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和消費稅法律規章制度考情分析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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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第六章增值稅和消費稅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是2010年教材的新增內容,在最近2年的考試中,本章的平均分值為12分,2011年的分值為12分。其中,2010年的簡答題來自本章。2011年教材的要緊變化是:(1)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的資格認定”標準進行了調整;(2)對“增值稅扣稅憑證的抵扣期限”進行了重大調整;(3)對“準予抵扣消費稅的范圍”進行了重大調整。2012年教材對本章內容未進行重大調整。本章考點較多,大多數考點需要考生準確理解,復習難度較大。在2012年的考試中,本章分值可能在15分左右,考生應重點關注簡答題。最近3年題型題量分析2009年2010年2011年單選題—4題4分5題5分多選題—1題2分3題6分推斷題—1題1分1題1分簡答題—1題5分—合計—7題12分9題12分歷年試題涉及本章的要緊考點考點年份/題型增值稅的征稅范圍2010年單選題、2011年多選題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2011年多選題、2011年推斷題進口增值稅2010年單選題增值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刻2011年單選題增值稅的出口退(免)稅制度2010年多選題、2011年單選題增值稅的計算2010年簡答題消費稅的納稅環節2011年單選題消費稅的稅率2011年多選題消費稅的計稅依據2011年單選題消費稅的組成計稅價格2011年單選題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消費稅稅額的抵扣2010年單選題消費稅的出口退(免)稅制度2010年推斷題第一節增值稅法律制度概述(略)第二節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要緊內容一、增值稅的征稅范圍(★★★)1.一般規定(2010年單選題)(P288)(1)銷售物資【解釋】物資是指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在內,但不包括不動產。(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解釋】單位職員為本單位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3)進口物資【例題·單選題】依照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的是()。(2010年)A.銷售電力B.銷售熱力C.銷售天然氣D.銷售房地產【答案】D【解析】銷售不動產應繳納營業稅。2.視同銷售(2011年多選題)(P289)(1)將物資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2)銷售代銷物資(但手續費繳納營業稅);【解釋】將物資交付他人代銷時,托付方視同銷售,增值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刻為托付方收到代銷清單的當天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為發出代銷物資滿180天的當天。受托方(銷售代銷物資)售出代銷物資時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按照全部銷售額計算銷項稅額;對收取的代銷手續費,應繳納營業稅。(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物資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4)將自產、托付加工的物資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解釋】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加工、修理修配以外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5)將自產、托付加工的物資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解釋】個人消費包括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6)將自產、托付加工或購進的物資作為投資;(7)將自產、托付加工或購進的物資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8)將自產、托付加工或購進的物資無償贈送他人?!窘忉尅考偃鐚⑼赓彽奈镔Y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4)和集體福利、個人消費(5),不視同銷售;假如將外購的物資用于投資(6)、分配(7)、贈送(8),視同銷售。表6-1視同銷售視同銷售行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刻(1)將物資交付他人代銷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為發出代銷物資滿180天的當天(2)銷售代銷物資銷售時(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非同一縣(市)的物資移送銷售(4)將自產、托付加工的物資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5)將自產、托付加工的物資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6)將自產、托付加工或購買的物資作為投資(7)將自產、托付加工或購買的物資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8)將自產、托付加工或購買的物資無償贈送他人物資移送的當天【例題1·單選題】甲市的A、B兩店為實行統一核算的連鎖店。依照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A店的下列經營活動中,不屬于視同銷售物資行為的是()。A.將物資交付給位于乙市的某商場代銷B.銷售乙市某商場的代銷物資C.將物資移送B店銷售D.為促銷將本店物資無償贈送給消費者【答案】C【解析】A店將物資轉移到“本市”的B店,不屬于視同銷售行為?!纠}2·單選題】依照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屬于視同銷售物資行為的是()。A.將外購的物資分配給股東B.將外購的物資用于投資C.將外購的物資用于集體福利D.將外購的物資無償贈送他人【答案】C【解析】(1)選項ABD:將外購的物資用于投資、分配、贈送,視同銷售;(2)選項C:將外購的物資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和集體福利、個人消費,不視同銷售。【例題3·多選題】依照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企業發生的下列行為中,屬于視同銷售物資的有()。(2011年)A.將購進的物資用于擴建職工食堂B.將本企業生產的物資分配給投資者C.將托付加工的物資用于集體福利D.將購進的物資作為投資提供給其它單位【答案】BCD【解析】(1)選項AD:將外購的物資用于非應稅項目和集體福利、個人消費,增值稅不視同銷售;假如將外購的物資用于投資、分配、贈送,增值稅視同銷售;(2)選項BC:將自產、托付加工的物資用于投資、分配、贈送、非應稅項目和集體福利、個人消費,增值稅均視同銷售。3.混合銷售(1)一般規定①從事物資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視同銷售物資,一并征收增值稅。②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一并征收營業稅?!窘忉尅炕旌箱N售是指在同一銷售行為中,同時涉及到“增值稅”(物資銷售)和“營業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但納稅人并非同時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而是依照納稅人的主營業務,或者一并征收增值稅,或者一并征收營業稅。(2)專門規定銷售“自產物資”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的,應當分不核算物資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建筑業)的營業額,物資的銷售額繳納增值稅,建筑業勞務的營業額繳納營業稅(而非依照主營業務一并繳納增值稅或營業稅);未分不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物資的銷售額,核定后,依舊分不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景咐考坠荆ㄈ〉媒ㄖ惭b資質)將自產物資(如鋁合金門窗、玻璃幕墻)銷售給乙公司并負責安裝。依照合同約定,物資的銷售額為2000萬元(含稅),安裝費用為300萬元。甲公司的行為屬于專門的混合銷售,分不核算的,分不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未分不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物資的銷售額,核定后,依舊分不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4.兼營納稅人兼營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應分不核算物資或者應稅勞務和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營業額;未分不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物資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而非一并征收增值稅)?!窘忉尅浚?)混合銷售強調的是銷售物資的“同時”發生營業稅的應稅勞務,銷售物資與營業稅的應稅勞務之間存在從屬關系,而兼營中的銷售物資和營業稅的應稅勞務不一定同時發生,二者之間并無直接的從屬關系(酒店“上午”向張某銷售啤酒,“晚上”向李某提供客房服務);(2)混合銷售強調的是針對“同一個”消費者,而兼營不一定針對同一個消費者(酒店上午向“張某”銷售啤酒,晚上向“李某”提供客房服務);(3)混合銷售一般情況下只合并征收一種稅(銷售自產物資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的除外),而兼營,不管是否分不核算,均分不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纠}1·推斷題】增值稅的納稅人兼營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未分不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稅。()【答案】×【解析】納稅人兼營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未分不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物資的銷售額之后,分不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纠}2·單選題】依照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應繳納增值稅的混合銷售行為的是()。A.某建材商店在銷售建材的同時又為其他客戶提供裝飾勞務B.某汽車制造公司在銷售汽車的同時又為該客戶提供修理勞務C.某塑鋼門窗銷售商店在銷售門窗的同時又為該客戶提供安裝服務D.某電信局為客戶提供電話安裝服務的同時又銷售所安裝的電話機【答案】C【解析】(1)選項A:屬于兼營行為;(2)選項B:銷售汽車、修理汽車均繳納增值稅,不屬于混合銷售行為;(3)選項C:屬于混合銷售行為,依照商店的主營業務一并繳納增值稅;(4)選項D:屬于混合銷售行為,依照電信局的主營業務一并繳納營業稅?!纠}3·單選題】依照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混合銷售行為中,應當一并征收營業稅的是()。A.貿易公司銷售物資的同時負責安裝B.百貨商店銷售商品的同時負責運輸C.建筑公司提供建筑業勞務的同時銷售自產物資并實行分不核算D.餐飲公司提供餐飲服務的同時銷售酒水【答案】D【解析】(1)選項AB:屬于增值稅的混合銷售行為,應當一并征收增值稅;(2)選項C:提供建筑業勞務的同時銷售自產物資的行為,應當分不核算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和物資的銷售額,其應稅勞務的營業額繳納營業稅,物資銷售額繳納增值稅;(3)選項D:屬于營業稅的混合銷售行為,應當一并征收營業稅。5.專門項目(P290~P291)(1)物資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在期貨的實物交割環節征收增值稅。(2)銀行銷售金銀的業務,征收增值稅。(3)典當業的死當物品銷售業務和寄售業代托付人銷售寄售物品的業務,征收增值稅。(4)集郵商品的生產、調撥,征收增值稅。(5)集郵商品的銷售①郵政部門銷售集郵商品,不征收增值稅。②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與個人銷售集郵商品,征收增值稅。(6)發行報刊①郵政部門發行報刊,不征收增值稅。②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發行報刊,征收增值稅。(7)移動電話的銷售①單獨銷售移動電話,不提供有關的電信勞務服務的,征收增值稅。②電信局及經電信局批準的其他從事電信業務的單位銷售移動電話,并為客戶提供有關的電信勞務服務(混合銷售),征收營業稅。(8)縫紉業務,征收增值稅。(9)融資租賃業務①經中國人民銀行和商務部批準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不管租賃物的所有權是否轉讓給承租方,均征收營業稅。②其他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物的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的,征收營業稅;租賃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的,征收增值稅。(10)水泥預制構件①差不多建設單位和從事建筑安裝業務的企業附設的工廠、車間生產的水泥預制構件、其他構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單位或本企業建筑工程的,在移送使用時,征收增值稅。②差不多建設單位和從事建筑安裝業務的企業附設的工廠、車間“在建筑現場”制造的預制構件,凡直接用于本單位或本企業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稅?!窘忉尅浚?)先在車間生產,后移送到工地的,征收增值稅;(2)在建筑現場制造、無需移送的,不征收增值稅。(11)從事熱力、電力、燃氣、自來水等公用事業的增值稅納稅人收取的一次性費用①凡與物資的銷售數量有直接關系的,征收增值稅。②凡與物資的銷售數量無直接關系的,不征收增值稅。(12)印刷企業同意出版單位托付,自行購買紙張,印刷有統一刊號(CN)以及采納國際標準書號編序的圖書、報紙和雜志,按物資銷售征收增值稅。(13)電力公司向發電企業收取的過網費,征收增值稅。(14)納稅人受托開發軟件產品①著作權屬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稅。②著作權屬于托付方或者屬于雙方共同擁有的,不征收增值稅。(15)林木管護①納稅人銷售林木以及銷售林木的同時提供林木管護勞務的行為(混合銷售),征收增值稅。②納稅人單獨提供林木管護勞務的行為,征收營業稅。(16)軟件的安裝費、維護費、培訓費①納稅人銷售軟件產品并隨同銷售一并收取的軟件安裝費、維護費、培訓費(混合銷售),征收增值稅。②軟件產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維護費、技術服務費、培訓費等,不征收增值稅?!鞠嚓P鏈接】納稅人銷售軟件產品并隨同銷售一并收取的軟件安裝費、維護費、培訓費等收入,應按照增值稅混合銷售的有關規定征收增值稅,并可享受軟件產品增值稅的即征即退政策。(17)供應或開采未經加工的天然水,不征收增值稅。(18)體育彩票的發行收入,不征收增值稅。(19)對增值稅納稅人收取的會員費收入,不征收增值稅。【例題1·單選題】依照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繳納增值稅的是()。A.電力公司銷售電力B.銀行銷售金銀C.郵局銷售郵票D.典當行銷售死當物品【答案】C【解析】(1)選項A:納稅人銷售物資(包括電力、熱力和氣體在內),應當征收增值稅;(2)選項C:郵政部門銷售集郵商品,征收營業稅;但郵政部門以外的單位和個人銷售集郵商品,征收增值稅;(3)選項B:銀行銷售金銀繳納增值稅;(4)選項D:典當行銷售死當物品繳納增值稅?!纠}2·單選題】依照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應當征收增值稅的是()。A.納稅人受托開發軟件產品,著作權屬于托付方的B.納稅人受托開發軟件產品,著作權屬于受托方的C.納稅人受托開發軟件產品,著作權屬于雙方共同擁有的D.銷售的軟件產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維護費、技術服務費、培訓費【答案】B【解析】(1)選項ABC:納稅人受托開發軟件產品,著作權屬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稅;著作權屬于托付方或者屬于雙方共同擁有的,不征收增值稅;(2)選項D:納稅人銷售軟件產品并隨同銷售一并收取的軟件安裝費、維護費、培訓費(混合銷售),征收增值稅;軟件產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維護費、技術服務費、培訓費等,不征收增值稅。6.增值稅的免稅項目(P305)(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2)避孕藥品和用具;(3)古舊圖書;(4)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6)由殘疾人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7)其他個人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窘忉尅繃鴦赵阂幎ǖ拿舛愴椖浚òǖ幌抻冢海?)對污水處理勞務免征增值稅;(2)對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免征增值稅;(3)個人(不含個體工商戶)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廢舊物品免征增值稅?!纠}·多選題】依照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免征增值稅的有()。A.用于對其他企業投資的自產工業產品B.用于單位集體福利的自產副食品C.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D.直接用于教學的進口儀器【答案】CD【解析】選項AB:視同銷售行為,應當征收增值稅。二、增值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刻(★★★)(2011年單選題)1.銷售物資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刻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物資,不論物資是否發出,均為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2)采取托收承付和托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物資,為發出物資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景咐考灼髽I2011年3月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銷售物資1000萬元(含稅),3月26日發出物資并辦妥托收手續,4月11日收到貨款。關于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其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刻為發出物資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因此1000萬元的銷售收入應計入3月份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3)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物資,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物資發出的當天。(4)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物資,為物資發出的當天;但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物資,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5)托付其他納稅人代銷物資,為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為發出代銷物資滿180天的當天。(6)銷售應稅勞務,為提供勞務同時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7)納稅人發生視同銷售物資行為(托付他人代銷、銷售代銷物資除外),為物資移送的當天。【解釋】視同銷售有8種情形,除“托付他人代銷、銷售代銷物資”以外,其余6種情形均為物資移送的當天。2.進口物資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刻為報關進口的當天?!窘忉尅磕稠検杖胧欠裼嬋搿爱斊凇钡匿N項稅額,取決于增值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刻。差不多原則是:確認時刻不得滯后?!纠}·單選題】依照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刻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2011年)A.托付其他納稅人代銷物資,為代銷物資移送給托付方的當天B.銷售應稅勞務,為提供勞務同時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C.采取托收承付和托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物資,為發出物資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D.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物資,為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答案】A【解析】托付其他納稅人代銷物資,為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為發出代銷物資滿180天的當天。三、銷項稅額(★★★)1.銷售額是否含增值稅(1)銷項稅額=不含稅銷售額×增值稅稅率(2)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解釋】增值稅屬于價外稅,一般情況下,試題中會明確指出銷售額是否含增值稅。在未明確指出的情況下,注意以下原則:(1)商場的“零售額”確信含稅;(2)增值稅專用發票中的“銷售額”確信不含稅;(3)價外費用和逾期包裝物押金視為含稅收入;(4)混合銷售中的“非增值稅應稅勞務”(如空調的安裝費)視為含稅收入。2.價外費用(P297)(1)價外費用(向買方收取的手續費、違約金、包裝費、包裝物租金、運輸裝卸費等)不管其在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計入銷售額。【解釋】站在買方的角度,屬于價外費用;站在賣方的角度,屬于價外收入。價外費用視為含稅收入?!景咐考坠荆ㄔ鲋刀愐话慵{稅人)2011年4月銷售一批物資,售價100萬元(不含稅),向買方收取了10萬元的運輸裝卸費,銷項稅額=[100+10÷(1+17%)]×17%=18.45(萬元),其中10萬元的運輸裝卸費視為含稅收入。(2)下列項目不屬于價外費用:①受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案例】甲企業與乙企業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甲企業托付乙企業加工一批煙絲,已知,甲企業提供的材料成本(不含稅)為100萬元,支付給乙企業的不含稅加工費為40萬元,煙絲適用的消費稅稅率為30%,乙企業沒有同類物資的銷售價格。甲企業(托付方)為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納消費稅=(100+40)÷(1-30%)×30%=60(萬元),由受托方乙企業代收代繳。乙企業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提供加工勞務),在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時,其代收代繳的60萬元的消費稅不屬于價外費用。②承運部門的運費發票開具給購貨方,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貨方的代墊運費?!景咐考灼囍圃鞆S(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乙企業銷售100萬元(不含增值稅)的小汽車,依照合同約定,10萬元的運費由買方乙企業負擔。甲企業將小汽車交給丙運輸公司時,應丙公司的要求,甲企業先替乙企業墊付了10萬元的運費。丙公司在開具運費發票時,將發票開具給乙企業,同時甲企業將該發票轉交給了乙企業。乙企業在付款時,應向甲企業支付127萬元(價款100萬元、增值稅17萬元、運費10萬元):(1)甲企業的銷項稅額=100×17%=17(萬元)(17萬元的增值稅不屬于價外費用,10萬元的代墊運費也不屬于價外費用);(2)假如乙企業將該批小汽車銷售給丁,銷售價款150萬(不含稅),其銷項稅額=150×17%=25.5(萬元),其進項稅額=100×17%+10×7%=17.7(萬元),則乙企業的應納稅款=25.5-17.7=7.8(萬元)(假定乙企業收到甲企業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③銷售物資的同時代辦保險而向購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向購買方收取的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④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a)由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b)收取時開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c)所收款項全額上繳財政。3.包裝物(1)包裝物押金①納稅人為銷售物資而出租、出借包裝物收取的押金,單獨記賬核算的,且時刻在1年以內,又未過期的,不并入銷售額,稅法另有規定的除外。②因逾期未收回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押金,應并入銷售額(視為含稅收入),按照所包裝物資的適用稅率征稅?!窘忉尅繉︿N售除啤酒、黃酒外的其他酒類產品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不管是否返還以及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當期銷售額中征稅。(2)包裝物租金包裝物租金屬于價外費用,視為含稅收入,應并入銷售額計算銷項稅額?!窘忉尅恐灰獙Ψ疆斒氯税雌谕诉€了包裝物,押金應予以退還;但收取的租金談不上退還的問題。【案例】甲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1年4月銷售一批物資,售價100萬元(不含稅),向買方收取了10萬元的包裝物租金,銷項稅額=[100+10÷(1+17%)]×17%=18.45(萬元)。4.商業折扣(2011年新增)(1)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的“金額”欄分不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2)未在同一張發票上“金額”欄注明折扣額,而僅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折扣額的,折扣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窘忉尅可虡I折扣(價格折扣),是指購買方所付的價款和銷售方所收的貨款,差不多上按打折以后的實際售價來計算的。5.以舊換新(1)納稅人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物資,應當按“新物資”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2)金銀首飾以舊換新的,應按照銷售方“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征收增值稅。6.以物易物雙方均應作購銷處理,以各自發出的物資計算銷項稅額,以各自收到的物資計算進項稅額?!景咐考坠竞鸵夜荆ň鶠樵鲋刀愐话慵{稅人)簽訂了一份以物易物的合同,甲公司于3月30日發出自己的物資,4月10日收到對方的物資(取得乙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物資的價值均為100萬元(不含稅)。甲公司3月份的銷項稅額=100×17%=17(萬元),4月份能夠抵扣的進項稅額=100×17%=17(萬元)。【解釋】在以物易物交易中,雙方應分不開具合法的票據。假如收到的物資不能取得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其他能夠抵扣的票據,不能抵扣進項稅額。7.組成計稅價格【解釋1】在視同銷售中:(1)有“同類物資”的,直接按照“納稅人、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物資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即可;(2)沒有“同類物資”的,才需要計算組成計稅價格。【解釋2】在計算組成計稅價格時,關鍵在于該商品是否需要繳納消費稅。由于消費稅是價內稅:(1)不繳納消費稅的商品,價格包括兩個組成部分(成本+利潤);(2)繳納消費稅的商品,價格包括三個組成部分(成本+利潤+消費稅)?!窘忉?】成本利潤率試題中會給出,一般為10%。(1)不征消費稅的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應納增值稅稅額=成本×(1+成本利潤率)×增值稅稅率【案例】(見圖6-1)某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自己生產的特制計算機無償贈送給消費者(沒有同類物資的銷售價格),生產該批計算機的成本為100萬元,成本利潤率為10%,該企業應納增值稅=100×(1+10%)×17%=18.70(萬元)。圖6-1(2)征收消費稅的(以從價計征消費稅為例)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應納增值稅稅額=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增值稅稅率【案例】(見圖6-2)某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自己生產的特制煙絲無償贈送給消費者(沒有同類物資的銷售價格),生產該批煙絲的成本為100萬元,成本利潤率為10%,消費稅稅率為30%,該企業應納增值稅=100×(1+10%)÷(1-30%)×17%=26.71(萬元)。圖6-2四、進項稅額(★★★)1.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1)一般納稅人(從國內)購進物資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為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解釋】非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抵扣。(2)一般納稅人進口物資的進項稅額,為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窘忉尅考{稅人進口物資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是計算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唯一依據。納稅人進口物資報關后,境外供貨商向國內進口企業退還或返還的資金,或進口物資向境外實際支付的貨款低于進口報關價格的差額,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案例】某汽車制造廠進口汽車配件,在海關繳納了100萬元的進口增值稅,利用進口配件在國內生產銷售汽車,在計算汽車制造廠當期銷售環節應繳納的增值稅時,100萬元的進口增值稅能夠憑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抵扣。(3)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乘以13%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解釋】農產品買價,包括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價款和按規定繳納的煙葉稅。(4)“購進或者銷售”物資以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支付的運輸費用,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注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窘忉?】運輸費用金額,是指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注明的運輸費用和建設基金,不包括裝卸費、保險費等其他雜費。【解釋2】運費嚴格與物資掛鉤:(1)物資的進項稅額能夠抵扣,其運費也能夠計算抵扣;(2)物資的進項稅額在當期不能抵扣,其運費在當期也不能抵扣;(3)物資的進項稅額當期只能抵扣80%,其運費當期也只能抵扣80%?!窘忉?】(1)自2009年1月1日起,外購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能夠抵扣,其運費也能夠計算抵扣;(2)用于免稅項目的購進物資,其進項稅額不能抵扣,其運費也不能抵扣?!窘忉?】(1)不論是在應稅原材料購進環節、應稅產品銷售環節,依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支付給他人”的運輸費用10萬元,并取得運輸發票,均可按照7%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額(10×7%);(2)在銷售產品時,“向買方收取”的運輸裝卸費10萬元,屬于價外收入,賣方銷項稅額=10÷(1+17%)×17%=1.45(萬元)。(5)一般納稅人從小規模納稅人取得的一般發票,不得作為抵扣依據;但一般納稅人取得由稅務機關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夠將專用發票上填寫的稅額作為進項稅額抵扣?!窘忉尅吭鲋刀惖挚蹜{證,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票、農產品銷售發票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2011年多選題)表6-2進項稅額的抵扣憑票抵扣1.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2.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計算抵扣1.外購農產品同意抵扣的進項稅額=買價×13%2.運費同意抵扣的進項稅額=運輸費用×7%【例題·多選題】依照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能夠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憑證的有()。(2011年)A.從銷售方取得的注明增值稅稅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B.從海關取得的注明進口增值稅稅額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C.購進農產品取得的注明買價的農產品收購發票D.銷售物資過程中支付運輸費用而取得的注明運費金額的運輸費用結算單據【答案】ABCD【解析】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的情形,要緊包括以下幾類:(1)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2)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3)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4)購進或者銷售物資以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支付運輸費用的,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注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2.不準抵扣的進項稅額(1)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物資或者應稅勞務,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解釋1】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加工、修理修配以外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解釋2】免征增值稅項目,是指銷售商品時免征增值稅,沒有銷項稅額。因此,外購的用于生產該商品的原材料,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否則納稅人就占廉價了)。【解釋3】用于勞動愛護方面的購進物資,其進項稅額能夠抵扣?!窘忉?】(1)假如納稅人將“外購”的物資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如卷煙廠將外購的餅干用于集體福利),不視同銷售,沒有銷項稅額,其進項稅額不能抵扣(否則納稅人就占廉價了);(2)假如納稅人將“自己生產”的物資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如餅干廠將自己生產的餅干用于集體福利),視同銷售,有銷項稅額,為生產物資所購進原材料的進項稅額就能夠抵扣。(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物資及相關的應稅勞務,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物資或者應稅勞務,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窘忉?】非正常損失,是指因治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解釋2】自2009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規定縮小了“非正常損失”的范圍,僅限于“治理不善”。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非正常損失的購進物資,其進項稅額能夠抵扣。(4)納稅人“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解釋】(1)納稅人外購、自用的大卡車(不繳納消費稅),其進項稅額能夠抵扣;(2)納稅人外購的摩托車、汽車、游艇,用于對外銷售的,其進項稅額能夠抵扣;(3)納稅人外購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小汽車、游艇,用于自己使用的,其進項稅額不能抵扣。(5)前4項規定的物資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物資的運輸費用,不能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纠}·單選題】依照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一般納稅人支付的下列運費中,不同意計算扣除進項稅額的是()。A.銷售原材料支付的運輸費用B.外購設備支付的運輸費用C.外購原材料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支付的運輸費用D.外購農產品支付的運輸費用【答案】C【解析】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購進物資或者應稅勞務,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其運輸費用也不能計算抵扣。3.外購的固定資產(1)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外購的用于生產經營的固定資產(不包括納稅人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和游艇),其進項稅額及運費能夠抵扣。(2)納稅人外購的固定資產,既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不含免征增值稅項目),也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其進項稅額能夠抵扣。【解釋】納稅人外購的機器設備既用于生產餅干,又用于裝飾公司辦公樓,其進項稅額能夠抵扣。4.進項稅額轉出(1)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物資或者應稅勞務,事后改變用途(用于不準抵扣進項稅額的情形),應將該項購進物資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從當期發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案例】甲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1月份購進100萬元的原材料,其進項稅額17萬元差不多在1月份抵扣。3月10日,甲公司將其中40萬元的原材料用于集體福利,則40萬元對應的進項稅額6.8萬元,應當從3月份的進項稅額中扣減(1月份的進項稅額抵扣多了,3月份就少抵扣些)。(2)因進貨退出或折讓而收回的進項稅額,應從發生進貨退出或折讓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鞠嚓P鏈接】一般納稅人銷售物資或者應稅勞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發生銷售物資退回或者折讓、開票有誤等情形,應按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未按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增值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扣減?!景咐考坠荆ㄔ鲋刀愐话慵{稅人)1月份從乙公司購進100萬元(不含增值稅)的原材料,其進項稅額17萬元差不多在1月份抵扣。3月,發生退貨40萬元(或者因原材料質量問題乙公司給予甲公司40萬元的折讓)。(1)甲公司:40萬元對應的進項稅額6.8萬元,應當從3月份的進項稅額中扣減;(2)乙公司:40萬元對應的銷項稅額6.8萬元,應當從3月份的銷項稅額中扣減(未按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增值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扣減)。(3)一般納稅人兼營免稅項目或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按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額合計÷當月全部銷售額、營業額【案例】甲公司既銷售涂料(應納增值稅),也從事裝修勞務(應納營業稅)。2011年3月,甲公司購進一批涂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100萬元。甲公司將外購的涂料部分用于銷售,取得銷售額(不含增值稅)117萬元;部分用于對外的裝修勞務,取得營業額為234萬元。在計算甲公司應繳納的增值稅時,當期能夠抵扣的進項稅額=100×17%×117÷(117+234)=5.67(萬元)。5.進項稅額的抵扣時限(2011年新增)(1)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案例】甲公司購進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日期為2011年4月1日),假設該專用發票于2011年8月被認證通過,甲公司應當在2011年9月16日之前(納稅人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2)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①實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以下簡稱海關繳款書)“先比對后抵扣”治理方法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海關繳款書,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包括紙質資料和電子數據)申請稽核比對。②未實行海關繳款書“先比對后抵扣”治理方法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海關繳款書,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個納稅申報期結束往常,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案例】未實行海關繳款書“先比對后抵扣”治理方法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假如海關繳款書開具之日為4月1日,納稅人應當在10月16五、小規模納稅人(★)1.小規模納稅人的認定(2011年重大調整)(1)生產企業從事物資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物資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物資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的,界定為小規模納稅人。(2)非生產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界定為小規模納稅人?!窘忉尅克^年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的銷售額,包括免稅銷售額。2.應納稅額的計算(1)銷售物資或提供應稅勞務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3%)×3%(2)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和舊貨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3%)×2%【解釋】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物資時即使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能抵扣進項稅額。六、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或者銷售舊貨(★★★)1.一般納稅人(1)固定資產①2009年1月1日之前購進的【解釋】一般納稅人在2009年1月1日之前購進固定資產時,除試點地區外,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既然納稅人當年購買固定資產時未抵扣過進項稅額,現在出售時就不再多收稅了,象征性地按照4%的征收率再減半征收(過去沒享過福,現在能夠享受一次)。【案例】北京市的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8年4月1日購進一臺機器設備(北京市不屬于增值稅試點地區,其進項稅額當年不能抵扣),自己使用2年后,2010年4月1日將其出售,售價104萬元(含稅)。甲公司應納增值稅=104÷(1+4%)×4%×50%=2(萬元)。②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的【解釋】自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納稅人外購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能夠抵扣。既然納稅人當年購買固定資產時差不多依法抵扣了進項稅額,現在出售時就該依法辦事不能少繳稅了(人不能在一件情況上占兩次廉價)?!景咐勘本┦械募坠緸樵鲋刀愐话慵{稅人,2009年4月1日購進一臺機器設備(全國都能夠抵扣進項稅額了),自己使用1年后,2010年4月1日將其出售,售價117萬元(含稅)。甲公司應納增值稅=117÷(1+17%)×17%=17(萬元)。(2)非固定資產【解釋】一般納稅人當年購進“非固定資產”時,其進項稅額差不多抵扣了,現在出售時,按照正常的銷售物資繳稅即可。2.小規模納稅人(1)固定資產【案例】北京市的乙公司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09年4月1日購進一臺機器設備,自己使用1年后,2010年4月1日將其出售,售價103萬元(含稅)。乙公司應納增值稅=103÷(1+3%)×2%=2(萬元)。(2)非固定資產【案例】北京市的乙公司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09年4月1日購進一批包裝物,自己使用1年后,2010年4月1日將其出售,售價103萬元(含稅)。乙公司應納增值稅=103÷(1+3%)×3%=3(萬元)。3.銷售舊貨(1)一般納稅人銷售舊貨,按照簡易方法依照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舊貨,減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解釋】(1)“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是指甲公司自己購進、自己使用后再出售;(2)“銷售舊貨”是指經營舊貨的乙公司銷售(不人使用過的)舊貨?!鞠嚓P鏈接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按簡易方法依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的,應開具一般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鞠嚓P鏈接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開具一般發票,不得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鞠嚓P鏈接3】納稅人銷售舊貨,應開具一般發票,不得自行開具或者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表6-3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或者銷售舊貨納稅人具體情形稅務處理計稅公式一般納稅人2009年1月1日往常購進的固定資產同時未納入試點按照簡易方法依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增值稅=售價÷(1+4%)×4%×50%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的固定資產或納入試點的按正常銷售物資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增值稅=售價÷(1+17%)×17%自己使用過的非固定資產舊貨按照簡易方法依照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增值稅=售價÷(1+4%)×4%×50%小規模納稅人固定資產減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增值稅=售價÷(1+3%)×2%舊貨自己使用過的非固定資產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增值稅=售價÷(1+3%)×3%七、納稅人的放棄免稅權(★★★)1.納稅人銷售物資或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能夠放棄免稅,但“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免稅。2.生產和銷售免征增值稅物資或勞務的納稅人要求放棄免稅權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提交放棄免稅權聲明,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3.納稅人自提交備案資料的“次月”起,依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納稅人一經放棄免稅權,其生產銷售的“全部”增值稅應稅物資或勞務均應按照適用稅率征稅,不得選擇某一免稅項目放棄免稅權,也不得依照不同的銷售對象選擇部分物資或勞務放棄免稅權?!纠}·單選題】依照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有關增值稅納稅人放棄免稅權的表述中,正確的是()。A.納稅人能夠依照不同的銷售對象選擇部分物資放棄免稅權B.納稅人應以書面形式提出放棄免稅權申請,報主管稅務機關審批C.納稅人自稅務機關受理其放棄免稅權聲明的當月起12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免稅D.納稅人自提交備案資料的次月起,其生產銷售的全部增值稅應稅物資或勞務均應按照適用稅率征稅【答案】D【解析】(1)選項A:納稅人不得依照不同的銷售對象選擇部分物資或勞務放棄免稅權;(2)選項B:納稅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交放棄免稅權聲明,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而非審批);(3)選項C:納稅人放棄免稅后,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免稅。八、增值稅的征收治理(★)1.增值稅的起征點(1)增值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僅限于個人。(2)納稅人的銷售額未達到起征點的,免征增值稅;達到起征點的,“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2.增值稅的納稅期限(1)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2)納稅人進口物資,應當自海關填發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稅款。九、增值稅的出口退(免)稅制度(★★)(2010年多選題、2011年單選題)(P312~P313)【解釋】我國實行出口物資零稅率(除少數專門物資外)的優惠政策。所謂零稅率,是指物資在出口時整體稅負為零,不但出口環節不必納稅,而且還退還往常環節已納稅款。1.免稅并退稅下列企業出口的物資,除另有規定外,給予免稅并退稅:(1)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者托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自產物資。(2)有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收購后直接出口或者托付其他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物資。(3)特定出口物資。2.免稅但不予退稅(1)下列“企業”出口的物資,除另有規定外,給予免稅,但不予退稅:①屬于生產企業的小規模納稅人自營出口或者托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自產物資。②外貿企業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并持一般發票的物資出口,免稅但不予退稅(某些專門物資除外)。③外貿企業直接購進國家規定的免稅物資(包括免稅農產品)出口的,免稅但不予退稅。(2)下列出口“物資”,免稅但不予退稅:①來料加工復出口的物資。②避孕藥品和用具、古舊圖書。③國家出口打算內的卷煙。④軍品以及軍隊系統企業出口軍需工廠生產或軍需部門調撥的物資。⑤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飼料、農膜等?!窘忉?】(1)國家出口打算內的卷煙,因其生產環節已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因此出口環節不辦理退稅;(2)非出口打算內的卷煙,生產環節照章征收增值稅和消費稅,出口一律不退稅。【解釋2】出口享受免征增值稅的物資,其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支付的進項稅額,包括準予抵扣的運輸費用所含的進項稅額,不能從內銷物資的銷項稅額中抵扣,應計入產品成本。3.不免稅也不退稅除經國家批準屬于進料加工復出口貿易外,下列出口物資不免稅也不退稅:①國家打算外出口的原油。②國家禁止出口的物資(包括天然牛黃、麝香、銅等)。③國家規定的其他不免稅也不退稅的出口物資?!纠}1·多選題】依照出口退(免)稅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出口退(免)稅的表述中,正確的有()。(2010年)A.出口退(免)稅是為了鼓舞出口,使本國產品進入國際市場B.出口退(免)稅的稅種要緊為增值稅和消費稅C.除另有規定外,生產企業自營出口的自產物資給予免稅并退稅D.農業生產者出口的自產農產品給予免稅但不退稅【答案】ABCD【解析】(1)選項AB:為鼓舞出口,對出口物資實行零稅率或者免稅,以使本國產品以不含稅(增值稅、消費稅等)的價格進入國際市場,提高本國產品的國際競爭力;(2)選項C: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者托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自產物資給予免稅并退稅;(3)選項D:農業生產者出口的自產農產品、飼料等給予免稅但不退稅。【例題2·單選題】依照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出口物資中,不屬于享受增值稅出口免稅并退稅政策的是()。(2011年)A.來料加工復出口的物資B.生產企業自營出口的自產物資C.生產企業托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自產物資D.有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收購后直接出口的物資【答案】A【解析】來料加工復出口的物資,免稅但不予退稅。第三節消費稅法律制度概述(略)第四節消費稅法律制度的要緊內容一、消費稅的征收范圍(★★)(P321)只有特定的商品(14類)才征收消費稅,具體包括:煙、酒及酒精、化妝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鞭炮焰火、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成品油、汽車輪胎、摩托車、小汽車。1.白酒生產企業向商業銷售單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費”是隨著應稅白酒的銷售而向購貨方收取的,屬于應稅白酒銷售價款的組成部分,因此,不論企業采取何種方式或以何種名義收取價款,均應并入白酒的銷售額中繳納消費稅。2.對啤酒生產企業銷售的啤酒,不得以向其關聯企業的啤酒銷售公司銷售的價格作為確定消費稅稅額的標準,而應當以其關聯企業的啤酒銷售公司對外的銷售價格(含包裝物及包裝物押金),作為確定消費稅稅額的標準,并依此確定該啤酒消費稅單位稅額。【解釋】啤酒消費稅單位稅額按照出廠價格(含包裝物及包裝物押金)劃分檔次,上述包裝物押金不包括供重復使用的塑料周轉箱的押金。3.專門規定(包括但不限于)(1)對飲食業、商業、娛樂業舉辦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產設備生產的啤酒,應當征收消費稅。(2)對菠蘿啤酒、果啤、無醇啤酒,應按啤酒征收消費稅。(3)調味料酒不征收消費稅。(4)對出國人員免稅商店銷售的金銀首飾應當征收消費稅。(5)子午線輪胎免征消費稅。(6)高檔手表的征收范圍是指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類手表。二、消費稅的納稅環節(★★★)(2011年單選題)1.生產環節(1)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對外銷售的,在銷售時納稅。(2)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用于非應稅消費品、在建工程、治理部門、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視同銷售,在移送使用時納稅。【解釋】(1)某卷煙廠將自己生產的煙絲連續生產卷煙,卷煙要繳納消費稅,煙絲不繳納消費稅;(2)某卷煙廠將自己生產的煙絲連續生產雪糕,由于雪糕不繳納消費稅,煙絲就必須繳納消費稅。2.托付加工環節(1)托付加工的界定①托付加工,是指由托付方提供原料或要緊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進行加工。②關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或者受托方先將原材料賣給托付方,然后再同意加工的應稅消費品,以及由受托方以托付方名義購進原材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不論在財務上是否作銷售處理,都不得作為托付加工應稅消費品,而應當由受托方按照銷售自制應稅消費品繳納消費稅。(2)托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按照“受托方”(而非托付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征消費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征消費稅。(3)托付方是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托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在向托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消費稅稅款;托付個人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托付方收回后繳納消費稅。(4)納稅人托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刻為納稅人提貨的當天。(5)托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托付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繳納消費稅。【解釋】托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受托方在交貨時已代收代繳了消費稅,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費稅。(6)托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托付方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所納稅款準予按規定抵扣。(7)托付個人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托付方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8)受托方(提供加工勞務)是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在計算增值稅時,代收代繳的消費稅不屬于價外費用。【案例】A企業托付B企業加工一批煙絲,已知,A企業提供的材料成本為100萬元(不含稅),支付給B企業的加工費為40萬元(不含稅),消費稅稅率為30%,B企業不銷售同類煙絲。在本題中:(1)托付方A企業是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2)由于受托方B企業沒有同類產品的銷售價格,應計算其組成計稅價格,應繳納消費稅=(100+40)÷(1-30%)×30%=60(萬元);(3)由受托方向托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向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假如受托方為個人,則由托付方取回煙絲后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4)托付方提貨的當天,為消費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刻;(5)假如A企業取回煙絲后直接將煙絲銷售給C企業,A企業應繳納增值稅,但無需繳納消費稅;(6)假如A企業將托付加工收回的煙絲當期全部用于生產卷煙,A企業在銷售卷煙時,應繳納增值稅和消費稅(在計算卷煙的消費稅時,煙絲差不多繳納的60萬元消費稅準予抵扣);(7)受托方B企業提供加工勞務,應繳納增值稅,但代收代繳的60萬元的消費稅不屬于價外費用,銷項稅額=40×17%=6.80(萬元)?!纠}·單選題】依照消費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消費稅納稅環節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2011年)A.納稅人生產應稅消費品對外銷售的,在銷售時納稅B.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不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而用于其他方面的,在移送使用時納稅C.納稅人托付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后直接銷售的,在銷售時納稅D.納稅人托付加工應稅消費品,由受托方向托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但受托方為個人和個體工商戶的除外【答案】C【解析】托付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直接銷售的,不再繳納消費稅。3.進口環節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繳納關稅、進口消費稅和進口增值稅。4.金銀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鉑金首飾(1)納稅人從事金銀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鉑金首飾零售(含以舊換新)業務的,在零售時納稅。【解釋1】在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的范圍不包括鍍金(銀)、包金(銀)首飾,以及鍍金(銀)、包金(銀)的鑲嵌首飾。凡采納包金、鍍金工藝以外的其他工藝制成的含金(銀)首飾,如鍛壓金、鑄金、復合金首飾等,均應在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解釋2】除另有規定外,納稅人為在中國境內從事金銀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鉑金首飾零售業務或受托加工、受托代銷的受托方(托付方為無經營金銀首飾資質的單位或個人)。(2)納稅人將金銀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鉑金首飾用于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的,在移送時納稅。(3)帶料加工、翻新改制金銀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鉑金首飾的,在受托方交貨時納稅。(4)不屬于上述范圍的應征消費稅的金銀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鉑金首飾,仍在生產環節征收消費稅?!景咐考咨虉霾扇∫耘f換新的方式零售金銀首飾:(1)甲商場應繳納增值稅,按其“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征收增值稅;(2)甲商場應繳納消費稅。【例題·單選題】依照消費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確的是()。A.納稅人將金銀首飾獎勵給職工的,在移送時納稅B.帶料加工金銀首飾的,在受托方交貨時納稅C.鍍金首飾、包金首飾在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D.采納包金、鍍金工藝以外的其他工藝制成的含金首飾,在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答案】C【解析】(1)選項A:納稅人將金銀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鉑金首飾用于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的,在移送時納稅;(2)選項B:帶料加工、翻新改制金銀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鉑金首飾的,在受托方交貨時納稅;(3)選項CD:在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的范圍“不包括”鍍金(銀)、包金(銀)首飾,以及鍍金(銀)、包金(銀)的鑲嵌首飾;凡采納包金、鍍金工藝以外的其他工藝制成的含金(銀)首飾,如鍛壓金、鑄金、復合金首飾等,均應在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5.卷煙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煙的“批發環節”加征一道從價計征的消費稅?!窘忉?】消費稅的納稅環節分為:生產環節、托付加工環節、進口環節、零售環節和批發環節?!窘忉?】消費稅屬于價內稅,一般情況下只征收一次,但卷煙在生產環節、批發環節征收兩次消費稅。其中,生產環節實行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相結合的復合計征方法,批發環節則從價計征?!景咐緼公司生產卷煙銷售給B公司(批發商),B公司將卷煙批發給C公司(零售商),C公司將卷煙零售給消費者。在本題中:(1)A公司生產銷售卷煙,應繳納增值稅和消費稅(復合計稅);(2)B公司批發卷煙,應繳納增值稅和消費稅(從價計征);(3)C公司零售卷煙,應繳納增值稅。【例題1·多選題】下列各項中,應同時征收增值稅和消費稅的有()。A.批發環節銷售的卷煙B.生產銷售小汽車C.零售環節銷售的金銀首飾D.進口的化妝品【答案】ABCD【解析】(1)選項A:在卷煙的批發環節,納稅人應繳納增值稅和消費稅;(2)選項B:生產銷售的小汽車,在出廠環節既要繳納增值稅也要繳納消費稅;(3)選項C:金銀首飾在零售環節征收增值稅和消費稅;(4)選項D:化妝品在進口環節征收關稅、增值稅和消費稅?!纠}2·單選題】依照消費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消費品中,既征收增值稅又征收消費稅的是()。A.從國外進口數碼相機B.批發環節銷售的白酒C.從國外進口小汽車D.生產銷售子午線輪胎【答案】C【解析】(1)選項A:進口數碼相機征收關稅、增值稅,不征收消費稅;(2)選項B:在批發環節加征消費稅的僅限于卷煙,不包括白酒;(3)選項D:子午線輪胎免征消費稅?!纠}3·多選題】下列各項中,應同時征收增值稅和消費稅的有()。A.批發環節銷售的卷煙B.零售環節銷售的復合金首飾C.生產環節銷售的一般護膚護發品D.進口環節取得外國政府捐贈的小汽車【答案】AB【解析】(1)選項A:在卷煙的批發環節,納稅人應繳納增值稅和消費稅;(2)選項B:凡采納“包金、鍍金”工藝以外的其他工藝制成的含金(銀)首飾,如鍛壓金、鑄金、復合金首飾等,均應在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3)選項C:一般護膚護發品不征收消費稅;(4)選項D: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屬于增值稅的免征項目。三、消費稅的稅率(★)(2011年多選題)(P329)【解釋】不同稅目具體的消費稅稅率不要求死記硬背,試題中一般會直接給出。1.消費稅的稅率包括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兩類:(1)多數適用比例稅率;(2)成品油稅目、甲類和乙類啤酒、黃酒等子目適用定額稅率;(3)甲類、乙類卷煙和白酒同時適用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即復合稅率?!窘忉尅肯M稅的稅率包括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增值稅為比例稅率。【例題·多選題】依照消費稅法律制度的規定,對下列各項應稅消費品,在計算應納消費稅額時采納定額稅率從量計征的有()。(2011年)A.煙絲B.酒精C.汽油D.黃酒【答案】CD【解析】選項AB:采納從價定率方法計征消費稅。2.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應當分不核算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銷售數量。未分不核算銷售額、銷售數量的,或者將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從高”適用稅率。四、消費稅應納稅額的計算(★★★)【解釋1】消費稅的征收方法包括:(1)從量定額;(2)從價定率;(3)從量定額和從價定率相結合的復合計稅(卷煙、白酒)?!窘忉?】從量定額計征方法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窘忉?】從價定率計征方法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消費稅稅率?!窘忉?】復合計稅計征方法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銷售額×消費稅稅率。【解釋5】關于“從量定額”,定額稅率試題會直接給出,銷售數量試題會直接給出,無需費心;考生應重點關注“從價定率”。1.銷售額是否含增值稅實行從價定率征收的應稅消費品,消費稅(價內稅)和增值稅(價外稅)的計稅依據是一致的,其計稅依據為含消費稅而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見圖6-3),假如銷售額為含增值稅的銷售額時,必須換算成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2011年單選題)圖6-3【例題·單選題】依照增值稅和消費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增值稅和消費稅計稅依據的表述中,正確的是()。(2011年)A.計算增值稅時所依據的銷售額中含應納消費稅本身,但不含增值稅銷項稅額B.適用從價定率征收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在計算增值稅和消費稅時各自依據的銷售額不同C.適用從價定率征收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其銷售額中含增值稅銷項稅額和應納消費稅本身D.適用從價定率征收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其銷售額中含增值稅銷項稅額,但不含應納消費稅本身【答案】A【解析】實行從價定率征收的應稅消費品,消費稅(價內稅)和增值稅(價外稅)的計稅依據是一致的,其計稅依據為含消費稅而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2.價外費用(1)價外費用應并入銷售額計征消費稅?!景咐考灼囍圃鞆S(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乙銷售小汽車(適用的消費稅稅率為9%),價款100萬元(不含增值稅),同時向乙收取了5萬元的手續費:(1)甲企業增值稅銷項稅額=[100+5÷(1+17%)]×17%=17.73(萬元);(2)甲企業應納消費稅=[100+5÷(1+17%)]×9%=9.38(萬元)。(2)承運部門的運費發票開具給購貨方,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貨方的代墊運費不屬于價外費用。3.包裝物(1)銷售包裝物連同應稅消費品一并銷售的,不管包裝物是否單獨計價以及在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繳納消費稅。(2)押金①假如包裝物不作價隨同應稅消費品銷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項押金一般不征稅。②因逾期未收回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押金或者已收取的時刻超過12個月的押金,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顧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消費稅。【案例】甲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1年4月取得一批煙絲的逾期包裝物押金收入10萬元,煙絲適用的消費稅稅率為30%:(1)應納增值稅=10÷(1+17%)×17%=1.45(萬元);(2)應納消費稅=10÷(1+17%)×30%=2.56(萬元)。(3)銷售+押金對既作價隨同應稅消費品銷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凡納稅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退還的,均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顧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繳納消費稅。4.視同銷售(1)納稅人用于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入股和抵償債務等方面的應稅消費品,應當以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計算征收消費稅。(2)納稅人將自己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其他方面的(如無償贈送他人),按照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物資的“平均”(加權平均數)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計算征收消費稅。【解釋】考生應準確區分何時采納“平均銷售價格”,何時采納“最高銷售價格”?!纠}·多選題】依照消費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應按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消費稅的有()。A.用于抵債的應稅消費品B.用于饋贈的應稅消費品C.用于換取生產資料的應稅消費品D.用于投資入股的應稅消費品【答案】ACD【解析】選項B:應按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平均”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消費稅。5.非獨立核算門市部納稅人通過自設非獨立核算門市部銷售的自產應稅消費品,應按門市部“對外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征收消費稅?!纠}·單選題】某高爾夫球具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下設一個非獨立核算的門市部。2011年4月該廠將生產的一批成本價為70萬元的高爾夫球具移送門市部,門市部將其中的80%銷售,取得含稅銷售額77.22萬元。已知高爾夫球具的消費稅稅率為10%,成本利潤率為10%。依照消費稅法律制度的規定,高爾夫球具廠該項業務應繳納消費稅()萬元。A.5.13B.6C【答案】C【解析】納稅人通過非獨立核算門市部銷售的自產應稅消費品,應按該門市部的“對外銷售額”(而非組成計稅價格)計征消費稅,應納消費稅=77.22÷(1+17%)×10%=6.60(萬元)。6.組成計稅價格(2010年單選題、2011年單選題)(P334~P335)(1)自己生產①實行從價定率的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應納消費稅=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消費稅比例稅率【案例】(見圖6-4)某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自產的鞭炮用于職工福利(視同銷售,應繳納增值稅和消費稅),已知該批鞭炮的成本為6000元、成本利潤率為5%、消費稅稅率為15%,假定無同類產品的銷售價格。在本題中:(1)應納消費稅=[6000×(1+5%)]÷(1-15%)×15%=1111.76(元)(2)增值稅銷項稅額=[6000×(1+5%)]÷(1-15%)×17%=1260(元)。圖6-4②實行復合計稅的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自產自用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應納消費稅=[成本×(1+成本利潤率)+自產自用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消費稅比例稅率+自產自用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案例】(見圖6-5)某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10標準箱的自產卷煙無償贈送給消費者,已知該批卷煙的成本為100000元,成本利潤率為5%;該批卷煙適用的消費稅比例稅率為56%,定額稅率為150元/標準箱,假設無同類產品的銷售價格。在本題中:(1)應納消費稅=[100000×(1+5%)+150×10]÷(1-56%)×56%+150×10=137045.45(元)(2)增值稅銷項稅額=[100000×(1+5%)+150×10]÷(1-56%)×17%=41147.73(元)。圖6-5【例題·單選題】某酒廠于2011年3月將自產的5噸新型糧食白酒作為職工福利發放給本廠職工。已知該批白酒的成本為100000元,無同類產品市場銷售價格;成本利潤率為10%;白酒消費稅稅率:比例稅率20%,定額稅率每500克0.5元。依照消費稅法律制度的規定,該批白酒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為()元。(2011年)A.27000B.27500C.32500D.33750【答案】D【解析】(1)組成計稅價格=[100000×(1+10%)+5×1000×2×0.5]÷(1-20%)=143750(元);(2)應納消費稅稅額=143750×20%+5×1000×2×0.5=33750(元)。(2)托付加工①實行從價定率的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比例稅率)應納消費稅=(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比例稅率)×消費稅比例稅率②實行復合計稅的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托付加工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應納消費稅=(材料成本+加工費+托付加工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消費稅比例稅率+托付加工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案例1】(見圖6-6)甲企業托付乙企業加工一批煙絲,已知,甲企業提供的材料成本為100萬元(不含稅),支付給乙企業的加工費為40萬元(不含稅),煙絲的消費稅稅率為30%,乙企業沒有同類煙絲的銷售價格。甲企業為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納消費稅=(100+40)÷(1-30%)×30%=60(萬元),由受托方乙企業代收代繳。圖6-6【案例2】(見圖6-7)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同意乙酒廠托付加工糧食白酒2000斤,乙酒廠提供的要緊材料不含稅成本為30000元,甲公司收取不含稅加工費和代墊輔料費10000元,甲公司沒有同類白酒的銷售價格。已知糧食白酒消費稅的定額稅率為0.5元/斤,比例稅率為20%。依照消費稅法律制度的規定,甲公司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30000+10000+2000×0.5)÷(1-20%)×20%+2000×0.5=11250(元)。圖6-7【案例3】某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1年4月受托加工甲類化妝品20件,受托方同類產品售價為29250元/件(含增值稅);受托加工乙類化妝品5件,托付方提供的材料成本合計為85000元(不含增值稅),加工費合計為20000元(不含增值稅),受托方沒有乙類化妝品的銷售價格。已知化妝品的消費稅稅率為30%,該企業當月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稅額=29250÷(1+17%)×20×30%+(85000+20000)÷(1-30%)×30%=195000(元)。(3)進口①實行從價定率的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應納消費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消費稅比例稅率【案例】(見圖6-8)某企業2011年4月進口一批煙絲,關稅完稅價格為100萬元。已知:煙絲適用的關稅稅率為40%,消費稅稅率為30%。在本題中:(1)關稅=100×40%=40(萬元)(2)進口消費稅=(100+40)÷(1-30%)×30%=60(萬元)(3)進口增值稅=(100+40)÷(1-30%)×17%=34(萬元)或者:進口增值稅=(100+40+60)×17%=34(萬元)。圖6-8②實行復合計稅的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進口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應納消費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進口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消費稅比例稅率+進口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案例】(見圖6-9)某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1年4月進口卷煙200標準箱,每標準箱的關稅完稅價格60000元。已知:關稅稅率為25%,該批卷煙的消費稅比例稅率為56%,定額稅率為150元/標準箱。在本題中:(1)應繳納關稅=60000×200×25%=3000000(元)(2)應繳納消費稅=(60000×200+3000000+150×200)÷(1-56%)×56%+150×200=19159090.91(元)(3)應繳納增值稅=(60000×200+3000000+150×200)÷(1-56%)×17%=5807045.45(元)。圖6-9【例題·單選題】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9年1月進口一批化妝品,關稅完稅價格40萬元。已知:化妝品關稅稅率為20%、消費稅稅率為30%。該企業進口化妝品應納進口增值稅稅額為()萬元。(2010年)A.2.06B.6.80C.8.16D.11.66【答案】D【解析】應納進口增值稅稅額=40×(1+20%)÷(1-30%)×17%=11.66(萬元)。五、外購應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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