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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 E工業=E造紙 E紡織E其他 工業排放量 計算公式為: 式中:E工業核算期工業排放量,噸; E造紙核算期造紙及紙制品業排放量,噸; E紡織核算期紡織業排放量,噸; E其他核算期其他工業行業排放量,噸。 造紙及紙制品排放量 核算流程: (一)、核對企業名單是否完整(污普基數、新投產項目等); (二)、核對企業機制紙及紙板產量、漿產量,統計轄區產量; (三)、按照全口徑核算方法核算新建企業排放量和現有企業排放量; (四)、按照宏觀核算法核算新增量和新增削減量。 (五)、優先采用全口徑核算結果,各轄區機制紙及紙板總產量與國家 統計數據相差幅度5%以上的,采用宏觀核算結果。 造紙及紙制品排放量 核對
2、企業名單: 按照國民經濟分類標準,造紙及紙制品業包括紙漿制造(221)、造 紙(222)、紙制品制造(223)。 紙漿紙漿制造制造 指經機械或化學方法加工紙漿的生產活動。包括造紙 木漿、非木材纖維物質的造紙紙漿和廢紙漿的制造。 造紙造紙 包括機制紙及紙板制造、手工紙制造、加工紙制造。 紙制品制造紙制品制造 包括紙和紙板容器的制造及其他紙制品制造。 造紙行業全口徑核算范圍主要為紙漿制造 、機制紙及紙板制造、 手工紙制造。 造紙及紙制品排放量 核對企業名單: 全口徑名單應包括列入2010年污普動態更新數據庫的造紙及紙制品 行業所有企業、“十二五”期間造紙及紙制品行業新建投產項目 造紙及紙制品排放量
3、 核對和統計機制紙及紙板產量、漿產量: 重點企業產品產量須根據工業總產值、用電量、取水量、廢水排放 量等與上年變化情況進行校核;不合理的,原則上按照用電量變化情況 核算產品產量。 因責令限期治理、淘汰關閉等原因導致產品產量減少的,還應出具 限期治理文件、淘汰關閉文件、環境監察記錄、關閉前后影像圖片等證 明材料。 一般情況下,噸漿用電量在1100度左右,耗水量在50噸左右,藥劑 (PAM)消耗量在0.01千克左右;噸紙用電量在500度左右,耗水量在30 噸左右,藥劑(PAM)消耗量在0.005千克左右。 造紙及紙制品排放量 造紙及紙制品業排放量是根據核算期各企業機制紙及紙板(漿)產量、 工業總產
4、值、取水量、上年單位產品排放量、廢水治理設施運行情況等 逐一核算的排放量之和。 E造紙 E造紙 j E新建+E現有 式中:E造紙 核算期造紙及紙制品業排放量,噸; E造紙 j核算期第j家企業排放量,噸。 1)新建企業 新建企業指當年投產的。 E造紙j = P造紙ief造紙i10-6 式中:E造紙j核算期第j家企業COD排放量,噸; P造紙i核算期該企業第i種產品(機制紙及紙板、漿)產 量,噸; ef造紙i核算期該企業第i種產品(機制紙及紙板、漿) COD排污系數,克/噸。 單純生產漿的企業,采用漿排污系數; 漿紙一體的企業,采用機制紙排污系數 產品類型 廢水排放量 (噸/噸產品) COD排放系
5、數 (克/噸產品) 氨氮排放系數 (克/噸產品) 漿505000400 機制紙403600280 綜合考慮造紙排放標準及現有造紙企業的處理水平。 省級政府規定執行特別限制的,按照規定的單位產品排水量和排放濃度核 算。 對應排放標準中漿 紙聯合企業 某地為實現林漿紙一體化,新建投產造紙企 業,年生產機制紙20萬噸,該項目排放量為多少? COD排放量: E造紙j = P造紙ief造紙i10-6 =200000360010-6 =720噸 氨氮排放量: E造紙j = P造紙ief造紙i10-6 =20000028010-6 =56噸 采用系數法計算新建項目排放量 1、方案要求造紙行業排放總量控制。嚴
6、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 新建項目總量指標要求明確來源。將出臺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 放總量指標管理辦法,予以具體規定,也與細則充分銜接。 2、新建企業按此核算排放量。在完成中控系統、在線監測安裝 運行后,數據真實有效的,按照在線監測數據落實排放量。 2)現有企業 分為3種情況: 治污設施及生產工藝未發生變化的 實施清潔生產中高費方案(包括節水工程、堿回 收、工藝技術改造等任一項)的 實施深度治理工程(不考慮水量變化)的 治污設施及生產工藝未發生變化的 E造紙j =ef造紙上年jP造紙j 某企業設計年制漿10萬噸,2010年產量為 9.2萬噸,廢水排放量為950萬噸,COD排放量 為1400噸,氨
7、氮排放量為50噸;2011年產量 為8.7萬噸,該企業2011年度排放量為多少? (一)核對當年產品產量(按前述產值、電量等參數) (二)計算 E造紙j =ef造紙上年jP造紙j COD排放量=1400/9.28.7 =1324噸 氨氮排放量=50/9.28.7 =47噸 實施清潔生產中高費方案(包括節水工程、堿回收、 工藝技術改造等任一項)的 (水量、濃度均可能發生 變化) E造紙j = ef造紙上年jP造紙j,1+ef造紙上年jP造紙j,2(co當年j,2 /co上 年j,2)(當年j,2 /上年j,2) 某企業2010年1至8月產量為6萬噸,廢水排放量 為620萬噸,9至12月產量為3.
8、2萬噸,廢水排放量為 330萬噸。2010年COD排放量為1400噸,氨氮排放量 為50噸。 該企業2011年9月份實施了清潔生產中高費方案 ,實施后廢水排放量0.7萬噸/日,監督性監測COD排 放濃度為92mg/L,氨氮3mg/L。該企業2011年1至8月 份產量為6.1萬噸,9至12月產量為1.3萬噸,該企業 2011年度排放量為多少? (一)核對2011年1-8月、9-12月產品產量 (二)計算 = 330/3.2=103噸/噸 = 0.7*120/1.3=65噸/噸 E造紙j = COD排放量=1400/9.26.1+ 1400/9.21.3 (92/(1400/950100) =92
9、8+78=1006噸 氨氮排放量=50/9.26.1+50/9.21.3(3/(50/950 ) =33.2+2.5=35.7噸 基數中無 上年同期 濃度,按 全年平均 實施深度治理工程的(僅濃度變化,水量無變化) E造紙j = ef造紙上年jP造紙j,1+ef造紙上年jP造紙j,2(co當年j,2 /co上年j,2) 某企業2010年1至8月產量為6萬噸,廢水排放 量為620萬噸,9至12月產量為3.2萬噸,廢水 排放量為330萬噸。2010年COD排放量為1400 噸,氨氮排放量為50噸。 該企業2011年9月份實施了深度治理,監 督性監測COD排放濃度為92mg/L,氨氮3mg/L 。該
10、企業2011年1至8月份產量為6.1萬噸,9 至12月產量為1.3萬噸,該企業2011年度排放 量為多少? (一)核對深度治理前后的產品產量 (二)計算 E造紙j = COD排放量=1400/9.26.1+1400/9.21.3(92/(1400/950) =928+124=1052噸 氨氮排放量=50/9.26.1+50/9.21.3(3/(50/950) =33.2+4.0=37.2噸 123456789101112 20100.80.40.80.90.81.01.01.10.70.61.00.9 20111.00.70.91.21.02.01.11.00.70.51.01.1 20121
11、.20.40.91.01.01.71.81.81.50.91.01.0 123456789101112 2010累計300 2011累計80累計120累計177 2012累計77累計105累計250 深度深度 治理治理 123456789101112 2011387707773 201275858785 深度深度 治理治理 ef2010=1235/10=123.5噸/萬噸,C2010=1235/300*100=412mg/L E2011=123.5*2.6+123.5*9.6*(73/412) =531噸 123456789101112累計累計 2010 產品 (萬t) 0.80.40.80.
12、90.81.01.01.10.70.61.00.910.0 20111.00.70.91.21.02.01.11.00.70.51.01.112.2 2010 水量 (萬t) 累計300300 2011累計80累計120累計177377 2010 排放 濃度 ( mg/L) 412412 2011387707773140 污普平 均排放 濃度 深度治理深度治理 深度處理 前產品產 量2.6萬噸 深度處理后 產品產量9.6 萬噸 實施前排 放量計算 實施后排 放量計算 數據不合理且未處罰、 限期治理等,按照排 放標準取值。因未填 報水量數據或水量顯 著偏離導致濃度過大 的,如COD排放量合 理,
13、按照上年監督性 監測數據。P25第3段 適用于P15第2段。 E造紙j =ef造紙上年jP造紙j,1 ef深度= 123.5*9.6*(73/412)/9.6=21.9 E2012=21.9*14.2 =311.0噸 123456789101112累計累計 2011 產品 (萬t) 1.00.70.91.21.02.01.11.00.70.51.01.112.2 20121.20.40.91.01.01.71.81.81.50.91.01.014.2 2011 水量 (萬t) 累計80累計120累計177377 2012累計77累計105累計270452 2011 排放 濃度 ( mg/L)
14、387707773140 20127585878582.5 按照上年深度 治理后強度計 算排放量深度治理深度治理 核算期內該企業同時實施多項減排措施前后分時段產 品產量、排水量、COD排放濃度等數據不能獲取或明顯不 合理 E造紙j =ef造紙上年jP造紙j(co當年j/co上年j)(當年j/上年j) 式中:E造紙j核算期第j家企業COD排放量,噸; ef造紙上年j核算期上年同期該企業單位產品COD排放量,噸/噸; P造紙j核算期該企業機制紙及紙板(漿)產量,噸; co當年j核算期該企業COD實際平均排放濃度,毫克/升; co上年j核算期上年同期該企業COD實際平均排放濃度,毫克/升; 當年j核
15、算期該企業單位產品平均排水量,噸/噸; 上年j核算期上年同期該企業單位產品平均排水量,噸/噸。 某企業2010年產量為9.2萬噸,廢水排放量為950萬噸,COD排放量為 1400噸,氨氮排放量為50噸。 該企業2011年9月份實施了深度治理。全年累計廢水排放量800萬噸, 全年監督性監測COD平均排放濃度為113mg/L,氨氮4mg/L。該企業 2011年產量為8.5萬噸,則2011年排放量為多少? (一)核對產品產量 (二)計算 COD排放量=1400/9.2*8.5*(113/147)*(800/8.5)/(950/9.2) =906噸 氨氮排放量=50/9.2*8.5*(4/5)*(80
16、0/8.5)/(950/9.2) =33.7噸 1.關閉、自然停產企業如何計算? 按照實際產品產量計算。 2.既有制漿又有造紙,產品產量如何取值? 漿紙聯合企業采用機制紙及紙板產量數據,純 制漿企業采用漿產量數據。 3.2010年污普或上年環統中無產品產量數據如何確定 排放強度? 參照本轄區同等規模、同類生產工藝的企業確 定單位產品COD排放強度 4.什么時候(co當年j.k/co上年j.k)(當年j.k/上年j.k)取值為1? a.多項減排措施實施前后上年同期COD排放濃度、單位產品平均排 水量無數據或明顯不合理的;(P15倒數第1段) b.上年全年排放濃度、單位產品平均排水量無數據或明顯不
17、合理 的co當年j/co上年j)(當年j/上年j ) ;(P16第1段) c.未實施實質性治污工程等減排措施的。 5.參數取值順序 自動在線監測數據; 運行管理規范、數值合理 監督性監測數據均值; 加密的 企業自測數據作為參考。 5.廢水排入集中式處理設施的,濃度如何取值? a.排入集中式工業廢水處理設施的,按企業排入的集中式工業廢水 處理設施平均排放濃度取值; b.排入集中式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按企業排入的集中式生活污水 處理設施平均排放濃度取值;2014年起按照企業出廠界濃度取值。 嚴格控制造紙企業廢水排入生活污水處理設施 P16第三段 6.產品產量的校核 a.重點企業產品產量須根據工業總
18、產值、用電量、取水量、廢水排 放量等與上年變化情況進行校核;不合理的,原則上按照用電量變化情 況核算產品產量。 因責令限期治理、淘汰關閉等原因導致產品產量減少的,還應出具 限期治理文件、淘汰關閉文件、環境監察記錄、關閉前后影像圖片等證 明材料。 一般情況下,噸漿用電量在1100度左右,耗水量在50噸左右,藥劑 (PAM)消耗量在0.01千克左右;噸紙用電量在500度左右,耗水量在30 噸左右,藥劑(PAM)消耗量在0.005千克左右。 7.幾種情況的說明 a.堿法化學制漿企業未建設、運行堿回收設施和生化處理設施的, 一般情況下,COD實際排放濃度在5000毫克/升左右; b.未建設、運行堿回收
19、設施僅配有生化處理設施的,COD實際排放 濃度在500毫克/升左右; c.銨法制漿企業未建設、運行木質素回收裝置和生化處理設施的, 一般情況下,COD實際排放濃度在6000毫克/升左右,氨氮實際排放濃度 在80毫克/升左右;未建設、運行木質素回收裝置僅配有生化處理設施的, 氨氮實際排放濃度在25毫克/升左右 d.未采用Fenton氧化(硫酸亞鐵-雙氧水催化氧化)等化學氧化深 度處理工藝的,一般情況下,COD實際排放濃度不低于100毫克/升 8.什么時候可采用在線監測直接測量法核算 實施了堿回收工程、廢水深度治理及回用工程、清潔生產中高費方 案等綜合措施,配備完善的治污設施運行中控系統和在線自動
20、監測設施 且數據真實有效的,可采用在線監測直接測量法核算排放量。 排放量小、需逐一現場核實。 9.氧化塘、人工濕地等處理工藝 一般情況下,不考慮造紙及紙制品企業在二級生化處理后通過氧化 塘、人工濕地等措施進行再處理的削減量。西部部分地區經環保部認可。 10.核算期現有企業在日常督察、定期核查、環保專項行 動等專項執法檢查發現存在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治污設施 去除效率下降或不正常運轉的? 要按非正常運行情況下的排放濃度和水量核算實際排放量。按現場 檢查及日常督察情況確定最高排放濃度、最大排水量進行核算。 計算公式如下: E造紙=E造紙上年E造紙新增R造紙 式中:E造紙核算期造紙及紙制品業COD排
21、放量,噸; E造紙上年核算期上年同期造紙及紙制品業COD排放量,噸; E造紙新增核算期造紙及紙制品業COD新增排放量,噸; R造紙核算期造紙及紙制品業COD新增削減量,噸。 1 1)新增排放量)新增排放量 E造紙新增=I造紙2010(1-)P造紙(P造紙上年P造紙結構) 式中:I造紙2010各省(區、市)2010年造紙及紙制品業單位產品COD排放 強度,I造紙2010=E造紙2010/P造紙2010,噸/噸; 監察系數,%,取值見附表2-2-3; P造紙核算期機制紙及紙板總產量,噸; P造紙上年核算期上年同期機制紙及紙板總產量,噸; P造紙結構核算期認定的淘汰關閉企業機制紙及紙板產量之和,噸;
22、 E造紙20102010年造紙及紙制品業COD排放量,噸; P造紙20102010年機制紙及紙板總產量,噸。 去年產量中需 扣除結構調整 產量 核查期綜合達標率較上年變化情況核查期綜合達標率較上年變化情況(r=r當年 當年-r上年上年) 監察系數(監察系數() 0r2%1% 2%r4%2% 4%r8%4% 8%r12%6% 12%r16%8% 16%r20%10% 20%r25%12% r25%15% r-25%-15% -25%r-20%-12% -20%r-16%-10% -16%r-12%-8% -12%r-8%-6% -8%r-4%-4% -4%r-2%-2% -2%r0-1% 造紙及
23、紙制品業、紡織業行業監察系數表造紙及紙制品業、紡織業行業監察系數表 1.為什么用I造紙2010? 固定強度,避免較大波動。 2. 的取值中要不要考慮設置最高達標率? 指的是年際之間綜合達標率變化情況。鼓勵穩 定在較高的達標水平 3.P造紙以什么為準? 采用國家統計部門數據校核 4.為什么要加入P造紙結構? 新增產能和結構關停產能的排放強度不一致 某地區2010年機制紙及紙板產量60萬噸,COD排放強度 為4780克/噸,氨氮排放強度為150克/噸,2011年綜合達標 率相比2010年提高3%,2011年機制紙及紙板產量65萬噸,其 中實施結構調整的紙廠2010年機制紙及紙板產量5萬噸,計 算2
24、011年該地區造紙企業新增排放量。 計算過程:計算過程: COD新增量: E造紙新增=I造紙2010(1-)P造紙(P造紙上年 P造紙結構) =4780*(1-0.02)*(65-(60-5))/100 =468噸 氨氮新增量: E造紙新增=I造紙2010(1-)P造紙(P造紙上年 P造紙結構) =150*(1-0.02)*(65-(60-5))/100 =14.7噸 2 2)新增削減量)新增削減量 1.實施結構調整 2.開展工程治理 產品產量未發生變化 產品產量明顯變化 2 2)新增削減量)新增削減量 實施結構調整 納入上年環境統計重點調查單位名錄的企業。 原則上一次性結清淘汰、關閉企業及生
25、產設施的削減量,2015年按照 實際關停的時間從次月起核算削減量。 淘汰關閉部分生產設施的新增削減量,根據該設施上年產品產量,按 照排污系數法核算;無法按產品產量分開核算的,可按照關閉生產能力 占全部產能的比例核算。(08年杭州會上確定的幾種類型)。新增削減 量不得超過企業上年環境統計排放量。原則上一次性結清。 2 2)新增削減量)新增削減量 實施結構調整 對列入國家工信等部門下達的年度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中企業或 生產設施,須提供實際關閉日期,經核實后按照規定予以核算減排量。 未列入的,要提供實證性的證明材料(如淘汰關閉文件,停水斷電證 明,環境監察記錄,關閉前后影像圖片等),表明企業或生產
26、設施為永 久性關閉。 自然關停的企業,如無明確的能夠認定企業無法恢復生產的有效證據 (如主要生產設備拆除、缺失等),不予認定削減量。 2 2)新增削減量)新增削減量 實施結構調整 未納入上年環境統計重點調查單位名錄的企業。 為鼓勵各地加大落后生產能力淘汰關閉力度,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對 未納入上年環境統計重點調查單位名錄企業的淘汰關閉措施,新增削減 量按照排污系數法或監測數據法核算。原則上,該類企業COD新增削減量 合計不高于本省上年度環境統計造紙及紙制品業排放量的2%,氨氮新增 削減量合計不高于1.5%。 為什么COD2%、氨氮1.5%? 非重點源的20% 2 2)新增削減量)新增削減量 工程
27、減排 產品產量未發生變化(原則上10%以內) R造紙j=E造紙上年jm/12Q當年j,2Dco當年j,210-2 式中:R造紙j核算期第j家企業COD新增削減量,噸; E造紙上年j上年同期該企業環境統計COD排放量,噸; m核算期實施堿回收工程、廢水深度治理及回用工程、清潔生產中高費方案等減 排措施后(實施多項減排措施的,以實施完最后一項為時間節點)的運行時間,月; Q當年j,2核算期該企業主要減排措施實施后實際日平均排水量,萬噸/日; D核算期該企業主要減排措施實施后實際運行天數,日; co當年j,2核算期該企業主要減排措施實施后COD實際平均排放濃度,毫克/升。 2 2)新增削減量)新增削
28、減量 工程減排 產品產量明顯變化(10%以上,實施多項工程的,按 最后一項工程為時間節點,分為兩段計算) R造紙j= P造紙上年j,2(上年j,2co上年j,2當年j,2co當年j,2)10-6(P造紙j,2P 造紙上年j,2)當年j,2(co平均jco當年j,2)10-6 式中:R造紙j核算期第j個企業COD新增削減量 ,噸; P造紙上年j,2核算期該企業主要減排措施實施后上年同期機制紙及紙板(漿)產量, 噸; 上年j,2核算期該企業主要減排措施實施后上年同期單位產品平均排水量,噸/噸; co上年j,2核算期該企業主要減排措施實施后上年同期COD實際平均排放濃度,毫克 /升; 當年j,2核算
29、期該企業主要減排措施實施后單位產品平均排水量,噸/噸; co當年j,2核算期該企業主要減排措施實施后COD實際平均排放濃度,毫克/升; P造紙j,2核算期該企業主要減排措施實施后機制紙及紙板(漿)產量,噸; co平均j核算期上年該企業所在省(區、市)造紙及紙制品業平均排放濃度,毫克/ 升。 2 2)新增削減量)新增削減量 工程減排 在減排措施實施前后,產品產量、排水量、排放濃度均不能獲取情況下,按照下面 公式計算: R造紙j= P造紙上年j(上年jco上年j當年jco當年j)10-6(P造 紙jP造紙上年j)當年j(co平均jco當年j)10-6 式中:R造紙j核算期第j個企業COD新增削減量
30、 ,噸; P造紙上年j核算期上年同期該企業機制紙及紙板(漿)產量,噸; 上年j核算期上年同期該企業單位產品平均排水量,噸/噸; co上年j核算期上年同期該企業COD實際平均排放濃度,毫克/升; 當年j核算期該企業單位產品平均排水量,噸/噸; co當年j核算期該企業COD實際平均排放濃度,毫克/升; P造紙j核算期該企業機制紙及紙板(漿)產量,噸; co平均j核算期上年該企業所在省(區、市)造紙及紙制品業平均排放濃度,毫克/升。 2011年新 增產量 各省造紙及紙制品業平均排放濃度, 高于全國平均,取全國平均(P25)。 n上年同期企業實際平均排放濃度(co上年j)按照上年環境統 計數據取值;減
31、排措施實施后上年同期實際平均排放濃度( co上年j,2)按在線監測數據或監督性監測數據取值,無數據或 不合理的,按co上年j取值;co上年j、co上年j,2數據明顯不合理且 上年度未被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進行環境行政處罰、限期治理 、追繳超標排污費等的,按照相應排放標準取值。 n核算期上年該企業所在省(區、市)造紙及紙制品業平均排 放濃度(co平均j)高于全國平均排放濃度的,按全國平均排 放濃度取值。2010年,全國造紙及紙制品業COD平均排放濃 度為177mg/L,氨氮平均排放濃度5mg/L。 n核算期企業實施堿回收工程、廢水深度治理及回用工程、 清潔生產中高費方案等措施,通過調試期并連續穩定運
32、行 的,從完成調試次月起核算新增削減量。 n堿法化學制漿企業未建設、運行堿回收設施和生化處理設 施的,一般情況下,COD實際排放濃度在5000毫克/升左右 ;未建設、運行堿回收設施僅配有生化處理設施的,COD 實際排放濃度在500毫克/升左右。銨法制漿企業未建設、 運行木質素回收裝置和生化處理設施的,一般情況下, COD實際排放濃度在6000毫克/升左右。 n未采用Fenton氧化(硫酸亞鐵-雙氧水催化氧化)等化學 氧化深度處理工藝的,一般情況下,COD實際排放濃度不 低于100毫克/升。 紡織業排放量 核算流程: (一)、核對企業名單是否完整(污普基數、新投產項目等); (二)、核對企業印染
33、布、印染布(針織)、蠶絲及交織機織物(含蠶絲 50%)、毛機織物(呢絨),統計轄區全部產量; (三)、按照全口徑核算新建企業排放量和現有企業排放量; (四)、按照宏觀核算法核算新增量和新增削減量。 (五)、優先采用全口徑核算結果,各轄區印染布總產量與國家統計數 據相差幅度5%以上的,采用宏觀核算結果。 紡織業排放量 核對企業名單: 按照國民經濟分類標準,紡織業(17)包括棉、化纖紡織及印染精 加工(171)、毛紡織和染整精加工(172)、麻紡織(173)、絲絹紡織及精加 工(174)、紡織制成品制造(175)、針織品、編織品及其制品的制造 (176)。21類產品。 紡織業全口徑核算范圍主要為印
34、染布、印染布(針織)、蠶絲及交 織機織物(含蠶絲50%)、毛機織物(呢絨)。只要有印染環節的企業,均 需對印染布產量進行統計。這四種單位產品污染物排放量大。 紡織業 171 棉、化纖 紡織及印 染精加工 1711棉、化纖紡織加工 1712棉、化纖印染精加工 172 毛紡織和 染整精加 工 1721毛條加工 1722毛紡織 1723毛染整精加工 173麻紡織1730麻紡織 174 絲絹紡織 及精加工 1741繅絲加工 1742絹紡和絲織加工 1743絲印染精加工 175 紡織制成 品制造 1751棉及化纖制品制造 1752毛制品制造 1753麻制品制造 1754絲制品制造 1755繩、索、纜的制
35、造 1756紡織帶和簾子布制造 1757無紡布制造 1759其他紡織制成品制造 176 針織品、 編織品及 其制品的 制造 1761棉、化纖針織品及編織品制造 1762毛針織品及編織品制造 1763絲針織品及編織品制造 1769其他針織品及編織品制造 紡織業排放量 核對企業名單: 全口徑名單應包括列入2010年污普動態更新數據庫的紡織行業所有 企業、“十二五”期間紡織行業新建投產項目 紡織業排放量 核對和統計產量: 重點企業產品產量須根據工業總產值、用電量、取水量、廢水排放 量等與上年變化情況進行校核;不合理的,原則上按照用電量變化情況 核算產品產量。 因責令限期治理、淘汰關閉等原因導致產品產
36、量減少的,還應出具 限期治理文件、淘汰關閉文件、環境監察記錄、關閉前后影像圖片等證 明材料。 一般情況下,噸印染布用電量在600度左右,耗水量在150噸左右,1 萬米印染布重量約2噸。 紡織業排放量 紡織行業 1)產量數據 紡織行業全口徑核算的主要產品是印染布。 其他產品仍需要按照實際生產情況填寫。P27規定,所有印染企 業及按照環統要求應納入的其他紡織企業,均納入全口徑。 累加的印染布總產量與國家統計數據差異較大的(相差幅度在5% 及以上),采用宏觀核算方法。 1)新建企業 計算公式同2-2-3; 印染布(針織)、印染布、蠶絲及交織機織物(含蠶絲50%)、毛 機織物(尼龍)排污系數見附表2-
37、2-1,其他產品參照工業源產排污 系數手冊(2010修訂)最佳末端治理技術對應的排污系數取值。 全口徑核算方法全口徑核算方法 產品類型 廢水排放量 (噸/噸產品) COD排放系數 (克/噸產品) 氨氮排放系數 (克/噸產品) 印染布146178021760(蠟染布2500) 蠶絲及交織機織物(含 蠶絲50%) 228295922741 毛機織物(呢絨)327331023925 印染布(針織)133116551569 2)現有企業 也分為3種情況進行核算,計算公式同2-2-4;造紙行業現有企業 的核算方法。 全口徑核算方法全口徑核算方法 3)注意事項 納入排放基數的全部紡織企業,均須轉入核算期全
38、口徑項目清 單。排放量數據發生變化的,應根據工程治理措施、產品種類、產 品產量變化情況等進行校核,明顯不合理的,按上年環統排放量轉 入核算期。(P28) 全口徑核算方法全口徑核算方法 1)新增量 采用排污強度法核算,計算公式參見(2-2-6) 2)新增削減量 采用項目累加法核算,計算公式參見(2-2-7)。新增削減量分 實施結構調整、開展工程治理(包括加強監督管理措施)兩種情況 進行核算 宏觀核算方法宏觀核算方法 結構調整 納入上年環境統計重點調查單位名錄的企業,淘汰關閉生產設 施,COD新增削減量計算公式參見(2-2-8); 未納入上年環境統計重點調查單位名錄的企業,原則上該類企 業COD新
39、增削減量合計不高于本地區上年度環境統計紡織業排放量的 2%,氨氮新增削減量合計不高于1.5%。 宏觀核算方法宏觀核算方法 工程治理 企業產品產量未發生明顯變化(原則上10%以內),實施了清污 分流和分質處理分質回用工程、清潔生產中高費方案、廢水深度治 理工程的,計算公式參見(2-2-9)。 企業產品產量明顯提高,實施了清污分流和分質處理分質回用 工程、清潔生產中高費方案、廢水深度治理工程的,計算公式參見 (2-2-10)。 宏觀核算方法宏觀核算方法 注意事項 核算期上年該企業所在省(區、市)紡織業平均排放濃度(co平 均j)高于全國平均排放濃度的,按全國平均排放濃度取值。2010年, 全國紡織
40、業COD平均排放濃度為117mg/L,氨氮平均排放濃度8mg/L。 絲光工藝未配置堿液自動控制和淡堿回收裝置,印染廢水未實 施清污分流、分質處理分質回用的,核算期不計新增削減量。 其他事項,參見造紙及紙制品業宏觀核算的參數選取原則及有 關說明。 宏觀核算方法宏觀核算方法 其他行業 1)核算方法 各省(區、市)其他工業行業總量減排采用宏觀核算方法,是指 采用排放強度法核算新增排放量,采用項目累加法核算新增削減量。 E其他= E其他上年E其他新增R其他 其他行業 2)新增量核算 各省(區、市)其他工業行業新增排放量是指核算期與上年同 期相比,除造紙及紙制品業、紡織業外的其他工業生產活動帶來的 新增
41、排放量 E其他新增= I其他上年GDP上年r (2-2-12) 式中:E其他新增其他工業行業新增排放量,噸; I其他上年上年其他工業行業排放強度,噸/萬元; GDP上年核算期上年同期GDP,萬元; r計算用GDP增長率,指扣除造紙及紙制品業、紡織業和7個 低COD排放行業貢獻率后的GDP增長率,%。 P31解釋一下。 其他行業 2)新增量核算 上年其他工業行業排放強度(I其他上年)計算公式為: I其他上年=(E上年E造紙上年-E紡織上年)/GDP上年(1-) 式中:E上年核算期上年工業排放量,噸; E造紙上年核算期上年造紙及紙制品業COD排放量,噸; E紡織上年核算期上年紡織業COD排放量,噸
42、; 監察系數,%。按照部環監局的規定確定,與造紙、 紡織監察系數的取值差異。 核查期綜合達標率較上年核查期綜合達標率較上年 變化情況變化情況(r=r當年當年-r上年上年) 監察系數(監察系數() 0r1%1% 1%r2%2% 2%r3%4% 3%r4%6% 4%r6%8% 6%r8%10% 8%r10%12% r10%15% r-10%-15% -10%r-8%-12% -8%r-6%-10% -6%r-4%-8% -4%r-3%-6% -3%r-2%-4% -2%r-1%-2% -1%r0-1% 其他行業監察系數表其他行業監察系數表 其他工業行業宏觀核算方法 2)新增量核算 計算用GDP增長
43、率(r)計算公式為: r t1(V低V造紙V紡織)/(GDP當年p工業) 式中:t核算期GDP增長率,%; V低核算期7個低COD排放行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工業增加值之和, 萬元;低氨氮排放行業為9個。COD允許調整1-2個,氨氮只允許調整一個 V造紙核算期造紙及紙制品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工業增加值,萬元; V紡織核算期紡織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工業增加值,萬元; GDP當年核算期GDP,萬元;突出與GDP掛鉤 p工業核算期工業增加值占GDP比重,%。如無當年數據或明顯偏離 上年情況,按照上年正式公布的數據確定。 其他行業 3)注意事項 低COD、低氨氮行業包括哪些行業 七個低COD排放行業包括通信設
44、備、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 備制造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業,電 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通用設備制造業,非金屬礦物制品 業,專用設備制造業。 九個低氨氮排放行業包括通信設備、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 備制造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 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業,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通用設 備制造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專用設備制造業,塑料制品業。 其他行業 3)注意事項 低COD、低氨氮行業是否可以替換? 個別省份經環境保護部認可后,低COD行業可酌情 調整1至2個行業,低氨氮行業可酌情調整1個行業,但 低COD行業總數不得超過7個,低氨氮行業總數不得超過 9個
45、。 其他行業 4)新增削減量 結構調整 納入上年環境統計重點調查單位名錄 未納入上年環境統計重點調查單位名錄 工程治理 工業企業治理 產品產量未發生明顯變化 產品產量發生明顯變化 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 新(擴)建 現有處理設施水量變化和提標改造的 其他行業 淘汰關閉全部或部分生產設施形成的COD新增削減量分為 兩種類型:納入上年環境統計重點調查單位名錄的企業,淘 汰關閉生產設施,COD新增削減量計算公式參見公式(2-2-8) 未納入上年環境統計重點調查單位名錄的企業,原則上 該類企業COD新增削減量合計不高于本地區上年度環境統計除 造紙及紙制品業、紡織業外其他工業COD排放量的2%,氨氮合 計不
46、高于1.5%。 結構調整 其他行業 工程企業治理 產品產量未發生明顯變化,實施了廢水深度治理工程、清 潔生產中高費方案等措施的,計算公式參見(2-2-9)。 產品產量明顯提高,實施了廢水深度治理工程、清潔生產 中高費方案等措施的,計算公式參見(2-2-10)。 工程治理 其他行業 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僅考慮工業減排量) 新(擴)建處理設施的,計算公式如下: R其他Q企業D(co新增平均co)10-2 (2-2-13) 式中:R其他核算期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COD新增削減量,噸; Q企業核算期該設施工業廢水平均日處理量(不計造紙及紙制品企業、紡織 企業廢水量),萬噸/日; D核算期該設施實際運行時
47、間,日; co新增平均核算期進入該設施的所有企業上年同期環境統計COD平均排放濃 度,毫克/升;接入的廢水主要來自新建企業的,按各企業直接排入環境應 執行排放標準的COD加權平均濃度取值(不論是否超標和處罰證明);無法 區分排水量的,按各企業應執行標準的最小值取值。現有企業超標進入的 且有處罰證明,可以按照實際排放濃度。 co核算期該設施COD平均排放濃度,毫克/升。 工程治理 (一)水量應該扣除制漿、紡織企業,處理水量為2萬噸/日(已 單獨核算) (二)啤酒企業執行80mg/L,氨氮15mg/L;氮肥行業執行執行80mg /L,氨氮15mg/L R其他Q企業D(co新增平均co)10-2 R
48、COD=2*180*(80-35)/100 =162噸 R氨氮=2*180*(15-5)/100 =36噸 (一)水量應該扣除制漿、紡織企業,處理水量為3萬噸/日 (二)啤酒企業執行80mg/L,氨氮15mg/L;氮肥行業執行執行80mg/L,氨氮15m g/L;制糖行業執行COD100mg/L,氨氮10mg/L(制糖企業超標有處罰證明) R其他Q企業D(co新增平均co)10-2 COD: co新增平均(1*80+1*80+1*214)/3=124mg/L RCOD=3*180*(124-35)/100 =480噸 氨氮: co新增平均(1*15+1*15+1*26)/3=18.7mg/L
49、RCOD=3*180*(18.7-5)/100 =74噸 其他行業 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 現有處理設施水量變化和提標改造的,計算公式如下: R其他 =(Q工業-Q上年工業Q)(co新增平均-co當年)10-2+ (Q上年工業-Q)(co上年-co當年)10-2 式中:R其他核算期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COD新增削減量,噸; Q工業核算期該設施累計工業廢水處理量(不計造紙及紙制品企業、紡織企業 廢水量),萬噸; Q上年工業核算期上年同期該設施累計工業廢水處理量(不計造紙及紙制品企業、 紡織企業廢水量),萬噸; Q該設施管網收集范圍內的企業因淘汰關閉全部或部分生產能力、實施清潔 生產中高費方案或節水工程
50、或工藝技術改造,減少的進入該設施的工業廢水量, 萬噸;(P35) 工程治理 其他行業 co新增平均核算期進入該設施的所有企業上年同期環境統計COD平均排 放濃度,毫克/升;接入的廢水主要來自新建企業的,按各企業直接 排入環境應執行排放標準的COD加權平均濃度取值(不論是否超標和 處罰證明);無法區分排水量的,按各企業應執行標準的最小值取值。 現有企業超標進入的且有處罰證明,可以按照實際排放濃度。 co當年核算期該設施COD平均排放濃度,毫克/升; co上年核算期上年同期該設施COD平均排放濃度,毫克/升。 工程治理 類型類型企業企業行業行業 2010年排放量年排放量 (萬(萬t/d) 2011
51、年排放量年排放量 (萬(萬t/d) 執行標準執行標準 (mg/L) COD氨氮 原有A酵母0.80.830015 原有B磷肥1.21.48015 原有C羽絨0.30.38012 原有D造紙2.42.6808 原有E印染1.41.410015 原有(清潔 生產改造) F啤酒2.32.18015 關停G味精0.7020050 新建H檸檬 酸 01.515015 原有I制糖1.41.910010 無法確認的0.20.2808 (一)水量應該扣除制漿、紡織企業,2010年處理水量為6.9萬噸 /日, 2011年處理水量為8.2萬噸/日。 (二) Q=0.2+0.7=0.9萬噸/日 co新增平均 COD
52、為132mg/L,氨氮為13.8mg/L RCOD=(Q工業-Q上年工業Q)(co新增平均-co當年)10-2+ (Q上年工業-Q)(co上年-co當年)10-2 =(8.2-6.9+0.9)*365*(132-35)/100+(6.9-0.9)*365* (85-35)/100 =1874噸 Q包括清潔生產減少水 量0.2加上結構調整減少 水量0.7 R氨氮=(Q工業-Q上年工業Q)(co新增平均-co當年)10-2+ (Q上年工業-Q)(co上年-co當年)10-2 =(8.2-6.9+0.9)*365*(13.8-3.8)/100+(6.9-0.9)*365 *(7.8-3.8)/100
53、 =168噸 R生活= R城鎮+R村鎮+R園區+R再生水 城鎮生活污染源COD新增量是指核算期與上年同期相比,由于 城鎮人口增長帶來的污染物增加量,計算公式如下: E生活新增=P新增e綜合D10-2 式中:E生活新增核算期新增城鎮生活污染源COD排放量,噸; P新增核算期新增城鎮人口數,萬人; e綜合各省(區、市)城鎮生活COD綜合產生系數,克/人日; D天數,年度核算為全年天數,半年核算取183。(P38解釋) 注意事項 核算期各省(區、市)新增城鎮人口數量、增長比例,原則上采用省級 統計部門數據。 沒有快報數據或快報數據與上年公布數據相比存在顯著差異且無合理解 釋的,按上年增長率取值; 2
54、015年,城鎮人口增長率不合理且無合理解釋的,按照2010年至2014年, 年平均增長率取值。 新(擴)建處理設施 新(擴)建處理設施的,計算公式如下: R 新擴=Q當年生活(ci當年生活-co當年)10-2 式中:R 新擴核算期新(擴)建處理設施COD削減量,噸; Q當年生活核算期該設施投運后累計生活污水處理量,萬噸; ci當年生活核算期該設施生活污水COD平均進水濃度,毫克/升; co當年核算期該設施COD平均出水濃度,毫克/升。 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 與當地環境保護部門監控平臺聯網、通過數據有效性審核、運行管理 規范、數值合理的在線自動監測數據; 監督性監測數據; 企業自測數據參考。 上
55、述數據明顯不合理的,按照督查核查現場取樣監測結果確定。 生活污水COD平均進水濃度高于所在省份污水處理廠污染物進水濃度限 值的,按附表2-3-2取值。 一般情況下,COD平均出水濃度不低于25毫克/升; 采用深度處理技術,配備完善中控系統和在線監測且數據真實有效的 ,采用在線監測數據。 現有處理設施 通過完善管網僅增加處理水量的新增削減量,計算公式如下: R現有=(Q當年生活-Q上年生活)(ci當年生活-co當年)10-2 式中:R現有核算期現有處理設施COD新增削減量,噸; Q當年生活核算期該設施累計生活污水處理量,萬噸; Q上年生活核算期上年同期該設施累計生活污水處理量,萬噸; ci當年生
56、活核算期該設施生活污水COD平均進水濃度,毫克/升; co當年核算期該設施COD平均出水濃度,毫克/升。 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 現有處理設施 通過實施提標改造工程降低出水濃度的新增削減量,計算公式如下: R 現有=Q當年生活(co上年-co當年)10-2 式中:R現有核算期現有處理設施COD新增削減量,噸; Q當年生活核算期該設施累計生活污水處理量,萬噸; co上年核算期上年同期該設施COD平均出水濃度,毫克/升; co當年核算期該設施COD平均出水濃度,毫克/升。 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 現有處理設施 通過完善管網、實施提標改造工程,處理水量增加、進出口濃度發生 變化的,計算公式如下: R現有
57、=Q當年生活(ci當年生活-co當年)- Q上年生活(ci上年生活-co上年)10-2 式中:R現有核算期現有處理設施COD新增削減量,噸; Q當年生活核算期該設施累計生活污水處理量,萬噸; ci當年生活核算期該設施生活污水COD平均進水濃度,毫克/升; co當年核算期該設施COD平均出水濃度,毫克/升; Q上年生活核算期上年同期該設施累計生活污水處理量,萬噸; ci上年生活核算期上年同期該設施生活污水COD平均進水濃度,毫克/升; co上年核算期上年同期該設施COD平均出水濃度,毫克/升。 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 n核算期該設施生活污水COD平均進水濃度(ci當年生活)、COD平均出水濃 度(
58、co當年)按照以下順序采用數據: 與當地環境保護部門監控平臺聯網、通過數據有效性審核、運行管 理規范、數值合理的在線自動監測數據; 各級環保部門對廢水治理設施的監督性監測數據,取每季度(月) 數據均值(各地對監測頻次有更密要求的,取所有監測數據均值) ; 企業自測數據作為參考。(P43) n 上述各類數據明顯不合理的,按照督查核查現場取樣監測結果確定。 n n 對處理部分工業廢水的現有處理設施,需在實際總處理水量中扣除 工業廢水處理量。處理的工業廢水量為上年環境統計該設施處理工業廢 水處理量與核算期新增工業廢水處理量之和。核算期無法撇清新增工業 廢水處理量的,按照新增實際總處理水量和上年環境統
59、計該設施工業廢 水處理比例核算。 n核算期上年同期該設施累計生活污水處理量(Q上年生活)、上年同 期該設施生活污水COD平均進水濃度(ci上年生活)、上年同期該設 施COD平均出水濃度(co上年)、工業廢水處理量按照上年環境統計 數據取值,上年環境統計數據與上年同期核算數據不一致的,按照上 年同期核算數據取值。 n分期擴建的污水處理設施,污水處理主體設施在現有設施基礎上擴建 ,出水排放口與現有處理設施未分開的,擴建部分視為現有處理設施 ,進行統一核算。 n核算期現有處理設施提標改造的,從穩定達到設計標準后次月起核算 新增削減量。(P44) n核算期現有處理設施與上年同期相比處理水量減少、進出口
60、濃度差降 低的,相差部分作為新增量核算。 n現有處理設施未增加現有管網服務人口、未新增污水收集管網、未實 施提標改造工程的,核算期水量增加、進出口濃度差提高部分不予核 算新增削減量。 n達到一定規模的現有處理設施要在2012年底前完善治污設施運行中控 系統和在線自動監控設施,實時監控運行情況和污染物排放情況。按 規定應安裝而未安裝的,且累計生活污水處理量、COD平均出水濃度 明顯不合理的,核算期不予核算削減量。(P45) n核算期現有處理設施在日常督察、定期核查、環保專項行動等發現存 在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污染物去除效率下降或不正常運轉的,根據 實際情況扣減其已核算的削減量。 n其他事項,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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