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采購合同(詳細).doc_第1頁
設備采購合同(詳細).doc_第2頁
設備采購合同(詳細).doc_第3頁
設備采購合同(詳細).doc_第4頁
設備采購合同(詳細).doc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6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設備采購合同甲方(買受人): 乙方(出賣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住所地: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上述各方經平等自愿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第1條 定義1.1 在本合同中(包括附件),如有下列名詞及術語,除另有明確說明或上下文另有要求,均應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1.2 “買受人”(甲方)是指 1.3 “出賣人”(乙方)是指 1.4 “合同”是指買賣雙方簽署的、載明買賣雙方約定權利義務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以及日后對原合同做出的任何書面更改。 1.5 “合同價格”是指在乙方完全和適當地履行其合同義務后,甲方根據合同規定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款。1.6 “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 款中所規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1.7 “技術資料”是指與合同設備相關的設計、制造、監造、檢驗、安裝、調試、驗收、性能驗收試驗和技術指導等文件(包括圖紙、各種文字說明、標準、各種軟件)。1.8 “合同設備”是指乙方根據合同所要供應的機器、裝置、材料、物品、專用工具、備品備件和所有各種物品,如合同附件所列示和規定的。1.9 “監造”是指在合同設備的制造過程中,由甲方和/或乙方委托的有資質的監造單位派出代表對乙方提供的合同設備的關鍵部分進行質量監督,實行文件見證和現場見證。此種質量監造不解除和減輕乙方對合同設備質量所負的責任。1.10 “初步驗收”是 1.11 “性能驗收”是 1.12 “最終驗收”是指甲方對合同設備保證期滿后的驗收。1.13 “日、月、年”是指公歷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時;“周”是指7天。1.14 “技術服務”是指由乙方提供的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工程設計、設備監造、檢驗、土建、安裝、調試、驗收、性能驗收試驗、運行、檢修時相應的技術指導、技術配合、技術培訓等全過程的服務。1.15 “現場”是指 ,為甲方安裝合同設備所在地。1.16 “備品備件”是指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備用部件,包括隨機(商業運行前)備品備件和3年商業運行及第一次大修用備品備件。1.17 “隨機備品備件”是指在安裝、調試、試運階段所需的備品備件。1.18 “分包商”或“分供貨商”是指由乙方將合同供貨范圍內任何部分的供貨分包給的其他法人及該法人的繼任方和該法人允許的受讓方。1.19 “監造代表”由甲方或乙方委托的監造單位派出的對合同設備進行監造的人員。1.20 “設備缺陷”是指乙方因設計、制造錯誤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設備(包括部件、原材料、鑄鍛件、原器件等)達不到本合同規定的性能、質量標準要求的情形。1.21 “運雜費”是指合同設備從乙方始發到交貨地點所發生的公路、水路、鐵路、航空運費、保險費及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1.22 “質保期”為設備正常運行后雙方約定的期限或有關標準、規定注明的期限或者為設備交貨18個月以后,兩者以先到期的為準。第2條 合同標的2.1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詳見附件12.2 合同供貨范圍包括了所有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乙方應自費在乙方要求的時間內補齊,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2.3 凡乙方供應的設備應是全新的、技術先進的并且是安全的、經濟的、成熟可靠的。 2.4 乙方負責提供技術服務并提供設備的運輸和保險。 第3條 合同價款 3.1 本合同使用貨幣種類為人民幣。3.2 本合同價格包括合同設備(含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技術資料、技術服務等費用,還包括合同設備的稅費、運雜費、保險費等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費用。3.2.1 合同設備價格為人民幣 元。本合同設備價格包括與設備有關的技術資料費、乙方所應交納的稅費、從制造廠到始發站(車上)的運輸、裝卸、保險費及所有設備包裝費。3.2.2 合同設備的技術服務費為人民幣 元。3.2.3 合同設備從始發站到現場交貨點的運雜費為人民幣 元。3.3 合同的分項價格見附件 。3.4 本合同價款在合同履行期限內為不變價。第4條 付款4.1 付款方式: 4.2 合同款項的支付。4.2.1 本合同生效后 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了合同價格 %的履約保函并提供金額為合同價款 %的正式財務收據后,甲方將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格 %的款項即人民幣(大寫) (¥ 元),作為預付款。4.2.2 乙方按交貨進度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合同設備全部運到交貨地點,并向甲方提供合同設備的商業發票(金額為合同價格的100)、清單、質量檢驗合格證明、貨物檢驗接受單以及合同附件 中規定的技術資料,甲方驗明無誤后 天內,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格的 %。4.2.3 乙方按照合同規定,將全部合同設備安裝、調試完成,設備正常運行,經甲方驗收合格后 天內支付給乙方合同價格的 %。 4.2.4 合同總價的 %作為設備質量保證金,合同設備保證期滿,無質量問題,乙方提交單據金額為該合同總價 %的財務收據、設備最終驗收證書的原件經甲方審核無誤后,甲方在 天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 %。4.3 主要分包和外購設備的付款。4.3.1 由于甲方與合同分包商和外購設備供貨商沒有直接的合同關系,本合同設 備的分包和外購設備的付款由乙方負責。如非因甲方原因,發生導致分包和外購設備有可能不被按時交貨,甲方有權暫時終止向乙方付款,直至交貨后繼續履行付款義務。因此影響整個設備安裝進度的,由乙方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4.3.2 如因乙方資金問題,未向分包商或外購設備供貨商付款,導致超過 天仍不能交貨,甲方出于保障工程進度的目的,有權直接向分包商或外購設備供貨商付款,此付款及相應利息(甲方存款利息)將從下一筆甲方向乙方的付款中扣除。甲方此付款行為不免除乙方對設備所承擔的義務。甲方此行為不屬于違約行為。第5條 交付和運輸5.1 交貨時間5.1.1 本合同設備的交貨期及交貨順序應滿足工程建設設備安裝進度和順序的要求。具體交貨時間見附件 。5.1.2 甲方保留隨時調整交貨日期的權利,如甲方要求推遲交貨,則乙方應無條件答應并保管好合同設備,若推遲 日以上交貨,甲方承擔相應倉儲費。如甲方要求提前交貨,要根據乙方的合理生產周期。5.1.3 設備的交貨以到現場后甲方簽認的交接單為準。5.2 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合同設備所有權自合同設備交付時起由乙方轉移給甲方。合同設備毀損、滅失的風險,在合同設備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擔。5.3 乙方須向承運部門辦理申請發運設備所需要的運輸工具計劃,負責合同設備從乙方到現場交貨地點的運輸。5.4 合同生效后 日內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 的規定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貨物總清單和裝箱總清單及每批貨物名稱、總重量、總體積和交貨日期的初步交貨計劃。在每批貨物預計啟運前 日,乙方應以書面文件將運輸方式及5.5款中的各項內容通知甲方。5.5 在每批貨物備妥及裝運車輛船發出 小時內,乙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該批貨物的如下內容通知甲方。通知內容包括:(1)合同號;(2)機組號;(3)貨物備妥發運日;(4)貨物名稱及編號和價格; (5)貨物總毛重;(6)貨物總體積;(7)總包裝件數;(8)交運車站碼頭名稱、車號船號和運單號。5.5.1 重量超過二十噸或尺寸超過9米3米3米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體積和件數。對每件該類設備(部件)必須標明重心和吊點位置,并附有草圖。5.5.2 對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他危險品和運輸過程中對溫度等環境因素和震動有特殊要求的設備或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保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5.6 在質保期內和在質保期滿后至第一次大修時止由于乙方的過失或疏忽造成的供應設備(或部件)的損壞或潛在缺陷,而動用了甲方庫存中的備品備件以調換損壞的設備或部件,則乙方應負責免費將動用的備品備件 日內補齊,交付該等備品備件前應通知甲方。5.7 乙方應按附件 的規定的交付進度和交付數量向甲方提供設備設計、監造、施工、調試、試驗、檢驗、培訓、運行和維修所需的技術資料。所有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均應符合雙方共同確定的 標準。5.8 技術資料一般以郵寄方式遞交,每批技術資料交郵后,乙方應在 小時內將技術資料的交郵日期、郵單號、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件數及重量、合同號等以傳真或電報通知甲方。5.9 技術資料以郵政部門提貨通知單時間戳記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如果技術資料經甲方或甲方代表檢查后發現有缺少、丟失或損壞,且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日內(對急用者應在 日內)免費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的技術資料。如因甲方原因發生缺少、丟失或損壞,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天內(對急用者應在 天內),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部分,費用由甲方承擔。5.10 技術資料郵寄地址。郵編: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第6條 包裝與標記 6.1 乙方交付的所有貨物要符合 的規定且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和裝卸的堅固包裝。包裝應保證在運輸、裝卸過程中完好無損,并有減振、防沖擊的措施。包裝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若包裝無法防止運輸、裝卸過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設備損壞,乙方要在設備的設計結構上予以解決。產品包裝前,乙方負責按部套進行檢查清理,不留異物,并保證零部件齊全。6.2 乙方對各散裝部件在裝配圖中的部件號、零件號應標記清楚。6.3 乙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1)合同號;(2)目的站碼頭;(3)供貨、收貨單位名稱;(4)設備名稱、機組號、圖號;(5)箱號件號;(6)毛重凈重(公斤);(7)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凡重量為二噸或超過二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側面以運輸常用的標記和圖案標明重心位置及起吊點,以便于裝卸搬運。按照貨物的特點,裝卸和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包裝箱上應明顯地印刷有“輕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樣。6.4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注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6.5 備品備件應分別包裝并按6.2款注明上述內容,專用工具也應分別包裝。6.6 各種設備的松散零星部件應采用好的包裝方式,裝入尺寸適當的箱內,并盡可能整車發運以減少運輸費用。6.7 所有管道、管件、閥門及其他設備的端口必須用保護蓋或其他方式妥善防護。6.8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說明各一份。另郵寄裝箱清單各二份。6.9 乙方和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號標明任何兩個箱件。 6.10 乙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使用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和防潮的包裝。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項號、名稱和頁數。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1)合同號;(2)供貨、收貨單位名稱;(3)目的站碼頭;(4)毛重;(5)箱號件號。6.11 甲方可派遣代表到乙方工廠及裝貨車站檢查包裝質量和監督裝車情況。6.12 甲方應對多次使用的專用鐵路包裝箱、包裝架等,在該部件到貨清點之后2個月內返乙方(費用由乙方承擔)。第7條 技術服務7.1 乙方應及時提供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設計、檢驗、安裝、調試、驗收、性能驗收試驗、運行、檢修等相應的技術指導、技術配合、技術培訓等全過程的服務。7.2 乙方須派代表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指導甲方按乙方的技術資料進行安裝、調試和啟動,并負責解決合同設備在安裝調試、試運行中發現的制造質量及性能等有關問題。 7.3 乙方應在合同生效后 日內以郵寄方式向甲方提交執行7.1和7.2款中規定的服務工作的組織計劃一式兩份,作為本合同技術服務附件的內容。 7.4 乙方有義務在必要時邀請甲方參與乙方的技術設計,并向甲方解釋技術設計。 7.5 技術聯絡會的費用、次數、人數和地點,詳見合同技術服務附件。如遇有重大問題需要乙方與甲方立即研究協商時,任何一方均可建議召開會議,在一般情況下,另一方應同意參加,費用各自承擔。 7.6 各次會議雙方均應簽訂會議紀要,所簽紀要雙方均應執行。如涉及合同條款的修改,須經雙方有權代表簽署,以修改后的條款為準。 7.7 乙方提出并經雙方在會議上確認的安裝、調試和運行技術服務方案,乙方如有修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后方可進行。為適應現場條件的要求,甲方有權提出變更或修改意見,并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給予充分考慮,應盡量滿足甲方要求。 7.8 乙方(包括分包與外購)須對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供貨、設備及技術接口、技術服務等問題負全部責任。 7.9 凡與本合同設備相連接的其他設備裝置,乙方有提供接口和技術配合的義務,并不由此而發生合同價款以外的任何費用。 7.10 乙方派到現場服務的技術人員應是有實踐經驗、可勝任此項工作的人員。乙方派到現場服務的技術人員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提交甲方予以確認。甲方有權提出更換不符合要求的乙方現場服務人員,乙方應根據現場需要,重新選派甲方認可的服務人員,如果甲方在書面提出該項要求10天內乙方沒有答復,將視為延誤工期處理。乙方的分包商需要前往現場提供技術服務的,應由乙方統一組織并征得甲方同意,費用應由乙方自行負擔。 7.11 由于乙方技術服務人員對安裝、調試、試運的技術指導的疏忽和錯誤以及乙方未按要求派人指導而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第8條 監造與檢驗 8.1 監造 8.1.1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期起 日內,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設備的設計、制造和檢驗標準的目錄。設計、制造和檢驗標準應符合附件1和附件5的規定。 8.1.2 甲方將委托有監造資質的監造單位進行設備監造。在監造工作實施前,為便于監造工作的實施,甲方、乙方和監造方簽訂三方監造工作協議。監造工作的內容按監造協議確定,但不限于此。乙方有配合監造的義務,在監造中及時提供相應資料和標準,并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 8.1.3 監造的范圍及具體監造檢驗見證項目見監造協議。 8.1.4 乙方必須為甲方委托的駐廠代表和監造代表的監造檢驗提供如下便利條件:提前7天提供設備的監造內容和檢驗時間;提供與本合同設備監造有關的標準(包括工廠標準)、圖紙、資料、工藝及實際工藝過程和檢驗記錄(包括中間檢驗記錄和或不一致性報告)向監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8.1.5 監造檢驗見證(一般為現場見證)應盡量結合乙方工廠實際生產過程(不包括發現重大問題時的停工檢驗)。若監造代表不能按乙方通知時間及時到場,乙方的試驗工作可正常進行,試驗結果有效,但是監造代表有權事后了解、查閱、復制檢查試驗報告和結果(轉為文件見證)。若乙方未及時通知監造代表而單獨檢驗,甲方將不承認該檢驗結果,乙方應在監造代表在場的情況下再次進行該項試驗。 8.1.6 監造代表在監造中如發現設備和材料存在質量問題或不符合本規定的標準或包裝要求時,有權提出意見并暫不予以簽字,乙方須采取相應改進措施,以保 證交貨質量。無論監造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乙方均有義務主動及時地向其提供合同設備制造過程中出現的較大的質量缺陷和問題,不得隱瞞,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8.1.7 不論監造代表是否參與監造與出廠檢驗或者監造代表參加了監造與檢驗,并且簽署了監造與檢驗報告,均不能被視為乙方按合同規定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乙方對設備質量應承擔的責任。 8.2 工廠檢驗與現場開箱檢驗 8.2.1 由乙方供應的所有合同設備部件(包括分包與外購),在生產過程中都須進行嚴格的檢驗和試驗,出廠前須進行部套和或整機總裝和試驗。所有檢驗、試驗和總裝(裝配)必須有正式的記錄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并經監造代表確認,合格的才能出廠發運。所有這些正式的記錄文件及合格證作為技術資料的一部分郵寄給甲方存檔。此外,乙方還應在隨機文件中提供合格證、質量證明文件和原產地約定。 8.2.2 貨物到達目的地后,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應及時到現場,與甲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經雙方代表確認屬乙方責任后,由乙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甲方現場后,甲方應盡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情況。甲方應在開箱檢查前7日通知乙方開箱檢驗日期,乙方應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甲方應為乙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檢驗時,乙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甲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有效,并可作為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按照本款規定,經檢驗合格的貨物,甲方將向乙方簽發接收單,乙方在收到甲方簽發的接收單并出具回執時,視為該批貨物已由乙方交付。 8.2.3 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于乙方原因(包括運輸)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范時,應做好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甲方向乙方提出修理和或更換和或索賠的依據;如果乙方委托甲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由于甲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乙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后,應盡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甲方自負。 8.2.4 乙方如對上述甲方提出修理、更換、索賠的要求有異議,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7日內提出,否則上述要求成立。如有異議,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半個月內,自費派代表赴現場同甲方代表共同復驗。 8.2.5 如雙方代表在共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可由雙方委托權威的第三方檢驗機構 在 日內進行檢驗。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檢驗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第9條 安裝、調試、試運和驗收9.1 本合同設備由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檢驗標準、圖紙及說明書進行安裝、調試、運行和維修。整個安裝、調試過程須在乙方現場技術服務人員指導下進行。重要工序須經乙方現場技術服務人員簽字確認,重要工序由雙方在安裝、調試、運行前書面確認。在安裝、調試過程中,若甲方未按乙方的技術資料規定和現場技術服務人員指導、未經乙方現場技術服務人員簽字確認而出現問題,甲方自行負責(設備問題除外);若甲方按乙方技術資料規定和現場技術服務人員的指導、乙方現場技術服務人員簽字確認而出現問題,由乙方承擔責任。9.2 合同設備的安裝: 。 9.3 合同設備的調試: 。9.4 驗收試驗: 。第10條 分包與外購10.1 乙方未經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范圍內的設備/部件進行分包。乙方需分包的內容和比例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不得分包。接受分包的單位(分包商)不得再次分包。10.2 乙方將本合同范圍內需分包與外購的設備部件的內容和比例提交甲方同意后,在合同談判時,將此部分設備部件的分包商預選名單、分包商資質材料,提交給甲方。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分包商文件后 日內進行審查,審查同意后,以書面形式予以答復,甲方可推薦預選名單以外的分包商。乙方須在甲方同意的分包商名單中選定分包商,并在設計聯絡會上確定分包與外購設備的最終廠家。分包與外購設備最終廠家的確定必須經甲方書面確認。10.3 乙方具有獨立的、自主的材料和設備采購權利,可以采取各種適合自己的采購方式,但在分包與外購的設備/部件的問題上應充分采納甲方根據實際運行經驗以及實地考察、調研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甲方有權對部分分包與外購的設備/部件要求乙方招標采購,并確認結果。10.4 分包(外購)設備部件的技術服務、技術配合按本合同技術服務條款的約定執行。10.5 乙方對所有分包設備、部件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責任。10.6 分包與外購內容見附件。第11條 稅和費本合同價格為含稅價。乙方提供的設備、技術資料、服務、運輸、保險、進口設備部件等所有稅和費已全部包含在合同價格內,由乙方承擔。 第12條 保險12.1 乙方須對合同設備,根據水運、陸運和空運等運輸方式,向保險公司以甲方和乙方為共同受益人投保發運合同設備價格110的運輸一切險,保險區段為乙方倉庫到甲方現場止。設備(在交貨地點)交貨之前乙方為保險受益人,設備(在交貨地點)交貨之后甲方為保險受益人。12.2 如果發生乙方未對每臺/套設備進行投保,甲方有權將這部分保險費從該臺/套設備的運雜費中扣除,因其發生的連帶責任,將全部由乙方承擔。12.3 乙方應將保險合同的副本于每臺/套設備交貨前 日內提供給甲方,如果乙方未能及時提供,甲方將認為乙方未對該臺/套設備投保,并按12.2款處理。12.4 如果交付的合同設備和/或文件在運輸途中發生丟失或損壞,乙方應與保險公司聯系進行索賠。如果此種丟失或損壞不屬于保險公司的賠償范圍,則乙方應負責對甲方進行賠償。第13條 知識產權13.1 乙方應保證甲方不受由于使用了乙方提供的合同設備(包括技術)而引起的對任何第三方的設計、工藝方案、技術資料、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產生侵權。13.2 如果發生任何第三方的侵權指控,甲方于上述指控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盡快通知乙方,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處理此事,并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從而使甲方免受由于第三方索賠從法律及經濟責任上所造成的損害。第14條 保證與索賠14.1 本合同設備質量保證期為設備調試完畢正常運行后 年。14.2 乙方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設備是全新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成熟的、質量優良的,設備的選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經濟運行和易于維護的要求。乙方保證根據本合同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完整統一和內容正確、準確的并能滿足合同設備的設計、安裝、調試、運行和維修的要求。14.3 本設備合同執行期間,如果乙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和技術資料有錯誤,或者由于乙方技術人員指導錯誤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報廢,乙方應立即無償更換和修理。如需更換,乙方應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更換的一切費用,更換或修理期限應不遲于證實屬乙方責任之日起 日。由于甲方未按乙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說明書和乙方現場技術服務人員的指導而進行施工、安裝、調試造成的設備損壞,由甲方負責修理,更換,但乙方有義務盡快提供所需更換的部件,對于甲方要求的緊急部件,乙方應安排最快的方式運輸,所有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14.4 合同規定的保證期滿后,由甲方在 日內出具合同設備保證期滿最終驗收證書交給乙方。甲方出具最終驗收證書的先決條件是:乙方應完成甲方在保證期滿前提出的索賠。14.5 在保證期內,如發現設備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如屬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如乙方對此索賠有異議按8.2.5條款辦理。否則乙方在接到甲方索賠文件后,應立即無償修理、更換、賠款或委托甲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更換費用、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負擔。14.6 如由于乙方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合同設備停運或推遲安裝時,則保證期應按實際修理或更換所延誤的時間做相應的延長。14.7 如合同設備在保證期內發現屬乙方責任的十分嚴重的缺陷(如設備性能達不到要求等)則其保證期將自該缺陷修正后開始計算 年。14.8 如果不是由于甲方原因或甲方要求推遲交貨而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不可抗力除外),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違約金:每延遲一日,違約金金額為遲交貨物金額的 %;合同設備延遲交付的違約金總金額累計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乙方支付違約金,并不解除乙方按照合同繼續交貨的義務。對安裝、試運行有重大影響的設備延遲交付,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違約金:每延遲一日,違約金金額為遲交貨物金額的 %,合同設備延遲交付的違約金總金額累計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同時,甲方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如乙方未按合同或附件的規定按時向甲方提供技術資料的,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違約金:每延遲一日,違約金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該違約金總金額累計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乙方提交違約金后,仍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技術幫助,采取各種措施以使設備達到各項經濟指標。如果由于乙方和/或分包商技術服務的延誤,造成執行合同延誤,每延誤工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該違約金總金額累計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14.9 由于乙方責任,根據本合同及附件規定驗收試驗后,不能達到本合同及其附件規定的一項或多項保證指標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不能達到一項保證指標,違約金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每不能達到一項關鍵指標;違約金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該違約金總金額累計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直接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直接損失。14.10 乙方支付全部違約金、賠償金或者乙方提供的滿意的替換件被甲方接受之日,即為甲方出具初步驗收證書之日。但乙方支付遲交違約金并不解除合同規定的相應義務14.11 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遲付貨款,工期可獲得相應延長。14.12 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貨,甲方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設備價格的 %并賠償乙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14.13 如果發生乙方的合同履行違約行為,相關款項將由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和此類賠償的證明文件后 日內向甲方支付,甲方也有權從履約保函和任何一筆付款中扣除;如果屬于質量問題造成的甲方損失,相關款項將從質量保證金中扣除;上述金額不足扣除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索,乙方應予以支付。14.14 如果發生甲方的合同履行違約,相關款項將由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書面通知和此類賠償的證明文件且由甲方認可后 日內向乙方支付。第15條 不可抗力15.1 不可抗力是指:嚴重的自然災害和災難(如臺風、洪水、地震、火災和爆炸等)、戰爭(不論是否宣戰)、叛亂、動亂等等,其特點是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合同義務的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期限相當于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為不可抗力的延遲而調整合同價格。15.2 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傳真或電報通知另一方,并在 日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受影響的一方同時應盡量設法縮小這種影響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誤,一旦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后,應將此情況立即通知對方。15.3 如雙方對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估計將延續到 日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包括交貨、安裝、試運行和驗收等問題)。第16條 合同的變更、修改、中止和終止16.1 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對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補充的建議。該項建議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該項修改改變了合同價格和交貨進度,應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書后的14個工作日內,提出影響合同價格和或交貨期的詳細說明。雙方一致同意變更合同內容,須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后生效。16.2 如果乙方有違反或拒絕執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時,甲方將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日內確認無誤后應對違反或拒絕做出修正,如果認為在 日內來不及糾正時,應提出修正計劃。如果得不到糾正或提不出修正計劃,甲方將保留中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的權利。對于這種中止,甲方將不出具變更通知書,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和索賠將由乙方負擔。如果乙方的違約行為本合同其他條款有明確規定,則按有關條款處理。16.3 如果甲方行使中止權利,甲方有權停付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