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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從甲骨文、金文、楷體龍字看古“龍”之變 摘 要:“”、“”、“”、“龍”等甲骨文、金文、楷體龍字含有的圖騰信息,揭示出中國古龍在原始的蛇型龍之后,經歷的從火蛇型龍到陰陽雙構型龍,由從陰陽雙構型龍再到兼具“日月之明”的獨體龍的形義演變過程。后三種類型之龍皆為具有相對廣泛認同基礎的共祖性質之龍。三種形態祖龍不同程度的陰陽屬性,是將其與其它形式的龍區分開來的標志。關鍵詞:古龍字;圖騰;龍變龍是中國文化中的一個謎一樣的神物。著名學者聞一多認為,龍是以蛇為主干和基調,由不同圖騰糅合而成的虛擬生物。部落聯盟的圖騰為“混合”圖騰,部落融合后的圖騰為“化合”圖騰。在圖騰未合并以前,龍只是一種大蛇;蛇與龍從來糾

2、纏不清,也不必將蛇與龍分清11921。但其又認為混合圖騰中的各子圖騰,在部落“融化”(部落)過程完成之后,各自的原始意蘊最終消失,彼此融合、質變為“一個新的大單位”120。然而,只要承認龍是以蛇為基調,由不同圖騰組合、演化而來,龍都應是一個“化合”之物,它必然和蛇有著本質的區別。甲骨文、金文中的古龍字,是由特定氏族的圖騰符號構成的。我們今天所能見到的古龍字,大體包括商代甲骨文“”、“”,周代金文“”及漢代楷體“龍”四種形態 2612。這些龍字中圖騰符號的混合、“化合”意蘊,反映了龍是一個從類型到性質都有所演變的文化現象,蛇與龍是既有區別又有共性、區別大于共性的不同之“物”。一、伏羲氏原始形態的

3、蛇型之龍傳說伏羲“有龍瑞,以龍紀官,號曰龍師”3三皇本紀,龍似是伏羲氏族的專有圖騰。如果龍是伏羲氏族的專有圖騰,那么龍字也和龍圖騰一樣,應是伏羲氏族的專有符號。傳說伏羲氏“蛇身人首” 4卷一自開辟至三皇,甲骨文“”字就似一蛇形之龍。甲骨文“”形龍字2612,就更具蛇形之象。金文中又有一圖畫性較強的龔字2152,如圖1,其中“”部的蛇形表征更為明顯。聞一多認為這一形態的龍的本質,即為一條大蛇不無道理。這應當是存留至商代的一個龍的認知觀念。許多部落經歷過非部落聯盟的發展階段,這一階段的氏族圖騰應是獨體形態的圖騰,即聞一多所言的未與其它圖騰合并以前的圖騰。“”字的字形相對原始,當象原始的伏羲氏族的圖

4、騰之形。圖騰是氏族的標志,氏族圖騰與氏族互為表里。那么,“”的本義是指伏羲氏的圖騰,并代表伏羲氏族之義。伏羲人首蛇身的形象,也是建立在這種圖騰形象之上的。或者說,伏羲的形象,就是蛇形龍圖騰的人格化。商代甲骨文“”形龍字,應是原始的伏羲文化在商代的歷史延續。然而,除伏羲氏族之外,遠古傳說中的北山諸神、軒轅國之人、鐘山之神及相柳等也都是“人首蛇身”的形象5 95、226、277、280。如果這些同伏羲氏圖騰一樣的“人首蛇身”之蛇也為蛇形之龍,那么遠古以蛇形之龍為圖騰的部落是普遍存在的。此氏族的蛇形之龍并不為其彼氏族所認同,因而史料記載有蛇形之龍被他族所食的現象。如延維為二首之蛇,“人主得而饗食之,

5、伯天下”5518。就此而論,這一發展階段的伏羲氏的“”形龍圖騰,尚未獲得廣泛的氏族認同并擁有共祖圖騰的地位。這一時期的蛇型之龍的普遍存在,表明當時的伏羲氏僅是各部落中的一個普通部落,其文明的發展程度和其它氏族部落相差不大。那么,商代甲骨文“”形龍字,可能并非僅是伏羲氏的圖騰符號。但以相似的蛇型之龍為圖騰的眾多部族,可能為后世以伏羲氏為主力的蛇龍氏族的融合奠定了基礎。諸多伏羲氏族與其它圖騰類型氏族關系的發展,以其與燧人氏部落聯盟的建立為轉折點,原始的蛇形之龍出現混合發展的趨勢。二、伏羲氏蛇型之龍與燧人圖騰的混合隨著部落或聯盟或融合的發展,氏族圖騰的符號必然日趨復雜。“”型龍字結構復雜,其出現時間

6、應晚于“”形龍字,它首先應是氏族發展進入新階段的反映。“”的意蘊體現在“”和“”的關系之中。如果“”是伏羲氏或其它氏族的早期蛇形之龍,那么“”又是什么圖騰符號呢?有學者認為這一“”字中的“”,與甲骨文鳳(“”)頭之首略同61260。鳳首之“”“象頭上叢毛冠”6427。那么“”字中的“”似也是“叢毛冠”。然而,這種觀點對“”的解釋是需要商榷的。金文“龔”()字的龍部,龍首之“”寫作“辛”2152。“”字中的“”其實有其明確的含義。那么,“”形龍字中的“”,就應該釋為“辛”而非“叢毛冠”了。甲骨文之“辛”作“”、“”, 金文之辛作“”、“”、“”2751 。郭沫若認為“”字之形,“殆如今之圓鑿而鋒

7、其末”61561。漢代人釋“”中之“”為陽,因而辛有“愆陽”之意7741。中國傳統文化以火為陽,“”中之“È”即象火的形狀。那么,“”的本義應是用尖狀器鑿擊或鉆物所起之火。在遠古傳說中,燧人氏是鉆燧取火的發明者,“遂人以火紀”8第一虞書·三五傳即以“火”為圖騰,“”應是燧人氏圖騰的文字符號。部落聯盟的圖騰為“混合”圖騰,部落融合后的圖騰為“化合”圖騰。如果“”為伏羲氏初始形態的圖騰,“”為燧人部落的人工火圖騰,那么“”就是這兩個圖騰的“混合”符號。它代表的不是一個圖騰,也不是一個虛擬的生物,而是兩個不同的圖騰,兩個不同的部落。這一意義上的“”字,并不具有傳統觀念上的龍的義蘊

8、,也應不是一個成熟意義上的龍字。假如這種混合圖騰是客觀存在的,那就說明在當時廣大的地域范圍內,至少存在以“”、“”為圖騰的兩大部落,大范圍內的華夏共祖認同觀念仍未建立起來。古史有伏羲氏生于燧人氏時代,并最終取代燧人氏而“王”的傳說423。伏羲氏生于燧人氏時代并代燧人氏而王,說明伏羲氏曾與燧人氏共存,并以燧人世為其紀年標準。甲骨文“”與“”(鳳)皆以為“”首,說明以燧人氏為中心的部落聯盟確曾廣泛存在過。如果商人玄鳥圖騰是鳳之一種的話,那么商人雖以玄鳥為圖騰,但與伏羲氏的聯系并不過于疏遠。“燧人始鉆木取火,炮生為熟,令人無腹疾,有異于禽獸。”9卷七十八皇王部三·女媧氏引遁甲開山圖燧人氏人

9、工取火技術的發明,促進了人類文明的巨大進步,古人認為這是使人“異于禽獸”、成為人的重要標志。燧人氏在伏羲、燧人聯盟中的中心地位的確立,應是建立在燧人氏文化貢獻基礎之上的。三、新伏羲氏時代火蛇型龍但伏羲氏最終代燧人氏而王,燧人、伏羲的部落聯盟關系解體,伏羲氏族繁榮發展起來,“凡十五代” 9卷七十八皇王部三·女媧氏引遁甲開山圖不下數百年。伏羲氏取代燧人氏,應是兩部落的文化融合。伏羲氏代燧人氏而王,伏羲成為兩族文化的集大成者,我們稱其為新伏羲氏。“燧人以火紀。火,陽也。陽尊,故讬燧皇于天。”8第一虞書·三五傳伏羲氏取代燧人氏地位,擁有了燧人氏“陽尊”的地位,后世伏羲氏“日月之明”

10、 4卷一自開辟至三皇的形象,應是由“陽尊”形象演變而來的。原伏羲氏、燧人氏兩大部族融合的完成,伏羲氏“陽尊”形象的確立,“”為燧人氏圖騰的意蘊消失,成為“”的指示性符號,與原“”融合為一體,“”演化為一條具有至陽之性的火蛇形龍,即具有陽尊性質的龍的符號,并成為新伏羲氏族圖騰的象征。這是原燧人氏、伏羲氏組合圖騰的歷史性巨變。原燧人氏人工之火“”引申為“愆陽”之義,可能就是在伏羲氏文化變遷的過程中實現的。這種龍就由原蛇形之龍,質變為一種至陽之性的、完全神化的、虛幻的、觀念上神物,從而將伏羲氏之龍與其它形態的蛇形之龍區別開來。據史學家呂思勉先生考證,伏羲是北方地區的帝王1031。那么新伏羲氏的出現,

11、就是北方地區部族融合大發展的產物,以新伏羲氏為共祖、以火龍為圖騰的先祖認同在北方地區開始形成。伏羲氏代燧人氏而王,應是發生在遠古時期的一次大規模的氏族融合事件,其對華夏文化發展的影響是相當深遠的。燧人氏發明的取火術,引起了食物來源的變化。社會對畜肉需求增加,伏羲氏馴養了牲畜,促進了畜牧業的發展,被稱為庖犧氏、伏羲氏:“取犧牲以供庖廚,食天下,故號曰庖犧氏。”4卷一自開辟至三皇“養犧牲以充庖廚,故曰庖犧氏;服牛乘馬,亦曰伏羲”11 卷十一帝王·三皇引(晉)張輯字詁。整個社會的物質文明、精神文明也在進步,八卦、歷法、書契開始出現。伏羲氏取代燧人氏王有天下,應是伏羲氏在燧人氏的基礎上,勢力

12、發展壯大的結果。 四、周漢陰陽雙構之龍與兼日月之明的龍甲骨文龍字形義的演變表明,部落聯盟或部落融合引起的氏族圖騰的變化,是影響龍字形義變遷的根本原因。傳說伏羲、女媧蛇身人首,二者本身就是圖騰的形象。據研究,神話傳說中的“伏羲”崇拜,戰國時期已變為“伏羲”、女媧雙祖崇拜了12。但龍字構成的相應變化,卻是在西周時期出現的。伏羲、女媧雙祖、雙圖騰崇拜的出現,必然要使龍字的構成產生相應的變化,這里僅對其“化合”意蘊加以探討。在西周時期的金文中,“”演變為左右結構之“”2612,如圖2。“”字左側仍保留著新伏羲氏的火蛇形象。神話傳說中女媧蛇身人首,在山西吉縣發現的女媧巖畫,女媧頭梳雙髻,雙乳下垂,充滿乳

13、汁13。漢代同樣存在頭梳雙髻的女媧塑像14。那么“”應是頭梳雙髻、胸有巨乳、身形如蛇的女媧。這就在一定程度上表明,至遲在西周而非戰國時期,新伏羲、女媧部族的融合就已經完成了。古龍字發展到“”的階段,前代火龍的單體形態,已演化為陰陽雙構之龍。漢代伏羲、女媧各自頭頂日月的畫像14,馬王堆漢墓帛畫中頭頂日月的雙龍,與西周龍字的意蘊也是一致的。這是華夏文化發展史上龍的形義的又一質變。西周大力推行的分封制度,促成了廣大范圍內的部族融合。傳說女媧創立了婚姻制度。婚姻制度注重人倫禮法。孔子言殷因于夏禮,周因于殷禮,周代禮文化空前發展。周代禮文化相對發達,可能就是在分封制的影響下,伏羲與女媧文化融合深化的結果

14、。伏羲象陽,女媧象陰,金文“”又有陰陽結合、生化后代之意。這與伏羲、女媧為夫妻的意蘊也是一致的。西周金文“”形雙構龍字,在漢代變為由立(辛)、月及蛇形物構成的龍字,如漢印中的“”、漢金的“”、楷體“龍”等2612。如果可以認為“立”代表日,并將蛇形物視作伏羲氏的圖騰符號,那么,伏羲氏就具有了象“日月之明”的形象,龍又從西周陰陽合體的雙龍演變為兼具陰陽之性的獨體形態的龍。這是龍的特質的第三次變遷。西漢封建政權實行大一統政治,儒家學說確立了其在文化上的獨尊地位,三綱五常成為社會名教,具有無上的道德審美導向。漢代具有象日月之明的楷體龍字的出現,一則可能是書寫形式的變化影響到字形構造,使西周龍字構造特

15、點發生歷史性演變;二則可能是龍字適應大一統政治需要,華夏先祖之龍歸于獨享至尊的結果。五、結語總之,隨著社會生產力、生產方式、部族融合及社會政治形勢的發展,甲骨文、金文、楷體龍字形成了蛇形之龍、火蛇形態之龍、陰陽雙構之龍及兼具日月之明的獨體之龍四種類型。具有廣泛認同基礎的祖龍,僅僅出現在伏羲氏取代燧人氏之后。但即使是具有華夏共祖性質的祖龍,也有火蛇形態之龍、陰陽雙構之龍及兼具日月之明的獨體龍之別。具有至陽之性或陰陽之性是祖龍的本質特征,這也是使祖龍區別于其他蛇龍的內在標志。中國封建社會自漢代以來雖然實行大一統政治,卻一直實行著相對自由寬松的文化政策,加以中國古代區域文化的多樣性、不同時代的神話傳

16、說的長期共存性,多種類型的龍在古代典籍中混雜出現,這些都是使龍象混雜、龍物成謎的重要原因。注釋: 徐中舒認為,“甲骨文龍字乃綜合數種動物之形,并以想象增飾而成”。甲骨文龍字中的數種動物,其實就是幾種圖騰之物的象形。聞一多也指出金文龍字中某些圖騰符號的表征。不論這些說法是否可以商榷,二者都指出了龍字的圖騰符號組合的特點,也指出了龍字的象形特點。象形字是漢字發展的基礎,較其它形態的文字更能揭示文字的本義。甲骨文、金文中的龍字,象形意蘊頗濃。這無疑是我們展開龍研究的第一手資料。參見徐中舒:甲骨文字典,成都:四川辭書出版社1989年,第427頁;聞一多:神話與詩,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0

17、頁。甲骨文“”字中的“”與鳳頭之首略同,說明以鳥為原始圖騰的部落,可能也在燧人文化的影響下,其圖騰經歷了由“鳥”到“火鳥”的質變歷程。新伏羲氏應是眾由子部落組成的部落聯盟。這些子部落雖皆為龍族但其圖騰即“氏”有別,當然會形成各種類型的子“龍”,以馬、狗、魚、鹿為圖騰龍氏族,可能就稱為馬龍、狗龍、魚龍、鹿龍。但中華祖龍只是具有至陽或陰陽之性之龍,擾龍、馴龍、御龍、食龍中的龍及原始形態的蛇形之龍,應當皆非華夏祖龍之屬。蛇形之龍以其龍形態的原始性,應該也不是華夏共祖之龍。關于龍的類型,見聞一多:神話與詩·伏羲考,第1921頁。參考文獻1 聞一多.神話與詩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2 王延林編著.常用古文字字典M.上海:上海書畫出版社,1987.3 唐司馬貞.補史記M.上海:商務印書館影印文津閣四庫全書,2005.4 東晉皇甫謐.帝王世紀M.濟南:齊魯書社,1998.5 袁珂校注.山海經校注(增補修訂本)M.成都:巴蜀書社,1993.6 徐中舒.甲骨文字典M.成都:四川辭書出版社,1989.7 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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