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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ics點擊此處添加ics號點擊此處添加中國標準文獻分類號q/tls內蒙古太西煤集團蘭山煤業有限責任公司企業標準q/tls g01.012015安全生產責任制點擊此處添加標準英文譯名文稿版次選擇2015- 12-20 發布2016-03 - 20 實施內蒙古太西煤集團蘭山煤業有限責任公司發布前言ii1范圍12術語和定義13職責14管理內容與要求15檢查與考核16報告與記錄1 本標準依據gb/t 1. 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給出的規則起草。 請注意本標準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標準的發布機構不承擔識別這些專利的責任。本標準由內蒙古太西煤集團蘭山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安全
2、監察部歸口。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內蒙古太西煤集團蘭山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明福、李軍、程好忠、馬文忠。安全生產責任制1范圍本標準規定了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訂與發布、溝通、培訓、執行與評審、修訂等管理內容與要 求。本標準適用于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檢查與考核。木標準適用于公司對所屬各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檢查與考核。2術語和定義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2. 1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的一項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業的各崗位人員對安全生產所負責的工作和 應承擔的責任的一種制度以下簡稱“責任制"。3組織機構與職責3.1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相關要求
3、,為切實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成立安全生產委員 會管理機構。3.2公司安委會組織機構與職責3.2.1公司安委會機構設置:主任:公司法人副主任:安全副總經理成員:總工程師生產副總經理副總經理(分管露天煤礦)總經理助理(分管洗煤廠)工會主席3. 2. 2公司安委辦設置:一一主任:安全副總經理副主任:安全監察部主任成員:生產管理部主任物資設備運行部主任技術中心主任綜合辦公室主任企管人事部主任財務管理部主任銷售部主任3. 2. 3安委會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監察部3.2.4公司安委會職責:a)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標準,保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正常、有效和 順利開展;b)建立、健全和完
4、善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和操作規程;c)審議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事故應急救援 預案、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和防治水專項設計等,審定公司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及分解考核指 標;d)組織并督促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和協調解決重大生產安全問題與隱患, 提出處置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及經費保障,參與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與處理,提出防范措施;e)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委會全體委員會議,由安委會主任主持。在特殊情況下,安委會主任可 以決定臨時召開安委會全體委員會;f)根據需要組織全公司性的安全生產經驗交流會議,倡導和促進企業安全
5、文化建設,推動安全生 產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抗災害能力;g)組織開展新技術新工藝、安全生產重大課題以及科研的研究;h)公司各部門、各單位必須認真貫徹落實安委會的各項決議和決定,并定期或不定期匯報執行情 況;i)安委會文件必須經安委會主任審定簽發;j)完成相關臨吋工作任務。3. 2. 5公司安委辦職責:a)負責安委會的日常工作,籌備安委會各種會議及安排重要活動,與所屬各單位及各部室z間建 立聯絡員工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聯絡員工作聯席會議;b)貫徹并監督執行安委會的各項決議,向安委會報告執行決議的情況并提出建議意見;c)每次召開安委會全體會議之前,公司各部門、各單位必須將職責范圍
6、內的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 況及工作安排用書面形式報送安委辦匯總備案;d)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單位開展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組織公司應急救援預案演練;e)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任務。3.3公司各職能部室職責3. 3. 1負責組織制定本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簽發本企業各級責任制并貫徹執行。3.3.2參與審定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3.3.3負責依法依規組織生產。3.3.4企管人事部負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匯編;每年應結合崗位需求及職責情況,對企業各崗位 的責任制進行回顧,對發現的問題或不足,按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流程進行糾正或更新。3. 3. 5由公司安委會負責組織對安全生產責任
7、制的落實。3.4公司所屬各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并接受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管理機構的監督、檢查與考核。4. 1責任制的制訂與發布4. 1. 1企業安全會第一責任人應根據企業安全生產需要,作岀責任制制訂的決定。4.1.2管理部負責人接受責任制制訂任務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組織編制完成責任制制訂計劃。4.1.3安全生產小組負責人應組織開展以下具體工作:4. 1.3. 1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編制完成責任制制訂方案。4. 1.3.2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企業領導、各部門(車間)領導責任制初稿的制訂工作。4. 1.3. 3收集匯總安委會成員討論決議,5個
8、工作日內組織完成企業領導、各部門(車間)領導責任 制的修改工作。4.1.4各部門(車間)負責人應根據責任制制訂方案,組織開展以下工作:4. 1.4.1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本部門員工崗位責任制的制訂、內部審查及員工意見征求工作。4. 1.4.2依據內部審查結果及員工建議,5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本部門員工崗位責任制的修改工作, 并上報企管部。4.1.5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包括:a)安全生產職責;b)到位標準;c)權限與義務。4.1.6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到位標準。安全生產到位標準應包括:a)貫徹、落實政策法規的行動;b)組織,參加的安全生產活動;c)執行安全生產的巡視,檢
9、查;d)參與風險評估研究;e)參與體系的內審;f)對評估發現問題的處置;g)對糾正行為的實施進行冋顧;h)參加應急演練與救援;i)參與安全事故調查;j)對安全生產風險管理體系進行冋顧;k)日常事務包括與相關方溝通安全生產問題。4.1.7安委會小組負責人應組織收集匯總各部門(車間)崗位人員的責任制后,應在20個工作日內 完成組織評審及修改,并傳送公司企管人事部。4.1.8企管人事負責人應在10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責任制的復審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業安全生產 第一責任人。4.1.9企業安委會第一責任人,應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企業安委會成員對責任制進行審定、簽發。4.1.10審定后的責任制,應交由管理部
10、負責人,管理部負責人,應組織在5個工作日內以文件形式 進行發布。4. 2責任制的溝通4. 2. 1責任制溝通應遵循逐級溝通的原則。4.2.2企業安委會第一責任人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分管副職、分管部門的負責人進行責任制的溝通。 特別關注新提拔的中層干部,確保其理解并接受。4. 2.3企業分管副職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分管部門(車間)的負責人進行責任制的溝通。特別關注新 提拔的中層干部,確保其理解并接受。4. 2.4各部門(車間)負責人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本部門分管副職、專責進行責任制的溝通。4.2.5各崗位人員均應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產職責,有疑問時逐級向上反饋,上級應做好溝通和 解釋。各級人員責任
11、制的溝通應做好記錄。4.3責任制的培訓4. 3. 1安全生產責任制培訓應納入部門級安全教育。4.3.2安全生產責任制培訓至少每年進行一次,由部門自行組織。4.3.3企管人事部負責對各部室責任制培訓情況進行監督、考核。4.4責任制的執行與評審4. 4.1責任制的更新和評審定期評審與更新,保持適宜性:a)與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符合性;b)與市場管理體制的協調性;c)所有責任制的可操作性4. 4.2各崗位人員應嚴格按崗位責任制履行崗位職責。4. 4.3企業安委會笫一責任人每年應對金業分管副職、分管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審, 并將履職評審情況通知企管人事部。4. 4.4企業分管副職每年應對分管部門(車間)負責人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審,并將履職評審情 況通知企管人事部。4. 4.5部門(車間)負責人每年應對分管副職、部門專責、班長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審。匯總本 部門各崗位履職情況報送企管人事部。4. 4. 6各級崗位責任制的評審結果,應向當事人進行反饋。4.5責任制的修訂4. 5.1企管人事部負責人每年應結合崗位需求及履職評估情況,對企業各崗位的責任制進行回顧,對 發現的問題或不足,按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流程進行糾正或更新。4. 5. 2當部門或崗位職責發生變化時,企管人事部負責人向企業安委會第一責任人提岀責任制修訂建 議,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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