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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合同管理辦法目錄第一章總則1 第二章 合同管理機構與人員2 第三章合同的審核6 第四章合同的簽訂9 第五章合同的履行11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解除12 第七章合同糾紛的處理13 第八章 合同授權委托與用印管理15 第九章合同資料的管理16 第十章 監督檢查與獎懲18 第十一章附則20 附件一 合同管理員崗位資格申報審批表21 附件二 合同管理員崗位資格審核申請表22 附件三合同審核(會審)登記表23 附件四 合同上報審核(會審)登記表24 附件五 章程上報審核(會審)登記表25 附件六合同糾紛處理申報表26 附件七合同用印登記表27 附件八合同臺賬28 附件九合同月報表29 附件十合同年報表33

2、部門職責的角度,及時、高效的對合同進行全面審查,提出明確意見。 第二十八條 合同承辦部門、單位不得將應當提交會審、上報審核的 合同,以拆分合同標的額、分別簽署合同的方式,規避合同會審、上報審 核制度。第四章合同的簽訂第二十九條 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政策,貫徹平等互利、協 商一致、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第三十條 凡進行商品交易或經濟協作活動,除即時清結者外,都 必須簽訂書面合同,依照法律規定,可參考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布的合同 不范文本。第三十一條合同應當以單位法人名義簽訂。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公司、經營部、辦事處,未經單位法定代表人授 權,不得自行對外簽訂合同。禁止單位內部職能部門、業務

3、部門對外簽訂合同。第三十二條 合同簽訂前應當著重審驗合同對方的主體資格、資信情 況和履約能力,主要包括:(一)審驗工商執照或個人身份證明,確認對方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 資格,合同內容符合經營范圍;(二)審驗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或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 確認簽約人的簽約資格及代理權限;(三)審查對方的資產負債表、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證明、注甥主冊 會計師的驗資報告等有關財務報表,確認對方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四)保證合同,應當查明保證人的保證資格和保證能力,被保證人 償還債務能力;抵押、質押、留置擔保合同,應當查明抵押、質押、留置 財產的權利歸屬,并確認不存在權利瑕疵;(五)涉及第十九條(二)、

4、(三)、(四)、(五)項的合同及其他重大 合同還應當進行必要的可行性調查。以上工作需要合同管理機構配合的,合同承辦部門可以提請合同管理 機構派員介入。第三十三條 合同內容應當具備以下主要條款:(一)合同標的。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二)數量和質量。應符合國家計量法規和質量法規之規定。載明計 量單位、方法、正負尾差、合理磅差、超欠幅度、自然損耗等,載明質量 標準、技術要求、檢測、驗收方法及質量責任等;(三)價款或酬金。應符合國家物價法規和金融法規,寫明總價、單 價、支付日期、方式等;(四)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履行日期應標明年、月、日,分期 履行的應標明分期履行之數量,履行

5、地點應慎重選擇,標明全稱,屬于代 運制的應明確使用何種運輸工具及運輸費用的承擔者;(五)違約責任。有法定違約規定的標明適用法定違約規定,其它的 應寫明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同時應明確違約的情形及應承擔的違約 責任;(六)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性質必須具備的條款;(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條款,應注明糾紛協商不成時采取訴訟或仲裁 方式解決;(八)當事人雙方約定并協商一致的其它條款。如合同的附加條件, 擔保條款,不可抗力的約定等。第三十四條 合同簽約時,應載明合同的有效期限,簽約地點、日期、 簽約各方的全稱,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是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的代表簽 字,加蓋簽約各方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總頁數多于一

6、頁的合同,還應加 蓋騎縫章。凡需呈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見證、批準的,或需報工商部門鑒證或 公證處公證的合同,應及時辦理有關手續。第三十五條正式簽署的合同份數應根據合同當事人的數量和實際 需要予以確定。合同原件交合同管理機構保管,不得遺失,合同承辦人或承辦部門只 留存合同復印件;需要原件的,應辦理借用手續,用畢及時歸還。合同承辦部門應根據履行合同的需要將合同復印件分送有關業務部門 或職能部門。第五章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六條合同生效后,由合同承辦部門統一負責合同的執行,依 約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確保合同全面、實際履行。各單位相關部門在其職責范圍內負責合同履行相關工作,協助、配合 合同承辦部門執

7、行合同。第三十七條合同管理機構應及時跟蹤、監督、檢查合同履行情況, 督促合同承辦部門在約定期限內辦理好約定事項,監督合同對方是否如約 履行義務。同時,及時處理合同承辦部門及相關業務部門在合同履行中發 現并反饋的法律問題。第三十八條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承辦人應密切注意合同對方資信 情況、履約能力、資產及經營狀況等是否發生變化,及時與合同對方的法 定代表人或者業務負責人就發現的問題進行聯系;必要時經單位負責人同 意,可實地調查核實。第三十九條按合同約定,對方應先履行或與我方同時履行,但期限 屆滿卻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的,合同承辦部門或相關部門應及時報告 并征得合同管理機構和單位負責人同意后,依法

8、拒絕履行。第四十條 我方應當先履行,但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以下情形之 一的,合同承辦部門或相關部門應及時報告并征得合同管理機構和單位負 責人同意后,依法中止履行。(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三)喪失商業信譽;(四)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一條 合同履行中應當注重保全自身債權,一旦出現法定事由 的,合同承辦部門或相關部門應及時報告合同管理機構和單位負責人,并 及時依法行使代位權和撤銷權。第四十二條合同履行過程中,財務部門經審查確認,有以下情形之 一的,有權暫緩辦理結算手續,并及時向合同管理機構反饋:(一)超越委托范圍、委托權限或是無權代理

9、簽訂合同的;(二)未加蓋企業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的;(三)合同變更手續不完整的;(四)合同內容違法的;(五)合同管理機構提請暫緩辦理的;(六)其他違反財務規定的情形。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解除第四十三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由合同承辦部門按法定代表人授權委 托的范圍、權限負責辦理,并應按本辦法第三章的規定將擬變更、解除的 合同報合同管理部門審核。第四十四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要變更、解除的,應在法律規定 或合同約定的條件下,在合理期限內與合同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書面函 告,限期答復。第四十五條變更、解除合同應采取書面形式(包括信函、電報、傳 真等)。合同各方未達成變更、解除協議或未經審核批準前,不應隨意變更

10、 或終止原合同的履行。第四十六條合同承辦人在收到對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正式文 件、信函、電報、傳真、電子郵件后,必須及時請示本單位相關負責人立 即處理。凡加急電報、傳真等一般不得超過一個工作日,一般電報、傳真 和信件等不得超過三個工作日,并在有效期限內正式答復對方。因承辦人 員原因逾期答復,造成嚴重后果的,承辦人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涉及合同爭議的復函材料,須經合同管理機構審核同意后方能發出。 第四十七條變更、解除合同應當注意以下事項:(一)經集團公司或有關機關批準生效的合同,其變更、解除協議達 成后,需報請集團公司或原批準機關批準后,方能生效;(二)經公證登記生效的合同,當事人之間達成變更、

11、解除協議后, 應報原公證機關登記備案;(三)合同的變更、解除,法律法規有要求特別程序的,應按特別程 序辦理。第四十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應符合法律的規定,因變更、解除合 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有過錯方應承擔相應 責任。有關過錯責任承擔和賠償事宜,應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中明確 約定。第七章合同糾紛的處理第四十九條發生合同糾紛,合同承辦人應當及時向合同承辦部門、 單位領導報告,并提出具體處理意見或建議,會商合同管理機構并經單位 領導批準后,積極與對方協商處理。涉及法律問題的,可提請合同管理機 構派員給予必要的協助。第五十條合同承辦人在協商處理合同糾紛時要把握以下原則:(一)

12、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無明確規定的以國家政策 或合同為準。(二)以友好協商解決為基本方法;協商不成時,力爭以申請仲裁方 式解決。(三)實事求是、公平合理解決。責任在對方的,要切實保障我方合 法權益不受侵犯;責任在我方的,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 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雙方均有責任的,應分清責任,合情合 理承擔。(四)及時確認債權,防止超過訴訟時效。第五十一條合同糾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訂立書面協議, 并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法人公章。第五十二條合同糾紛經協商無法解決,必須通過仲裁、訴訟等法律 途徑或是采取法律措施的,合同承辦部門應當及時提請合同管理機構處理

13、, 合同承辦人予以協助、配合。重大、復雜的糾紛,所屬單位合同管理機構處理確有困難的,經單位 法定代表人同意,可以提請集團公司合同管理機構派員協助處理。所屬單 位認為需外聘律師處理的,應按集團法律事務管理辦法報集團公司合 同管理機構批準。集團成員單位之間內部合同糾紛,應當先提請集團公司合同管理機構 會同相關業務部門、職能部門予以協調解決。第五十三條提請合同管理機構處理合同糾紛,應當提供以下證據材 料:(一)本辦法第六十七條(二)、(三)、(四)項規定的材料;(二)有關違約的證據材料;(三)其他與處理合同糾紛有關的材料。第五十四條提請合同管理機構處理合同糾紛,按以下程序進行:(一)申報。由合同承辦

14、人填寫合同糾紛處理申報表(一式兩份, 樣式見附件六),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經本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隨同 第五十三條規定的材料一并報送合同管理機構。(二)審查。合同管理機構指定合同管理員負責審查分析,并在接到 申報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出相關處理意見。(三)批準。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批準后,交由合同管理機構按其批準 意見辦理。第五十五條 合同管理機構處理合同糾紛時要注意以下事項:(一)對于債權債務明確且債務人無異議的,依法及時向人民法院申 請支付令;(二)符合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或擬定申 請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三)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及時采取有效保

15、全 措施;(四)發現債務人或利害關系人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將使我方權利 難以實現時,及時依法申請財產保全。第五十六條合同糾紛經協商達成協議后,或是經人民法院、仲裁機 關調解、裁判,有關法律文書生效后,合同承辦人應負責監督落實執行。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已發生法律效力法律文書的,應按本辦法第五十四 條的規定提請合同管理機構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第五十七條合同糾紛處理并執行完畢后,合同承辦人應及時將有關 材料原件交合同管理機構或合同管理員存檔。第五十八條因合同糾紛引起的法律案件的處理、備案、協調、獎懲 等事項,本辦法未規定的,按集團法律事務管理辦法執行。第八章合同授權委托與用印管理第五十九條合同談

16、判、簽訂、履行、變更、解除以及糾紛處理等涉 及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事務的,按集團法律事務管理辦法執行。第六十條 各單位對外簽訂合同,必須使用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未加蓋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的,財務部門不得辦理結算手續。第六十一條法人公章、合同專用章由各單位辦公室統一刻制、編號 和頒發,專人保管、使用,印章啟用公文或印鑒備查表和印章保管人名單 送合同管理機構備案。第六十二條合同文書未經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書面授權委托人簽 字,印章保管人有權拒絕蓋章。第六十三條印章用于合同應進行使用登記,填寫合同用印登記表 (樣式見附件七)。合同用印登記由印章保管人負責。第六十四條非經單位法定代表人批準,印章保管員

17、不得隨身攜帶印 章或擅自讓他人代管、使用印章。印章保管員不得私自在空白信紙、信封或空白介紹信上蓋章。對必須 攜帶蓋有合同專用章的空白合同文本,須經單位法定代表人批準,且必須 事先在顯目位置注明“本件屬預先蓋有我單位合同專用章的空白合同文本, 簽約時未經我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本合 同無效”的字樣,并認真登記、編號、回收,嚴防丟失;一旦丟失,責任 人應即時匯報并在省級公開刊號的報紙上聲明作廢。第六十五條合同專用章遺失,應及時登報聲明作廢,對有過錯的人 員,應追究相應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的,還須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第九章合同資料的管理第六十六條各單位應建立合同臺帳管理制度,

18、合同臺賬的內容主要 包括合同編號、簽約日期、簽約單位、合同名稱、合同標的額、合同承辦 人、合同簽字人、履行情況等(樣式見附件八)。每簽訂一份合同,合同管 理員都要及時、準確地錄入合同臺帳。供銷、運銷、采購或其他業務經營部門,若承辦的合同量較多的,也 應按前款規定建立合同臺帳,并于每月底及時送合同管理部門匯總。第六十七條各單位應建立合同檔案。合同檔案材料目錄順序如下:(一)合同審核材料。包括合同審核(會審)登記表、合同上報 審核(會審)登記表及相關審核、會審意見。(二)合同文本。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變更、解除合同的協 議或補充協議等。(三)合同對方資料。包括有關其主體資格、資信情況、資產及

19、經營 狀況等方面的材料。(四)合同談判、簽訂、履行、變更、解除及糾紛處理有關材料。包 括:1. 授權委托書、介紹信;2. 往來文書、信函、電話記錄;3. 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件等數據電文和電子郵件;4. 送貨(發貨)單、貨運單、提貨單、提單、信用證、承付憑證、 托收憑證等單證票據;5. 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6. 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7. 會議紀要(記錄);8. 視聽資料、圖表、廣告。(五)合同公證、鑒證文書。(六)有關人員的報告材料。(七)其他應當歸檔的材料。第六十八條合同檔案材料應為原件;原件無法歸檔使用復印件的, 應有記錄留存,說明原件存放地。往來文書必須掛號郵

20、寄,并有記載內容事項的原始記錄和復制件,同 時保留掛號存根。收執對方郵件,應保留有郵戳的信封和郵件包裝郵戳。傳真件應復印留存,必要時還應當要求對方予以確認。發給對方的電報應請郵局蓋章復制一份留存。涉及合同相關問題的報告材料,有關人員應簽字確認。第六十九條合同承辦部門、承辦人應當將第六十七條規定的材料及 時提交給合同管理員,不得私自保管。合同管理員應當按第六十七條的規定整理、歸類合同資料,裝訂成檔 后及時移交本單位檔案管理部門。第七十條 各單位應加強合同檔案管理,要求如下:(一)每一份合同檔案都應有一個編號,不得重復和遺漏;(二)每一份合同檔案都應明確保管期限,不得任意丟棄或銷毀;(三)檔案管理

21、員應對移交保管的合同檔案進行審核,發現有缺失的, 應立即通知移交人員補正。(四)合同檔案由檔案部門統一管理,借閱和復制合同檔案,必須按 檔案管理規定辦理批準手續,嚴防檔案丟失。(五)合同資料、合同信息為各單位的商業秘密,任何人不得隨意泄露。 第七十一條 本辦法第六十七條第(四)項規定的糾紛處理系通過協商方式解決的糾紛,因合同糾紛引起的法律案件按集團法律事務管理辦 法執行。第十章監督檢查與獎懲第七十二條各單位應將合同管理工作作為經濟責任制考核的一項重 要內容。集團公司在與所屬單位簽訂生產、經營、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書時, 應將合同管理納入經營管理人員任期經營目標責任考核指標體系。第七十三條實行合

22、同情況月報、年報制度。各單位合同管理機構應將本單位每月合同審核、簽訂、履行、變更、 解除及糾紛等情況,按統一表式(樣式見附件九)于次月10日前報送本 單位領導及有關部門。各單位合同管理機構應將本單位每年度合同審核、簽訂、履行、變更、 解除及糾紛等情況,按統一表式(樣式見附件十)于次年2月15日前上 報集團公司合同管理機構。第七十四條實行合同管理定期檢查制度。各單位合同管理機構應每季度對本單位合同的簽訂、履行等情況進行 自查,自查情況應及時向法定代表人、分管領導匯報;對本辦法第十九條 規定的重大合同的自查情況,應當上報集團公司合同管理機構備案。集團公司合同管理機構每年組織一次對各單位的合同管理情

23、況進行檢 查或抽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并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及時整改。合同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福建玉省能源集團合同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經濟 秩序,維護國家利益和企業合法權益,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涉及的相關概念和定義:(一)“集團指福建玉省能源集團;(二)“集團公司”指福建玉省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三)“所屬單位指集團公司的全資企業、控股公司,集團公司所屬 事業單位,集團公司實際控制的參股公司;(四)各單位指集團公司,所屬單位,以及所屬單位的全資企業、 控股公司和下屬事業單位;(五)“合同”指

24、各單位以法人名義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及具有合同性 質的意向書、協議書、擔保書、責任書、章程、招投標文件等。(六)“合同管理是指對與合同有關事務進行全面的監督、管理。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事前合同對方主體資格、資信程度、履約能力的調 查,意向接觸,商務談判,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解除、糾紛處理, 法人授權委托,合同用印,合同資料歸檔,合同報表統計,合同管理工作 考核與獎懲等。第三條集團合同管理工作按集團成員單位之間因出資形成的產權紐 帶關系實行分級管理,出資單位負責指導、監督、檢查權屬單位工作,權 屬單位對所出資單位負責。第四條 各單位合同管理工作由法定代表人統一領導,分管領導或企 業總法律顧

25、問分工負責,并按照合同管理機構統管、承辦部門協管、合同 管理員主管、承辦人員兼管的分工協作原則,實行全方位、全過程管理。第七十五條合同管理機構、合同管理員、合同承辦人有下列表現的, 應視不同情況予以表彰獎勵:(一)盡職盡責,工作表現突出、成效顯著的;(二)防范或補救及時,使單位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三)應該予以獎勵的其他情形。第七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未造成經濟損失的,對直接責任者和 有責任的領導人進行批評教育;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其情節輕重,依據有 關規定,分別給予不同的黨紀、政紀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提請有關機關 追究刑事責任:(一)未經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對外簽訂經濟合同;(二)簽訂合同未按本

26、管理辦法規定報經合同管理機構審核或是雖經 審核,但未按有關審核意見修改且事先未就此向審核人說明并征得單位領 導人同意的;(三)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辦人員,在簽訂、履行合同時未盡到責任 而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或導致發生合同糾紛而向合同他方支付違約金、賠 償金的;(四)單位領導人未經集團公司批準擅自決定對外提供擔保的;(五)合同未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代表簽字,印章管理員擅自 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的;(六)合同承辦人丟失或擅自銷毀合同、合同附件及其他涉及合同權 利義務重要資料的;(七)怠于主張債權,造成重大損失的;(八)合同管理員疏于職守,造成經濟損失的。第七十七條有關獎懲事項由合同管理機構會同人力

27、、紀檢、監察部 門提出意見,報單位領導集體研究并批準后執行。第十一章附則第七十八條本辦法適用于以下各單位:集團公司;所屬單位;所屬 單位的全資企業、控股公司和下屬事業單位。集團公司非實際控制的參股公司經該公司董事會同意,可以適用本辦 法。第七十九條所屬單位可結合自身經營管理需要,根據本辦法制定實 施細則。第八十條 本辦法由集團公司負責解釋。第八十一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福建玉省煤炭工業(集團) 有限責任公司省屬煤炭企事業單位合同管理辦法(皿92021年9月10 日閩五煤法字【沖眄2021】第329號文)同時作廢;本辦法實施前,其他 有關合同管理的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附件一

28、:福建玉能源集團合同管理員崗位資格申報審批表單位(蓋章):年 月 日姓名性別tlWI學歷職稱參加工作時間從事合同管理工作年數現所在崗位專職或兼職習劇1嶙朕系電話工 作 簡 歷熊荊立 意見司部意見司 咐見注:本表一式二份。附件二:福建X能源集團合同管理員崗位資格審核申請表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職稱參加工 1W間從事合同管理工作年數通艦址及 郵 編聯電、手機崗位資格 證書編號取得的時間敝審Wf可 及有效期限專職或兼職審核期內 參加業務 培訓、繼 續教育 情況所在單 位合同 管理機 構意見所在單位意見集團公 司法律 事務部 意見集團公司 審批 意見單位(公章):年 月 日注:本表一式二份。附件三:福建

29、玉能源集團公司合同審核(會審)登記表合同名稱合同編號合同標的額(萬元)簽約對方是否緊急 辦理及理由承辦部門承辦人承辦部門 意見負責人簽字:年 月 日審查人簽字:年 月 日負責人簽字:年 月 日審查人簽字:年 月 日負責人簽字:年 月 日審查人簽字:年 月 日負責人簽字:年 月 日審查人簽字:年 月 日負責人簽字:年 月 日合同管理 機構審核 意見審查人簽字:年 月 日負責人簽字:年 月 日(加蓋合同審核章)總法律顧 問或分管 領導意見簽字:年 月日法定代表 人意見簽字:年 月 日注:1.本表一式二份,承辦部門、合同管理機構各存一份;2.合同編號由合同管理機構統一 填寫;3.審核(會審)意見欄不

30、夠填寫的可另附紙張,與本表一并留存。附件四:福咚置亥(會審)登記表谷司合同名稱合同編號合同標的額(萬元)簽約對方是否緊急 辦理理由承辦部門承辦人聯系電話所在單位 合同管理 機構意見負責人簽字:年 月 日(加蓋部門公章)所在單位 法定礙人 或負責人 意見簽字:年 月 日(加蓋法人公章)集團公司會樣新門意見審查人簽字:年 月 日負責人簽字:年 月 日審查人簽字:年 月 日負責人簽字:年 月 日審查人簽字:年 月 日負責人簽字:年 月 日審查人簽字:年 月 日負責人簽字:年 月 日集團公司合 同管理相 審核意見審查人簽字:年 月 日負責人簽字:年 月 日(加蓋合同審核章)總挪顧 問或分管 領導意見簽

31、字:年 月 日注:1,本表一式三份,上報單位承辦部門、合同管理機構和集團公司合同管理機構各存一份;2. 合同編號由上報單位合同管理機構填寫;3. 集團公司審核(會審)意見欄不夠填寫的可另附紙張,與本表一并留存。附件五:福建言,餐果核(會審)登記表M司單位名稱編 號修改時間章程 修改事項19345承辦部門是否緊急 辦理及理由承辦人(簽字)所在單位 合同管理 機構意見負責人簽字:年 月 日(加蓋部門公章)所在單位 意見法定ft*人或負責人簽字:年 月 日(加蓋單位公章)集團公司會審部門意見審查人簽字:年 月 日負責人簽字:年 月 日審查人簽字:年 月 日負責人簽字:年 月 日審查人簽字:年 月 日

32、負責人簽字:年 月 日集團公司合 同管理帔 審核意見審查人簽字:年 月 日負責人簽字:年 月 日(加蓋合同審核章)集團公司總法 律顧問或分管 領導意見簽字:年 月 日集團公司 法定礙人 意見簽字:年 月 日注:1.本表一式三份,上報單位承辦部門、合同管理機構和集團公司合同管理機構各存一份;2. 編號由上報單位合同管理機構填寫;3, 集團公司審核(會審)意見欄不夠填寫的可另附紙張,與本表一并留存。附件六:福建玉能源集團公司合同糾紛處理申報表合同名稱合同編號簽訂時間履行期限簽約對方 名 稱簽約對方地 址、裝浦舌方稱 保擔名擔保方地 址、聯建發生糾紛 的時間爭議金額(萬元)糾紛的 主要原因承辦部門承

33、辦人承辦部門 意 見負責人簽字:年 月 日(加蓋部門公章)合同管理 機構意見負責人簽字:年 月 日(加蓋部門公章)總法律顧問 領導 意見簽字:年 月日法定mx 意見簽字:年 月日(加蓋單位公章)集團公司 合同管理 贈意見負責人簽字:年 月日(加蓋部門公章)注:1.本表一式二份,承辦部門、合同管理機構各存一份。若糾紛擬報集團公司合同管理機 構的,為一式三份;2.合同編號由所在單位合同管理機構統一填寫;3.意見欄不夠填 寫的可另附紙張,與本表一并留存。附件七:福建玉能源集團公司合同用印登記表一序號合同 編號合同名稱簽約對方本單位 簽約人字期 簽日印型 用類印期 用日印數 用份承辦人(簽字)備注12

34、345678910注:1.本表由E7章保管人填寫并保管;2.本單位簽約人必須為法定代表人或其中面授權委士E代表,授彳k委托人簽字的必須在備注欄中關E明授權委托書編號;3.用印類型為:法人公章、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章。附件八:福建玉能源集團公司合同臺賬序號訂期 簽日合同 編號合同名稱簽約對方標的額 (萬元)份數本單位 簽約人承辦 部門承辦人備注12345678910注廠同管理員填寫誨單位簽約7度須為法定代表天或其書面授權委托代表,授杈委另2人簽字白勺必須在備注欄中注明授權委托書編號。第五條 各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基本制度,包括合同管理崗位 責任制度、合同審核制度、法人授權委托制度、合同用印

35、管理制度、合同 檔案管理制度、合同情況報送制度、合同監督檢查制度、合同管理工作考 核和獎懲制度等。第二章合同管理機構與人員第六條 各單位的法律事務部門為本單位合同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本 單位合同管理日常工作;未設立法律事務部門的,應當指定一個專門部門 負責本單位合同管理日常工作。各單位相關業務部門或職能部門為合同承辦部門或會審部門,在其職 責范圍內協助做好本單位合同管理工作。第七條 各單位企業法律顧問、公司律師為本單位的合同管理員。各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簽訂合同量較多的分支機構、經營部、 辦事處或業務部門、職能部門配備若干合同管理員;合同管理員應優先從 本單位尚未從事企業法律顧問或公司律師崗

36、位工作、但又持有國家有關法 律執業(職業)資格證書或具備法律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中選聘。合同管理員在其崗位職責范圍內直接對合同管理機構負責。第八條集團公司合同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一)制定并組織實施各項合同管理制度;(二)指導、檢查、監督所屬單位的合同管理工作;(三)審核集團公司合同和第十九條規定的合同;(四)參與本條第(三)項所規定合同的談判、簽訂;(五)檢查、監督本條第(三)項所規定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與 解除情況;(六)負責合同資料匯總、分類、歸檔保管和合同臺帳、報表的設立、 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七)負責集團公司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訴訟,指導、協調和監附件九:福建玉能源集團公司年

37、月合同月報表(1)填寸聳部門(蓋章):填報人:填寸艮時間:年 月0序號羸號合同名稱簽約對方矗標的額 (萬元)情況是否 經審核本月簽訂的合同123456789福建玉能源集團公司年月合同月報表(2)填寸艮部門(蓋章):填報人:填寸艮時間:年 月9同號 合編合同名稱簽約對方的量 標數標的額(萬元)11II是否 經審核本月變更解除的合同福建玉能源集團公司年月合同月報表(3)填寸艮部門(蓋章):填報人:填寸艮時間:年 月3同號 合編合同名稱簽約對方的量 標數標的額(萬元)11II備注本月合同糾紛情況福建玉能源集團公司年月合同月報表(4)填才艮部門(蓋章):填報人:填寸艮時間:年 月3合同名稱簽約對方的量

38、 標數標的額(萬元)11II備注本月履行完畢的合同附件十:福建玉能源集團公司年度合同年報表雄兄訂情兄合同履行情況合同糾紛情況審核 份數總回簽訂 份數總回變更 份數解除份數正在履行已履行完畢協商處理訴訟仲裁份數總翎份數總件數件數總翎件數總g填報單位(蓋章):填報人:填報時間:年 月 日督所屬單位重大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訴訟;(八)負責辦理集團公司合同的見證、鑒證、公證等事項;(九)負責合同管理員的培訓、考核和崗位資格確認、發證及審核工 作;(十)負責合同管理工作總結、交流、考核、評比等事宜,并提出違 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獎懲意見;(十一)省國資委、其他上級管理部門及集團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合 同管

39、理工作。第九條所屬單位合同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合同管理各項基本制度;(二)負責審核本單位合同,并按規定做好合同的會審、上報審核等 工作;(三)參與本單位合同談判、簽訂;(四)檢查、監督本單位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與解除情況;(五)負責本單位合同資料匯總、分類、歸檔保管和合同臺帳、報表 的設立、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六)負責本單位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訴訟;(七)負責辦理本單位合同的見證、鑒證、公證等事項;(八)提出本單位合同管理員的聘任或解聘建議,并組織合同管理員 進行業務學習或培訓;(九)負責本單位合同管理員崗位資格申請和審核申報工作;(十)完成集團公司合同管理機構和

40、本單位領導交辦的其他合同管理 工作。第十條合同管理員的主要職責:(一)協助合同承辦部門做好合同談判、簽訂有關工作;(二)審核承辦部門送審的合同,及時提交書面審核意見;(三)跟蹤、監督、檢查合同履行情況,協助合同承辦人處理合同執 行中的問題和糾紛;(四)負責保管合同專用章,并做好合同專用章使用登記;(五)會同合同承辦人員辦理合同文書并負責建立合同檔案;(六)負責合同臺賬、合同月報表、合同年報表等的填報工作;(七)按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的范圍、權限,參加合同糾紛的協商、 調解、仲裁、訴訟;(八)完成本單位合同管理機構負責人交辦的其他合同管理工作。第十一條 合同承辦部門及承辦人的主要職責是:(一)按法

41、定代表人授權委托的范圍、權限,依法參與合同的談判、 簽訂、變更、解除;(二)負責提請合同管理機構、相關業務部門、職能部門事前審核或 會審所經辦的合同;(三)負責執行所簽訂的合同,并提請相關職能部門或業務部門協助、 配合執行,及時檢查合同履行情況,避免違約行為的發生;(四)按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的范圍、權限,負責處理合同履行中發 生的問題和糾紛,及時采取必要解決措施,維護本單位的合同利益;(五)負責提請合同管理部門通過法律途徑處理合同糾紛,參與并協 助做好糾紛的調解、仲裁、訴訟,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六)負責收集保管合同對方的資信情況、履約能力、資產與經營狀 況等材料,以及與合同有關的信函、會議

42、紀要(決議或記錄)、傳真、電報、 電話記錄等資料,合同履行完畢后應當及時交合同管理機構歸檔;(七)協助、配合合同管理機構、合同管理員的工作。第十二條 集團建立合同管理員崗位資格制度。除企業法律顧問、公 司律師外,其他合同管理員必須取得集團公司合同管理員崗位資格并由所 在單位聘任后方可上崗,不具有合同管理員崗位資格的人員,不得從事合 同管理工作。第十三條合同管理員崗位資格條件:(一)為本單位的在職人員;(二)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三)掌握一定的經營管理知識,熟悉本單位的業務情況;(四)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熟悉經營管理業務相關法律、法規及政 策;(五)經過集團公司合同管理機構培訓、考核合格。第十四條

43、合同管理員崗位資格申請程序:(一)申報。擬申請合同管理員崗位資格的人員應填寫合同管理員 崗位資格申報審批表(樣式見附件一),經所在單位合同管理機構審查, 符合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一)、(二)、(三)、(四)規定條件的,將以下材 料報集團公司合同管理機構:1. 合同管理員崗位資格申報審批表一式兩份;2. 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3. 職稱證書復印件一份;4. 同底兩寸免冠彩照兩張。(二)培訓、考核。由集團公司合同管理機構統一組織培訓、考核。(三)發證。經考核合格,由集團公司核發合同管理員崗位資格證 書。第十五條 合同管理員崗位資格每兩年審核一次。合同管理員每年必須至少參加一次由集團公司組織的崗位培訓,

44、方可 通過審核;未經審核,不得繼續擔任合同管理員。第十六條合同管理員崗位資格審核程序:(一)申報。合同管理員填寫合同管理員崗位資格審核申請表(一 式兩份,樣式見附件二),經所在單位合同管理機構審查并簽署意見后,連 同合同管理員崗位資格證書一并報送集團公司合同管理機構。(二)審核。經集團公司合同管理機構審查,符合第十五條第二款規 定的予以審核。合同管理員崗位資格證書加蓋審核章后退還。第十七條 各單位應當鼓勵和促進合同管理員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 工作能力,切實為合同管理員參加崗位學習培訓提供時間、經費等保障。第三章合同的審核第十八條嚴格實行合同審核制度。各單位在簽訂合同前必須經過合 同管理機構審核;未經審核,不得對外簽訂或實際履行。對重要合同應當實行會審,即由規劃、財務、審計、紀檢監察等相關 部門審核會簽。第十九條 以下合同經所屬單位審核、會審后,還應當上報集團公司 審核、會審:(一)公司章程的制定和章程中涉及股東權益、公司經營管理等重大 事項的修訂;(二)涉及企業分立、合并、破產、解散及改制、重組、公司上市等 重大事項的合同;(三)涉及投資、擔保、產權轉讓、重大資產處置等重大經濟活動的 合同;(四)涉及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專有技術、反不正當競爭、商 業秘密等知識產權保護、合作、轉讓、開發等事項的合同;(五)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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