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HY/T 129-2010 海水綜合利用工程廢水排放海域水質影響評價方法》是中國海洋行業標準之一,旨在為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等海水綜合利用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向海洋排放時對海域水質的影響提供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該標準適用于新建、改建或擴建的海水綜合利用工程項目,在其設計階段以及運營期間評估廢水排放對周邊海域環境質量可能造成的影響。

標準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 適用范圍:明確了本標準所針對的具體工程項目類型及應用階段。
  • 術語和定義:對文中出現的專業詞匯進行了界定,確保理解的一致性。
  • 評價原則:提出了進行水質影響評價時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強調了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重要性。
  • 評價程序:詳細描述了從資料收集到最終報告編制整個評價過程中的步驟要求。
  • 調查與監測:規定了如何開展現場調查及水質參數監測的方法和技術要求。
  • 影響預測:介紹了采用數學模型等手段預測廢水排放后海域水質變化情況的技術路線。
  • 評價指標體系:構建了一套全面反映海域水質狀況及其受污染程度的評價指標系統。
  • 報告編寫:指導如何撰寫完整的水質影響評價報告,并對其格式、內容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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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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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2-10 頒布
  • 2010-03-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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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T 129-2010海水綜合利用工程廢水排放海域水質影響評價方法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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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犐犆犛07.060;13.020.30;13.060

犣17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行業標準

犎犢/犜129—2010

海水綜合利用工程廢水排放海域

水質影響評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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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10發布20100301實施

國家海洋局發布

犎犢/犜129—2010

前言

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和附錄E為規范性附錄。

本標準由國家海洋環境監測中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海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83)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國家海洋環境監測中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徐學仁、趙仕蘭、韓庚辰、陳偉斌、趙騫。

犎犢/犜129—2010

海水綜合利用工程廢水排放海域

水質影響評價方法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海水綜合利用工程廢水排放海域水質影響評價的主要內容、技術要求和評價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海域內從事海水綜合利用工程廢水排放海域的水質影響評價

工作。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

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3097—1997海水水質標準

GB7476—1987水質鈣的測定EDTA滴定法

GB7477—1987水質鈣和鎂總量的測定EDTA滴定法

GB11897—1989水質游離氯和總氯的測定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

GB11899—1989水質硫酸鹽的測定重量法

GB11905—1989水質鈣和鎂的測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11906—1989水質錳的測定高碘酸鉀分光光度法

GB11911—1989水質鐵、錳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2154—2008鍋爐用水和冷卻水分析方法全鋁的測定

GB/T12763.2—2007海洋調查規范第2部分:海洋水文觀測

GB/T12763.3—2007海洋調查規范第3部分:海洋氣象觀測

GB/T12763.4—2007海洋調查規范第4部分:海水化學要素調查

GB13196—1991水質硫酸鹽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4424—1993鍋爐用水和冷卻水分析方法余氯的測定

GB17378.3—2007海洋監測規范第3部分:樣品采集、貯存與運輸

GB17378.4—2007海洋監測規范第4部分:海水分析

GB/T22413—2008海水綜合利用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3術語和定義

GB/T22413—2008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海水綜合利用工程狊犲犪狑犪狋犲狉犿狌犾狋犻狆狌狉狆狅狊犲狌狋犻犾犻狕犪狋犻狅狀犲狀犵犻狀犲犲狉犻狀犵

將海水水體作為資源以各種方式進行有效利用的新建、擴建、改建工程。

注:本標準中海水綜合利用工程主要指海水淡化工程、海水冷卻工程、海水脫硫工程、大生活用海水工程、海水化學

資源利用工程以及其他一切利用海水水體資源的工程,不包括鹽田制鹽和海水養殖工程。

[GB/T22413—2008,定義3.1]

3.2

海水綜合利用工程廢水排放海域水質影響評價狑犪狋犲狉犻犿狆犪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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