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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報告、響應、處置、終止應急響應工作原則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響應工作是一個復雜的系統程序,每一個環節可能牽涉各方面的政府部門和救援力量。依據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作用,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承擔相應的應急任務。作為應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主要責任主體的環保部門,在應急響應過程中負有固定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原則。主要工作內容參與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指揮、協調、調度;負責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接報、報告、應急監測、污染源排查、調查取證、通報受影響的毗鄰地區環保部門等工作。依據現場調查情況及專家組意見對事態評估、信息發布、級別判斷、污染物擴散趨勢分析、污染控制、現場應急處置、人員防護、隔離疏散

2、、搶險救援、應急終止及污染損害賠償等工作提出建議。遵循的原則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只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保障公眾健康,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法應急,規范處置。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合法環境權益,使應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統一領導、協調一致。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環保專業優勢,切實履行環保部門工作職責。形成統一指揮、各負其責、協調有序、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指揮機制。屬地為主,分級響應。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充分發揮基層黨委、政府的主導作用,動員鄉鎮、社區、企事業

3、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力量,形成上下一致、主從清晰、指導有力、配合密切的應急處置機制。專家指導,科學處置。采用先進的環境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和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監察等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最大程度地消除或減輕突發環境污染事件造成的中長期影響。充分準備,分級備案。堅持平戰結合,即平時做好人、財、物等方面的充分準備,對應急預案進行充分的培訓、演習和演練,才能應付戰時的緊張局面;同時,國家級、省(直轄市)級、市縣級行業或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符合自身實際、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并做好銜接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有備無患。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分

4、級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分級是分級響應的首要判定條件。按照突發事件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國家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總體預案將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分為特別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級)、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級)、較大環境污染事件(級)和一般環境污染事件(級)四級。一、特別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因環境事件須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因危險化學品(含劇

5、毒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二、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環境污染事件:(1)發生10人以上、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2)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3)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4)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及沿海水域大面積污染,或縣級以上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件。三、較大環境事件(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環境污染事件: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斷(重傷)50人以下;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地級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

6、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四、一般環境事件(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環境事件:發生3人以下死亡;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群體性影響的。應急響應工作流程應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環保部門必須遵照一定的程序,做到程序明了,過程清晰,參與工作不缺位,不越位,在處置工作中發揮環保部門應有的作用。應急響應的主要環節和工作程序為:接報、研判、報告、預警、啟動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指揮部、現場指揮、開展應急處置、應急終止,見下圖:在應急響應各個環節,信息判斷和信息報送是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主要工作之一。按照規定的時限和內容接報、報送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有關信息,是科學應對和決策有力保障,也是體

7、現環保系統上下一致的關鍵所在。按照國家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總體預案等有關規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在接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后,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報告的同時,應向上一級環保部門報告。原則上,較大以上級別(級以上)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直接向同級人民政府和省級環保部門報告;省級環保部門在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報告;重大以上(級以上)政府啟動應急預案后,環保部門作為主要參與者,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在應急響應的各環節做好參與工作。在預警階段,根據有關規定,提出預警級別建議。在政府啟動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的同時,環保部門應啟動部門內部應急工作程序,相關人員到位,隨時根據指揮部的安排進行

8、工作。在參加政府成立的應急指揮部,與相關部門協同配合的同時,環保部門應積極遴選和推薦有關專家,成立專家組,發揮專家在突發環境事件中的指導作用。在現場指揮和處置過程中,環保部門應調動監測和監察等力量,在應急監測、污染源排查、調查取證、污染預測、事態評估等方面發揮主導作用;同時根據應急指揮部的安排,積極參與人員救護、疏散、搶險、群眾防護、后勤保障等工作;并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根據實際情況在污染處置中隨時向應急指揮部提供信息發布等方面措施的建議和方案。一般情況下,應急指揮部會根據環保部門提供的監測數據等有關環境狀況信息,做出應急終止的決定。 報 告一、報告原則和時限根據環境保護行政主觀部門突發環境污

9、染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試行)和關于進一步做好涉及飲用水源環境事件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環辦【2006】23號)等的規定,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觀部門應當按照職責范圍,做好本轄區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處理工作,及時、準確地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報告轄區內發生的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當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初期無法按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分級標準確認等級時,報告上應注明初步判斷的可能等級,隨著事態的發展,可視情核定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等級并報告應報送的部門。二、接報與報告(一)報警報警責任單位或責任人包括:突發環境污染事故責任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以及其他企事

10、業單位,社會團體。報警責任方可通過撥打“110”,“119”,“12369”等公共舉報電話、網絡、傳真等形式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警。公民有義務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反映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有關信息。(二)接報 1、接報責任單位 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其他政府職能部門作為接包責任單位,有責任接收來自各方面的有關突發環境污染事件信息,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2、接報責任人工作規定 接到事件信息后,接報人立即對事件信息進行核實;核實后將有關書面報告材料或電話記錄內容及時復印主送分管領導,同時分送其他相關領導、應急部門負責人和相關部門。特別重大事件同時主送主要領導。夜間及節假日期間,接報人可通過電話

11、報告和書面信息報送。必須核實后立即上報。 3、接報內容 接報人接到文字報告材料或電話報告后,必須核實后立即上報。電話報告,必須如實記錄報告內容、信息來源、報告時間、報告人、電話號碼等信息。 接報的環保部門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后,應在1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一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緊急情況時,可以越級上報,當確認為(范圍)發生特別重大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后,必須立即上報國家環境保護局。(三 )報告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接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報告后起 1小時內上報;續報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進展情況每天上報,當情況發生特殊變化或有重要信息時應隨時上報;結果

12、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后立即上報。響 應一、預 警按照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預警分為四級,特別重大 (1級)、重大 (11級)、較大 (級),一般 (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級別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藍色預警由縣級人民政府發布。 黃色預警由市(地)級人民政府發布。橙色預警由省級人民政府發布。紅色預警由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授權發布。二、啟動應急預案當發布藍色預警或確認發生一般級別以上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后,當地縣級政府應啟動縣級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當發布黃色以上級別預警或確認發生較大以上

13、級別突發環境污染事件,以及一般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產生跨縣級行政區域影響時,當地市級政府應啟動市級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當發布橙色、紅色預警或確認發生重大以上級別突發環境污染事件,以及較大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產生跨市級行政區域影響時,省級政府應啟動省級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當發布紅色預警或確認發生特別重大突發環境污染事件以及發生跨省界、國界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時,應啟動國家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三、成立應急指揮部 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是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處置的領導機構。指揮部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總指揮,成員由各相關人民政府、政府有關部門、企業負責人及專家組成。主要負責突發環境污

14、染事件應急工作的組織、協調、指揮和調度。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各成員單位開展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設置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組織有關專家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和決策支持;負責確定向公眾發布事件信息的時間和內容;事件終止認定及宣布事件影響解除,同時將有關情況向上級報告。應急指揮部可根據污染事件的類型,下設綜合協調組、專家組、應急廷信息新聞組、污染控制組、"現場處置組、現場救治組、治安保障組、文件資料組等。綜合協調組:負責統籌事故應急工作,負責聯系上級部門與跨界政府,勤保障工作等。 專家組:指導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為應急工作塊策提供依據。應急監測組:組織

15、實施應急監測、監測質量保障、數據審核;匯總分析。 信息新聞組:向上級部門報送信息和最新狀況,聯系新聞媒體,收集境內新聞報道,編寫信息簡報。污染控制組:負責清查污染源,督促落實污染源整治措施,對違法排污單位依法查處。現場處置組:負責現場污染防控和現場應急工程的實施。現場救治組:為現場救治提供醫療保障,實施現場救治。治安保障組:負責現場的警戒,提供交通管制及;周邊人員的疏散與撤離。文件資料組:負責資料的發放與接收等。四、信息通報與發布(一)信息通報 (1)發生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責任方,應及時向受影響和可能波及范圍內的環境敏感區城通報,并向毗鄰和可能波及的省 (區、市)相關部門通報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情

16、況。 , 發生跨界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當地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在應急響應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毗鄰和可能波及的地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通報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情況,發生跨國界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國務院有關部門向毗鄰和可能波及的國家通報。 (2)接到通報的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視情況及時通知本行政區域內有關部門采取必要措施,當地政府向上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相關部門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部門報告。(二)信息發布 應急指揮部 (政府)負責突發環境污染事件信息的統一發布工作。信息發布要及時、準確,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對于較為復雜的事故,可分階段發布。處 置在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環保部門在應急指揮部

17、的統一領導下,本著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的原則,向應急指揮部(政府)提出搶險與救援建議,組織開展應急監測工作和污染源排查、污染控制工作。一、搶險與救援 環保部門應根據現場情況,向應急指揮部(政府)提出搶險與救援建議;根據不同化學物質的理化特性和毒性,結合地質、氣象等條件,提出疏散距離建議,提出向受害群眾提供基本現場急救知識和建議;提出通過加大供水深度處理、啟用備用水源、水利工程調節、終止社會活動、生產自救等措施減少污染危害等建議。二、應急監測應急監測是各級環保部門在應急工作中的重要法定職責。各級環保部門在現場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應急監測工作。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監測市環境監測人員在事故

18、可能影響的區域,按照監測規范,在第一事件制定應急監測方案,對污染物質的種類、數量】濃度、影響范圍進行監測,分析變化趨勢及可能的危害,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依據。應急監測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內容。(一)制定應急監測方案應急監測方案包括確定監測項目、監測范圍、布設監測點位、監測頻次、現場采樣、現場與實驗室分析、監測過程質量控制、監測數據整理分析、監測過程總結等,并根據處置情況適時調整應急監測方案。(二)確定監測項目確定監測項目是應急監測中的技術關鍵,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控制和處理處置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對于已知固定源污染,可以從廠級的應急預案中獲得各種污染物信息,如原料、中間體、產品中可能產生污染的物質來

19、確定監測項目;對于已知流動源污染,可以從移動載體泄漏物中獲得可能產生的污染物信息來確定監測項目;對于未知源污染,監測項目的確定須從事故的現場特征入手,結合事故周邊的社會、人文、地理及可能產生污染的企事業單位情況,進行綜合分析來確定監測項目。必要時須咨詢專家意見。(三)確定監測范圍和布點監測范圍確定的原則是根據事發時污染物的特性、泄漏量、泄漏方式、遷移和轉化規律、傳播載體、氣象、地形等條件確定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污染范圍。在監測能力有限的情況下,按照人群密度大、影響人口多優先,環境敏感點或生態脆弱點優先,社會關注點優先,損失額度大優先的原則,確定監測范圍。如果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有衍生影響,則距離突發

20、環境污染事件發生時間越長,監測范圍越大。應急監測階段采樣點的設置一般以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地點為中心或源頭,結合氣象和水文等地形條件,在其擴散方向合理布點,其中環境敏感點、生態脆弱點、飲用水源地和社會關注點應有來樣點。應急監測不但應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污染的區域進行采樣,同時也應在不會被污染的區域布設對照點位作為環境背景參照,在尚未受到污染的區域布設控制點位,對污染帶移動過程形成動態監測。(四)現場采樣與監測現場采樣應制定計劃,采樣人必須是專業人員。采樣量應同時滿足快速監測和實驗室監測需要。采樣頻次主要根據污染狀況、不同的環境區域功能和事故發生地的污染實際情況爭取在最短時間內采集有代表性的樣品。

21、距離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發生時間越短,采樣頻次應越高。如果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有衍生影響,則采樣頻次應根據水文和氣象條件變化與遷移狀況形成規律,以增加樣品隨時空變化的代表性。現場采樣方法及采樣量、現場監測儀器和分析方法可參照相應的監測技術規范和有關標準,并做好質量控制和保證及記錄工作。監測數據的整理分析應本著及時、快速報送的原則,以電話、傳真、監測快報等形式立即上報給現場指揮部、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重大和特大突發性污染事故還應上報國家環保總局。三、控制和消除污染 在應急處置過程中,控制和消除污染是整個應急過程必不可少的環節和至關重要的工作。根據職責分工,環保部門應參與其中并在以下幾方面充分發揮參

22、謀作用。(一)污染源排查 對固定源 (如生產、使用、貯存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的單位和工業污染源等),可通過采取對相關單位有關人員(如管理、技術人員和使用人員)調查詢問方式,對企業生產工藝、原輔材料、產品等信息進行分析,對事故現場的遺留痕跡跟蹤調查分析,以及采樣對比分析方式,確定污染源等。 對流動源(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運輸)所引發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可通過對運輸工具駕駛員、押運員的詢問以及危險化學品的外包裝、準運證、上崗證、駕駛證、車號等信息,確定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名稱、數量、來源、生產或使用單位;也可通過污染事故現場的一些特征,如氣味揮發性、遇水的反應特性等,初步判斷污染物質;通過采樣分析,

23、確定污染物質等。污染源排查的一般程序和內容: (1)根據接報的有關情況,組織環境監察、監測人員攜帶執法文書、取證設備,以及有關快速監測設備,立即趕赴現場。(2)根據現場污染的表觀現象 (包括顏色、氣味以及生物指示),初步判定污染物的種類,利用快速監測設備確定特征污染因子以及濃度。(3)根據特征污染因子,初步確定流域、區域內可能導致污染的行業。(4)根據污染因子的濃度、梯度關系,初步確定污染范圍。(5)根據造成污染的后果,確定污染物量的大小,在確定的范圍內,立即排查行業內的有關企業。(6)通過采用調閱運行記錄等手段,檢查企業排放口、污染處理設施及有關設備的運行情況,最終確定污染源。(二)切斷與控制污染源通過采取停產、禁排、封堵、關閉等措施切斷污染源,通過限產限排、加大治污效果等措施控制污染源。減輕與消除污染采用攔截、覆蓋、稀釋、冷卻降溫、吸附、吸收等措施防止污染物擴散;通過采取中和、固化、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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