定封閉順序。2.8.4 火區臨時封閉后,人員應理解撤出危險區,進入檢查或加固密閉墻時,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進行。2.9 礦山救護隊在高溫區進行救護工作時,救護隊員進入高溫區時間不得超過規定。2.10 處理爆炸事故時,救護小隊進入災區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2.10.1 切斷災區電源。2.10.2 檢查各類有害氣體濃度。2.10.3 架好臨時支架。2.10.4 通過頂板不好地點時,保持一定距離。2.10.5 行動謹慎,防止產生火花。2.10.6 確認遇險人員已犧牲時,首先恢復通風。2.11 處理氣體中毒事故應遵循。2.11.1 事故發現人,在具備通風專業知識具根據現場條件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

33、及時搶險遇險者,否則應立即向礦調度匯報。2.11.2 礦調度在接到匯報后,組織有關部門人員搶救。2.11.3 救護隊員在攜帶使用呼吸器的情況下進入災區,把窒息人員移至新鮮風流中進行人工呼吸。2.11.4 在搶救人員的硐室,恢復災區正常通風,稀釋有毒有害物質體降到規程規定以下。2.11.5 及時構筑通風設施,穩定通風系統。2.12 處理水災事故時,救護隊要了解災區情況、水源、人員分布等,迅速制定出相應救災方案,以最快速度把被堵人員救出。錨桿打眼機職業健康操作規程1操作前的準備及試機工作;( 1)作業前要戴好防護用品,必須佩戴耳塞和防護口罩。( 2)鉆機運到工作區后,主機置于鉆錨桿孔的頂板下,操作

34、架置于主機后約2米處,泵站置于操作架后巷道邊處,將引自泵站的進油管和回油管通過快速接頭接好。(3)固件有無松動,主機傳動繩具張緊程度是否適中,導軌有無卡阻,如有異常應排除。(4)檢查油箱的油位不得低于最低油面線,接通電源和水源,啟動電機,檢查或校正泵站的輸出油壓,使之壓力指示在11兆帕上;檢查已接油管是否正確,有無損壞或泄漏。由副司機將主機豎起找好孔位,使鉆機頂緊在頂板垂直或與層理垂直。(5)司機蹲在操作架旁操作,先將支撐缸換向閥手柄推到“支撐”位置,使鉆機頂緊在頂板與底板之間,打開球閥,接通水源。將油馬達和推進缸的換向閥手柄分別推到“正轉”位置。同時根據巖石硬度,依照由小到大的順序,調整油馬

35、達和推進缸的單向節流閥,使轉速、推進力和推進速度處于最佳效效率狀態。試轉時,如果發現管路有泄露現象,應及時排除。試鉆孔完成后,將推進缸換向閥手柄復位,鉆機即通過單向節流閥快速退回,待鉆機退至起始位置,讓推進缸手柄復位到“零”位,再讓油馬達換向手柄復位,停止轉動,然后關閉球閥。最后由付司機扶住主機,正司機將支撐缸換向手柄拉至“收回”位置將主機下降到位,付司機將主機挪位,進行下一個錨桿孔的正常作業。2、正常鉆孔循環:豎起主機定位支撐缸撐起轉機正轉通水推進轉孔快速退回。對于減短型鉆機鉆孔時的換釬過程是先使用短鉆桿(空深8001000毫米),然后再換鉆桿(孔深1600毫米),其鉆孔循環同上。3、施工中

36、注意事項及維護及保養:(1)、運輸時主機的支撐缸應收縮到最小尺寸。(2)、每鉆完一孔,支撐缸收縮退回時,必須由付司機扶住主機,以免主機傾倒傷人毀機。(3)、鉆錨桿孔時,應嚴格執行規程中的有關規定,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上,力求提高鉆孔速度。(4)、主機在工作和停機安放時,均需妥善保護導軌,以免碰傷。每次工作完成后,必須沖洗干凈,導軌面涂油。(5)、正常工作時,油馬達嚴禁反轉。(6)、鉆進時,如遇堅硬巖石或夾矸時,應迅速退回推進缸,再緩緩推進至正常工作。(7)、在鉆孔過程中,應隨時注意頂尖的位置,頂尖應始終頂緊頂板,如發現松動,應及時將支撐柄推至“支撐”位置,以免主機傾倒。(8)、鉆機正常工作時,嚴禁

37、將支撐缸手柄置于后退位置。(9)、注意保持油箱油位。(10)、注意保持推進鋼絲繩漲緊程度適中。(11)、不要隨意拆卸閥件,油管接頭,如需拆卸時,應采取保護措施,嚴格防止臟物沾污液壓組件、液壓油。(12)、油箱中的網式濾油器,每23月清洗一次,液壓油嚴格采用說明書指定牌號,使用中注意液壓油是否有發黑、乳化現象,一旦發現及明換油。嚴禁不同牌號的油混合使用。(13)、在放炮時,鉆機應停放在能避免放炮飛石砸壞的地方。(14)、使用本機應做到鉆孔深度2000米進行一小修。以操作人員為主,更換磨損件,調整運動間隙,調整鋼絲繩張力。(15)、鉆孔深度達6000米進行中修。以井下機電工協助操作人員進行。更換失

38、效的密封件、易損件,清洗泵站網式濾油器。(16)、鉆孔深度12000米時行大修。由機修廠進行,全部拆洗鉆機,更換密封件,失效零部件、液壓件,重新裝配后調整主要參數。(17)、每班作業完畢,應將錨桿打眼機及其周圍清理干凈,作到文明生產,保持設備完好。空壓機職業健康操作規程1、開車前準備工作(1)開車前要佩戴好防護用品,必須戴好耳塞。(2)開關柜或操作臺信號燈指示應在起動狀態,油壓表指示正常,其它儀表指針在零位。(3)檢查壓力調節器靈活可靠。(4)打開氣缸至風包間管路上的閥門。(5)檢查電動機軸承、機身油箱和注油器的油標,油位應在2/3處。(6)搖動注油器向氣缸注油。(7)檢查冷卻水池水位是否正常

39、,水質是否清潔,各部水門位置必須正確。(8)檢查斷水、斷油等保護裝置是否可靠。2、起動空壓機(1)起動水泵,檢查各部冷卻水管出水是否正常。(2)壓力調節器放在卸荷位置(或打開高壓排風管旁路風門)。(3)操作開關合閘(如發現異常情況立即斷開)。(4)采用同步電機的,應立即高調整勵磁電流到規定數值。(5)壓力調節器搬到工作位置(或關閉高壓排風管旁路風門)。3、運轉中檢查和注意事項(1)電氣儀表指示是否正常。(2)傾聽機器各部工作音響有無變化。(3)檢查壓力:一級氣缸0.24兆帕,二級氣缸0,8兆帕,回風(卸荷)壓力不超過規定值。(4)檢查排氣溫度單缸不得超過190,雙缸不得超過160。(5)檢查各

40、部溫度應不超過規定數值:電動機不超過室溫60,電機滑動軸承60,油箱60,主軸承65。(6)檢查潤滑情況:電動機軸承油圈轉動靈活,帶油正常;齒輪泵壓力不小于0.1兆帕,注油器滴油正常。(7)冷卻水量充足,不許中斷。(8)運轉中禁止靠近轉動部分。4、停運(1)風門調節器搬到卸荷位置(或打開旁路放風門)。(2)斷開操作開關,停止電動機。(3)待機身冷卻后再停止水泵。(4)如長期停運,應放出冷卻器和氣缸水套內存水。(5)停機檢修時在開關柜上要掛“檢修警示牌”。5、其它(1)操作高壓開關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站在絕緣板上。(2)空壓機的壓力表、安全閥等如有損壞或失靈,禁止開動。壓力表、安全閥等必須按

41、規定周期進行整定校驗。(3)空壓機油必須經試驗合格后才準使用。(4)風包、濾油器、風包釋壓閥等必須按規定進行清洗或試驗。煤電鉆職業健康操作規程1、運轉前的檢查(1)煤電鉆使用前,應檢查外殼、手柄、風扇、護罩、插銷等各零件是否齊全完整,緊固件是否有脫落丟失等。并檢查周圍是否安全。(2)用手轉動主軸,檢查電機風扇與防護罩有無相碰,轉動是否靈活。(3)檢查電纜有無損傷,是否浸泡在水中或在溜子道上,電氣接線有無松脫和抽出。(4)濕式電鉆使用前打開水開關,檢查供水是否正常,水管連接是否可靠,鉆桿是否有堵塞,主軸孔內有無煤粉,鉆桿上的水封有無損壞。(5)煤電鉆必須使用綜合保護裝置,每班應做一次保護性能動作

42、試驗,觀察指示燈,保護動作是否靈敏可靠。(6)經上述檢查無問題后,接通防爆插銷試驗電鉆,檢查主軸旋轉方向,運轉聲音是否正常,開關是否靈活可靠,無誤后方可投入生產。2、操作(1)作業前要佩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必須佩戴耳塞和防塵口罩。(2)鉆眼前,操作者應了解工作地點的各種情況,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處理。(3)鉆眼時應先用手鎬在鉆眼處刨一小墑,穩好鉆桿,將手離開鉆桿方可起動電鉆。(4)鉆眼時,操作人員應握緊電鉆手柄,選好位置,站穩腳,防止工作中脫手傷人或發生意外事故。(5)鉆眼過程中要排除眼孔中的煤粉,即打鉆時,要往外拉鉆桿排除煤塵,以減小負荷。磨禿的鉆頭要及時更換。(6)鉆眼工作完畢后,應把電

43、鉆、電纜撤出工作地點20米以外安全、干燥的地方。3、工作中遇到下列情況時要立即停鉆。(1)鉆桿被卡死。(2)開關接觸不良,致使單相運轉。(3)電機發熱,溫度超過65時。(4)電鉆在打眼過程中,發現有異味異響。(5)減速箱漏油,并發熱。(6)電鉆風葉和護罩松動。(7)對操作者的安全有危害時。(8)工作地點沼氣濃度達到1%時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電鉆打眼。(9)使用濕式電鉆時,水路堵塞、水管破裂時。4、使用中安全注意事項(1)失爆的電鉆、插銷嚴禁使用。(2)電鉆使用的四芯電纜、接地芯線必須完好,以保證工作安全。(3)帶病的電鉆不準使用,如電纜漏電、短路、斷路、接觸不良、零部件損壞,必

44、須及時修理或更換。(4)操作電鉆時,必須穿水靴,扎好袖口,整理好衣服。(5)在搬運電鉆和拔插銷時,不應使電纜受力,以免揪出引線造成事故。(6)使用煤電鉆綜合保護時,嚴禁甩掉保護裝置,將接觸器三個主接點短接,或以機械外力和改動繼電器接點方式使主接點強行閉合。乳化液泵職業健康操作規程1、泵站司機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方能進行操作。2、安裝時泵應水平放置,每次移泵站后都要將泵調整到水平位置,以保持良好的潤滑條件。3、開泵前,必須佩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必須佩戴耳塞。4、開泵前,首先檢查潤滑油油位是否符合規定,各部件有無損傷,各邊接管路有無滲漏現象,吸排液管是否有折疊現象。液箱液位不得過低,以免拉空

45、。5、在確認無故障后,將吸液腔的空氣徹底放盡,待出液后擰緊。6、點動電機開關,觀察電機轉向是否正確,確認無誤后方可正式運轉。7、泵起動后,空載運轉510分鐘,泵應沒有異常噪音,拌動、管路泄漏等現象,然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8、在開泵過程中要經常注意泵的運轉情況,油溫不得高于65度,液溫不高于40度,油位、液位符合規定要求。壓力表讀數、卸載情況及運轉聲音是否正常,如泵在運轉時發現聲音異常或震動大時,要停泵檢查處理。9、液泵柱塞腔蓋板及油池蓋不準隨意打開,在檢查時要防止雜物進入箱內。檢查液泵時要停泵,并將開關打到零位閉鎖。10、柱塞密封的鎖緊壓套,不得壓得過緊,留45mm調整余地,在使用中,根據泄漏

46、情況,調整彈簧預壓力,如柱塞密封處漏液過多要及時更換處理。11、更換柱塞密封時,檢查柱塞表面是否有粘銅,如有粘銅應用砂紙擦去粘銅后再裝,否則由于粘銅極易損壞密封。12、停泵前要打開手動卸載閥,使泵處于低壓運轉,泵停止運轉后,應及時將截止閥關閉,切斷電源。掘進機組司機職業健康操作規程工作前,必須佩帶好勞動防護用品,必須佩帶耳塞和防塵口罩。1、工作前的檢查工作掘進機司機和檢修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方可操作和檢修機器。工作前,必須佩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必須佩帶耳塞和防塵口罩。在停機和空轉時,都必須嚴格執行檢查和檢修制度,內容如下:(1)查截齒是否齊全、鋒利。(2)查各部分的連接螺栓、螺釘的緊固情況。(3)

47、檢查各銷軸的潤滑情況。(4)檢查各減速器內的潤滑油情況。( 5) 通過空運轉檢查減速器內的音響震動情況的溫升情況。( 6) 檢查履帶鏈的張力是否合適,履帶板、履帶銷軸、銷釘是否完好,履帶滾輪、支撐論轉動是否靈活。(7)檢查鏟板、耙爪、刮板鏈是否完好,裝載機構是否運轉是否正常。( 8)檢查刮板鏈的張力是否合適,鏈輪磨損、損壞情況、尾軸的運轉情況。( 9)檢查橋式轉載機膠帶張力是否合適,上、下托輥和清掃器的工作情況。( 10)檢查油箱的油量、油溫是否合適。( 11)檢查液壓系統的管路、接頭是否漏油。( 12)檢查油泵,油馬達聲響和震動情況。( 13)檢查控制開關箱,液壓操作閥的手把動作是否靈活可靠

48、,緊急停止按紐是否起作用。( 14)檢查內、外噴霧、冷卻系統的工作是否正常,噴嘴是否堵塞,冷卻器是否有漏油現象。( 15)檢查電纜的固定及絕緣外套的情況。( 16)開機前要發出信號,所有非工作人員必須離開非安全區域。2、開機的操作程序和方法( 1) 機器本體必須使用好斷路開關,如損壞時必須另外架設短路開關。( 2) 機器各電器設備,電器之間的電器閉鎖必須堅持使用,嚴禁甩掉各種保護和改變啟動方式。(3)送順槽動力電源至機組電控箱。( 4) 將機組斷路開關手柄轉到合的位置,前照明燈亮,既電源已閉和。( 5) 操作司機席上操作箱內的各開關,按順序分別啟動油泵電極、轉載機,操作各切換閥,開動耙爪,再啟

49、動切割電極。(要求啟動機器時,必須選取送噴霧、冷卻水后才能啟動)3、切割工作的程序和注意事項(1)切勿在切割頭未旋轉情況下對折工作面橫向運動。( 2) 切勿在切割切割臂水平和垂直動作終端位置上切入工作面。( 3)機器前景時,鏟板應放在地板上,后退室,應將鏟板抬起,機器行走時必須把后支撐器抬起,定位切割時放下后支撐器。( 4)非掘進機操作者,不得操作。( 5)不要勉強負荷操作。( 6) 無冷卻水不準開動機器,油兩底于油位指示嚴禁操作機器。( 7) 開機前必須確認周圍的安全情況,頂板的支護狀況。(8)切割程序如下:a、先開啟油泵慵記確認起運轉方向b、開啟第二運輸機c、啟動噴霧冷卻系統d、開動第一運

50、輸機e、操作鏟板,將起放至底版上f、開動耙爪g、操作切割臂使其調到水平位置并于機器平行h、操作履帶慢速前進至工作面約150毫米內,在前進使切割頭切入所規定的工作深度為宜j、必要時操作伸縮式切割頭切割底幫k、必要時操作后支撐器使用伸出l、切割方式要根據煤巖的情況選用水平切割方式,切割頭逆時針轉向,底布部從左到右循環向上,頂部從右到左切割;切割頭順時針轉向,底部從右到左,頂部從左到右切割縱向切割方式:由上相下切割雙速切割電機根據媒質硬度而選定4、注液壓油和更換截齒應注意的事項( 1)液壓油、潤滑油、潤滑油必須按技術要求夾注( 2)液壓油必須是經過濾的油方可使用( 3)液壓沒必須專桶專用,專人加注(

51、 4)切勿讓雜務進入油箱( 5)切勿帶電更換截齒( 6)在丟失截齒情況下開機( 7)及時更換磨壞或補充丟失的截齒5、工作完畢要做到( 1)在關(切)電源之前,任何人不準進入機器前面及兩側,而且司機不準擅自脫崗離灑淚開操作臺( 2) 收回所有的千斤頂,把鏟板防到底板上,把切割臂調到中心位置,并使切割頭放到底板上( 3) 必須切斷電源,方可撤離工作地點,所有開關打倒零位并閉鎖關閉水截門刮板輸送機司機職業健康操作規程1、總則( 1)輸送機司機須經培訓考試合格者擔任,并應熟悉設備構造及性能。( 2)輸送機司機要負責輸送機的操作,維護和保養工作,并備好各種小型配件,以便及時維修,遇到自己不能處理的故障時,要報告機電維修工或主管人員解決。( 3)工作地點沼氣或二氧化碳濃度不得超過煤礦安全規程之規定。( 4)風機停止運轉時,在影響范圍內切斷電源,未經瓦斯檢查員批準不準啟動。( 5)發現巷道支架,有危害人身和機電設備安全時,要立即報告領導或調度室,及時處理。( 6)停車檢修輸送機時,要將開關打到零位,并在開關上裝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的白底紅字停電牌,以免誤開車發生危險。( 7)電氣設備(如電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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